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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23.?3 : 系统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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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》3,.3.1 门【禁系统宜由》线网中央级系统、线!。路,。中,。央级:系统、车站级系统】、现场级《系统和终《。端设备、《传输网络《和,电源及门禁卡—等组: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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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?3.3.2 【。线网中央级系—统宜由服务器—、监控管理》工作站、授权工【作站、授权》读卡器、打印机、局!域网设备及不间断】电源等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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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【3 线路中—央级系?统宜由服务器、【监控管理工作—站、授权工》作站、授《权读卡器、打印【机,、局域网设备—及不间断电源等组成!
—。23.3《.4 《车站级?系统宜由车站工作】站、授权读卡—器、打?印机、局域网—。设备及不间断电【源,等组成
】。
23.《3.5? 现?场级系统和》终端设?备宜由车站》控,制器、?本地控制器、读卡器!、密码键盘、电【子锁、门磁、紧急】开门按钮、出门【按钮及门禁卡等【组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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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—6, 门禁《。系统监控管理层【系统可?。。自,成系:统或:与综合监控(或安防!)系统实现集成或互!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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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.3.7 !。门禁系统《宜采用通《信传输网络当门【禁,系,统,与综:合监控(或安防)】。系统实现集成或互】联时:。宜采用综合监控【(或安防)》系统的传输网—络,
23】.3.8 —系统和设《备应具有7×—24h不间断—工作的能《力;系统《应采用不间断电源供!电后备时《间,。不应:低于1h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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