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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大气污染【防治条例 (—2015年》10月?29日西《。宁市第?十五:。。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。委员会第三》十一:。次会议通过》 20?15年11月27】。日青海省第十—二届人民代》表大:。会常务委员》。会,第二十三次会—议批准 根据—2,018年2》月8:日西:宁市第十六届—。人民代表大会第【四次会议《通过并经2018】年5月31日青海省!第十三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三次《。。会议:批准的西《宁市人民代表—大会关于《修改和废止部分【地方:性法规的决定的决】议修正) 》 第一章 总则【 :     第【一条 为了防治大气!污染改善《大气环境质》量保障公众健康坚持!人与自?然和谐?共生推进《生态文明建设促【。进经济社会》可持续发展根据【中华人民共和—国环境?保护法中《华人民共和》国大气污染》防治法等法律、【法规结合《本,市,实际:制定本条《例,   第二条 】。本条例?适用于本市行—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!治及其?监督管?理   第三条 !大气污染防》治坚持规划先行、预!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!。区域联?动、公众参与、损害!担责的原则  】 第四条 市—、区:(县)人《民政府对本行—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!质量负责将》大气污染防》治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:。发展:规划优化产业—。结,构和布局加》。大对大气污》染防治的财》政投:入有计划地控制【或者削减重点大气】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!   第五条 【市人民政府》应当建?立统一有效、分【工明确的监》管,治理体系并加强【整体统筹《协调 ? ,   市环境—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对本条例的组【织实施和监督管理】区、县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对本辖《区内大气污染—防治实?施具:体,监督管理市、—县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负责发【布本:辖区内的大气环【境质量信息   !发展和改革、经济信!息化、?城乡规划和》。建设:、国土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能源结构调【整、产业结》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!化工作? :  公安交通、交通!运输行?。政主管部门根据【各自职责对机—。。动,车排气?污染实施监督—管理 ?   城乡规划和建!。设、城市管理—、交通?运输、房产、—林业等行政主管【部,门根据各自职责对】扬尘污染实施—监督管理 》   财政、农牧】、,市场监督管理、教】。育、卫生、气象【等,行政主管《。。部门在?各自职责范围内【协同:实施:本条例  —。 ,乡(镇?)人民政府和街道办!事处(社区)—对本辖区内的—。大气污?染防治?工作进行监》督发现?违法行为的》应当及时《报告环境行政主管】部门并?配合调查处理  ! 工业园《区,管委会应当对工【业园区的大气污【染,防,治工:作进行监督检查【协助政府有关部门】依法履行管理职责】   第六—条, 本市?实行大?气环境质量》目标责任制和考【核评价制度市、区】(县)人民政府应当!将大气?环境保护《目标和任《务,的,完成情况作为对本级!有关部门《和下一级《人民政府及其负责】人考:核的内容考核—结果:应当作为政府和【各有关部门》绩效考核的重—要,内容并向社会公布】   第》七条 本《市倡导文明》、节约、《低碳的生产生活方】式   机关、】企事业单位、—。社会组织和个人应】。当遵守大气污染防治!。法律、法规履行保护!大气环境的义务参与!大气环境保护—工作   —市、区(《县)人民《政府应当鼓励和支】持大气污染》防治:。科学技术研究开【展主:要污染物来源解【析研:。。究对颗粒物、—二,。氧化硫、《氮氧:化物、挥《。发性有?机物等?大气污染物》实施协同控》制;加强大》气环境保护宣传【普,及工作?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!大气污染防》治工作?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大!气污:。染治理 》  :教,育行政主管部门【和学校应当》将大气污染》防治知识纳》入学校教育内容【培养:学生的大气环境【保护意识 》   新闻媒体应】当开展大气》环境保护《法律、法规和—大气环境保护科学知!识的宣传《对环境违法行为进】行舆论监《督   第八条 !市、:区(县?)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重污染天气分级预警!和响应?机制出现重污染【天,气时市、区(县【)人民政府应当及】时启动应急预案【根据不同《的污染?预警等级向社会发】布预警信息并采取相!。应的响应措施 】  第九条 市、区!(县)人民政—府应当完善大—气污染举报制度向】社会公开《举报电话明》。确政府有关部门【的受理范围和职责有!关部门在接到举【报,后应当依法及时【处理并将处理—结果告知举报人举报!。内容经查证》属实的给《予举:报人表彰或者奖【励 :   ?接,到举报的《部门应当对举报人】的相关信《息予以保密 【  第十条 市人】民政府应当》加强:与周:边州(市)的大气污!染联防联控工—作建立?重大污染事项通【报制度逐步实现重大!监测信息和污染【防,治技术共享》推进区域《联防联控与应—急联:动,。    》 第二章 》大气污染《。物排放管理   !   第十—一条 大气污染物排!放实行浓度控制和主!要大气污染》物,排放总量控制相结】合的管理《制度   企【业,事业单位和其他生】产经营者《排放的大气污染【物不得超过国家【和省规定的》排放标准《和主要大气污染【物排放总量控制【指标  》 第十?二条 市、区(县】)人民政府应当根据!上一:级人民?政府下达的主要大】气污染物排放总量】。控制指标和削减指标!结合:本,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!制定:。年度计划和控—制措施将主要大气污!染物排放总量控制】指标和?削减:指标分解《落实到企《业事业单位》和其:他生:产经营者 —  第?十,三条 大气污染【物排放实行排污许可!管理制度  【 实行大气污—染排:污许可证管理的【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!生,产经: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!可证的要《求排放污染》物,;未取得排污许【可,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!  : 第十四条 —向大:气排放污染》物的企业《。事业单位和其他生】产经营者应当建【立,大气污染《防治和?污,染物排放管理责【任制度明确》负责人和相关人【员的责任 —  第十五条 企业!事业单位或者—。其,他,生产经营者》建设对大气环境有】影,响的项?目应当依法进行环】境影响评《价通过排污权交易取!得大气?污染物排放指标【未,依法进行环境影【响评价?或者未通过环—。境影响评价的—建设项?目不得开工建设 】   第十六条【 建设项目应当【将,。配套的大气》污染防治设施与主】体工程同《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】、同时?投入使用大气—污染:防治设施未经验【收或者验收不—合格的主《体工程不得投—入生产或者使用 !  第十七条 【向大气排放污染【物的企业事业单【。位或:者其他生产》经营者应当》保持大气污染处理】设施的?正常使?用未:经环境保护行—政主管部门批准不】得,擅自拆除或》者,闲置:大,气污染处理设施 !  大?。气,。。污染物处理设施【因维修、《故障等原因》不能正常使用的排】污单位应当采取【限产停产等》措,施确保其大气污【。染物排?放达到规定的标准】并立即?向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部门?报告  》 第:十,八条: 环境保护行—政主:管部门应当》建立和完善大气环】。境,。。质量监测网》络组织开《展大气环境》质量和?污染源监测   !向大气排放》污染物的企业—事业单位或者—其他:生产经营者应当【按照规定设置监测点!位和监测采样平【。台保持其正常使【用,   重》点排污单位》应当按照《规定:配备:自动:监控设备并与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》部门的监控平台【联网:保证监测设备正【常运行、《监测数据传输准【确   》重点排污单位对其所!排放的大《气污染?物进行自行监测【或者委托具有环【。境监测资质的机【构监:测记录监测数据【并按照规《定将:污染物排放名—称、:。种类、方式、浓度】等相:关内容?向社:会公开监测数据的保!存,。时间:不得低于五》年   大气污】染源在线自动监测】的有效数据可以作】为执法依据》   第十九条 !向大气排放污染物】。的,企,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!生,产经营?者应当?按照有关规定—。设置大?气污染物排放—口  《 禁止?通过偷排、篡改或】。。者伪造监测数—据、以逃避现场检查!为目的的临时停产、!非紧急情况下开【启排放旁《路、不正常运行大气!污染防治设》施等逃避监》管的方式排放—大气污染物》   第二—十条 在城市建成】区内严格控》制大气污染物排放】禁止新建、扩建严】重影响或者》可能严重影响大【气环境质《量的建设项目—在市:、,区(县)人民政【府,规定的期限内—未达到治《理要求的已建—成项:目应当按照市、区】(县)?人民政府的统一【规划限期搬迁或【者关闭 《   第《二十一条 新建排】放,大气污染物的工业】项目应当按》照规:划和环?境,保护规定进入—工业园区 》  : 工业园区应—当安装大气污—染监控预《警,系,统并与环《。境保护行政主—管部门的监控平台联!网,对园区内大气环境】质量和污染源排放】情况实时监控、及时!预警   第二】十二条? 区:(县)、乡(镇)】或者工业园区—及特色产业园区【有下:列情形之一的市环境!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应当:对该区?域内产生大气—污染物的建设—。。项目的环境》。影响报告书》、环境影响报—告表作出不》予批准的《决定  》 (一)建设项目类!。型及其选址》、,布局、?规模:。等不符合环境保【护法:律法规和相关—。法定:规划;   (二!)所: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!到国家或《者地方环境》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!拟采取?的措施?不能满足区域环境】质量改善《。目标管理《要求; 《   (《。。三)建设项目采取】的污染防治措—施无:法确:保污染物《排放:达到国?家和:地方排?放标准或者》未采取?。必要措施预防和控】。制生态破坏;  ! (四)改建、【扩建和技术改—造项目未《。针对项目原有环境】污染和生态》破坏提出有》效防治措施;  ! (五)建设—项目:的,环境影响报告书【、环境影响》报告表的基础资料数!。据明显不实内—容存在重大缺陷、遗!漏,。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!论不明确、不—合理 《   第三章【 燃煤及其他高【污染燃料污染防【治     】 第二十三条 【市,。、区(县)》人民政?府应当采《取措施优化能源【结构推广《清洁能?源的生产和使用合】。理控制?能源:消费总量《逐步:削减煤炭消费—总量  》。 市经?济信息化行》政主管部门应当【会同:有关部?门拟订本市煤炭消】费总量?控制目标和措施报】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。实施区?(县)?人民政府应当按照】本市煤炭消费—总量控?制目标制定本行政区!域的具体措施并组】织实施 《   第二十四条 !。市发展和改革、经】济信息化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,部门推进本》市清:洁能源建设制—定促进清洁能—源发展、能源结构】调整的相关》政策   市【经济信息化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会同有关】部门积极推进现【有燃用?高,。污染燃料《工业企业改用天然】气、:液化:石油气、《电或者其他》清洁能源  【。。 第二十五条 本市!禁止新?建、扩建高污染燃料!的设施?   尚未—实施清洁能源替【代的燃用高污染【燃料的设《施,应当配套建设脱【硫、脱硝、除—尘装置或者采—取其他措施控—。制,二氧化硫、氮—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!物排放?量;燃?料应当符《合国家和《省,、市:规定:的有关强制性标准】和要求?   第二—十六条 市经济【信息化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根《。据,。本市城乡规》划按:照大:气污染防治要—求制定经营》性煤炭堆场和民用】煤配送网点的布局和!总量:控制计划《   煤炭—经营企业应当—将煤炭集中》存放到?经营性煤炭堆场 】   第二十七【。条 市城乡》规划和建设》、房:产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会—同有关部门推—进既有建筑节能改】造,执行新建建筑强【制性节能《标准减?少,能源消耗和大气污染!物排放  — 第二十八条 【市人民政府应—当划定、《公布高污染燃—料,禁燃区并根据大气】环境质量状况逐步】。扩大禁燃《区范围 》  在?高污:。染燃料禁《燃区内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—的项目禁止》使用高污《染燃料   高污!染燃料禁燃区内【已建:的燃煤电厂和燃用】高污染燃料锅炉、】窑炉等设施应当【在规定的《期限停止使用或者改!用天然?气,等清洁能源   !第,二十九条《 本市行政区域内】禁止:销售和使用不符【合标准的燃煤及其制!。。品   高污【染燃料禁燃区—内提供饮食、洗浴】、,住宿等服务》的,单位应当使用电【。、天然气《、液化石油》气等清?洁能源 》。   第四章 机!动车排气污染防治】 ,  :  ?  第三十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不得】生产、销售或—者,进口:污染物排《放超过规定排放【标,准的:。机动车和《。非道:路移动机械》   机》动车和非道路—移动机械向大气【排放污染物不得超】。过规定的排》放标准不符合排【放标准的机动车【公,安机关交通管—。理部门?不予核发牌证  ! 排放明显可—见黑烟的机动车和】非道:路移动机械不—得上路行驶和—使用   第三十!一条 ?。在用:机动车?应当按照机》动车安全《技术检验《周期接受《安全技术《检测和排气污染定】期检测经检测—合格的方可》上路行驶《在用机?动车未经机动车排】。气污染定《期,。检,测或者经检测排【放的污染物超—。过规定的排放—。标,准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不《。予核:。发安全检《验合格标志  】。 第三十二条 机】动车和非《道路:移动:机,械所有?者或者使用者—不,得拆除?、闲置或者擅自更改!排放污染《。控制装置并》。保,持装置正常》使用 ?。   机动》车所有者或》者使:用者在车载排放【。诊断系统报》警后应?当及时对《机动车进行维—修确保车辆达到排放!标准 ? ,  第三十三条 】初次:注册登记或者外【地迁入?本市的机《动车应?当符合国家最新【环保:。车型名录;不—符合的公《安机关交通管—理部门?不,予办: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或!者转入手续》   外地转【入本市?的机动车应》当到取得检验资质】的检测机构进行排气!检测对不符合机动】车排:放标准的公安机关】交,通管理部《门不予办理转移【登记手续   】第三十四条 市【人民政府对未取【得安全技术检验【合格标志或者被【标识:。为高:污染的?机动:车可以采取限—制行驶的管理措【施   第三十】五,。条 环境保护行政】。主管部门在》公安机关《交通管理部门的配合!下可以?选择时间《和路段利用遥感监】测等技术对道路上】行驶的机动》车污染物排放情况】进行:监督抽测;也可以】在机动?车停放地对》在用机动《车的污?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!督抽测机动车所有者!或者使?用者应?当配合抽测不得拒绝!、阻挠   【抽测不合格的责令】限,。。期治理并复检—由公安?机,关交通管理》部门暂扣其机—动车行驶证;复【检合格的当日发还机!。动车:行驶:证   遥—感监测取《得的数据《可以作为《环境执法的依据 】   第三十六条 !机,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具!备相应的资质并按照!国家:有关标准和技术规】范对排气污染机动】车进行维修使维【修后的?机动车达到规定的】排放标准   】第三十七条 机动】车排气污染检—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!的检测?方法和技术规范【进行检?测建立检验数据传】输网:络并向环境保护【行政主管部》门实时传送检—。验数:据   》第三十八条 市、区!(县)?人民:政府:应当优先发展—公共交通《鼓励发展小》排量、低能耗和新能!源车与清《洁能源车及其配套设!施建设  — 市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,部门应当会同市财】政,、交通运输、环保】、市场监督》管理等行政主管部】门根据本市大气【环境质量状况和【机动车排放污染状】况制:。定高排放在用机动车!淘汰、治理》和限制?使用方案报市—人,民政府批准后实【施 ?  :第,三十九条 在用【机动车经《维修或?者采用控制》技术后大气》污染物排放》仍不符合国家在【用机动?车排放?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!由报: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!业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进行登记、【拆,。解,、销毁等处理  ! 鼓励高排放机动车!、非道路移动机械】提前:报废 《   第五—章 扬尘污染—防治:  ?    第—四十:条 市、区(县)】人民政府《应当:。加强对建设施工【和运输的《管理:保持道路清洁—控制料堆和》渣土堆放扩大—绿地、?。水,面、湿?地和铺装《面积防治城市扬尘污!。染, ,   城乡规划和】建,设、城市管》。理、交通运输、【环境保护《等行政主《管部门应当根据本】级人:民政府确定的职责】做好扬尘污染—防治:工,作   第四十一!条 从事《房屋建筑、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】、河道整治、建【筑,物拆:除、:园林绿化等》活动建设《单位应当制》定扬尘污《染防治方案》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!列入工程预算并【在工程承发包合同】中明确施工单位防治!扬尘污染的责—任   》施,工,单位应当根据扬尘】污,染防:治方案?落实各项《扬尘污染防治—措施:   建》设单位、施工单位的!扬尘违法行为及查】处情况纳入企业信】用评价?系统:。   第四—十二条 建设工程】施工现场应》当根:据本市文明施工的有!关规定采取下列措施!   (一)建设!工程:开工前建设单—。位应当按照》标准:在施工现《场周边设置围挡【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!进行:维,护,;,   (二)施工!单,位应当?在施:工现场出入》口公示?施工现场《负责人、环保监督员!、扬尘污染控—制措施、举》报电话等信息—;   (—。三)施?工单位应当对施工】。。现场内主《要道路和《物料堆放场地—进行:硬化:对其他场地》进行覆盖《或者:绿化对土方集中【堆,放并:采取覆盖或》者固化措施;—   (四)【空气污染黄色、【橙色、红色预警【时施:工单位?应当停止土石方作业!、拆除?作业及其他可—。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!工作业施《工场地应当采取覆盖!、洒:水等降尘措施;【。  ? (五)建》设工程施工现场出】口处应当设》置冲洗车辆设施【按照本市规定安装视!频监控系统;施工】车辆经除泥、冲【洗后方能《驶出工地不得带泥】上路行驶;车—辆清洗处应当—配套设置排水、泥】浆沉淀等设施; !  (六)建设【工,程施:工现场?。道路及进出口周边】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!得存留泥土和建筑垃!圾;   (【。七)国家和省、市有!关施工现场管—理的其他《措施 《  第四《十,三条: 装卸、运输易产生!扬尘污染的物料【的车辆?应当采用密闭化措施!运输:单位:和个人应当加—强对车辆机械密闭】装置的维护确—保设备正常使用运】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!途泄:漏、散落《或者飞扬并按—照指定?的时间、《区域和路线行—驶 :   第四十四条】 ,建筑垃圾资》源化:处置场、渣土消纳】场,、垃圾?填埋场应当实施【分区作业按照相关】标准和要求采—。取防治扬尘》污染措?施 ?  :第四十五条》 城市管理行政【主管部门应当制定】道路清扫冲》洗保洁标准清扫单位!应当严格《执行清扫冲洗保洁】标准防治扬尘—污染  》 第四?十六条 在扬尘、扬!沙等空气重污染天气!情况下对城市—道路、?广场和其《他公共场所的—清,扫保洁工作应当【增,加机械清扫、—洒水、冲洗频次降低!地面积尘负荷—   第四十【七条 对城市道路实!施开:挖的在扬尘》防护设施验》收合格后《。方可开工工程结【束,后应当及《时对开挖道路—进行恢复   第!四十八条 裸露地】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!进行绿化《或者铺装   (!一)待开发的—建设用地建设单【位负责对裸露地面进!行覆盖;超》。过三个月的应当进】行绿化或者铺装; ! ,  (二)市—政道路?及河道沿《线、公共绿地的裸露!地面分别由建设、】水务、农牧、林【业等:行政主管部门—组织:进行绿化或者铺装;!。   (三)城镇!其他:裸露地面《由使用权人或者管理!单位负责《进行覆盖、》绿化或者铺装 【 ,  第四《十九条? 露天开采、—加工矿产《资源、房《屋,拆迁:。应当采?取喷淋、集中—开采、运《输道路硬化绿—化等措施防止扬尘】污染开采后应当进行!。生态恢复   】堆,。。存、装卸煤炭、水泥!、石灰?、石:膏、渣土、砂石、垃!圾等易产生扬尘【的作业作业单位或者!个人应当采取遮盖】、封闭、喷》淋、围挡等有—效措:施防止抛洒、扬尘】   第》。五十条? 禁止在城市—建成区内《现场搅拌混凝土建】。成区外的建设工程】在施工现场设置混凝!土和砂浆搅拌机【的应当配备降—尘防尘装置 【   第六章 】其他大气污染防治 !      第】五十:一,条 在人口集中地区!和其:他依法需要》特殊保护的区域内】不得开?设产生恶《臭、粉尘污染的修】理、加工等场所不】得贮:存、加?工、制造或者使用产!生恶臭气体》的物质  — 在其他区域—向大气排放》恶臭等刺激性气【体的应当采》取,措施防?止污染?影,响周围居民》 :  第五十二条 】产生:。粉尘、?废气:的作业单位和—个人应?。当按照规定采取相】应的防治措施—不得无防治措施【排放  》 第五十《三条 生产、销【售、使用含挥发性有!机,物的原材料》和产品的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】量,应当符合国》。家和省?规定的?标,。准   产生含挥!发性有?机物的生产和服务】活动应当《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!。中进行?。并按照规定安—装、使用污染—防治设?施,无法密闭的》除,外   第五十】四条 ?储,存、运输、装卸和】使用有毒有害气体】。的,。应当采取防》范措施防止突发性污!染事故的发生 】  第五十五条 】本市:鼓励和?倡导文明、绿—色祭祀   禁】止露天焚烧沥青、】油毡、废油、橡【胶,、塑:料、皮革、垃—。圾,等产生?有毒有害气体—的物料确需焚—烧处:理的应当《。采用专?用焚烧装置;禁止】在人口?集中地区未密闭或】者未使用烟气处【理装:置,加热沥青   禁!止露天焚《烧农作物《。秸秆、落叶、枯草等!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!   任何单【位和个人不得在市人!民政府禁止的—时,段和区域内露天烧】烤食品、燃放烟花爆!竹 ?  第五十六条 】从事服务活动的【经营者应当》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!者要求?设置异味和》废气处理装置等污】染,防治设施并保持【正常:使用:防止影响周边环境】   餐饮—服务场所应当采取设!置专:用,油烟排放通》道、安装油烟净化装!置等治理措》。施确保污《染物达标排放专用】油烟排放《通道:的,排放:口应当高于相—邻建:筑物:高度或者接入其【公用烟道 》   城市建成区】的居:。民,住宅楼内、未—配套:设立专?用烟道的商》住,综合楼、《。商,住综:合,楼内:与居: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!内禁止新建》、改建、扩建产生】。油,烟及热?污染的餐饮、洗浴】等服务经营场所 】    第七章 !法律责?任 :      第】。五十七条 违反本】条例规定法律—、法规已有处罚规定!。的从其规定 —   第《五十八条 违—反本条例规》定拒不接受监督【检查或者在接—受监督检查时弄虚】作,假的由有《关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处以《二万元以上十万【元,。以下的罚款   !。第五十九条 违【反本条例规定有【下列行为《之一的由环境—保护行?政主管部门》按照下?列规:定予:以处:罚   (一)未!取得排污许》可证排放《主要大?气污染物的或者取】。得,排污许可证》但排放主要大气【污染物超过核—定排放总量指—标,的责令停止排污或者!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!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!百万元以下的—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!有批:准权的?人民:政,府批:准责令停业、关闭拒!。不,停止排污的可以查】封排污设《施 ?  :(二)未依法开展环!境影:响后评?价的责令限》期改正?并处五万元以上二】十万元以下的—。罚款;逾期不改正的!处二十万元以上一】百万元?以下的罚款》   (》三)需?要配套?建设的?大气污染防》治设施未建成、未】经验收或《者验收不合格的【建设项目即投入【生产或者使》用,或者在环境保护设】。施,验收中弄虚作假【的责令限期改—正并处?二十: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!下的罚款;》逾期不改正的处【一百万?元以上二百万元以】下的罚?款;对?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其》。他责:任人员处五万—。元以上?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!;造成重大环—境污染或者生—态破坏的责令停止】生产或者使》用或者报经有—批准权的人》。。民政府批准责—令关闭 》  (?四,)不正常《使用大气污》染物:处,。理设施的未经—批准擅自拆除或【者闲置大气污染物】处理设施的或者大】气污染物处理设【施因:维修、故《障等原因不能正常使!。用未按照规定及时报!告的:责令限期《改正并处《。以二万元以》上十万元以下的【罚款   (五】)未按?照规定设《置监测点位和采样】。监测平台的或者【未配备大气污—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!备大气污染》物,排放自动监控设【备不正常《运,行或者未与统一监】。控平台?联网未按照规定公开!监测:数据或者建立监测档!案的:责令限期《改,正逾期不改正的并】处以二?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监》测数据弄虚作—假的责令停止违【法行为并处》以五:万元以上二》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】   《(六)未按照—规定:设置大气污染物【排放:。口或者通过其他排放!。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!的责:令限期改正并—处以二万《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!的罚款拒不改正的】责令:停产整治   】(七)通过偷排、篡!改或者伪《造监:。测数:据、:以逃避现场检—查为目的《的,临时停产《、非紧急《情,。况下:开启排放旁路、不正!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!设施:等逃避监管的—方式排放大气污【染物:的责令限期改正并】处以十万元以—上一百万元以—下,。的罚:款情节严重》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!民政:府批准责令停业、关!闭  《 第六十条 违【反本条?例规定有下列行【为之一的按照下列】规,定予以处罚   !(一)擅《自新建、扩建—高污:染燃料设施原有使用!高污染燃料的设【施未按照规》定改用清洁能源【、配套建设》脱硫、脱硝、除尘】。装置或者采取—其他:措施的由环境保【护行:政主管?部,门责令限期拆除或者!。没收:燃用高污染燃料【。。。的设施并处以—二万元以上二十【万元:以,。下的罚款  【 (二)使用燃【料不:符合国家《和省规定的有关强】制性标准和要求的由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。部门责令改》正并处?。。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!以下的罚款 —  : (:三)在高污染禁燃】区使用高污染—燃料或者在》市人民政府规定【。的期限届满后—继续使?用高污染燃料的【由环境保护》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!或者没?收燃用高污染—燃料的设施》并,处二万元以》上二十?万元以下的罚款【   (四)销】。售不符合标准的【燃煤:及其制?品的由市场监督【行政主?管部门?责令停止销》售没收燃煤及—其制品和违法所得并!处以:货值金额一倍以上】三倍以下《的罚款   【(五)使用不符【合标准的燃煤及【。其制品的由环境【保护行政《。。主管部门《责令限期《改正并处以货值金】额一倍以上》。三倍以下《的罚款 《   (六)高污染!燃,料禁燃区内》提供饮食、洗—浴、:住宿等服务单位【未,使用清洁《能源的由市》、区:(县)环境保护【行政主?管部门责令其限【。期整改拒不整—改或逾期未完成整】改任务?的并处以《五百元以上》一万元以下罚—款   第六十】一条 机动车排【放,明显可见黑烟的【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暂扣车辆—行驶证并处以二【百元的罚款 —  : 维修后《经有资质的检测单】位检测符合排放【标准的发还车辆行驶!证和排放检验合格标!志维修后污染—物排放仍超》过规定?排放标准的》机动车继续使—用的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》门应当?依,照有关规定予以【收缴、强制报废并对!机,动车:。驾驶人依法予以【处罚   —非道路移动》机,械向大气排》放污染物超过排放】标准或者排》放,明显可见黑烟的由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改正并处以【五千元的罚》。款   》第,六,十二条 《。机动车?和非道路移动机械】所有者?或,者使用者拆》除、闲置或者擅自】更改排放污染控【制装置的由环境保】。护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》改正并处《以五千元的罚款 】   机动车所【有者或者《使用者在车载排【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!对机动车进行—维修由环境保护行政!主管部门处以三【百,元,的罚款?   第》六十三条 》未取得安全》技术检验合格标志】或,者被标识为》。高,。污染:的机动车辆在本市行!驶的由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《部门责令改正—并处以二百》元,的罚款   【机动车?驾驶人在市人—民政府限制、禁止】机,动车通行的》排放控制区》域和时间内上路行驶!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,部门对?机动车驾驶人—员处以二百》元的:罚款并扣分 —   第六十四条】 从:事机动车排》气污染定期检测的】单位不按规定—的检测方法和技术规!。范进行检测》由市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改?正可处以一》万,元以上三万元以下】。的罚款;提供不实或!。虚假检?测报告的处》以十:万元以?上五十万元》以下的?罚,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!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!承担机动车》定期检测的资格 】。  : 第六?十五条 建设—单位未制定扬尘【污染防治方》。案未将防《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!入工程预算即开【工建设或者未在工程!承,发包合同中明—确施工单位扬尘【污染防?治责任的由建设行】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停止施工   第!六十六条《 ,施工现场未实施扬尘!污,染防:治措:。。施由建?设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处以?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!下的罚款;逾—期未改?正,的责令停止》。施工   —第六十七条 —运输车辆未按照指】定的时间、》区域和路线行驶未】采用密闭化》措施或者在运输过程!中超:速行驶造《成物料?泄露、散落》扬尘污染的由—城,市管理行《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!以二千元以》上二万元《以下的罚款;拒不】改正的车辆不得上】路行驶   第六!十,八条 城市道—路的开挖扬尘—防护:设施未验收合—格的由建《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可处以】一万:元以上三万元以【下的罚款 》  : 第:六十:九,条, 裸露地面未按照规!定进:行绿化或《者,铺装的由有关行政主!管部门责令限期改】正并处以一万—元以上十万》元以下的罚款— ,   第七》十条 在矿产资源】开采过程中未采取措!施,防治扬尘污染的由国!土资源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责令限期改》。正,处以:一,。万元以?上十万元《以,下的罚款;》。逾期未改《正的责令停工整顿 !  : 堆存?、装卸煤炭、水泥】、石灰、石膏—、,渣土、?砂石、垃圾等易【。产生:扬尘的作业未采取遮!盖,、封闭、喷》淋、围挡等》有效措施的由城市管!理行政主管部门【处以一万元以上十】万,元以下的罚款 】 , 在房屋拆》迁,过程中未采取—。。措施防治扬尘—污,染的由房《产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限期改正》处以一万元以—上,十万元以下》的罚:款;:逾期:未改正的责》令,其停止施工》   第七十【一条 在城市建成区!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混!。凝土:。搅拌或者在施工工地!设置砂浆搅拌—机未配备降尘—。防尘装置的》由建设行政主—。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处以一万元】以上五万元以下的】罚款;逾期未改【正的责令其》停止:施工   第【七十二条 在人口集!。中地区和其他需要特!殊保护的区域内贮】存、加工、》制造或者使用—产生强烈异味、恶】臭气体的物质—造成周?围环:境污染的由环境【保,护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改正对—。单,位处以一万元—以,上十万元《。。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!以五百元以》上二千?元以:下的罚款   第!七十三条 》有下列行《为之一的由环—境保护行《政主管部门》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限?期改正并《处以二万元》以上二十万元以【。。下的罚款《;拒不改正》的责:令停产?整治 ?   ?(一:)产生粉《尘、废气的作业活动!未按照规《定采取相应防—治措施的; 【  :(二)产生》含,挥发:性有机物废气的【生产经营活动未在密!闭空间、《设备中进行》或者未按照规—定安装、使用—。污染防治《。设施的   第】七十四条 生产【、,销售、使用含挥【发性:。有机:物,的原材料和》产品其挥发性—有机物含量超过标】准的由市场监督【管理部门责令改【正没收原材料—、产:品,和违法所得并处【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!倍,以下的罚款 【  第七十五条 未!采,取防范措施储存、运!输、装卸有》毒,有害气体的由—安全生产监督—、公安?、交通运《输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限》期改正处以二万元】以上五?万元以下《的罚款 》 , 第七十六条— 露天焚烧沥—青、油毡《、废油?、橡胶、塑》料、皮革、垃—圾等产生有毒有害】气体:的物料未《采用专用焚烧装置的!或者在?人口:集中地区《未密闭或者未使用】烟气处理装置—加热沥青的由环境保!护行政主管部—。门责令改正对单【位处以一万元以上】十万元以下》的罚款对个人—处以五百元》以上二千《元以下的罚款  ! 露天焚烧落—叶,、枯草等产生烟尘】的物质?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!管部门责《令,改正处以五百—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!罚,款 ?  在市人民政【府禁止的《时段和?区域内露《。天烧烤?食品的由城市—管理行政主管部【门责:。。令改正没《收烧:烤工具和违》法所:得并:处以五百元以上【二千元以下的罚【款;燃放烟》花爆竹的处以一百元!。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!款 ?  第七十七条 饮!食服务业《。的经营者未按照规】定安装油烟》净化和异味》处,理设施或者》在线监控《设施、未保持设【施正常?运行:、,未定期对油烟净【化或:者异味处理设施【进行:清洗维护并保存记录!的由环境保护行政】主,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超过排放—标准的处以五—千元以上五》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拒不改正的责【令,停业整治《   城市建成区!的居民住《宅,楼、:未配套设立专用【。烟道的?商住综合楼、商住综!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!的商业楼《层,内新:建,、改建、扩》建产生油烟》、异味、废气的【餐饮、洗浴等服务项!目的由?。市场管理主》管部门责令》改正;拒不改正的予!以关: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!万元:以下的罚款  】 第七十《八条 ?市、区(县)人民】政府对排《。污单位作出责令停】业、关?闭决定的以及环【境保护行政》。主管部门对》。排污单位《作,出责令?停产:整治决定的供电【、供热、供水等单】位应当停止对排污】单位供电、供—。热、供?。水   第七十九!条 企业事业—单位和?其他生产经营者【违反本条例规—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且!。已,受,。到罚款处罚被责令】改正拒不改正—。的,依法作出《处罚决?定的行?政主管部门可以自】责令改?正期限之日的次日起!按照原处《罚,数额按日连续处罚】   (一)超过!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!超,过重:点,大气污染《物,排放总量控》制指标排放大气污】。染物:的;   (二】)通过偷排、篡改】或者伪造监测数【据,等逃避监管的—方式排放大气污【染物的; 》   (三)未依法!取得排污《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!物的; 》  (四《)建:。设施:工、房屋《拆迁现场未》采取设置围挡、【覆盖、道路硬—化、喷?淋、冲洗等》防治扬尘污染措施】或者未使用专用【车辆密闭《运输散装、流体【物料的; 》   (五)—在城市建成区施工】工地进行现场—。混凝土搅拌》。或者在施工》工地设置砂浆搅拌】机未配?备降尘防尘装—置的;  — ,(六:)堆存、装》卸煤炭、《水泥、石灰》、石膏、渣土、【砂石、垃圾等易产生!扬尘的?作业未采《取遮盖、封闭、喷淋!、围:挡等有效措施的 !  第八十条 对处!以按日连续》处罚的单位自决定】按,日连续处罚之日【起七日内由环—。。境保:护行政?主,管,部门或者作出行【政处罚?决定的?行政主管《部门约谈《其主要负责人并向社!会公开约《谈情况、整改措【施及结果 》   第八十一条】 环境?保护行政《。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!。。部门在大气污染防】治,工作中?有下列行为》之一的由《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!关按照管理权—限对直接负》责的主管人员—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;,构成:犯罪的依法追—究刑事责《任   (一)】违,法作出行《政许可决定的;【 :  (?二)接到对》污染大气环境行为】的举报或《者其他部《门移送的《违法案?件,不,依法查?处,或者泄露举报人【信息的; —  (三)违反规定!不,。公开大气环境相关信!息的; 》  (四)有—滥用职权、玩忽【职守、徇私舞—弊的其他行为的 】    第八【章 附则 》 ,  :   《第八十二条 本条】例所称非《道路移动《机械是?指不在道路》上,行驶的装配有发动】机的移动机械和【可运输?的工业?设备   本条例!。所称高污染燃料是指!原(散)煤》、煤矸石《、粉煤?、煤泥?、燃料油(重油和】。渣油)、石》油焦、?各种可燃废》物和直?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!等   》第八十三条 本【条例自2016 年!3月1日起》施行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