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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《3 系统》。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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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【。1, 门禁系统宜由】线网:中央级系统》、线路中央级系统】、车站级《系,统、现场级系统和】终端设备《。、传输网络和电源及!门禁卡?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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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3.3.2 】线网中央《级系统宜由服务【。器、监控管理—工作站、《授权工作《站,、授权读《。卡器、打印机、局】域,网设备及不》间断电源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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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3 !。。线路中?央级系统宜由服务器!、监:控,管理工作站、授权工!作,站、授权读卡器、打!印机:、局域网设备及不间!断电:源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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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—3.4 车站级】系统宜由车站—。工作站?、授权读《卡器、打印机—、局:域网设备及不—间断电源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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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23.3.5— 现场级系—统和终端设备宜由车!站控:制器、本地控制器】、读卡?器、密码键》盘、电子锁、门磁、!紧急:开门按钮《。、出门按钮及门禁】卡等: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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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》3.6 》门,禁,系统:监控管理《层系统可自成—系统或与综》合监控(或安防【),。系统实现集成或【。互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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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】3.7 《 门禁系《统宜采用通》。信传输网络》当门:禁,系统与综合监—控(或安《防)系统实》现集成或互联时【宜采用综合监—控(或安防)系统的!传输:网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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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8【 系统和设备【应具有7×24【h不间?。断工作的能力;【系统应采《用不间断电源供【电,后备时间不应—。低,于1:。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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