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—.3 《系统构?成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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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—。3.3.1 【门禁系统宜由线【网中:央级系?统、线路中央级【系,统,、,车站级系统》、现场级系统—和终端设《备、传输网》络和电源及》门禁:卡等组成
】。
:23.3.2 线!网中:央级系统宜由服务器!、监控管理工作【站、授权工》作站:、授:权读卡器《、打:印机、局域网设备及!不间断电源等组【成
2】。3.3.3 线路!中央级系《统宜由服务器、监控!管理工作《站、授权工作站【、授权读《卡器、打印机、局】域网设备及不—。。间断:电源等组成
】
23》.3.4 车【站级系?统宜由?。车,站工作站《。、授权读卡器、打印!机、局?域网设备及不间断】电源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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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《。3.5 现场级系!统和终端设》备宜:由车站控《制器、?本地控制《器、读卡器、—密码键盘、电子锁、!门磁、紧急》。开门按钮、》出门按钮《及门:禁卡等组成》
23】.,3.6 门禁【系统监控管理层系统!可自成系统或与综合!监控(或《安防)系统实现集成!或,互,联
【23:.3.7 门【禁,系统宜采用通—信传输网络当—门禁:系,统与综合监》控(或安防)系统实!现集成或互联时宜】采用综合监控(【或安防)系》统的传输网络
】
23.【3.8 《 ,。系统和设《备应具有7×2【。4h不间断工—。作的能力;系统应】采用不?间断电源《供电后备时间—不应低于1h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