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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海:省道路运输管—理条例 (19【99年5月21日青!海省第九《。届人民代表》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八次会议《通,过 根据《20:01年6月1日青】海省第?。。九届人民代》表,大会常务《委员会第二十四【次会议关于修改【〈青海省《道路运输管》理条例?〉的:决,。定第一次《修,正 2006—年5月26日青海】省第十届人民代【表大:会常务委员会—第二十二次会议【修订 根据》2010年》5月2?7日青海省第十一届!人民代?表大会常《务委:员会第十五次会议】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!法规的决定第二【次修正 根据—20:11年11》月24日青海省第】十一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二十六次会【议关于?修改部分地方性【法规的?决定第三次修正 】根,据201《6年11月2—5日青?。海,省第十二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三?十次会议关于修【改〈青海省道路运输!管,理条例〉的》决定第四《次修正 《根,据,2,018?年3月30》日青海省第》十三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二》次会议关于修改〈】青海省实《施〈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节约能源法〉办法〉!。等十部?地方性法规》的决定?第五次修正) 目录!    《 , 第一章 总—则   第二—章 道?路运输?经营   》。第一节 客运—   第二节 货运!   第三节 【。。客运货运《的共:同规定  》 第三章 道—路运:输相关?业务   第四【章 监?督检查   —第五章 法律责【任,   第《六章 附则》   第一章— 总:则 第一条   】  :为了加?强道路?运输管理维护道路】运输市场秩序—。保障:道路运输《安全保护道》路运输各方当事人】。的合法权益促进道路!运输业的《健康发展根据有关】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的规定结合本省】实际制定本条例 】第二条 《 ,  : 在本省《行政区域《内,从,事道路运输》经营、道路运—输相关业务和道路】运输管理《应当遵守本》条,例   前款所【称道路运输经营【包括:道路:旅客运?输经营(以下—简称客?运经:营)和?道路货?物运输经营(以下简!。称,货运经?营);?道路运输相关业务】包括道路运输站(场!)经营、机动车【。维修:经营、机动车—驾,驶员培训《。 第三条《     省人民】政府:交,通管理?。部门:主管全省道路运输】管理工作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,交通:管理部门负责组【织领:导本行政《。区域内的《道路运输管理—。工作   县级【以上:人民政?府道路?运输管理机构(【以下简称运管机构】)负责具体实施【道路运输管理工【。作  ? 公安?、工商行《政管理、税务—、建:设、:价格、质量技术【监督、安全》生产监?督等:有关管理部门按照】各自职?。。责,做好道路运输管【理的:。相,关工作 第四条【  :。   道路运输【。。管理应当遵循—公平、公正、公【开,和便民的《原则维护《统一开?放、公平竞》争、规?范,有序的道路》运输市场秩》序 第五条    ! 从事道《。路运输及《道路运输《相关业务应当依法经!营诚实守信公平【竞争:为服务对象提供【安全、便捷、优【质的服务 第—六条: ,    县》级以上人民》政府交通管理部【门应当会同有—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!和社会发展需要制】定本:行政区域的》道路运?输发展规划报—本级人民政》府批准后实》施 第二章 —道,路运输经营 第一节! 客运 第七条 】   ?。 本条例所称客运经!营是指用《客车运送旅客—具有商业性质的【道路旅客运输活【。动包括班车(—加班:车)客?运、包?车客运、出》租车客?运和:旅游客运   禁止!货运汽车、》拖拉机、载货三轮车!和其他禁止载客的】车辆从事旅客运输】 第八条  —   申请从事客运!经营应?当具备?中华:。人民共和国》道路运输条例(以】下简称道《路运输条例)第八条!规定的准入条件并】提供下列材料 【  (一)道路【旅客运?输经营申《请表;   (【二)投资人、负【责人身份证明及【其复印件经》办人身份证明及其】复印件和委托书企】业应当提交企—业章程和安全生产管!理制度文本; 【  (三)》拟投入车辆承诺书;!   (四)驾驶人!。员的驾?驶证、从业》。资格证及其复—印件:。; :  (?五)公安机关—交通管理部》门出:具的三年内》无,重大以上交通责任】事故证明;》   (六)法【律、法规《规定的其他》材料   》申,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!还应当提交》线,路、站点方案和【运输服务《。。质量承诺书 第九条!     申请从事!客运经营应》当依法向工商行政】管理机?。关办理有关》登记手续后》按照下列规定提出】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!例,第八条规定》条件的相关材料【 ,。。  :(一)在县》级行政区域内从事客!运经营向当地—运管机构提出申请;!。  : (二?)在本省境内跨两个!县级以上《行政区域从事客运】。经营的向其共同【的上一?级运:管机:构,。提出:申请;?。   (三)从【事跨省客运经营的向!省运管机构》提出申请 第—十条:     运管【机构应当在办公【场所:公示客运经营申请准!入的条件、程序【和提交的材料并定期!向社会公布客运线】路布局、客》运运力投放、主要客!流流:向和流量《等情况 《。第十一条     !客运经营者需要【更换:或者增加客运车辆】的应当向原许可机】关,提出申请原》许可机关应当自接】到申请后《五日内作出审查【决定对符合客运管理!规定的车《辆配发道路运输【证   客运经营者!需要终止客运经【营的应当在终止运行!之日的三《十日前书面告—知原许?。可机关 第十二【条  ?   客《。。运班线实行分—类管理从事客运经】营,的车:辆技术要《求、车辆类型等级应!当符合国家道路【运输管理的行业【规定车辆数应当符合!下列规?定   (》一)经营一类、二】类客运班线的经营者!。应当自?。有营运客《车三:。十五辆?以上;  》 (二)经营三类客!。运,班线的经营》者应当自《有营运客车五—。辆以上?;  ? (三)经》营四:类客:运班线的经营者【应当:自有营?运客车?一辆以上;》。   (四)经【营,包车客运的经—营者应当自有营【运客车五辆》以,上, 第十三条》     》。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!为四:年,到八年?   班线客运【经营者取得》经营许可后应—当向公众连续提【。供运输服务不—得擅自暂停、终止或!者转让?班线运输  — 经营?期限届满需要—延续客运班线经【营许:可的应当在经—营,期限届满前六十【。日按照本条例第【八条的规定重新提】出,申请 ?第,十四条     】客,运经营者《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!营许可?证后无正当理由超】。。过一百八《。十日不投《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!续一百八《十日:以上停运的》视为自动终》止经:营由原许可机关注】销,其经营?资格 第《十五条? ,    客运经营】者应当为旅客提供】安全、整洁》的乘车环《境和规范的服务【采取必要的措施防范!并,制止在?运输过程中发生侵害!。旅客人身、》财产安全的违法【行为  《 客:运,过程中?。给旅:客造成损害的—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法!承担赔偿责任— 第:十六条? ,    客运班车】应当:在车辆明《显位置悬《。。挂或者张贴由运管机!构统一制发的—客运线路《。标志牌和里程—。票价表并按照许可】的线路、《班次:。、站:点运行载客不—得超过核《定人数 第十七条】     在运输途!中除因车辆》。安全:原,因无法行驶》。外,客运经营者不得滞】留或者强《迫乘客换乘》车辆不得甩》客   《车辆无法《继续行驶或》者因客运经》营者及其《驾乘人员的过—错造成?旅客漏乘、误乘的客!。运经营者及驾乘人】员应:当及时安《排旅客换乘其—。他车辆将《旅客及时送达—。目的地不得》加收任何费用— 第十八条    ! 旅客应当持有效】客票乘车遵》守,乘车秩?序,保护:车内设?施和环境《卫生不得携带国家规!定的危险物品及其】他禁止携带的物品】。 第十九条》 ,    从事—包车客运《的经营者应当凭车籍!所在地运管机构【核发的包车》客运标志牌》按照约?定的时间、》起始地、目的地和】。线路运?行并持有包车—客票或者包车—合,同,不得招揽《。包车:合同外的旅客乘车】   加班》客车必须符合班【车客运管理规定随车!携带:与,加班线?路相:符的客?运线路标志牌和始发!站签发的行车路单 ! ,。 ,定线旅游客车按照】班车客运规》定管理?。非定线旅游客车【按照:。。包车客运规定—管理 ?第二十条  — ,。  客运出》租汽车应当》装,置出租?标志顶灯、》空车待租标志和【经法定检验》机构:检定合格的计程计价!器  ? 客运出租汽—车,经营者应当按照【乘客指?定的目?的,地选择?合理路线行》驶不得故意绕行【。;,未经乘客同意不得】搭,乘其他乘客;显【。示空车标志的无【正当理由不得拒载】乘客:   六座以上【客运出租汽车应当按!照批准的《区域进?行,旅,客运输 第二节 】货运 第二十—一条:     本—条例所称《货运经?营是指具《有商业性质的道路货!物运输活动包括普】通,货运、货物专用【运输、大型物件运】输和危险货物运输 !第二十二条    ! 申请从事货运【经营应当具备道路】运输:条例第二十二条规】定的准入条件并提供!。下列材料   (】一)道路货物运【输经营申《请表;?  : (二)负责人身】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!明和委?托书;  》 (三)机动车辆行!驶证、车辆检测合格!证明复?。印件;  》 (四)《驾驶人员的机—动车驾驶证、从业资!格证及其复印件【。;  ? (五)安全—生产:管理制度文本;  !。。 (:六)申请从事危【险货物运输经营还】应当具备道》路运输条例第二十】四条规定的准入【条件;   —(七)?。法律:、,法规:规定的其他材料 】第二十?三条   》  申?。请从事货《运经营应当依法向工!商,行政管理《机关办理有关登【记手续后《按照下列《。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!符合本条《例第二十二条规【定条件的相关—材料  《 (一)从事—危险货物运输以【外货运经《营的向?。县,级,人民政府运管机【构提出申请;—  : (二?)从事危险货物运输!。经营的?向市、?州运管?。机构提?出申请 第》二十四条     !运管机构应》当在办公场所公示】。货运经营申请准入】的条件、程序—和提交的《材料 ?  运管《机构应当《对运输鲜活农畜产品!的车辆?提供方便、及时的服!务保证鲜活农畜【产品运输畅》通有序 第》二十五?条     货运】经营者与货》物托运?人应当按《照中:华人民?共和国合同法的【规定签订货物运【输合同   在运】输责任期《间货物灭失、损【。毁,的对赔偿数额有【约定的依照其约定】;,没,有约定的货运—经营者依照国家有关!规定承担赔偿责任】 第二十六条 【    货运—经营者应当采取【有效措施防止—运输货物变质、腐】烂、短少或者损【失并不?得有下列行为—   (一)采取】不正当手《段招:揽货物或者》封锁、垄断货源【;   (二)阻碍!其他货运经》营者的正常》。。运输经营活动—;,。   ?。(,三)超限、超—载运:输 第?二十七条   【。 , 运输危险货物【。的车辆、容》器、装卸机械等【必须符合道路—危险:货物运输规定从事】危险货物运输的【驾驶人员、装—卸管理人员》、押运人员应当具备!危,险货物运输相关知】识并经?市、:州交:通运:输,主,管部门?考,试,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!十八条    【 运输危险货物【的车辆应《当配备押运》人员悬挂明》显的危险货物运输标!志禁止搭乘》无关人?员禁止在人口—密集、明火》高温场所停靠禁【止司乘人员在驾【驶,室内和影响车辆安全!。的范围?内吸烟?采取必要措施—防止:危险货物《燃,烧、:爆炸、辐射、泄漏等! 第二十《九条    —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!企业异地《。经,营累计三个》月以上的应当向【。经营地设区》。的市、州道路运输】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!其,监管 第三节— 客运?货运的共同规定 】。第,三十条?     》道,路运输经营者—。应当公?布服:务内容、收费项目】和标准向旅客、货】主出具法定票—据不出具法定票据】的旅客、货主—有权拒付费用 第】三十一条 》    道路运输】车辆驾驶人员应当随!车携带道路运输证】、从业资格》证道路运输》证上载明的》名称:。应当与车辆行驶【证和道路运输—经,。营,。许,可证上的名称—一致 ?  任何《单位和个《人不得伪造、涂改、!转让、出租或者使】用伪造?、涂改?。、转让、出租的道路!运,输经营许可证、【道路运?输证 第三十—二,条 :    道路运输经!营,者应:。当依:据国家有关技术【规范对车辆进行【定期:维护和检《测车辆检测达不到技!术标:准的不得从事道【路运输经《营不得使《。用报:废,、拼装和其他—不,符合:国家规定《的车: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!   禁止任何【单位和个人》为道路运输》经营者指定车辆维】护企业和车辆—检测单位《 第三十三条 【    道路运输经!营者应当《在客车、危险—货物运?输车:辆上安装、使用符】合技术要求的监控】通讯设施 第三十四!条     运管机!构和道路运输经营者!应当分别建》立,运输车辆技术档案和!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!对相关内容》的记载应当》及时、完整和准确】 第三十五条—     道路运】输经营者应当遵守道!路运输安全事—故报告制度发—生重大、《特大交通事故后应】当及时上报事故发】生地公安机关—交通:管理部门和》运管机构不》得瞒报或者迟—报   事故发生地!运,管机构接到报告后】应当及时报告—。交通管理部门和上】级,运,管机:构, 第三?十,六条     【道路:运输发生较大安【全事:故的:由运管机构责令限期!整,。改道路运输发—生重:特大安全责任事【故的客运经》营,者自: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!内不得申请新增班】线 第三十》七条   》  道路运输—经营者?应当服从《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!部门防汛《抗洪:、抢:险救灾、交通事故等!突发事件紧急运【输的统一《调度不服从紧急【运输统?一调度的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》可以强制《征用其运输车辆  ! ,为,了公共利益》的需要承《担运:输任务?发生的费《用或者致使车辆发生!损毁的由相关人【民政府?或者有?关部门给予》补偿 第三章 道】路运输相关业务 】第三:十八条  》   申请从事【道路运输《。站(场)经营、【机动车?维修:经营:。。。、机动车《驾驶员培训》的应当按照道路运输!条例规定的条件、】程序办理有关许可手!续 第三十九条  !   道路运—输站:(场)的设置应【当符合城镇建设【总体规划、道路运输!。业发展规《划有利车辆出入、旅!客出行和货物集散 !  鼓?励多:。渠道投资建设道路】运输站(场) 【第,四十条     】道,路,运输站(场)—经营者?应当公平对》待使用站(场)【的道路运输》经营者无正当理由不!得拒绝道路运输经】营者进站从》事经营活《动 :  道路运输站(场!)经营者应当对进】。出站的车辆进行安】全检查不《得接纳营《运手续不齐全和有】安全隐患的》。车辆进站《从事经营活》动禁止超限、—。。超载车辆或者安【。。全运:行,技术:条件不符合要求的】车辆出站 》第四十一《条     客【运站:(场)经营者—应当设置《旅客购票、候车、乘!车指示、行李寄【存和托运、公共卫】生等服务设施给旅】客提供安《全、便捷、优—质,的服务采取措施防止!。携带危?险品的?人员进站、乘—车 第四《十二条     客!运站(场)经—营者应当公示营运】线路、里程、—起止停靠站点—、班次和客车类型等!级、:始发时间《、票价以及服务收费!项目、收费》标准等不得自立名目!向进站发班车—辆收取?费,用 第?四十三条《    《 货:运站(场)经—营者应当在组织【货源、仓储理货、货!物配送、信息发布】等方面为承运人、】托,运人提供规范—服,务提供的货源信息和!运力信息应当真实】、,准确货物存放应【当根据货物的性【质、保管要求—进行分类存》放危险货物应—当单独?存放: 第四十四条 【    在货运【站,(场:)从事搬《。运装卸经营的必须遵!守,业务操作规程轻装轻!放、:。堆码整齐、》防止损坏普通货物】与危险、有》毒货物不得》。混装混放   【因搬运装卸经营者的!过错造成《。货损、货差和货【物灭失的应当—。依法承担《。赔偿责?任 第?四十:五条     在】货运站?。(场)从事运—输代理经营的应当】。将所受理的业—务委托具有经营【资,格的货运《经营:者承运并签订货物运!输合同不得为无道路!运输证的车辆—配载:货物不得《。在普通货《。物中夹带危》险,货物或者禁运货【物发生货损、货差和!货物灭失事故—应当:先行:赔偿再向有》。关责任者追偿— 第四十六条—  :。   经营性—停车场的设置—和建设?应当符合城市—规,划和国?家规定的建设—标准停车场经营【者应当建立必要的】管理制度保证停【放车辆及装载货物】的安:全 第四十七—条   《 , ,机动车维《修经营者应当—在维修场《地悬挂机动车—维修经?营许可证和机动【车,维,修标志?牌公示机《动车的维《修工时定额和—维修工时单》价在核定的经—营,范围按照国》家标:准、:行业:标准:开展:维修作业按照—公示的?工时定额、工—时单价收费  【 机:动车维修经营—者应当?将其执行的机动车】维修工时单价—。标准报所在地运【管,机构备?案 第四十八—条     对车辆!进行:二级维护、》总成修理和整车【修理的机动车维修】经营者和车》主应:当签:订机动车维修—合同机动车维修经营!。者应:当如:实填写机动车—维修记?。录建立?维,修档案车主有权查】阅车辆维修档案 】第四十九条   】  机?动车维修实行质【量保证期制度在质】量,保,证期内因维修质量】原因:造成机动车无法【正常使?用且承修方在—三日内无《法,。提,供因非?维修原因造成—机动车无法》使用的相《关证据的机动车【。维修经?营者应当及时—无偿返修不得故【意拖延或者无—理拒绝因维修质量原!因给车?主造成直接经—济损失的机》动车维修经营—者应当承担赔—偿责任 第》五十:条    》 机动车驾驶员培】训机构应当按—照机动车《驾驶培训教学大【纲等有关规》定对学员进行道【路交通法律、法【。规和相关《知识:、驾:驶技能的培》。训 :  教练员》。应当如?实填写教学日志和】培训记录   【教,学车辆应当符合机】动车国家《安全技术标准有【。教练:车,标识和公安机关【交,通管理部门核发【的,车辆牌证 第—四,章 :监督检查 第—五,十一条 《    运管机构】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严!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!序进行监督检—查 第五十二条  !   运管机构工作!人员依法执行监督】检查时?应当佩戴执》。法标志出示执法证件!文,明,执法  《 道:路运输监督检查专】用车辆应当按照【。规定配备专用的【标志、?灯饰 第五十三条 !    《运管机构工》作人员在《公路路口和经省人民!政府批准的检—查站:对道路?运输经营者的—资,质证:件、经营《。。行,为进行监《督检查时不得双向】拦,截,车辆不得将与道路】运输无关的》内容作?为路检路《查,项,目 第五十四—条     运管机!构工: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!时应当对监督检查】的情况?和处:理结果如实填写稽】查日志由监督检查】人员签字后》归档被?检查人?和公众有《权查阅监督检查【日志 ?第五十五条  【   道路》运输监督检查实【行抄告?制度道路运输经【营者在许《。可,管辖:区域外违法从事【经营活动的查处地运!管机构应当将—道路运输经营者的】违法事实、处理结】果记录在道路运输】证违章记录》栏内并抄告作出行政!许可决?定的:管辖机?关对道路运输—车辆的超限、超载行!为还应当《抄告当地公安机【关交通管理部门和】。安全生产监》督管:理部门 《第五十六条   】。  运管《机构对?道路运输和道路运】输,。相关业务经营—。者的服?务内容、服务质【量、安全生》产、经营行为实行】。年,度考核制度定期向】社会公布年度—服务质量《。。信誉考核结果对年度!服务质量《。信,誉考核不《合格的道路运输【和道路运输相关【业,务的经营者做出限期!整改的决定》 第五十七条 【    运管机构应!当公开办事制度建】立举报制度接—受社会和《公民的监督;—对举报人的》投诉应?。当在受理后十五【日内作出答复对【举报案件有处理结果!的应当在处理结果】。作出后十五》日内告知举报人【 第五十八条 【    运管机构工!作人:员在实施道路运输】监督:检查时发现客—运车辆超员》和货:运车辆载《客的应?。当立:即责令暂停运输对超!。员的旅?客和乘货运车辆的】旅客应当及时—调用车辆改》乘改乘费用由—责任人承担  【 货运车辆超—载运:行的交通、》公安机关《交通管?理部:门应当?选择:适当:。地点强制责》任人卸货所卸货物由!责任人自行处—置责任人不具—。备处置能力的由【交通、公安机关交】。通管理?部,门协助?处置所需费用—由,。责任人承担运—输鲜活?农畜产?品货物的车辆超载运!行的按?照青海省公路路政】条例:的有关?规定处理《 第五十九条 【。    《运管机构《对超员、超载车辆】应当在违章》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!证违:章记:。录栏内记《载超员、超载记录】超,过三次的运管—机构:。注销其从业资—。格证 第六》十,条   《  运?。管,机构工作《人员在实施道路运】。输监督检查时对没】有道路运《输证又无法当场提】供其他?有效证明的车辆【予,以暂扣  》 运管机构工作人】员实施车辆》暂扣应当按》照中:。华人民共和》国行政强《制法有关行政强制措!施,实施程序的》规定进行  — ,当事人应当》在暂扣决定书规【定,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!接受处理 第六【十一条     】道路运输和道路【运,输相关业务经营者必!须按照规《。定使用?。统一票据、单证  ! 道路运《。输票据、单证由【省财政、《税务和交通部门【按照有关规定—印制、发放和管【理任何单位》和个人不得伪造【、涂改、买卖和【转让 第五》章 法?。。律责任 第六十【二条   》  :违反本条《例规定有《关法:律、法?规有处?罚规定的从其规【定 第六《十,三条  《。   违反本条例规!定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《由运管机构》责,令改:。。正处一?百,元以上三百元—以下的罚款   】。(一)客《运班车不按规定悬挂!或者张贴线路标志牌!、里程?票价表的《;  ? (二)不给乘客】车票的;  — (三)《包车客运《招,揽包车合同》外的旅客乘车的;】   (四)驾【驶人员未随车—携,带从:业资格?证的:; :  (五)客—运出租汽车不按【。照规定?装,置出租?。标志顶灯、不使用或!者不正确使用空车标!志和计程《计价器?的;   》(六)客运》出租汽车《拒载乘客、绕道【行驶以?及出租汽《车超区域《。进行旅客运输的【 第六十四条—   ?  违反本》条,例规: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!由运管?机构责令改》正处五?百元以上一千元以】下,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暂扣道《路运输经营许—可证或?者道路运输证—   (一)营运车!辆设施不全》安,全,条件:达不到规定标准的】;   (二)【。。道路运输经》。营者擅自《变更经营项目的; !  (?三)擅自运输限【运和凭证运输物资】的; ?  (四)》不按规定办理—合并:、分:立、停业、歇业手】。续的:;   (五)机动!车维修经营》者不按技术标—。准维:修虚报修理》项,目或者不按规定建立!。机,动车维修《记录档案的 第六】十五:条     违反】本条例规定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】由运管机构责—令改正处二》千,元以上五千元以【下的罚款;情节严】重的暂扣道路运输证!或者吊销道》。路,运输:经营许可《证   (一)使】。用,报废车辆《。或者改装车》辆进行客货运输的;! ,  (二)使用【检测:不合格的车辆—从事道路运输经【营的; 《  (?。三)持?伪造、无效、非法】转让的道路运输证、!从业资格证、线路标!志牌从事道路—运输经营《。活动的 第六十【六条    — 运管机构及其【工作人员违反本【条例:规定有?。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!在单位或者》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对!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!和,其他: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!政处分;给管理相对!人造成经济损—失的应?当依:法承担?赔偿责任   【(一)在规定期【限内不受理投—诉、举报并调查处理!的;   (二)】不向社会公布—道路运输《服务质量考核结果】的;   》(三)发现违法【行,为,不及时查处的—;   (四)违法!中止车辆运行的;】  : (五)使》用暂扣车辆的;【   ?(六:)对当事人》。的合理要求故意【刁难的;  — (七)参与或【者变相参与道路【运输和?。道,路运输?相,关业务经营》活动的;  — (八?)其他违法行为【 第:六,章 附则 第—六十七条     !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】不适用本条》例 第六《十,八条  《   本条例应【用中的?具,体问题由《省人民政府交—通管理部《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!。。九条     【本条例自20—。06年7月1日起施!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