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.3】 系统功能
!
18.3!.1 清分系统应!具备:下列主要功能
【
:
:
》1, :设置:和,。下发运行参数、票价!表、黑名单及车票调!配信息?;
【 《2 对运营模式进!。行管:理;
】 《3 ?向城市公《共交通卡清》算系统上传“—一,卡通”车票的原【始数据、接受和处】理各:线路系统下发—的黑名单、》对账等数据;
【
:
:
《 4 ? ,具,备客流统计、—收益清分、对系统设!备状态进行监视【等功能?;
:。
》。 《5 对采》集的数?据进行处理定期完】成各种统计、清【分和对?账报表;
》。
《
6— 管理系统时钟】同步:和系统密钥》;,
【 ?7 车票编码分拣!设备对系统发—行的车票进》行初:始化、编码、分【拣、赋值、校验【及注销等;
!
? : 8 接收和处】理各线?路中央?计,算,。机系统上《传的各种交易数据;!
》
9— :灾备系统《具备系?统级或数据级的异地!备,份,功,能
1】8.3.2 【线路中央计》算机系统应具备下列!主要功能
》
《
: 1《 接?受地铁清分》系统的运《行参数?、票价?表、交易结算数【据、账务数》。据清分、黑名—单及接收、发送车票!。调配:等信息;
!
: 2 》 对运?营模式?。进行管理;》
《
3 】 向清分系统—上传各种原始交【易数据?。、客流监视》数据、设备状态数】据,、接收并转发清【分系统?的各:种指令、安全认证】数,据等;
【
4 】 接收车《站计算机系统上传的!车站终端设》备,数据;
】
5 【 对采集《的数据进行处理【。定,期完成各种统计报表!;,
》
: , 6 向—车站计算《机系统和车站终端设!备下发系统参数【、运营模式》安全认证数据—及黑名单等;
】。
:
7【 对系统中运行】参数的?设置:和更:新进行管理;—
:
,
:
《。 8 ? 在无清分系统【的情况下线路中央】计算机系统还—应具有本规范第【18.3《.1条第3~7款的!功能
【
1:8,.3.3《 :车站计算机系统应】具备下列主要—功能
【
1 】接受线路中央计算】机系统?下,发的:运行参数、运—营模式安全认证数据!及黑名?单等并下《发给车站终端设备;!
?
,
《 2 《 采集车站终端设备!的原始交易数据【和设备状态数据并】上,传给:线路中央计算机【系统;
】
》3 ?。。监视和控制车站【终,端设备;
【
,
? 4 —完成车站《票务管理工作—和自动处理》当天的所有数据【和文件?并生成定期的统计】。报,告
?
《18.3《.4 《维修测试系统—和培训?系统应?具备下列《主要功?能
?
?
》1, 为运营人—员提供有效的维修】和培训条件;
】
:
》 2: , 所有设《备与正线上》使,用,。设备的?功能一致
】
18.》3.5 自动检】票机应具备下—列主要功能》
! 1 检验车【票的有效性控制阻挡!装置的动作引导乘】客进出?站;
《。
— 2 控—制设备置于正—常运:行、故障停用、测】试、检修《、停止服务及特【殊运行模式;
【
《
3 】接受车站计算机系】统的数据和控制【指令向车站》计算机系统发送【设备状态和》交易数据
!
18.3.—6 半自动售票】机应:具备:下列主要《功能:
》
1 】通过人工收》费和操作设备—出售车票以及为【乘客办?理退票、补票、【充,值、验票和更换车】票等手续;》
《
,
2 】控制设备置于—正常运行《、故:障停用、测试、【检修、停止服务【及特殊?运行:模式;
】
3 接!受车站计算机—系,统,的数据和指令向【车站计算《机系统发送设备状】态和:。。交,易数据
—
1《。8.3.7 自】动售票机应具—备,下列主要功能—
《
1 !根据乘?。客所选?到站:地点或?票价自动计费、收费!、发售车票;
】
《 《。2 控制》设备置于正常运行、!故,障停用?、测试、检》修,、停止服《务及特殊运》行模式;
!
3 】接受车站计算机系统!的数据和指令向车】站计算机系统发【送设备状《态和:交易数据;》
《
》 4 具》备相应的安》全防范措施和—。非法使用报警装置
!
?
18.》3.8 自动充值!机应能?根据乘客所选定的】充值金额为乘客【的储值票充值
】
18—.3.9《 自动验票机和】便携式验票机应能对!车票的相关》信息:进行查验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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