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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: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! (2015年10!月29?日西宁市第》十五届人民代表大】。会常务委员会第三】十一次会议通过 2!015年11月【27日青海省第【十二届人民代—表大:会常务?委员会?第二:十三次会议批准【 根据2018【年2月8日西宁市第!十六届人民》代,。表,大会第四次》会议通过《并经20《1,8年5月31日青】海省第?十三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《务委员会第三次会】议批准的西宁市人民!。代表大会关于—修改和废止部分【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】的决议?修正) 第一章】。 总则 《  :    第一条 !为了防治大》气,污染改善大气—环境:质量保?障公众健康》坚持人?与自然和谐共生推】进生态文明建设促】进经:济社会?可持续发《展,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环?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!。和国大气污染—防,治法等法《律、:法规结?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!例   第二【条, 本条例适用于【本市行政区》域内大?气污染?防治及其监督管理】   第三条 大!气,污染防治坚持规划先!。行、预防为主—、防治结《合、区域联动、【公众:参与、损害担责的】原则 ?   第四条 市、!区(县)人民政【府对本行政》区域内的大气—环境质量负》责将大气污染—防治纳入《。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展《规划优化产业结构】和布局加《大对:大气污染防治的【财政投入有计—划,地控:制或者削减重点大气!污,染物的排放》总量   第五条!。 市人民政》。府应当?建立:统一有效《。。、分工明确的监管治!理,体系并加强整体统】筹协调   【 市环境保护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负责对本条》例的组织实施和监】督管:理,区、县环《境保:护行政主管》部门对本辖区内大】气污染防治实施具体!监督管理市、县环境!保护行政《主管部门负责发布本!辖区:内的大?气环境质量》信,息   发展和】。改革、?经济信息《化、城乡规划和建设!、国:土行政主《管部:门负责?能,源结构?。调整、产业》结构:。调整和产业布—局优化工《作 : ,  :公安交通、交通运输!行政主管部门根据】各自职责对机—动车排?气污染?实施:监督管理 》。   城乡规划和】建设、?城市:管理、交通运输【、房产、林》业等行政主管部门】根据各?自职责对扬尘污【染实施监《督管理?   财》政、农?牧、市?。场监督管理、教育】、卫:生、气象等行政主】管部门在各》自职:责范围内协同—实施本条例   !乡(镇)人民政【府和街道《。办事:处(:社,。区)对本《辖区内的大气污染防!。治工作进行监督【发现违法行为—的应当及《时报告环《。境行政主管部门并配!合调查处理 —   工《业园区管委会应【当对工业园区的大气!污染防?治工:。作进行监督检—查协助政府有关部】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!   第六条 本!市实行大气环境质量!目标责?任制和考《核评价制度市、区】。(县)人民政府应当!将,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】和,任务的完成》情况:作为对本级有—关部门?和下一?级人民政《府及其?负责人考核的内容】考核结果应当—作为政府和各有关部!门绩效考核的—重要内容并向社【会公:布,。   《第七条 本市倡【导文明、节》约、低碳的》生产生活《方式 ?   ?机关、?企事:。。业单位、社》会组:织和个人应当遵【守大气污染防—治法:律、法?规履:行保护大气环境的】义,务,参,与大气环境保—。护工作   【市、区(县)人【民政府应当鼓励和】支,持大气污染防治科学!技术研?究开:。展主:要污染物来源解【析研究对颗》粒,物、二氧化》硫、氮氧化》物、挥?发性有机物等大气】污,染物实施协同控制;!加强大气《环境:保护:宣传普及工作鼓励和!支,。。持公众参与大气【污染:防治工作鼓》励社会资《。本投入大气污染治】理 : ,  教育行》政主管部门和学【校应当将大气污【染防治知《识纳:入学校教《育内容培养学生的】大气环境保护意【识   新闻媒体!应当:开展大气《环,境保护法《律、法规和大气【环境保护科学知识】的宣传对环境违法】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!。  : 第八条 市、【区(县?)人民政府应当【建立重污染天气分】级预警和响应—机制出现重污染天】气,时市:、,区(县)人民—政府应当及时—启动: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的!污染:。预警等级向社会发布!预警信息并采取【相应的响应措—施 ?  第九条 市、】区(县)人》民政府应当》完善大气《污染举?报制度向社会公【开举报电话明—确政府有关部门的受!理范围和职》责有关部门在接到举!报后应当《依法及时处理并【将处理结《果告知举报人举报内!容经查证属实—的给予举报》人表彰或者奖励【   接到举报】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!的,相关信息予以—保,密,   第十条【 ,市人民?政府应当加强与周边!州(市)《的大气污染联防联】控工作建《立重大污染事项【。通报:制度逐步实现—重,大监测信息和污【染,防治技术共享推进】区域联防《。联控与应急联动 !   第二章 】大气污染物排—放管:理    —   第十一条 大!气,污染:物排放?实行浓度控制和【主要大?气,污染物排放总量控】制相结合《的管理制度 【  企业事业单【位和其?他生产经营者排放】的大气?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!和省规定的排放【标准:。和,主,要大气?污染物排《放总量控制指标 】   第十二条 】市、区(县)人民】政府应当《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!下达的主《要大气污染物排放】总量:控制指标和削减【指标结合《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!。况,制定:年度计划和控—制,措,。施将主要大气—污,染物排放总量控【制指标和削减指标分!解落实?到企业?事业单?位和其他《生产经营《者 ?  第十三条— 大气污染物排放】实行排污许》。可管理?制度 《  :实行大气《污染排污《许可:证管理?的企业事业单—。位和: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!按照:排污许可《证的要求排放污【染,物;未取得排污【。。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!。染物   》第,十四条 向大气【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!业单位和《其他生产《经,营者应当《。建立大气污》染防治和污》染物排放管理责任制!度明确负责人和相关!人员的责任  】 第十五条 企【业事业单位或者【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!对大:气环境有影响的【项目应当依法进行】环境影响评价通【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大!气,污染物排《。。放指标未依法进行环!境影响评价》或者未?通过环境影响—评价:的建设项目不—得开工建设  】 第十六条》 建设项目》应,当将配套的大—气污染?。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!同,时设计、同时施工、!同时投入使用—大气污染防》治设施未经验收【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!体工程?不得投入生》产或者使用   !第十七条《 向大气排放污染】物的企业事业单位】或者其?。他生:产经营者应》。当保:持大气污染处理设施!的正常?使用未经环》境保护行政》主,管部门?批准: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!置,大气污染《处理设?施   大—。气污染物处》理,设施因维修、故【障等原因不能正【常使用的排污单位】应当采?取限产停产等—措施确保其大气【。污染物排放达到【规定的标《准并立即向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报告   【第十八?条 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应:。当,建立和完《善大气环《境质量监测网络【组织开展《大气环境质量—和污染源监测 【  : 向:大气排放污染物【的企业事业单位或】者其他生产经营者】应当:按照规?定设置?监测点?位和监测采样—平台保持其》正常使?用  《 重:点排污?单位应当按》照规定配备自动监】控设备并与》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的:监控平台联网—保证监测设备正常】运行、监测数—据传:输准:确 :   重《点排污单位对—其,所排放的《大气污?。。。染物进?行自行监测或者委托!具有:环境监测资质的机】构监:测,记录监测数》据并按照《规定将污染物—排放名称、种类【、方式、浓》度等相关内容向社】会公开监测数据的】保存时间不得低【于五年   大气!污染源在线自—动,监测的?有效数据可以—作为执法依》据   第—十九条? ,向大气排放》污染物的企业—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生!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!关规定设置大气【污染:物排:放口: :  禁?止,。通过偷排、》篡改或者伪》造监测数据、以【逃避现场检查为目】的的临时停产、【非紧急情况下—开,启,排放旁路、不正常】运行大气污染防【治设施?等逃避监《管的方式排放大【气污染物  【 第二十《条 在?。城市建成《区内严格控》制大气?污染物排放禁止新建!、扩建严重影响【或者可能严重—影,响大:气环:境质量的建设项【目在:市、区(《县)人民政》府规定?的期限内《未达到治理要—求的已建成项目【应当按?。照市、区《(县)人《民政府的统一规划】限期搬迁或者关闭】   《第,二十一?条 新建排放大气】污染:物的工业《项,。目应当按照规划【和环境保护规定进】入工:业园区   【工业园区应当安装】大气污染监控预【。警系统并与环境【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的监控平台》联网对园区内—大气环境质》量和污染源排放情】况实时监控、及时预!警   第二【十二条? 区(县《)、乡(镇)或者工!业园区及特色产业】。园区有?下列情形《之一的市环境保护行!政主管部门》应当对该区》域内产生大气—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!环境影响报告书、】环境影响《报告表作出不予批】准的决定   】(一)建设项目类】型,及其选址、布局【、规模等不》符合环境保》护法律?法规和相关》法定规划; —   (二)所在】区域环境质量—未达到国家或—者,地方环境质量标准】且建设项目拟采取】的措施?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!量改善目标》管理要求《;   (三)建!设项目采《取的污?染防治措施》。无法确保污染—物排放?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!标准或者未采—取,必,要措施预防和控制】生态:破坏:。;   (—四)改建、扩建【和技术?改,造项目未《针,。对项目原有环境污】染和生?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!措施;?   (五)【建设:。项目的环境影—响报:告书、环境影响【报告表?的基础?资料数据《明显不?实内容存在》重大:。缺,陷、:遗漏或者环境—影响评价结论—不明确?、不合理《。   《 第?三,章 :。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!料污染防治  】 ,  ? 第二十三条 市、!区(县)人》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!优化能源结构—推广清洁能源—的生产和使用合理控!。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!削减煤炭消费总量 !   市经济信息化!行政主管《部门应当会》同有关部门拟订本】市煤炭消费总量控】制目标和措施—报,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?。实施:区(县)《人民政?府应当按《照本市煤炭消费总量!控制目标制定本行政!区域的具体措施并组!织实施 《。   第二十四【条 市发展和—改革:、经济信息化行政】主管: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!门推进本市》清洁能源建设制定】促进清洁能》源发展、能源—结构调?整,的,相关政策 —  市经济信—息化行政《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!关部门积极》推进现有燃》用高污染燃》料工业企业》改,用天然气、》液化石油气、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】源   第二十】五条 本市禁止新】建、扩建高污—。。染燃料的设施—   尚未实【施清洁能《。源,替代的?燃用高污染燃—料的设施应》当配:套建设脱硫、脱硝】、除尘?装置或者采取其他】措施控制二》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和!烟尘等污染物排放量!;燃料应当符合国】家,和省、市规定的有】关强制性标准—。和要求   第二!十六条 《市经济?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根据本》市城乡规划按—照,大气污染防治—。要求制?定,经营性煤炭堆场和】民用煤配送网点【的布局和《总量控制计划  ! 煤炭经营企—业应当将煤炭—。集中存放到》经营性?煤炭堆场  【 第二?十七:条 市城乡规—划和:建设、房产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当会同有关部—门推进既有建—筑节能改造执行新建!建筑强制性节能【。标准减少能源消耗和!。大,气污:染物排?放   》第二十八条》 市人民《政府:。应当划定、》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!区并根据大气环【境质量状《况,逐,步扩大禁燃区范围 !   ?在,。高污染?燃料禁?燃区:内新建、改》建、:扩建的项目禁—止使用高污染燃【料   高污【染,燃料禁燃《区内已建的燃煤电厂!。和燃用高污》染,燃料锅炉、窑炉等】设施应当在规—定的期?限停止使用或者【改用:天,然气等清洁》。。能源   第【二十九条 本市行】政区域?内禁止销售和使用不!符合标准的燃煤【及其制品 —  高?污染燃料禁燃—区内提?供饮食、洗浴、住】宿等服务的单位【应当使用电、—天然气、液化—石油气等清洁能【源   》。 第四章 —机动车排气污染防】治    【  第?三十条 任何单【。位和个人不》得生产?、销售或者进—口污染物排》放超过规《定排放标准的机动】车,和,。非道路移《动机械? :  机动《车和非道路移动【机械向大气排放污】染物不得超过规【定的排放标准不符合!排,放标准的机动车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不予核发—牌,证   排放明】显可见黑《烟的:机动车和非道路移】动机械不得上路【行驶和使用 【  第三十》一条: 在用机动车应【当按照机动车—安全技?术检验周期接—受安:。全技术?检测:和,排气污染定》期检测经《检,测合格的方可上路】行驶:在用机?动车未经《机动:车排气污染定期【检,测或者经检测排放的!污染物超过规定的排!放标准公安》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不予核发安全检!验合格标《志 ?  第三十》二,条 :机动车和非》。道路移动《机械所有者或—者使用者不得拆【除、闲置或者—擅自更改排放—污染控制装置并保】持装置正常使用 】   机《动车所有者或者使】用者在车《载排放诊断系—。统,报警后?应当及时《对机动?车进行维修》。确保车辆达到排放】标准   —第三十三条 初次注!册登记或者外—地迁入本市》的机动?车应:。当符合国《家最:新环保车型名录;不!符合的公《安,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!予办理机动车—注册登记或》。者转入手续》 ,   外地转—入本市的机动车【应当到取得》检验资质《的检:测机:构进行排气》检测:对不符合机》动车排放《标准的公安》。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!予,办理转移《登记手续   第!。三十四条 市人民】。政府对未《取得安全《技术检验合格—标志或者《被标识为高》污染的机动》车可以?采取:限制行驶的管理【措施 《  第三十五—条 环?境保护行政主管部】门,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的?配合:下,可以选择时间和【路段利?。。用遥感监测等—技术对道路上—行驶的机动车污染物!排放:情况进行监督抽测;!也可以在机》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!动车的污《染物排放状况—进行监督《抽测:机动车所有》者或者使用者—应,当,配,合抽测不得拒绝、】阻挠   抽【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!治理:并复检由《公,安机关交通管理部】门暂:扣,其机动车行驶证;】。复检合格的当日发】还机:动车行驶证  】 遥感?监测取得《的数据可以作为环境!执法的?依据   第三】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!企业应当具》备相应?的资质并按照—国家有关标准和技】术规范?对排气?污染机动车进行【维,。修使维?修后的机《动车达到规定的【排放:标,准 :   第三十七条 !机动车?排气污染检验机构】应当按照规》定的检测《方法和技术规范进】行检测建立检验【。。数据传输《网,络并:向环境保护行政主】管,部门实时传送检【验数据  — 第三?十八条? ,市、区(县)—人民政府应》当,优,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!发,展小排量《、低能耗和新—能,源车与清洁能源【车及其?配套:设施建设 — , 市公安机》关交通管《理,。部门应当会同市【财政、?交,通运输、环保、【市场:监督管理等》行政主?管,。部门根据本市大气】环境质量状况和机动!车排放?污染状况制定高【排,放在用机《。动车淘汰、》治理和限制使用【方案报市人民政【府批:准后实施   第!三十九?。条, 在用机动》车经维?修或者采用控制【技,术后大气污》。染物排?放仍不符合国家【在用机动车排—放标准的应》当强制报废》。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!解企业按照国家有】关规:定进行登记、—拆解、销毁等处【理   鼓励【。高排放机动》车、非道路移动【机械提前报废 【。 ,   第五章 】扬尘污染防》治    —   第四十条 】市、区(县)—人民政府应当加强】对,建设施?工和:。运,输的管理保持道路清!洁控制料堆和渣【土堆:放扩大绿地、—水面、湿地和铺装面!积防治城市》扬尘:污染   —城,乡规划和建》设、城?市,管理、交通运—输、环境保》护,等行政主管》部,门应当?根据本级人》民政府确《定的职责做好扬尘】污染:防治工作 》  :。 第四十《一条 从事》房,屋建筑、市政基础】设施建?设、:河道整治、建筑【物拆除、园林绿化】等活动建设单—位应:当制定扬尘污染防】治方案将《防,。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!工程预算《。并在工程承发包合】同中明确施工—单位防治扬》尘污染?的责任   施工!单位:应当根据《扬尘:污染防治方案落实各!。项扬尘污染防治【措施   —建设单?位、施工单位的【扬尘:违法行为及查处情况!纳入企业信》用评价系统》。。   第四十二】条 建设工程施工】现场应?当根据本市》文明施?。工的:有关规?。。定采:取下列措施》   (一)建设!工程开工前建设【单位应?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!场周边设置围挡【施工单位应当—对围挡进行》维护:;   (二【)施工单位》应当在?施,。工现:场出:入口公示施》工现场负责》人、环保监》督员、扬尘》污染控制措》施、举报电话等信息!;  《 ,。(三:)施工单位应当对施!。工现场内主要道路】。。和物:料堆放场地进行硬化!对其他场地进行覆】盖或:者绿化对土方—集中堆放并采—取覆盖?或者:固化:措施;   (】四)空气污染黄色、!橙色、红色预警时】施工单?位应当?停止土石《方作:业、拆除《。作业及其他可能产】生扬尘污染的施【工作业施工场地【应当采取覆》盖、洒水《等降尘措施;—   (》五)建设工》程施工现场》出口处?应当设置冲洗—车辆设施按照本【市规定安装视—频监控系统;施【工,车辆经除泥、—冲洗:后方能驶《出工:地不得带泥上路行】驶;车辆清》洗处应当配套—设,置排水?、泥:浆沉淀等设施—;   (—六,。)建设工程施工【现场道路及进—。出口周边《一百米以内的道路不!。得存:留泥:土和建筑垃圾—;  《 (:七)国家和省—、,。。市有关施工现—场管理的《其他:措施:   第四—十三条 装卸—。、运输易产生扬尘污!染的物料的车辆应当!采用密闭化措—施运输单位》和个:人应当加强对—车辆机械《密闭:装置的维护确保【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!中的物料《不得沿途《泄漏、散落或者【飞扬并按照指—定的时间、区—域和路?线行驶   【第四十四条 —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!场、渣?土消纳场、垃—圾填埋场应当实施分!。区作:业按照相《关标准和要》。求采取防治扬—尘污染措施  】 第四十《五条 城《市管理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应当制定道路【清扫冲洗保洁—。标准清扫单位应当】严格执行《清扫冲洗保洁标准】防治扬尘污染—   第四十六】条 在扬《尘、扬沙等空气【重污:染,天气情况下对—城市道?路、广?。场,和其他公《共场所的清》扫保洁工作应当【增加:机械清扫《。、洒水、冲洗频次】降低地面《积,尘负荷  — 第四十七》条 对城市道路【实施开挖《的在:扬尘防护设》施验收合格后方可开!。。。工工程结束》后应当及《时对:开挖道路进行恢复】 :  第四十》八,条 :裸露地面应当按照】。下列规定进行绿【化或:者铺装   【(一)待开发—的建设用地建—设单位负责对裸露地!面进行覆盖;超过】三个月的应当进【行,绿化:或者铺装; —  : (二?)市:政,道,。路及河道沿线、公共!绿地的裸《露地面分别由—建,设、水务、农—牧、:林业等?行政主管《部门组织进行—绿,化或者铺装; 【   (《三)城镇其他—裸露:地面由使用权人或】。者管理单《位负责进《行覆盖、《绿化或者铺装 【 ,  第四十九条【 露:天开采、加工矿【产资:源、房屋拆迁应当】采取喷淋、集中开】采、运?输道路?硬,。化绿化等措施—。防止扬尘污》染开:采后应当进行生【态,恢复   堆存】、,装卸煤炭、水泥、石!灰、石?膏,、渣土、砂石、垃圾!等易产生扬尘的【。作业:作业单位《或者个人应当采取遮!盖、封闭、喷淋、】围,挡等有效措施防止抛!洒、扬尘   】第五十条 禁止【在城市?建成区内现场搅拌混!凝,土,建成区外的建设工】程在施工现场设置混!凝土和砂浆搅拌【机的应当《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! ,   第》六,章, 其他大《气,。。污染防治   】   第》五十:一条 在人》口集中地《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!殊保护的区域内【不得开设产》生恶臭、粉尘污【染的修理、加工等场!所不得?贮存、加工、制造】或者使用产》生,恶,臭,气体的物质   !在其他区域向—大气排放恶臭—。等刺激性气》体的: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!染影响?周围居民 》   第《。五十二条《 产生粉尘、—废气的作业单位和】个人应当按照规定】采取相?应的防治措施不得】无防治措施排放【 :  第五《十三条 生》产、:销售、使用含挥发性!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!品的其?挥发性有机物—含,量应当符合国家和省!规定的?标准  》 产生?。含挥发性《。有机:物的生产和服务【活动应当在》。密闭空间《或者设备中进—行并按照规定—安装、使用污染防】治设施无法密闭的除!。外   第五十四!条 储?存、运输、装卸和】使用有毒有害气体】的,。应当采取防范措施防!止突发性污染事故】的发生   第五!十五条 本市鼓【励和倡导文》明、绿色祭祀 【   禁止露天【焚烧沥青、油—毡、废油、橡—胶、塑料、皮革、垃!圾,等产生有毒有害气体!。的物料确需焚烧处理!。。的应当采用专用焚烧!装置;禁止》在人口集中地—。区未密闭或者未使】用烟气处理装置加】热沥:青   禁—止露天焚烧农作【物秸秆、落叶、【枯草: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!。。质   任何【单位:和个人不得在市【人民:政府禁止的》时段和区域》内,露天烧烤食品、【燃放烟花爆》竹   》。第五十六条 从事】服务活动《的经营者应》当按照国《家有关标准或—者要求设置异味和】。。废气处理装置等污染!防治设施《并保持?正常:。使用:防,止影响周边》环境:   餐饮服务场!所应当采取设置专】用油烟排放》通道、安装油烟【净化装置等治—理措施确保污—染,物达标排放专用油】烟,排放通道的排放【口应当?高于相邻《建筑物高度或者接】入其:。公,。用烟道   城市!建成区的《居民住宅楼内、【未,。配套设立专用烟道】的,商住综合楼、商住综!。合楼内与居住—层相邻的《。商业楼层内禁—。止新建、《改建、扩建产生油烟!及热污染的餐饮、】洗浴等服务经营【场所   —。 :第,七章 法律责任【  ?    》第五十七条》。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法律、》。法,规已:。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!定 :   第五十—八条 违反本条例】。规定拒不接受监督检!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!查时弄?虚作假的由有关行】政主管部门》。责令改正处以二【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《   第五—十九条 违反本条】例规定有《。下列行为之》一的由环《境,保护行政主管部门】按照下列规定予以】处罚   —(一)?未取得排污》许可证排放》主要大气污染物的】或者取得排》污许可?。证但排放《主,要大气污染物超过核!定排放总量指标【的责令停止排污或】者限制生产、停产】整,治并处以十万元【以上一百万元以【下的罚款情节严【重的报经有批—准权的?人民政府批准—责令停业、关闭【拒不停止排污—的可以查封排污【。设施 ?   (二)未依】。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!价的责令限》期改正并处五万元】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!罚,款;逾?期不改正的处二十万!元以上一《百万元以《下的罚款《 ,   (三)需【要配套建《设的大气《污染防治设》施未建成、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】不合格的建设项【目即投入生产或者】。使用或?者在:环境保护设施验【收中弄虚作假—的责令限《期改正并处》二,十万元以上一百万】元以下的罚款;【逾期不改正的处【一百万元以》上二百万《元以下的罚款;【对直接?。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!他责任?。人员处五万》元以上二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】;造成重大环—境污染?或者生?态破坏的责》令停止生产或者使】用或者报经有批准】权,的人:。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! :  (四)》不正常使用大气【污染物处理设施【的未经批准擅自【拆除或者闲置大【气,污染物处《理设施的或》者大:。气污染物处理设【施因维修、故—障等原因不能正常】使用未按照规定【。及,时报告的《责令限期改正—并处:以二万元以上十【万,元以下?的,罚款   —(五)未按照规定设!置监测点《位,和采样监测》平台的或者未—。配备大气污染—物排放自动监—控设备大气污染物】排放:自动监控设备不正】常运行或者未与统一!监控平台联网—未按照?规,定,公开监测数》。据或:者建立监测档案【的责令限期改正逾】期不改正的并—处以二万《元以上十万元以下】的罚款;监测数【据弄虚作假的责【令停止违法行为【并处以五万元—以上二十万元以下】的罚:。款,   (》。六)未按照规定设】置大气?。污染物排放口或者通!过其他排放通道排放!大,气污染物《的,责令限期改正并处】以二万元以》上二十万元以下的】罚,款拒不改正》的,责令停产《整,治, , ,  (七《)通过偷排、篡【改或:者伪造监测数据、以!逃避现?场检查为目的的【临时停产、非紧急情!况下开?启排放旁路、不正常!运行大气污染防治】设施等逃避》监管:的方式排放大—气污染?物的责令限》期改正并《处以十万元以上一】百,万元以下的罚—款,。情节:严重的报经有批【准权的人民政府【批准责令停业、关】闭   第六十条! 违反本条例—规定:有下列行为》之,一的按照下列—。规定予以处罚 】。 , (:一)擅自新》建、扩?建高污染燃料—设,。施原有使用高污染】燃料的设施》未按照?规定:改用清?洁,能源、配套建设脱】硫、脱硝、除尘装置!或者采取其他—措施的由环境—。保护行政主》。。管,。部门责令限》期,拆除或?者,没收燃用高污—染燃料的设施并【处以二万元以上【二,十万元以下》的罚款?   (二—),使用:燃料不符合国家和省!规定的有关》强制性标《准和要求的》。由环:境保护行政主管【部门责?令改正并《处以一万元》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的罚款   (】三):在高污染禁燃区使用!高污染燃料》或者在市人民—政府规定的》期限届满后继续使】。。用,。高,污染燃?。料的由?。环境保护行政主【管,部门责令限期拆【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!染燃料的设》施并处二万元—以上二十万元—以下的罚款 【 , (四)销》售不符合标准的燃煤!及其制品的由市场监!督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停?止销售没收燃—。煤及其制品和—违法所得并》处以货?值金额一《倍以上三倍以下的】罚,款  《。 (五)使》用不符合标准—的,。燃煤及其制品的由】环境保?护,行政主管部》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并,。处以:货值金额一倍以【上三倍以下》的罚:款 :   (六)—高,污染燃料《禁,燃区内提供》饮食、洗浴、住宿】等服:务单位未使用—清洁能源的》。由市、区(》县)环境保护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【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!或逾:期未完成整》改任务的并处以【五百元以上一—万元以下《罚款   第六】十一条 《机动车排放》明显可见黑烟的由】公安机关交通管【理部门暂《扣车辆行《驶,证并处以二》百元的?罚款 《  :维,修后经?有,资质的检测单位【检测符合排放—标准的发还车辆【行驶证?和排放检《验合格标志维修【后污染?物排放仍超》过规定排放》标准的机动车继续】使用的公安机关【交通管理《部门应当依照有关】规定予以收缴、强】制报废并对机动车驾!驶人依法《予以处罚《。 ,   ?非道路移动机械【。向大气?排放污染物超—过排放标准或—。者排放明显可—见黑烟的由建—设行:。政主管部门责令【改正并处《以五千?元的罚款 — , 第六十二条— 机动车和非道【路移动?机械:所有者或者使用【者拆除、闲》置或者擅自更改排】放污染控制装置的由!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。。门责令改正并—处以五?千元的罚款 —   机动车所有】者或者使用者在车载!排,放诊断系统报警后未!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由!环境保?护行政主管部门【处以:三,百元的罚款 【  第?。六十三条 未取【得安:全技术检验》合,格标志?。或者:被标识为高污染【的机:动车辆在本市—行,驶的由公安机关交】通管理部《门责令改正并处以】二百元的罚款 】。  机?动车驾驶人在—市人民政府限—制、禁止《机动:车通行的排放控制区!域和时?。间内上路行》驶的由公《安机关交《通管:理部门?对机动?车驾驶人员处—以二百元的罚—款并扣分   】第六十四条 —从事机动车排气【污染定期检测—的单位不《按规定的检测方法】和技术规范进—行检测由市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改正—可处以?一,万元以上三万元以】下的:罚款;提供》。不实或虚《假检测报告的处【以十万元以上五十万!元以下的《。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!责资质认定的部【门取消承担机动【车定期检测的资格】   《第六十五条》 建设单位未制定】扬尘污染防》治方案未将防治扬尘!污染的?费用列入工程预算即!。开工建设《。或者未在工程承【发,包合:同中明确施》工单位扬尘》污染防治责任的由建!设行政主管部—门责令停止施工 !  第六十六—条 施工现》场未:实施:扬尘:污染防治措施由建】设行政?主管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处以一—万元以?上,十万元以下》的罚款;逾期未改】正的责令停止施工】   第六十七条! 运输车辆未按【照指定的时间、区域!和路:线行驶未采用密【闭化措?施或者在运》输过:程中超速《行,驶造成?物料:泄露、散落扬尘【污染的由城市管理行!政主:管,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并》处以二千《。。元以:上二万元以下—的罚:款;: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!上路:行,驶   第六【十八条 城》市道路的开挖扬尘】防护设施未验收合格!的由: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责,令改正可处》以一万元以上—三万:元以:下的:罚款 《  第?六,。十九条 裸露地面】。未,按照规定《进行绿化或》者铺装的由》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!令限期改正并—处,以一万元以上十【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   第七十条【。 在矿产资源—。开采过程中未采【取,措施防?治扬尘污染》的由国土资源行政】主管部?门责令限《。期改正处以一万元以!上十万元以下的【罚款;逾期未改【正的责令《停工:整顿: ,   堆存、—装卸煤炭、水泥【。、石灰、石膏—、渣土、《砂,石、垃圾等易产生】扬尘的作业未采取】遮盖、封闭、—喷淋:、围挡等有效—措,施的由城市管理【行政主管《。部门处?以一万元《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!款,   《。。在房屋拆迁过程中】未采:取措施防治扬—尘污染的《。由,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责令限期改正】。处以一万元以上【十万元?以下的罚款;逾期未!改,正,的责令其停止施【工  《 第:七十一条 在城市】建成区施工工地进】行现场?混凝土搅拌或—者在施?工工:地,设置砂浆搅拌—机未配备降尘—防尘装置的由建设】行政主管《部门:责令限期改》。正并处以一万元以】。上五万元以》下的罚款;逾期未】改正的责令其停【止施工   第七!。十,二条 在人口集【中,地区和其他需要特】殊,保护的区域内贮存、!加工、制造或者【使用产生强烈异【味、:恶臭气体的物质造成!周围环境污染—。的由环境保护—行政: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对单位处以【一万元以《上十万元以》。下的罚款对》个人处以五百元【以上二千《元以下?的罚:款   》第七十三《条 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》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责令停止违—法行:为限期改正并处以二!万元以上《二十:万元以下的罚款【;,拒,不改正的责令停产】整,治 ?  (一《)产生粉尘、废气】的作业?活动未按照规定采】取相应防治措施【的;:   (二)产生!含挥发性有机物【废,气的生?。产经营?活动未在密闭空【间、设备《中进:行或者未按照规【定安装?、使用污染防治设施!的 :   第七十四【条 :生,产、销售、使用含】挥发性有机》物的原材料和产【品其挥发性有机【物含量超过》标准的?由市场监督》管理部门《责令改正没》收原材料、》产品和?违法所得并处—。货值金额一倍以上】。三倍以下《的罚款 》  第?七十五条 》未采取防范措施储】存、运?输、装卸有》毒有害气体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】、公:安、交通运输行政主!。。管部门责令停止【违法:行为限期改》正处以?。二万:。元以上五万元以下】的,。罚款   —第七十六条》 露:天焚烧沥青、油【毡、废油、橡胶【、塑料、皮》革、垃圾等产生有毒!。有害气?体的物?料未采用专用—焚烧装置的或者在人!口集中地《区未密闭或者未使用!烟气:处理装置《加热沥青的由环【境保: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!改正对单位处以一】万元以上《十万元以下的—罚款对?个人处以五》百元以上二千—元以下?的罚款   露天!焚烧落叶、枯草等产!生烟尘的物质—的由城市管理行政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】处以:五百:元以上二《千元以下的罚款【   在市人民政!府禁止的时》段和区域内露—天烧烤食品的由城】。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!责令:改正没收烧烤—工具和违法所—得并处?以五百元以上二千】元以下的罚款;【燃放烟花爆竹—的,处以一百元以—上五百元《以下的罚款 【  第七十七条 】饮食服?务业的经营》。者,未按照规定安—。装油烟净《化和异味处》理设施或者在线监控!设施、未《保持设施正》常运行、未》定期对油《烟净化或者异—味处理设施进行清洗!维,护并:保存记录的由环境】保,护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!行为超过排放标准的!处以: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!下的罚款;拒不【改正:的责令停业整治【   城》市建:成区的居民住宅【楼、未配套设立专用!烟道的?商,住综合?楼、商住综合楼内与!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!层内新建、改建【、扩建产生油烟、】异味、废气的餐饮、!洗浴等服务》项目的?由市场管理》主管部门责令改正;!拒不改正的予以关】。。闭并处一万元以上】十万:元以下的罚款 】  第七十》八条 市、区(县)!人民政府对排污单】位作出?责令:停业、关闭决定的以!及环境保《护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对排污单《位作出?责令停产整治决定的!供电:、供:热、供水《等,单位应当《停,止对排污单位—。供电、供《热、供水《   第七十九条! 企业事业》单,位和其?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本!条例规?定有下列行为之一】且已受到罚款—处罚被?责令改正拒》不改正的依法—作出处罚决定的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】自,。责令改正期限之日】的次日?起按照原处》罚数额按日》连续处罚 —  (?一)超过《污染:物排放?标准:或者超过重点大【气污染物《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!放大气污染物—的;   (【二)通过偷》排、篡改或者伪【。造监测数据》等逃避监管的方式】排放大气污染物【的,;   》(三)未《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!排,放大气污染物的;】 ,   (四)建【设施:工、房屋《拆迁现场《未采:取,设置围挡、覆—盖、道路硬化、【喷,淋、冲洗《等防治扬尘污染【。措施或者未》使用专?用车辆密闭运输【散,装、:流体物料的;  ! (五)在城市建成!区施工工地进行现场!混凝土搅拌》或者在施工工地设置!砂浆搅拌机未配备】降尘防尘装置的【; :   ?(六:)堆存、装卸—煤炭、水泥、石灰】、,石膏、渣土》、砂石、垃》圾等易产《生扬:尘的作业《未,采取遮盖、封闭【、喷淋?、,围挡等有效措施的】。。   《第八十?条 对?处以按日《连续处?罚的单位《自决定按《日连续处《罚,。之日:起七日内由环境保护!行政主管部》门或者作出行政处】罚决定的《行政主管部门约【谈,其主要负责人并向社!会公开约谈情况、】整改措施及结果 !  第八十一条 】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】部门:和其他有关部—门在:大气污染防治工作】中有下列行为—之一的?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!机关按照管理权限】。对直接负责的主管】人员和其《他直接责《任人员依法》给予行政《处分;构成犯罪【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   (一)【违,法作出行《政许可决定的; !  (二)》接到:对污染大气》环境行为的举—报或者其他部—门移送的违法—。案,件,不依法查处或者泄露!举,报,人信息的《;  《。 (三)违反规定】不,公开大气环境—相关信息的; 】。 , ,(,。四,)有滥?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】、徇私?舞弊的其《。。他行为的  【  第《。八章: 附则    ! , 第八十二》条, 本条例所称非道路!移动机?械是指不在道路上】行驶的装配有—发,动机的移动机械【和可运?。。输的工?业设备   本】条例所称高污染燃】料,是指原?(散)?煤、煤矸石、粉煤】、煤泥?、,燃料油(《重油和渣油》)、:石油焦、各种可燃】废物和直接燃—用的生物质燃—料,等   第八十三!条 本?条例自2016【 年3月《1,。日起施行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