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》0.:7 ?其 他
!
》。20.7.》1 综合监控系统!电线和电缆》应符:合,下列规定
!。
《 1 采》。用,的,电线和电缆应—符合本规《范第15.》。4.1条的规定;】
— 2 管线!敷设:应采取抗电磁干扰措!施信号线与电源线】不应共用一条电缆】也不应敷设在—同一:根金属管内采用【屏蔽线?缆时应保《持屏蔽?层的:连续性屏蔽》层宜:。一点接地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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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3 电缆贯穿【隔墙、楼《板的:孔,洞处:均应实施《阻火封堵
》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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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20.7.2 【 综合监控系—统供电应符合下【列规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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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【。 :供,电负荷等级应为【。一级负荷;
!。
《 2 》综合监控系》。统宜选?用不间断《电源(UPS)设备!。和免:维,护蓄电池设备—控制中?心、车站《综合监?控设备的UPS【电池后备时间应相同!其供电时间》不宜小?于1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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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20.7.3 综!合监控系统设备【的接地系统应—符合下列规定
】
】1 综合监控【系统:设备室内应设综合】接地:箱;综合监》控系统应接入综合】接地系统弱电母排】接地电?阻不应大于1Ω;】
》
2 【 计算?机设:备宜根据相应产【品或系?统,的要求一点》接地或浮《空,现,场机柜应接地
!
2《0.:7.:4 综合监—控系统设《备用房设《置应符合下》列规定
! 《1 综合监控设】备用房面积应留有】适,当余量;《
【 2 综【合监:。控设备用房》环境应满足设备运】用的要求《。并应符合现》行国:家标:准,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!计规范GB 501!74的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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