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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《。5, 软件基本要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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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20.5.1 综!合监控系《统软件应《符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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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1 应采用分层分!布式:软件架构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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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 《应采用模块化结构;!
,
!3 应为一个开】放,系统应采用标准的编!程语言?和编译器并应支持】。多种硬件构成应具有!对不:同制造商产品—的集成能力(包括】接口协议、数据【、工作模式等);
!
!4 应提供优良】的实时处理能力并】应通过?采用关键数据主【动上传、订》阅/发布、事件【驱动:。。等机制提供》合理的数据流结构】框架和优《良的远?动能力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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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5 可充—分利用和《发挥硬件《系统:的能力支持》多,。任务多用户并发访问!支持:内存数?据库和动态缓存技术!支持数据《的,存储、?转发:;
】 , 6 应提供有!效的冗余《设计单个模块—/部件故障甚至部分!。交叉故障不应引起数!据,的丢失和系统的瘫】痪;
】 7 【应具有标准》化,、实用化、可复用和!易扩展的特》征并应支《持综:。合监控系统多专业集!成和互?联以:及支持综合监控【项目分专《业、分包和分—期实施;
【
《 8《 , 应满足集成子系】统特殊进程的要【求;
! 9 应【具备:。方便:的用户组《态,。、监:控设备类增减—及人机界面》修改等?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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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—0.5?.2 《综合监控系统软【件应便?于增减接口及车站】数量并应《具备:。接入上层《信息管理系统功能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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