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?饮用水水源保护【条例
(20—。12年3月》2,8日青海省第十一届!。人民:代表大会《常务委员会第二十】八次会议《通过 根据》2018年3月30!日青海省第十三届人!。民代表大会常务委】。。员会第二次会—议关于?修改:〈青海省实施〈中华!人民共和《国节约能源法—〉办法〉等十部地】方性法规的决—定修正?)
目录《
第一章! 总则
第二】章 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的划定【。
第《。三章 饮用水水源】保护
? :第四章 监督管理】
?第五章 法律—责任
? 第?六章 附则
【
第:一章 总则
第一】条 ?
为《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!护保障饮用水安全】。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水?。法,中华人民共和国水】污染:防治法等《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的规定结》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条例
》第二条?
本—省行:政区域内饮用水【水源保护《及相关管理》活动适用本条例
! ,本条例所称》饮用水水源是指【用于:城乡集?中式供水的江—河、湖泊、水库、地!下水井等地》表、地下水源—集中式供《。水是指?以公共供水系统向】城乡居民《。提供生活饮用水【的供水方式
第三】条 ?
饮用水水源保!护应当?遵,循科学规划、—保护优先、综合治】理、强化监》管、确?保安全的原则
【第,四条
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将饮用《水水源保护》纳入本?地区国民经济与社】会发展规《划合理调整饮用水】水源保?护地:区的产业结》。构和布?局,促进:经济建设和》。饮用水水源》保,护协调发展
第【。五条 ?
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《应当将?饮用水水《源保:护经费纳入本级【财政预算
》 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应当建立饮用】水水源保护》生态补偿制》。度加大对饮用水【水,源保护的投入确保本!行政区域内饮用【水水源不受》污染和?破坏
第六条—
饮用【水水源保《护工:作实行?考核评价制度—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!。行政区域内饮用【。水,水源的水质、水量安!。全负责饮用》水水源保护工作作为!。对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及其负责人》环境保护和监督【管理目?标考核评价内—。容
第七条 —
《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,水行政主《管部门?负,责对本行政区域内】饮用水水源的—统一管?理和监督《工作
县—级以上?人,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!部门负责对本行政】。区域内饮用水水源】污染防治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】
,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发展》和改革、国》土资源、《住房和城乡建设、】交,通、农牧、卫生【、林业、公安等有】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!职责做好饮用—水水:。源保护?的相关工作
—第八条
乡!(镇)人民政府应】。当依法做《好本行政区域—内的饮用水水—源,保护工作《村(居)民委—员会应当配》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!做好饮用水》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!
第:。九条
》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及其水行政、】环境保护等部门【应当组织开展饮用】水水源保护的宣传教!育报刊、广播、电】视、:网络等媒体应当【开展饮用水水—源保:护的公益《。宣传
第十条 【
任何—单,位和个人都》有义务保护饮用水水!源有权对污》。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!。的行为?进行检举
【县级:。以上: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!门对在饮用水水源保!护工作中《做出:显著:成绩的单《位和个人给予表彰】和奖励?
第二章 饮用水】水源保护《区的划?定
第十《一条
—。 本省实行》饮用水?水源保护区制度饮】用水水?源,保,护区是指为了保【护集中供水的地表、!地下水源《安全而划《定的加以特殊—保护、防《止,。污染和破《坏的水域《。及相关陆《域
饮用水水】源保护区分为—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!护区;?必要:时可以?。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!外围:划定一?定区域作为准保护】区
第十二条 【
: 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的划】。定和调整《由有关市、县人【民政府提出》划定方案《报,省人民政府批准跨市!、县行政区》。域的饮用《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!调整由有关市—、县人民政府协【商提出?方案报省人民政【府批准;协商不成的!由省环?境保护?部门会同省水行政】、国土资源、—。卫,生,。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?等,部门提出方案报省】人民政?。府批准
—经批:准,的饮用水水》源,保护区由省人—民政府向社会公【告
第十三条
! 省人民政—府根:据饮用水水源规模】、,水功能区划等要求按!照国家饮用水水源保!护区:划分技术规范—制定:饮用水水源保—护区划分《技术方法《
饮用》水水源保《护区的?水质应当符合国【家规定的水质标【准
第十四条
! :市、县人民政—。府,。。根,据饮用水水源开采年!限、水质状况或【者因供水规划、【保护方案《重,新,调,整,可以提出《调整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范》围的方案调整方【案应当按照程序报】批
:第十:五条
【因划定或者调整饮】。用水水源《保护区对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!的公民、法》人或: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!益造成?损害的应当依法予】以补:偿涉及征《。收土地的国土资源】管理部门应》当优:先安排易地安置用】地
第十六条
!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,应当在饮用》水,。水源保护区》设立明?确的:地,理界标在显著位置】设立警示标志在【。一级保护区边界设置!围栏或者围墙等【防护设施
任何!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!改变:。、破坏饮用》水水源保护区—界标:、警示标《志和防护设》施
第三章 饮【用,水水源?保护
第十七条 】
县级—以,上人民政府》。水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!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!规划:和,供水:规划会同环境—保护等相关部门制定!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!。方案
第十八—条 ?
在《饮,用水水?源准保护区内禁止】从事下列活》动
(》一,)设置排污口—;
(》二)新建、扩建【严,重污染水体的—建设项目《改建增加排污—量的建设项目;【。
(三)—设置存放可溶—性剧毒废渣等—污,染物的场所》;
(四)【进行可能《。严重影响饮用水水源!水质的矿《产勘查、开采等【活动;
(【五)向水体》排,放含低放射性—物质的废水》、含热废水、—。。含病原体污水—;
(六)【法律、法《规规定?的,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!水源的活动
第十九!条
》 在饮用水》水源二级保护区内】除饮:用水水源准保护【区内禁止的》行为外还《禁止下列行为—
: (:一)新?建、改建《、扩建排放污染物】的建设项目或—者其他设施;
【 (?二)向水体倾倒生活!垃,圾;
(三【)贮存、《堆,放可能?造,成水体污染》。的固体废《弃物和其他》污,染物:;
: (?四)从事《淘金:、采砂、采石—、采:矿活动;
(五!)新:建、改建、扩建【畜禽养殖场;—
: (:六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可能污染饮!用水水?源的:行为:
: 在饮?用水水源二级保护】区内限?制使用农药》、化:肥、含磷《洗涤剂;从》事网箱养殖、旅游】等,活动的?应当:按照:规定采?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!水水:体
?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应当对饮用水水源】二级:保护:区内已建《成的排放污染物的】建,设,项目依法《责令限期拆》除,或者:关闭
第《二十条
】饮用水?水源一级保护区实】行,封,闭管:理在饮用水水源一】级保护区内除—。。饮用水水源准—保护区、二级保【。护区内禁止》的行为外还禁止下列!行为
》(一)?新建:、改建、扩建与供水!设施和保《护水源无关的建设】项目;?
?(二)放养畜禽、从!。事网箱养殖活动;
!。 :(三)使《用农药、化肥、【含磷洗涤剂;
!(四)?从事旅游、》游泳、垂钓和—其他可能污》染饮用水水体的活】动
《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应】当对饮用水水源一级!保护区内《已建成?的与供水设施和保】护水源无关的建设】项目依法责》令限期拆《除或者?关闭
?第二:十一条
— , 县:级,以上人民政府应【当对饮用水》水源保护《。区内已建的固体废】弃,物和:其他:污染物堆放场—所依:法责令?限,期拆除?或者:关闭
?第二十二条
!。。 ,省、州(《市)人民政府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应当根据《流域规划《和水中长《期供求规划按—照总量控制与—定额管理原则制【。定饮用水水量分【配方案报本级—人民政府批准—实,施州(市)人民政】府,批,准的饮用水水量分】配方案应当》。报省人民政》府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
县级】以,上人民政府》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:根据:批准的饮用水水量分!配方案?和,年度预测来》水量制定年度饮用水!水量统一调度计划】
,第二十三条 【
, 饮用水取水应当!统筹安排地》表水和地《下水优先开》发利用地表水—限制开采地》下水在地表水—集中供水《管网覆盖区不—得新建、《改,建、扩?建地:下水水源工程已建】成运:行的地下饮》用,水水源应当逐步关】闭取:水,条件较?好的地下饮用水水源!实施关闭后可作【为饮:用水备用《水源
第二十—四条 ?
县级以上】人,民政府应当在—饮用水水源保护【区内实施水源涵养林!。、防护林等生态保护!措,施维:护,水体的自《净能力确保饮用水安!全,
: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在饮用水!水源:。准保护区内组织建】设生活污水、—垃圾的集中》收集和处置的设施
!。第二十五条 【
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饮用水水源工程!应当符合水》资源综合规划、【。水功能区划编制【建设:项,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!经有:批准权的水行政【主管部?门审查通过后办理取!水许可手续由—县,级人:民政:府向社会公布—并报省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?部门备案
第二【十六条
县!。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!组织公安等有—。关部门做好》省,人民政府确》。定的重要饮用水【水源的安全保卫工作!保,证重要饮用水水源】安全
县级以】。上人民政府》公安:。机关在划《定、调整危险化学】品限制?。通行区域或者指定危!险化学品运》输线路?时应当避开饮用水水!源保护区;》确实无法避开的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及?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!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!安全防护措施—。。
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公安》机,。关、:。交通等主管》部门应当在进入饮用!水水源保护》区道路路口设置【道路:。安全警示标志
第】。二十七条
【。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应当根《据本行?政区域饮用水供需】实,际和应急《需要:。。加强:。饮用水备用水—源的建设和维护做】好周边环境的保护工!作在发生《水源污染等事件导】致饮用水供应中【断时:。。。及时:启用饮用水备用水】源保障城乡居民【。饮用水?供应
饮用【水,备用水源管理单位】应当维护供水—设施在发生突发事】件时保证饮用水备】用水:源正常?启用
第《四,章 监督管理
【第二:十八条
—。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应当加强对饮用!水,水源保护工作的领】导建立饮《用水:水源保护联席会【议制度和工作协【调机制
第二十【九条: ,
县级以上】人民政府水行—。政主管部门》应当:按照职责对下—列事项进行》监督管理
【(一)饮用水水【源保护实施方案【的,落实:情况;
《 (二《)饮:用水水?量分配方《案落实情《况;:。
(三》)饮用水水源—保护区、准保护区内!建,设,。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!书的执?行情况;
(】四)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、准保护区!水土流?失预防和治》理情况;《
(五)其他需!要,监督:管理的事项
第】三十:条
《 ,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环境保】护主管?部门应当按照职【责对饮用水水—源保护区、准保【护区的?下列:事项进行监督管理
! :(一:)水环境《质,量监测;
— ,(二)开发利用【活动对水体的污染】情况;?
, (三)污—染物:排放情况;
(!四,)其他需要监督【管理的事项
第【三十一条 —
环境保护、水!行政主管《部,。门应当按照各—自职:责定期对饮用水【水源进行监测;健全!。饮用水水源水质、】水量实时监测—体系建立《饮用水监《测档:案实行水质、—。水量信息共享
】 环境?保护部门统一—发布本行政区域的饮!用水水?源水质状况信息【发生饮用水水源污】染事故?的应当依《法及时向《。社会发布水质信息】
第三十二条 】
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建立》饮用水水源安全评估!。机制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环境保护、水!行,政主管部门应当按】照各自职责定—。期开展对饮用—水水:源水质、水》量和水?源,保护情?况的评估并将评估结!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!。
第:。三十三条
【。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水,行政、环境保—护等主管部门和【饮用水水源管—理,单,位、供水单位应当按!照,各自职责建立—、,。健全巡查制》度组织对《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及相关【设施进行巡查并做好!。相关巡查记录对【巡查中发现可—能造:成,饮,用水水源《污染:。的行为应当》及,时制止并依法处【理
第三十四—条 ?
省人民政府应!当制定饮用》。水水源突发事件【应急专项预案—有关:部门根?据各:自的职责和》应急专项预案建立】健全部门应急—预,案州(市)、县(市!)人:民,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】根据上级人》民政府及《其有关?部门:。。的应急预《案以及本地区—。。的实:际情况制定》相应的饮用水—水源突发事》。件应:急预案加《强应:急体:系建设
第》三十五条《
饮—用水水源管理单位】、供水单《位应当根据本—地区县级人民政【府,饮用水水源突发【事件应急预》。案制:定,。本,。单位具体实施方【案报县?级人民政《府备:案并按要求进行应】。急演练
《 饮用水水—源管理单位》。、供水单位应当建】立健全饮用水—水源日常维护、管理!和保护制度定期检】查本单位《各项安全防范—措施的落实情—。况配备专人监—测水质发《现异常情况应当按】照有关规定》向环境保护和水行政!主管部门报告—
第三?十六条
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。。府水行政、环境【。保护等主《管部门应《当公开举《报电:话和电子邮箱及时】。。受理公?民、法人《和其他组织对破坏、!污染饮用水水源行为!的检:举并依?法查处违法行为【;,对不:属于本部门职责范】围,的应当及《时移交有关》部,门依法查《处
第五章 法【律责:任
:第三十七《条
违【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!法律、行政法规已规!定法律?责任的从《其规定
第三—十八条
】。县级以?上人:民政府水《行政、环境》保护和其他》有关行政主》管部门有下列—行为之一的由—其,上级行政《机关或者监察机关】责令:改正;对直》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】和,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予行政】处分
(一)未!依法对饮用水—水,源进行水质、水量】监测的;
(二!)发现破坏、—污染:。饮用水水《源的:。违法行为《或,者接到违法》行为的?检举后不《及时查?处的;?
(三)接到饮!用水水源污染事【故或:者隐患的报》告未及时采取应对】措施的;
(四!)发生饮用》水水源?污染事?故未依?法及时向社会发布水!质信息的;
(!五)不依法作出行政!许可或者办理批准】文件:的;
》(六)其《。他滥用职权、—玩,忽职守、《徇私舞弊的》行,为
第三十》九,条 ?
违反》本条:。例规定擅自改变、】破坏饮用水》水源保护区地理【界,标、警示《标,志和防护设施的由县!级以上人民》政府水?行政主管部门责【令其:停止违?法行为恢复原—状;: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!。以上五千《元以下?的罚:款,
第四十条》 ,
?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在饮: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!使用农?药、化肥、》含磷洗涤剂的由【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环》境保护?主管部?门会:同有关部门》责令其停止违法【行为:情节严重的处一【千元以上《一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?。 , 违:反本条例《规定在饮用水水源】一级保护区使用【农药、?化肥:、含磷洗《涤剂的由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!护主管?。部门会同《有关部门责令其【停止:违法行为处五千元以!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!
第四十一》条
违【反本条?例规定新建、改【建、扩建畜禽养殖】场的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环境保《护主管部门会—同有:关部门责令停止违】法行为处二千—元以上一万元以下】的罚款
》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在饮用水》水源一级保护区放养!。畜禽的?由县级?以上:。人民政?府环:境保护主管部门【责令停止违》。法行:为可以处一千元【以下的罚款
第四】十二条 》
: 违反本条例规定】向水体倾倒生活垃圾!或者向水体排放含】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!、含:热废:。水、含病原》体污水的由县级以】上人民?政府环境保护—。主管部门责令—。。其停止违法行为【处一:万元以上十万元以】下的罚款
第四【十,三条
— 违反本条》例规定?贮存、堆放可能【。造成水体污》染,的固体废弃物—和其他污染物或者】设置存放可溶性【剧毒废渣等污—染物场所的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环【境保护主管部—门责令其停止违【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!五万元以下的—罚款
第四十四条】
? 违反本条—。例规定从事淘金、】采石、采砂》、采矿活动或者进】行可能?严重影?响饮用水水源—水质的矿产勘查【、开采等活》动的: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环境保护主管部门】。会同有?关部门责令其—停止:违法行为没收—违,法所得并处一万元】以上十万元以下【的,罚款
?第四十五条 【。
违反本条【例规定构成违反治】安管:。理行:为,的,依法给予《治安管理处》。罚,;构成犯罪的依【。法追究刑《事责任
《第六章 附则
【第四十六条
】 本条《例,自2012》年6月1日起施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