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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市建《设项目?开,工放样复验、竣工规!。。划,验收:。管理规定 —  第一条(目的】和依据)   【为规范建设项目开】工放样?复验和竣《工规划?验收管理《依据上海市》城乡规?划条例(以下—简称条例)以及【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结合?本,市实际情况制—。定本规定 》  第?。二条(适用范—围)   对本市行!政区域?内取得规划许—可,的建设项目进—行开工放样复验【和竣工?规,划,验收适用本规—定法律?、法规、规章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】定   《第三条(定义—)  ? ,本规定?所称的?开工放样《复验是?指规划土地管理部】门对依法批准的【建设项目现场开【工,放样情况进行检查】的行政行为   本!规定所称的竣工规划!验收:。是指规划土》地管理部门对依【法,批准的建《设项目按照规划【许可要求《全,面完成建设并—已拆除基地内临【时建筑和不准予【保留旧建筑的情况进!行检查?的行政行《为   本规定【所称的?。建设项目包括建【筑工程、市政管线】工程、市《政交通?工程、临时建设工】程,。、零星建设工—程及集?。体土地上建设—工程等   第四】条(管理部门)  ! 市规划国土资源】管理部门是本市【建设项目《开工放样复验和竣】。。工规划验收管—理工作的《主管部门《负责相关管理工【作,制度:规范、区《(县)业务工—作指导及监督—管理同时《。负责其审《批建设项目的开工放!样复验和《。。竣,工规划验《收管理工作   区!(,县)规划《土地管理部门负【责其审批建》设,项目的开工放—样复验和竣工规划】验收:管理工作  — 市规划国土资源管!。理部门可以》委托项目《所在区?(县)规划土地【管理部门或有—关管理机构承—担市规?划,国土:。资源管理《部门审批《建设项?目的:开工:放样复验和竣—工规划验收管—理工作 《  第五条(调整与!变更)   建【设单位(个人—。)应当按照建设工】程规划许可证及附】图进行建设》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!自变更许可内容进】行建设? ,  确?。需变更建设工程【规划许可证及—附图的建设单—位(个人)应先向原!审批部门提》。出调:整变更申请经批【准并办理《变更许可手续后【。方,可实施建设行为  ! 第六条(规划【许可公开)   建!设单位?(个人?)自取得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后至竣工!规划:验收前应当在施【工现场以公告牌【形,式展示建《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及所》附总平面《图,主动接受社会公【众监督   公【。告牌的设置应当符合!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!。定   第七条【(开工放样复验【的申请)   【建设:单位(个人)—根据建设工程—规划许?可证完成道路—规划红线《。、河道规划蓝—线等规划控制线的】现场定界并进行现场!放,样检测后应》当向市、区(—县)规划土》地管理部《门,。申请:开工放样复验   !开工放样《复验:应遵循“《。一次申请”》的,。原则建设单位—(个人)对同—。一,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。证,所含全部建》。设,项目应?一次性提出申请开】工,放样复?验,   第八条(【申请开工放样—复验报送材料—)  ? 建设项目》申,请,开工放样复》验应报送下列材【料   (一)建】筑工程申请开工放】样复验   1【.上海?市建设工程》规土管理开工放样】复验申请表(—。建筑:工程);  — 2.涉及道路【规划红?线等规划控》制线的相关定—。界,报告资?。料;   》3.建?设用地定界资料或】建,。设用地权属资—料; ?  4.《上海市建设工程【开工放?样,复验检测成》果报告书(纸质原件!及电子文件》各,一份:);:。  : 5.地质资料汇】交凭证(复印件);! ,  6.建》设单:位签订的依法—建设责任书》;   7》.施工单位签订的】依法:施工责任书   (!二)市政交》通,工,。程申请开工放—样,复验   1.上海!市建设工程规—土管理开工放样【复,验申请表(市政交通!工,程,);:   2.涉及道】路规划红线等—规划控制线的—相关:定,界报:告资料?。;   3.建设用!地定界资料》或,建设用?地权属资料;  】 4.上海》市建设工程》开工放样复》。验检测成果》报,告书(纸质原件【及电子文件各一份】。);  《 5.建设单位签】订的依法建设责任】书;   6.施工!单位签?订的依法施》工责任?。书   (三)市政!管线工程申请开【。工放:样复验?   1.上海市建!设工程规土管理开】工放样?复验申请表(—市政管线工程); !  2.上海—市地下管线》跟踪:测量合同(复—印件);   3.!建设:单位签?订的依?法,建设:责,任书; 《  4.施工单位签!订的依?法施工责《任书   第九条】(开:工放样复验申请的】受理)?  : 市、区(县)规划!土地管理部门在【收到建设单位—(个人)开工放样】复验申请后》应当场?出具收?件凭证凡不》符合:受理要求的》市、区(县)—规划土地管理部【门应在收件后3个】工作:日,内以:书面形式一次告【知申请人需要补【正的全部内容   !第十条(开》工放样复验》。的检查)《。   市、区(县)!规划土地《管理部门应检查建】设项目放样灰线【是否符合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《证及其附图的核【。准要求并根据现场检!查情况填《写现场检查部位标准!化核查记录单记录】归档   开工放】样复验检《。查具体标准按—照上海市建设项目开!工放样复验、竣工】规,划验收检查》工作规范执》行   《第十一条(》开工放样复验—的,结,果,)   《建设工程开工放样】复验后经复验审【查合格的同意—开工由市、区(县)!规划土?地管理部门》核发建设工程开工】。放样复验结》论单送达建设—单位(个人)—   经复验审【查不合格的由市、】区(县)规》划土地管理部门【核发建设《工程开?工放样?复验结论《通知:单告知要求整—改的理?由和处理意见—送达建设单位(【个人)建设单位整】改后重新按照本规定!提出开工放》样复验申请》   第十二条(开!工,放样复验的》期限)   市【、区(?县):规,划,土地管理部门收【。件后应在5》个工:作日内完成开—工放样复验工作对保!障,性住宅?、,重大工程《项目应在3个—工作日内完成开工放!样复验工作 —。  第?十三条(告知) 】  市、区(县【)规划土地管理部门!在核发建设工程开】工放样复验》结,论单时应告知建设】。单位规划《。管理日?常,检查和?。竣工规划验收的要求!   ?第十四条(开—工放样复《验备案)  — 本市104—产业区?块内非居住类工【程,开工放样复验—实行告知承诺—及备:案管理?制度建设单位—(个人)《可自:主选择申请》开工放样复验或者】开工放样复验备案】   选择开工【放样复验备案—。的建设?单位应在《取得建设工程—。规划许可证后6个月!内根据关于简化行政!审,批改:变部:分建设项目开工放】样复验管理模式【的若:干,。。规定(沪规》。土资执?。。规〔201》3〕8?6,2号)?相关要求向市、【区(:县)规划土地—管理:部门申请《建设项目《开工:放样复验备案—   市《、区(县)规划土地!管理部门在收到建设!单位:(个人)提交的【备案材料后经—审查符合收件形【式要求?的应当场出具—建设工程开工放样复!验备案?登记凭证   第】十五条(《竣,工规划验《收的申请《),。   建设单位【(个人)《必须按照建设工【程规划许可》证及其附《。图的:要求:全面:完成许可证核—准的建?设范围内的各项建设!和环境建设并已【拆除许可证核准【的建设范围》内,临时建筑和不予保】留的:。旧建筑后应按照上】海市规划土地综【合验收管《理办法的要求—申请建设工程—竣工验收《   申请》竣工规划验收时对于!同一: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批准的所有建—设项目应遵循“一】次申:。请”的?原则   第—十六条(申请竣工】规划验收报送材料)!   建设工程申】请竣工规《划验收应报送下列】材料(复印件需核对!原件)  》 (一?),。建筑工程竣工规【划,验收   》1.上?海市建?设工程?规土:管理综?合验:收申请?表(建?筑工程);   】。2,.建筑工程竣工规划!土,。地验收?测量成果报告—书(纸质原件、电】子,文件各一份); 】  3?。.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:证及其项目表(复印!件);   4【.,建设单位签订的诚信!承诺:。书;  《 5.建设工—程竣工图(含—总平面图《、单体?图纸质原件一套)】;   6》.建:设工程竣工档—案检查结论单(复】印件);   【。7.消?防、环保、卫生、交!警、绿化等部门验收!意见(复印件—);   》8.规划开工放【样复验阶段免审项】目,或者其它在建设【项目开?工阶段未提交地质资!料汇交凭证的需提】交地质资料汇交凭】证(复印件》);   9—.,因建设?项目的特《殊性:需要提?交,的其:他材料 《  (?二)市政《交通工程竣》工规划验收(复【印,件需核对原件)【   ?1,.上:。海市:建设工程规土管【理综合验收申请【表(市?政交通?);:   ?。。2.上?海,市建设工程竣—工检测成果报告书】(纸质原件》、电子文件各一份】);:   3《.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(:复印件); —  4.《建设工程竣工图纸质!。原件一套;》   5.》建,。设工程竣工档案检查!结论单(复印—件);?   6《.,因建设项目的—特殊性需要提交【的其他材料》   (三)市政】管线工程竣工规划】验收(复印件需核】。对,原件)   1.】上海:。市建设工程规土管理!综合:验收申请表(市【政管线); —  2.上海市管线!工程跟踪测量成果报!告书(纸质原件、电!子文件?各一份?);   3.建设!工程规划许可—证(复印件)—;  ? 4.管线监—督检:验产品质量合格【通,知,书(复印《件); 《  5.建设—工程竣工档案检查】。。。。。结论单(《复印件) 》  第十七条(竣】。工规划验收的受【理,)   市、区(】。县):规划土地管理部门】收到建设单》位,(个人)竣工规划验!收申请后应当场【。。出,具收件凭证凡不符合!受,理,要,求的市、区》。(县)规划土地管】理部门应在收件后5!个工作日《内以书面形式告知】申请人不《。予受:理并一次告知—需要补正的全—部内容   第十】八条(竣工验收的检!查)   》市、区(县)规【划土地管理》部门应检查建设项目!建设情况及竣工图】是否符合《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》。及其附图的核准要求!等情况并根据—。现场检查《情况填写现场—检查部位标》准化核查记录单记】录归档   规划】。竣工验收具体标准】按照上海市建设项】目开工放样复验、】竣工规划验收检查】工作规范执》行   第十九条(!。竣工规?划验收?的结果)《   符合验收要求!。的,市、区(县)规划】土地:。管理:部门:应核发上海》市建:设,工程竣工规划—验收合格证送达【建设单位(》个人)建设》。单位:(个人)凭上海市建!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!合,格证向相关管理部】门申:请办理?建设项目后续—相关手续   【不符合验收要求的市!、,区(县)规划—土地:管理部门应》核发上海市建设工程!规划土地综》合,。验收结论通》知单送达建设单位(!个人)告知要求整】改的理由、处理【意见建设单位(【个人)应《在整改后《重新按?照本:规定提出竣工—验收申请   第二!十条:(,竣工:规划验?收的期限《)   市、区【。(县)?规,划土地管理》部门收件后应在【15个工作日内【完成竣工《。规划验?收工作   第二十!一条(系统》。。平台:)   市》、区(县《)规划土地管理【。部门通过“》建设:项目规土实》施,全过程管理》系统平台”完成【建设项目开》工放样复验和竣工规!划验收工作对—于各类检查信息【应当及时录》入实现检查信息资】源共享和市、区(】县)两?级建设项目开工【放样复验和竣工【规划验收管理的统】一,。   第《二十二条(案卷归】档):   ?建设项目竣工—规划验收《完成后市《、区(县)规划土】地管理?部门:应及时?整理建?设项目开工放样【复验及?竣工:验收案卷并按规【定及:时移:送市城建档案馆归档!保存   第二十】三条(?。推行诚信承诺制【。度)   建—设单位(个》人)在建《。设项:目开:工放:样复验和《竣工规划《验收检查《过程中?应,按规定?向市、区(县)规】划土地管理部门提】交申请资料和相【。关数据并应保证其真!实,性和准确性凡—文字:资料和图《纸资料不一致的应】承担相应的》法律责任 》  建设单》位(个人)》在已作诚信》承诺后违反承诺或构!成违:法的市、区(—县)规?。划,土地管理部门应【当,依法处理并将其不良!诚信记?录录入本市》诚,。信系统   第二十!四条(文书制作)】  :。。 本规?定涉及?的行政?许,可和行政检查文【书由市规《划国土资源管理部】。门统一编制   】第二:十五条(检测规【范)   本规定中!建筑工程的》上海市建设工—程开工放样复—验检测成果报—告书、建筑》工,程竣工规划土地验】收测量成果报告书以!及,市政:交,通工程的上海市【建设工程竣工检测】成果报告书、—市政管?。线工程的上海—市管线?工程跟踪测》量成果报告》书的编制《应符合上《海,市建:设工:程规土检测成果【报告书规范》的,规定   》第二十六条(行政监!督) ?  市规《划国土?资源管理部门应对区!(县)规划土地管】理部门的开工放样复!验和竣工《规划验?收管理工《作进行监督检查【并采用?。信息系统监测、定期!检,查,和专项检查》等形式?。进,行行政监督   】第二十七《条(施行)》   本规定—自,2015《。年5月1《日起施行《有效期至《2020年4月【30日原上海—市城市规划管理【局关于?建,立和完善建设项目】规划实施全过—程管理进《一步做好规划管理】监督检查工作的通】知(沪规《查〔2006—〕3:27号)自本规定】施行之日起废止 】  :附件1?.上海市建》。。设工程规土检—测成果报《告书规范《。      2【.上海市建》设工程开工放样复】验申请表    】 , 3.依《法建设责任书  】    《4.依法施工责任书!      5.上!海市建设工程—。开工放样复验—备案表   —   6.上海【市建设?工程开工放》样,复验结论《单 :     7—.,建,设工程开工放—样复验备案登记【凭证      8!。.上海市建》设工程开《工放样复《验结论通知单 【  : ,  9.上海市【建设工程规土—管理综合验收—。申请表     】 1:0.上?。。海市建设工程—竣工规?划,验收合格证  【    1》1.上海市建设【工程规划土地综【合验收结论通—知单   》   1《。2.:建设单?位诚信承诺》书  ? , ,  : 附件1《-1:2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