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市?建,设项目开工》放样:复验、?竣工规划验》收管:理规定?。
第一条(目!的和依据)
】。为规范建设项—目开工放样复验和竣!工,。规划验收管理依据上!海市城乡规划条【例(以下简》称条例?)以及有关法律【、法规结合本—市实:际情况制《。定本规定《
第二条(适用!范围:)
《。对本市行政区域【内取得规划许—可的建?设项目进行开工【放样复验和竣—工规划验收适用本】规定法律《、法规?。。、规章另有规定【的从其规定
【 第三条(》。定义)
《。 , 本规定所称的【开工:放样复验是指—规划土地管理—部门对依法》批准的建《。设项目现场》开工放样情况—进行检查的行政行为!
, , 本规定所称的竣】工规划验收是—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!对依法批准的建设项!。目,按照:规划许可要求全【面完成建设并已拆】除基:地内:临时建筑和不—准予保留旧》建筑的情况进行【检查的行《政行为
》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!项,目,包括建筑工程、市政!管线工程、市政交通!工程、?临,。时建设工程、零星】建设工程《及,集,体土:地上:建设工程等
第!四条(管理部门)
! 市?规,划,国土资?源管理部门是本【市建设项目开工放】样复验和《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工!作,的主管?部门:负责相关管》。。。理工作制度规范、】。区(县)《业务工作指》导及监督管》理同时负责其审【批,建设:项目的开工》放样复验和》竣工规划验收管理工!。作
区(—县)规划土地管理部!门,负责其审《批建设项目的—开工:放样:复验:和竣工规《划验收管理工—。作
市规划国】土,资源管理部门—可,以委托项目所在区】(县)规划》。土地管理部》门或有关管理机构承!担市规划国土资【源管理?部门审?批,建设项目的开工【放样复验和竣—工规划验《收管:理工:作
第五条(】调整与变更》)
建设单位】(个人)应当按【照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及附图进行】。。建设未经法定程序】不得擅自变》更许:可内容进行建设【
确需变更建】设工程规划》许,可证及附图的建设单!位(个人)应—先向原?审批部门提出调整】变更申请经》批准并?办理变更许可手【续后方可实》施建设行为
第!。六条(?规划:许可公开)》
建设单位(个!人)自取得建—。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。后至竣工规划验收前!应当在施工》。现场:以,公告牌形《式展示建设工程规】划,许可证及所附总【平面图主动接—受社会公众》监督:
: 公告牌的设置应当!符合国家和本市的】有,关规:定,
?第七条(开》工放样复验的—申请)
建设单!位,。(个人)根据建设】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完成道路《规划红线、》河道规划《。蓝线:等规划控制》线的现场《定界并进行现—场放样检测后应当】向市、区(县)规划!土,地管理部门申—请开工放《样复验
开工放!。样复验应《遵循“一次》。。申请”的原则—建设单位(个人【)对同?一建设工《程规划许《可证所含全部建【设项目应《一次性提出申—请开:工放样复《。验
《。第八条(《申请开?工放样复验报送材料!)
: 建设项目—申请开工放样—复验应报《送下列材料
(!一)建筑工程申请】开工放样复》。验
1.上海】。市建设工程》规土管理开工放【样复验?申请表(建》筑工:程);
《。。 , 2.涉及道路规划!。红,。线等规?划控制线的相关【定界报告资料;
】 :3.:建设用地定界资料】或建设用地》。权属:。资料;
4.上!海市建设工程开工】放样复验检测成【果报告书(纸质原】件及电子文件—。各一份);
】5,.地质?资料汇交凭》证(复?印件:);
6.【建设单?位签订的依法建【设,责任书;
— 7.施《。工单:位签订的《依法施工责任书
!。 (二)市政—交通工?程申请开工放样【复,验
1》.上海?市建:设工程?规土管理开工放样复!验申:请表(市政交—通工程)《;
2.—涉及道路《规划红线等》规划控?制线的相关定界报告!资料:;
3.建设】用地定界资料—或建设用地》权属资料;
—。 4.上海市建设!工程开工放》样复验检测》。成果:。。。报告书(纸质—原件及电子文件各一!份);
5【.,建设单位《签订的依法建设责任!书;
6.施工!单位签?订的依法施工责任】书,
: (三?)市政管线工程申请!开,工放样复验
1!。.上海市建设工【。。。程规土管理开工放样!复验申请表(—市政:管线工程《);
2.上海!市地:下管线跟踪测量合】同(复印件)—。;
: 3.建设单位签!订的:依法建设责任书;
! :4.施工单位签订的!依法施工《责任书
第九条!(开工?。放样复验《。申请的受理)
!市、区(县)规划土!地管理部门》在收到?建设单?位,(个人)开工放【样复验申请》后应当场《出具收?件,。凭证凡不符合受理要!。。求的市、区(—县):规划:土地:。管理:部门:应在收件后》3,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!式一次告《知申请人需要补【正的:全部内容《。
?。第十条(开》工放样复验的检查)!
市、区(县)!规划土地管理—部门应检查建设【项,目放样灰线是—否,。。符合建设工》程规划许可证及其】附图的核准要求并】根据:现场检查情况填写现!场,检查部位标准化核】查记录单记录归【档
开工—放,样复验检查具体标】准按照?上海市建设项目开】工放样复验、竣【工规划?验收检查《工作规?范执行
第十一!条(开?工放样复《验,的结果)《
建设工程开工!放,样复验后《。。经复验审《查合格的同意开工由!。市、区(县)—。。规划:土地管理部门—核发建设工程—开工:放样复验结论单【送达建设《单位(个人》)
《经复验审查不合【格的由?市、:区,(,县,)规:划土:地管:理部门核发建设工】程开工放样复验【结论通知单告知要】求整改的理》由和处理意见送达建!设,单位(个人)建设单!位整改后重新—按照本规定提出开】工放样复验申请
! ,第十二条《(开工放样复验的】期限)
—市、区(县》)规划土地管理部】门收件?后应在5个》。工作日内完成—开,工放样复验》工作对保《障性住宅、重大工】。程项目?。应在3个工作日【内完成开工放样复验!工作:
第十三条(】告知)
市【、,区(县)规划土【地管:理部门在核发建设】工程:开工放样《复验结?论单时应告》知建设单位规划【管理日常检查—和竣工规划验收的要!求
第》十四条?(开工放样复验备案!)
本市104!产业区块内非居【住类工程开工放【样复验?实行告知承诺及备】案管理制度建—设单:位(个人)》。可自:主选:择申请开工放样复验!或者开工《放样复验备》案,
: 选择开工放—样复验备案》。的建设?单位:。应在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后6个—月内根据关于简化】行,政审批改变》部分建设项目开工放!样复验管理》模式的若干规—定(沪规土资执规〔!2013《。〕862《号):相关要求向市、区(!县)规划土地—管理部门《申请:建设项目开》工放样复验》备案
市—、区(县)规划土地!管理部门在收—到建:设单位(个人)提交!的备案材料后经审】查符合?收件形式要》求的应当场出具建设!工程开?工放样复《。验备案登记凭证【
第十五条(】竣工规?划,验收的申请)
【 建设单位(个人!)必须按《照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及其—附图的要《求全面完成许—可证核?准的建设《范围内?。的各项建设和环境建!设并:。已,拆除许可证核准【的建设范围内临【时建筑和不予保【留的旧建《筑后应按《照上海市规划土地综!合验收?管理办法的要求申】请建设?工,程竣工?验收
申—请竣工?规划验收《时对于同《一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—证批准的所有建设】项目应遵循“一次】申请”的原则
!第十六条《(申请竣工规划验】收报送材料)
】 建设工程申请竣】工规:划验收?应报送?下列材料(复印【件需核对原件—)
(一)建】筑工程竣《工规:划验收
1.上!海市:建设工程规土管【理综:。合验收?申请表(建筑工程】),;
?。。 2.建筑》工程:竣工规划土地验收】测量成?果报告书(纸质原】。。件、电?。子文件各《。一份);
【3.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及其项目表】(复印件);
】 4:.,建设单位签订—的诚信承诺书—;
: 5.建》设工程竣工图(【。含总平面图、单【。体图纸质原件—一,套);?
: 6.建设工程竣工!档案检查结论—单(复印件)—;
? 7.消防、环保】、卫生?、交警、绿》化等部?门验收意见(复印件!);
《 8.规划开—工放样复验阶—段免审项《目或者?其它在建设项目开】工阶段未提交地质】资料汇交《凭证的需提交地质资!料汇交?凭,证,(复印件);
【 9.因》建设项目的特殊【性需要提交的其他】材料
》(二)市政交通工】程竣:。工规:划,验收(复印件需核对!原件)
—1,。.上海市建设工程】规土管理《综合验?。收申请表(》市政:交通);
2】.,上,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检!测成果报告书—(,纸质原?件、:电子文件各一份);!
3.》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(复印件)【;,。
:。 4.建设工程竣工!图纸质原件》一套;?
5.》建设工?程竣工?档案检查结论单【(复:印件);
【6.因建设项目的特!殊性需?要提交?的其他材料
(!三)市?政,管线工程竣工规划】验收(复印件需核】对原件)
1.!上海市?建设工程规》土管理?综合验收申请表【(,市政管?线);
》 2.上海市管线工!程,跟踪测量成果—报告书(《纸,质原件、电》。子文件各一份)【;
3.建【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(复印件)】;
4.管【。线监督检验产品质】量合格通《知书(?复印件);
】5,.建设工程竣工【档案检查结论单【。(复:印件)
》 第十七《条(竣工规划验收的!受理)
市、区!(,县)规划土地管【理部门收到建设【单位(个人)—竣,工规划?验收申请后应当场出!具收件凭证凡不符合!受理要求《的,市,、区(县)规划土】地管理部门应—在收件后《5个工?作日内以书》面,形式告知申请人不】予受理?并,一次告知需要补【正,的全部内容
】第,十八条(《竣工验收的》检查)
《 市、区(—县)规划《土地管理部门—应检查建设项—目,建设情况《及竣:工图是?否符:。合,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《证及其附图的核准】。要求等情《况并根?据现:。场检查情况》填写:现场检查《部位标准《化,核查记录单记录【归,档
规划竣【工,。验收具体标准按照】上海市建设项—目,开工放样复》验、竣工规划验收检!查工作?规范执行
》 第十九条(【竣工规划验》收的结果)
符!合验收?要求的市《、,。区(县)规》。划土地管《理部门应核发上海】市建设?工程竣工规划验【收合格证送达建【设单位(个》人)建设单位(个】人)凭上《。海,市,。建设工程竣》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向!。相关管理部门申【。请办:理建设项《目后续?相关手续
不符!合验收要求的市、】区(县)规》划土地管理》部门应核发》上海市建设工—程规划土地综合【验收:结论通知单送—达,建,设单位(《个人)告知要求整改!。的理由?、处:理意见建《设单位?(个人?)应:在整改后重新按【照本规定提出竣【工验收申请》
第二十条【(,竣工规划验》收的:期限)
—市、区(县)规划土!地管理部门收—件后应?在15个工作日内】完成竣工规》划,验,收工作
》 第:二十一条(系统平】台):。
市、区(【县)规划土地—管理部门通过“【建设项目规土实施全!过程管理系统平台”!完成建设项目开【。工放样复验》和竣工规划验—收工作对于各类【检查:信息应当及时录【入实现检查信息资】源,共享和市、区—(县:)两级?建设项目开工放【样复验?。和竣工?规,划验:收管理的统一
!第二十二条(案【卷归档?)
建设项目】竣工规划验收完【成后市、区(县)】规划土地管理部【门应及时整理建设项!目开工放样复—验,及竣:工验收案《卷,并按规定及时移送市!城建档案馆》归档保存
第】二十三条《(推行诚《信承诺制度)
【。 :建设单位《(个人)在建—设项目开工放样复验!和竣工规《划验收检查》过程中应按规定向市!、,区(县)规》划土地管《理,部门提交申请资【料和相关数据—并应保?证其真实性和准确】性,凡文字资料》和图纸资料不一致】的应:承担相应的法—律责任
建设】单位(个人)在【已作诚信承》诺后违反承》诺或构成违法—的市、区(县—)规划土《地管:理部门应当依法【处理并将其不良诚信!记录录入本市诚信系!统
第》二十四条(文—书,。制作)
》 ,本规定涉《及的行政《许可:和行政检查文书由】市规划国土》资源管理《部,门统一编制
第!二十五条(》检测规范)
】本规定中建筑工【程,的上海市《建设:工程开工放》样,。复,验检测成《果报告书、建筑工】。程竣工?规划土地验收测【。量成果报告书—以及市政《交通工程的》上海市建设》工程竣工检测—。成果报告书》、市:政管:。线,工程的上《。海市管线工程跟踪】测量:成果:报告书的《编制应符合》。上海市建设工程规】土检测成果报—告,书规范?的规定
第【二十六?条(行政《监督)
—市规划国土资源管理!部门应对区(—县)规划土地管【。。理部门的开工—放,样复:验,和竣工规划验收管理!工作进行监督—检查并?采用信息系》统监:测、定期检》查和专项检查等形】式进行?。行,。政监:督
第二十七条!(,施行)
《 本规《定自:2015年5月1日!起施行有《效期至20》。20年4月30日】原,上,海市城市《规划管理局关—于建立和完善—建设项目《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!进,一步做好规划管【理监督检查工作的通!知(沪规查〔—。200?6〕327号)【自本:规定施行之》日起废止
》 , 附:件1.上海市建设工!程规土检测成果【报告:书规范?
《 2.上海市建设!工程开工《放样复?验申请表
》 3.依】法建设责任书
【 4.【依法施工责任—书,。
《 , ,5.上海市建—设工程开工放样复验!备案表
《 《 6.上海市建设工!程开工?。放样复验结论—单
7】.建设工程开工放】样复验备案登—记凭:证
【8.上?海市:建设:。工,程开工放样复验结论!通知单
【 9.上海市建设!工程规土管理—综,合,验收申请《表
?。 : 10.上海市建!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!合格:证
?。 《11.上海市建设工!程规:划土地综合验收结】论通知单
》 12【.建设单位诚信承诺!书
: 附件】1,-12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