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市市容》环境卫生管理条【例
:(2014年6月2!5,日西宁市第十五【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第十九次】会议通?过 2014年7】月24?日青海省第》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!常务委员会第—十二次会《。议批准 根据—2018年2—月8日西《宁市第十六届人【民代表大会》第四次会议通过【并,经201《8年5?。月31日《。青海省?第十三?届人: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三次会议—批准的西宁市人【民代表大《会关于修改》和废止?部分地方性法—规的决定的决议【。修正:)
第一章 【总则:。
? 第一条 为了加!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!创造整洁优美—、文明和《谐的城市环》。境,保障公众《身,。体健康根据中华人】民共和国固体—废物污染环境防治】法、国务院城—。市市:容和环境卫生管理】条例和有《。关法律、法》规结合本《市实际制定本条例】
: , 第二条 本条例】适用于本市市区【。(含经济技术开发区!所属园区《)及所辖《县人民政府城镇【规划区 《
,。 第?。三条 本市市容环】境卫生工作坚—持统一领导、属【地为:主,、专业管《理、公众《参与、社会监—督的原则实行—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便!民化的管理》
第四条 市!、区(县)人民【政府、经济技术【开发区所《属园区?管,委会应当《将市容环境卫生事业!纳,入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规《划和年度计》划加大市容环境卫】。生基:。础设施建设将市【容环境?卫生事?业所需经费》列入财政预算提【高市容?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能!力和水平《使,市容环境卫生事【业与经济社会发展】相适应 《
第五条 市市!容环境卫《生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管!理,。工作:区(县)、经—济技术开发区所属园!区市容环《境卫生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负责:本辖区?内的市?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! ,
乡(镇)人民!政府、?街道办事处(社【区)在?其职责?范围内?做好市容环境卫【生管理工作 —
城乡规划【和建设?、国土?、交通运输》、环保?。、水务、农牧、商务!、市场监督、公【安、:林业等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依法对市—容环境卫生工—。作进行管理
!第六条 《新闻出版、文化【、教育等部门应当】加强市容环境卫生法!律法规和科学知识】的宣传教育广—。播、电视、报—刊,等,媒体在公共场所【发布的广告应—当安排市容》环境卫生方》面的公益性宣—传内:容,加强市容环》境卫生知《识的宣?传
《 第七?条 市市容环—境卫生行政主管部】。门应当会同区—。(县)人民》。政府及?其有关部《门根:据,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!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市!及所属县的城市容貌!和环境卫《生标准?报市人民《。政府批准后》公,布,实,施
市市容】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本《。。市市容环境卫生事】。业发:展需要组织编—制环境卫生》设,。。施、景观照明设施和!户外:广告设施等专—业规划报市》人民政府批》准后组织实施 【
城市容—貌标准应当》包括建筑《景观、公共设—施、环境卫生—、园林绿化、广【告标志、公共场【所等方面的要求【。
《第八条 单位和【个人都?有,享受整洁《。、优美?市,容环境的权利—同时负有《。维护市容《整洁、保《。持环境卫生》的义务?应当树立市容环境】卫生意识积极参加】市容环境《卫生公益《劳动:养成良好《。、文明的习》惯
《 单位和个》人都:应,当尊重市容环境卫生!工作人员及其劳【动不得?妨碍、?。阻挠市容环境卫生工!作人员履行职责【对损害、破坏市容环!境,卫生的行为有权进行!劝阻和举报 —
第九条 各级!人民政府鼓》励,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!环,境卫生设施》以及:从事:环境卫生服》务工作鼓励居(村)!民委:员会组织居(村【)民制定维护市容】环境:卫生公?约动员居(村)民】积极参加市容环境卫!生治理工作
【 第十条 本市】对在市容环境卫【生管理工作中作出显!著成绩的单位和【个人:给予:表彰
】第,二章 市容环境【卫生责任《
《
: 第十一条— 本:市实行市容环境卫】生责:任区管理市》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!部,门应当组织》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!。任,制加:强对市容环境卫【生责:任区域的监督—。管理责任《。人应当按照城市【。容貌和环境卫生标】准,履行工?作责:任
第—十,二条 ?市容环境卫生责任】。人的确定原则是建筑!物、构筑物或者【设施、场所由所有】权人或使用人、【管理:人负责?;所有权人、使用人!、管理人之间约定管!理责任的从》其约定
【下列区域《的责任人按照下【列规定确《定
(一)】城市道路、桥梁、】街巷、公交》车站、地下通—。道、过街天桥等公共!区域的市容》环境卫生由区(县】)、经济技术—开发区所属园—区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?主管部门《或者其委《托的管理单位负责】;
》(二)直管》公共厕?所、垃圾中》转站:及其他环《境卫生公共设施的市!容环:境卫:生由区(《县)、经《济技术开发区所属】园区市容环境卫【生,行政主管部门或其】委托的?管理单?位负责?;社会?资本投?资修建的由》投资产权人或—。者,经营人?负责;?
: (?。三,)实行?物业管理的居住区】由物业服务单位负责!。;未实?。行物业管《理的居住区由街道】办事处(《。社区)或者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》负责指?导,选聘物业服务—单,位或者确定其他市】容环境卫生责任【人负责;
【 (四?)河道?。。。、灌渠?的沿岸水域及两岸的!环境卫生由》岸,线的:使用、管理单位负】责;:
(五—),。文,化、体育、》娱乐、公园、公共绿!地、火车站、—汽车站、停车场【等公共场所由经营】管理单位负责;
! (六《)集贸市场、展览展!销、商?场(超市《)、饭店等场所由经!营管理?单位负责;
】 (七)施》工(:拆迁)工地》由施工(《拆迁)单位》负责待建地块由【业主负责;
】 (八?)专用道路、铁【路、高速公路、航】空港由经营管理【单位负责《;
《 (:九)机关、团—体、学校、部—队、医院、企事【业单:位等场?所由:。。各,单,位负责
市容!环境卫生责任区的】具体范?围和责任要求由区(!。县)、经济技术【开发区所属》园区市容《环境卫生行》政主管部门书面【告知责任人 —
按照前款规定!责任:不清或者责任人【。不明确的《由所:在地的区(县)【、经济技术开发【。区所属园区市容环境!卫生行?政主管部《门确定
— 第十三条 临街】的单位?、个体工商》户经:营门店实行》。市容环境卫生“【门前三包《。”责任制《
《
第三章 —市容管?理
】 第十?。四条: 建:筑物、构筑物和设】施应当保持整洁【、完好、美》观并与周边环—境相协?调
单位和个!人,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!。生行政?主管:部,门的:规定定期对建—筑物、构《筑物和各类设施【的,外部进行清洗、【粉刷:和修饰?;对外部破损或者】存在安全隐》患、失去使用价值的!建筑:物、构筑物和设施应!当及时整修或者依】法拆除?
?。 第十?五条 在《城市道路和其他【公共场所上空及【建筑物、构筑—物之间设《置架空管线应—当,按,照谁设置、谁负责的!原则按照市》。容管理的要求—。保持整齐《、,美观并定期维护 】
, 第十六条 单】位和:个人不得擅自—在道路两侧和其【他公共场所》堆放物料搭建建【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!他设施 《
?因建设、临时施工】等特殊?需要在道路两—侧和公共《场地临时堆放—物料搭建临时建筑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】他设施的应当—征得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》的同意?并按规定办理—审,批手续
【第十七条 》临街建筑物的露台和!窗外不得堆放、【吊挂危害安全—或有:碍,市容的物品》
《。。不得在城市道路【和其他公共》场,所的护栏《、电线杆、路—牌等设施及绿化带】中晾晒、吊挂物品 !
第十八条 】区,(,县)人民政府、经】济技术开发区所【属园区管《委会应当合》理布局商业配套设施!在非:主要街、巷等不【影响交?通和市民《生产生活的场—所划定临时》经营摊位引》导合法的经营—者到指定的》。摊位从事经营活动】划定的临时经营【。摊位要设置统—一标:识并向社会公布【临时经?营摊位?的经营者应》当遵守有关经营【时,间、地点等管—理规定保《。。持场地清洁》
单》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占用道路、!人行道、桥梁、地】下通道、过街天桥】等公共场《所从:事摆卖、生产、【。加工、修《配,、餐饮以及沿街兜售!等活动 《
街道》两侧:门店及公交车站售】货亭等场所不—得超出?门、窗摆放物品 】。
第十九条 城!市,道路两侧的单位、】居民楼院《或者其他场》地应当按《照本市城市容貌标准!的要求选用透景【、半透景的围墙【、栅栏、绿》篱或:者花坛?、草坪等《。。。分界因建设等特【殊需要设置实—体围:墙的应?当按照规定》予以:装饰、彩化 —
第二十条 】城市主要道路—两侧和?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!。、构筑物和》其他:。设,施应:。当按照景观灯—光规划要《求设置景观灯—光设施
》 景?观灯光设《施的所有者》、使用者以》。及管理者《应当:保持景观灯光设施】的完好并按》照规定?的时间启闭》景,观,灯光设施
第!二,十一条 《户外设立霓》虹灯、标语、—招牌、标《。牌、电子显示牌(】屏,)、灯箱《、画廊、实物造型】等,广告设施《应当符合《城,。市容貌?标准经市《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?部门:批准:
设施的【所有者或者管理者】。应当:负责:设施的日常维—护、保养和安全【检查设施图案、【文字、灯光》显示不全或》者污损?、,。。腐蚀、陈旧的应【当及时清《洗、更换、修复
! 第二十二条 区!(县)、经》济技术开发区所【属,园区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主管部门应—当在居?民小区合理》规划、设置便民信息!。发布栏(屏)方【便,市民发布信息并制】定信息发布栏(屏)!管理细则做好日【常管理和维护工作信!息发布人应当遵【守信息?发布栏(屏)—管理规定 》
一《切单:位和个人《。都不得在《城市建筑物、设施】以及树?木上涂写、刻画单】位和个?人在城?市,建筑物?、设施上张挂、张贴!宣传品等须》经市容环境卫—生行政主管部门或】者其他有《。关部门批准
】 ,禁止在建筑物—、构筑物、树木【或者:其他设施上》。涂写、刻画》、张贴、张挂宣【传品和标语》
禁》止擅:自沿街?散发小广告、—小,卡片等宣传品
】 第二十》三条 举办节庆【、,文化、体育等—活动需要临时散【。发、张?贴、张挂《宣传:品或者标语》的应当制作精美并经!市容环境《卫生:行政主?管部:门同意在规定的地点!、范围、《数量、规格、—内容和期《限内散发、》张贴或者张挂期满】后由举办单位—及时清除主要街道不!得悬挂、张贴纸、布!质条幅
第二!十四条 各类废旧】物,资回收站点的选【址应:。。当符合市《容,。环境卫生管理要求保!持经营场所市容环】境卫生整洁废旧【物资妥善、有序【摆放并?采取密闭或者苫盖】措施不得影响周【边市:容环境卫《生
第—二十五条 》在城市内运行—的交通?运输工具《应当:保持车容整》洁利用车体设置广】告的应当保持规【范、:整洁、完好;—。污损、陈旧的应当】及时清洗、修复【或更:换
【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!理
】 第二十六》条 :禁,止下列影响》环境卫生的》行为: ,
(《一)随?地吐:痰、便溺; —
?(二)乱扔果—皮、纸屑、烟蒂【、饮料罐、口—香糖:等废:弃物;?
? (三)《由建筑物或者车【辆向外抛《撒杂物、废弃—物;:
? (:四)在街道》。。、,广场等公共》。场所抛撒《、焚烧纸钱、冥币等!;,。
:。。 (?五,。)乱倒垃圾、污水】、粪便?乱扔:动物尸?体等废弃物;—
(六)直】接将未?经沉淀处理含—有固体废弃》物的污水排入污水】管道;?
《(,。七)在露天》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!内焚:烧树:叶、垃圾或者其【他,废弃物?; :
(八)占【用道路、人》行道、广场、公园】等公共场地从—事车辆清洗》活动;
— (九)其他影响环!境,卫生:。的行为?
第二十【七条 本市环—境卫生?。的清扫保洁和垃圾的!收集、清运、—处理应当符合国【家和省、市环—境卫生?标准
》 环境卫生的—清扫时间、保洁【。标准和垃圾的倾【倒,地点、方《式由市?容环境卫生行政主】管部门规定
【 第二十八—。条 市区内禁—止饲养鸡、鸭—、鹅、兔、》羊、猪等家畜—家禽;因《教学、科研以及其他!特殊:需要饲养的除外【
饲养宠【物的应?当遵守相关规—定不:。得影响环《境卫生宠《物,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!所产生?的粪便宠物饲—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!即时清除《
第二十九条! 建设工程施工【工,地应当遵守文明【施工的有关规定不】得擅自在工地围栏】外堆放建《筑,垃圾和建筑》材料;?施工现场《应当保持《整洁:。。施工产生的建筑【垃圾应?当及时清《除工程竣工后—应当及时《拆除施工临时设施;!采取防止粉尘—污染:环境的措施不得向外!排放污水《、泥浆;驶出车辆不!得带泥?上路污染道路—
: 第?三十条 单》位,和个人应当按—照规定密闭》、分类收集、运【输和处理各类垃圾】并按照规《定的时间清运到指定!的场所做到》。日产日清
【 第三十一》条, 垃圾处理实行经营!性收:费产生垃圾的单位】和个人应当按照垃】圾处理?收费标准《缴纳垃圾《处理费
— 第三十二条 科】。研单位、《医院、疗养》院、:屠宰场、《肉,类加:工厂、生物制品厂等!产生的带《有病毒、病菌或其】他有毒有害物质的】废弃:物以及含放射性物】质的废?弃物应当按照国家】有关规定进行无【害化处?理,不得将?其混入生《活垃圾或者任意堆】放、倾倒、》焚烧
第【三十三?条 从事经》营性:垃圾清扫、收集【、运输、处理—的,。单,位和个人需经市容】环境卫生行政主【管部门核准取—得,相,。关证照 《
从《事环:境卫生作业服—务应当遵守国—家和省、市》有关市容环境卫生作!业服务规范 —
第三十四条 !运,载液体、散装货物和!。垃,圾的车辆应当装载适!量密闭?。运,输按规定倾倒不得沿!途泄漏、《遗撒
【
第:五章 环境卫生【设,施建设与《管理
—
第三十五】条 新区《开发、旧城改—。造、道路《新,建,扩建、小区建—设以及建设大—型公共建筑和设施时!应当依照国家—有,关规定和环境卫【生专:业规划配套建设环境!卫生设施并与主【体同时设计、—同时施工、同—时,交付使用所需经【费纳入建设工—。。程概算
已】建成的小区及大【型公共建筑或—场所没有按要—求配套建设环—境卫生?设施或者环境卫生】设施不符合要—求的:由市容环境卫生【。责任人组织建设或】改,造
? 第三十六—条 环境《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!设计方案由规划【行政主?管部门审《。批并征求市容环【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!的意见?
市容环【境卫生行《。政主管部门》应,。当参加环境卫—生设施的竣工验收未!按要求配套建设环】境卫生设《施的由市容环境卫】生行: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改《正后重新验》收
? 第三十七条 】市、:区(县?)人民?政府、经济技术【开发区所《属园区应当根据城】市发展的《。需,要,。建设:垃圾处理场建—。设,垃圾处理场应当符】合国:家和省、市规定的技!术标:准
? :垃圾处理场》应当:。。。按照国家的规定【对垃圾进行》处理市?容环境卫生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应:当进行检查
!第三十八条》 集贸市场、旅【游景点?、车站、广场—等公共场所》应当配?套建设水冲》式或者节能》环保式公《。共厕所并按规定对】外开放
— 倡导沿街单—位,内部厕?所对外开放使用【并设置明《显标识
— 第三十九》条 :。市容环境卫生—行政主管部门应【当,按照:国家标准组织建【设或者?督,促有关单位建设水冲!式或者节能环—保式公共厕》所
公—共厕所的所有者或】者管理?。者应:当保持公共厕所【的正:常使用和厕所—内外的清洁》及周边环境整洁【
第四十【条 道路两侧、【居住区以《及城市?商店(场《)、集?贸市场、饭店、旅】游景点?、车站等公共场【所应当设置封闭式垃!。圾收集容器、废物箱!等设施及其指示牌 !
第四十一条 !环境卫生设施的所有!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加!强对:环境卫?生设施的管理定期】清洗、消毒保持其整!洁、完好《和正常使用对—破损的应当及时修】复或更换《 ,
单位和个【人不得?。侵,占、损坏或者擅自拆!除、:迁移、关闭环境卫生!设施或者改变环境卫!生设施使用》性质:因建设需要必须拆】除、迁?移的建设单位应【当事先提出拆迁方】案报市?容环境卫生》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,后按照先建设后【拆除的原则》负责重建或者按【照环境卫生设施造】价给予?补,偿由:市容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部门安】排重建
【
第六章 —法律:。责任
! 第四十二条 违反!本,条例的行为法—律、法规已有规定的!从其规定
【 第:四十三条 违反本】条例第十一条—。规定责任人不按照城!市容貌和《环境卫生标准履【。行工作责任的—由市容环《境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令改?正并处以五百—元以上二千》元,以下的罚款
!第四十四《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!。四条、第十五条、第!十七条规定的由市】容环境?卫生行?政,主管部?门责:令,限期改正;逾期未】改正的?对个人处以》二百:元以上?一千元以下的罚款】对单位处以》二千:。元以上二《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
?第四十五条》 ,违反本条例》。第十六条《规定:的由:市容环境卫》生行政主管》部门责令改正擅自】堆放物料的对个人处!以二百元以上一【千元以下的罚—款对单位处以五千元!以上一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?对擅自搭《建建筑?物、构筑物和其他】设施属于违》法,建设的由规》划行:政主管?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!规予:以,查处
》。 第:。四十六条 》违反本条例》第十八条第》一款规定《不遵守有关经营【管理:规定的?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!拒,不改正的处以—二百元以上》。一千元?以下的罚款违反【第二款、第》三款规定《。的由:市容环境卫生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并处以》二百元?以,。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!涉嫌:无,证,(,照)经营的依照【有关法律《法规予?以查处以机动车【为工具占《用,。城市道路《。。从,事经营?活动违反道路交通安!全管理?规定的由公》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!中,。华,人民共和国道路【交通安全法的—规定予以《处理
第四】十七条 《违反本?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!款规:定信息发《布人不遵《守信息发布栏(屏】。)管:理规定的由市容环】境卫生行政主管【部门责令《改,正拒:不改:正的处以五十元以】上二百元以下—的罚款违《。。反,第二款规定的—由市容?环境卫生行政—主管部门责令清除并!按每处五十元—。最高不超过五千【元处:以罚款;对指使涂写!、刻画?、张贴的《处以:五千元以上二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】反第三?款规定的《由市容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责—令改正可处以五十元!以,。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!;对指使散》发,小广告、小卡片的处!以二百?元以上二千元以【下的罚款
第!四,十八条 违》反本条?例第二十三条—规定不按《要求散发、张贴【、张挂宣传品、【。标语或?者期满?后未及时清除的【由市容环《境,卫生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:改正;拒《不改正?的,处以五百元》以上三?千元以下的罚款 】
?第四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二十【。四条规定的由市容】。环境卫生行政主【管部门责令改正【并处以五《。百元以?上二:千元以下的罚款 】。
?。第五十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二十五条】规定的由市容环境】。卫生行?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改正;逾期不改正!的处以一《。百元:以上五百元以—下,的罚款
第】五十一条 违反【本条例第二十六【条第一?。项至第三项规定【的由市容环境卫生】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改正》并处以五十》元以上二百元—。以下的?罚款违反第四项至第!九项规?定的由市《容,环境卫?生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以一百?元以上五百》元以下?的罚款
— 第:五十二条 》违反:本,条例第二十八条第】一款规定的》由市容环境卫生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改】正,并处以五十》元以上五百》元以:下的罚款违》反第二款规定的处以!五十元以上二百【元以:下的罚款 》
第《五,十三:条 :。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!条,规定:不缴纳垃《圾处理?费的由市容环—境卫生行《政主管部门责令【限期缴纳逾期不缴】纳的对?单位处?以,。应交垃圾《处理费三倍》以下且不超过—三万元的罚款对【。个人处以应交垃【圾处理费三倍以【下且不超过一千元的!罚款
第【五十四条《。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!四条:规定运输液》体、散装货》物的车?辆未按规定密闭苫】盖的责?令,改正;沿《途泄:漏、遗撒的》。由市容环境卫生行政!主管部门《责令:清,除并处以《一千元?以上一万元以下【的,罚款
第五十!五条 违《反本条例第四十一】条第:二款规定擅自—侵占、拆除、迁移】环境卫生设施或【者,改变环境《卫生设施《使,用性:质的由市容环境【卫,生行政主《。管,部门责令改正恢复】原状并处《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!以下的罚款损坏环境!卫,生设施的由公—安机关依照中华人】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的规定》给予处罚构成犯【罪的依?法追究刑事责任【
第》五十六?条 拒绝、》。阻碍:行,政机关执行》公务或者《侮辱:、殴打行政机关工】作人员或《者,妨,碍其依法执行—。职,务的由?公安:机关依照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!罚法:。的规定给予》处罚;构成犯罪的依!法追究刑事责任 】
, 第五十七条【 市容环境卫生【。行政主?管,部,门及相关《职能单位《的工作人员有下列】。情形之一的由—所,在单位或者》。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!政处分构成犯—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任
(一)!对违反市容环境卫生!管理的行为不依【法进行调查处理的】;
《 (二)违》法批准或者同—意市容环境》卫生:。管理事项《的;
《 (三)》违法实施行政处【罚或者以行》政处:。罚代替纠《正违法行为的;【
《(四)在市容环境】卫生管理中违反【规定收?取费用或者侵占【、私分公私财—物的;
(】五)其他违反法律法!规的行为 》
, 第五十八条【 当事人对市容【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!门作出的具体—行,政行为不服》。。的可以?依法:申,请行政?复议或者提起行政】诉讼
第!。七章 附则
!
第五十九条! 本条?例应:。用中的具体问题由西!宁市人民《政府负责解》释,
:。 :第六十条 本—条例自2014年1!1,月1日起施行—2004年1—1,月26?日经青海《省第十?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第】十三次?会,议批准的西》宁,市城市市容和—环境:卫生管理条例—。。同时废止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