伊犁哈萨克自—治州物业管理条例】
?第一章? ,总, 则
第一条 】 为了?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!护业主和物业服务】企业的合法权益营】造良:。好,的居住和工》作环境根据中华【人民共和国物—权法和国务院物业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!。、法规结《合本州?实际:制定本条例》
第二条 —本条例适《用于自?治州行政区域内【物业的管理、使【用、维护、服务及】监督管理活动
【。第三:条 本条》例所称?物业管理是》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!服务企业由》业主和物业服务【企业按照物业—服务合同《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!设施设?备和相?关场地进行维修【、养护?、,管理:维护:物业管理区域内的】环境卫生和相关【秩,序的活动
第四条】 县?市住:房和城?乡建设行政管—理部门负责本辖【区内物业管理活【动的统一监督—管理工作并接受【自,治州人民政府—(,地,区行政公署)人【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!设行政管《理部门的指导与【。监督
发展和改革】、,财,政、:国土资源、》规划、市《。政市容、工商、公】安、民政、园林【、环:保、:行,政综合执法》等部门应当按照各】。自职责协同》做好:物业管理的监督管】理工作?
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、供热、排水、通】信,、有线电视等专【。业经营单位应当配合!各级人?民政府?及,行政:。主管部门《做好物业相关告【知、服务《工作:。并依法开展经—。营活动
第五—条 街道办事处】、乡镇人民政府【负责组?织、指导本辖区【。业主大会《成立和业《主委员会选举—、换届工作监—督业主大会和业主】。委员会依法》履行职责
》。。第六条 社区居】民,委员会依法参—与首次?。业主:大会:。会议筹备工作指导】、监督业主委—员会工作依法调【解社区内物业管理】纠纷
因客》观原因未能选—举产:生业主委员会或【者业主委《员会委员人》数不足总数》。的二分之一》的新一届业》主,。委员会?产生之前可以—由物业?所在地的社区居【民委员会在》街,道办事处、乡—镇人民政《府的指?导下代行业主委【员会的职责
—
,第二章? : 物业管理区域
!第七条? 县市人》民政府住房和城【乡建设行政》主,管部门?应当以土地》使用权证确定的用】地范围为基础遵循相!对集中?。、便于管理的—。原则结合物业共用设!施设备、建筑物规模!、社区建《设等因?。素划分物业》。管理区域《具体划分方法如下
!(一)物业》管理区域以》物业建设宗地红【线图的范围确定但已!经自:然形成独立》物业管理区域且无】。争,议的不?再,重新划分;》
(:二)分期开》发或者有两个以上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!区域共用主要配套设!施设备的应当划【分为一个物业管【理区域但已经自【然分割?或者习?惯形成多《个相对独《立小区的可以—划分为不《同的物?业管:理区域?。;
(三)不同【物,业管理区域》地理上?自然连接的经各自的!业主:大会同意后可以合】并,为,。。一个物业管理区域
!第,八条 规划、【设计新建《物业项目时》开发建设单位—应当按照《建设工程项目—总建筑?。面积的比例在物业】管理:区域内配置物—业管理用房》
,。 : (?一)房屋建筑总【面积:不足二十万》平方米的物业管【。理用房按照》。。房屋建筑总面积千分!之二的比例》配置总建筑面—积,五万平方米以下的】不得低于一百—平方米;
(二【)房屋建筑总面【积在二十《万平:方米以上的物业【管理用房的配置以三!。百平方米为起点【除按照二十五万平】方米的千分之—。。二提供外超过部分再!按千分之一的标准提!供
(三)业主委】员会办公用房从【物业管理用房中【调剂:物业服务区》域内房屋建筑总面】积不足?十万平方米的不【得低于三《十平:。方,米;房屋《建筑总面积》在二十万平方米【以上的不得低于五】十平方米
第九条 !物,业管:理用:房的所有《权属全体业主所有未!经,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!务企:业不得?改变: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!
第十?条 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在核发【。建设工程规划—许,可,证,时应当在其附图上】载明配?套建设的物业—。管理:。用房:的,位,置和建筑面》积住房和城》乡建设行政》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!。预售许可证和—办理房屋所有权初】始登记时应当注明】物业管理用房—房号
《第三章 业主】、业主大会、—业主委员会
第】十一条 房屋的所!有权:人为业主
》业主在?物业管理《活动中享有》下列权利
》。 (一》)按照?物业服?务合同的约定—。接受物业服务—企业提供的》服,务;
(二)!提议召开《业主大会会议—。并就物业管理的有】关事项提出建—议;
(三】)提出制定和—修改管理规约、业主!大会:议事:规则的建议;
】 , (四)参加业主大!会会议行使投—票权:;
》。(五)选《举业主?委员会成《员并享有被选举权;!
(》六)监督业主委【员会的工作;—。。
,(七:)查阅?。。业主委?员会会议资料—有权就涉及自—身利益的事项向业主!委员:会提出询问
— (八)监督物!业服:务企业履《行物业服务合同;】
? ,(九)?对物业共用部—位、共用设施设备】和相关场地》使用情况享有—。知,。情,权,和监督权;
【。 (十)监督物业!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!设备专?项维修资金的管【理和使用;
—(十一)法律—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权利—
第:十,二条 业》主在物业《管理活?动中履行下列义【。务
(一)遵!。守,管理规约、业主大会!议事规则;》
(》二)遵?守物业?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!部,位和共用设》施设备的使》用,、,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!的维护等方面的规】章,制度;
(三!)执行业主》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!会授:权业:主委:员会作出的决—定;
(【四)按照《国家有关规定交【纳专项维修资金;
! : ,(五)按《时,交纳物业服务费用】。;
:。 (六)法律、!法,规,规定的其他》义务
第十》三条 物》业管理区《域内全体业》。主,组成业?主大会
《同一:个物:业管理?区域内的业》主应当在物业所【在地的街道办事处】或者乡镇人民政【府的指导下成立【业主大会并选举【产生业主委》员会:只,有一个业主的或【者业主人《数,较少且经全体业【主一致同意决定【不成立?业主大会的由—。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!会、业主委员会职责!
第十四条 物】。业管理区域内已【交付使用的新建物业!有下列情《形之一的应当召【开首次业主大会【会议
(【一)专有部分—交付的建筑面—积,达到:建筑物总面积—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!业主入住率达到百】分之五十以上的;】
?。 (二?)自首位业》主入:住之日起《满两年且业主入住率!。达到百分之二十五】。以上的
《第十五条 —物业管理区域符【合本条例第十—四条规定《的开:发建设单位》应当:及时向?物业所?在地街道办事处或】者乡镇人民政府提】出筹备?。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并!。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!告开发建设》。单位未及《时提出筹备业主大】会书:面申请的业主可以向!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!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!提出筹备业》主大会书面申请【
第十六《条 街道办事【处或者乡《镇,人民政府应当—在,收到筹?备业:。主大会书面申请之日!起三十日内指导成立!首,次业主大会会议筹】备组
业主大会【筹备组?由业主代表》、建设单位》。、住房和城》乡建设行政主—管部:门、街道办》事,处(乡、镇》人民政?。府) ?和居:民(:村民)委员会组【成组成人数应为单】数且业主代表—人数不得少于总人】数的二分《之,一其中业主》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!事处:(,乡镇人民政府—) 和居民(村民)!委员会组织业主【以栋或单元推荐筹】备,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!(乡镇?人,民政府)代表担【任
筹备组》成员名单应当—由街道办《事处(乡、镇人民】政府)在《物业管理区域内进】行书面公《告
第十七条 】业主大会筹备—组履行下列职责
】(一)确定召开【首次业主大会—会议的时间、地点】、,。形式和?内,容;:
(:二)拟?定管理规约草—案和业主大会议事】规则草案;
—(三)?确认业主身份制作】业主名册确定业主在!首次业主大会—会议上的投》票权数;
(四【)拟定业主委员会选!举办法;
》(五)提出业主委员!会成员候选人名单】;
(六)》承担召开首次业【主大会会议》的其他?准备工作
业主大会!筹备:组应当在首次业主大!。会会:议召开的十五日前将!前,款第(一《)项至第(》五)项的内容在物】业管理区域内公示】
首次业主大会【召开费用由》。前期物业服务企【业,从该物业管理区域】。内共有部分收益【。中,。支出;如果》没,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!。有部分收益的—由开:发建设单位承担【
第十八条 【业主:大会决定《以下事项《。
, (一)制定和!修改:管理规?约、业?主大会议事规则;】
(》二)选举业主委员】会或者?。更换业主委员会委】员;
(三】)制:定物业服务内容、标!准以及物业服务收】费方案;
】。(四)选聘》。和解聘物业》服,务企业;
(!五)筹集和使用【专项维修资金;
】。 , :(六)改建、重建】建筑物及其附属【设施;
(】七)改变共》有部分的《用途:;
《 (八)利用共有】部分进行经营以【及所得收益的分配】与使用;《
(九—)法律、法规或者】管理规约确》定应:由业主共同决定【的事项
《决定第?(,五)、(六)项事】项应当经专有—部分占建《筑物总面积三分之】二以上的业主—且占总人数三分【之二以上《的业主同意;决定其!他事项应当经专有】部分:占建:筑物总面《积过:半,数的业主且占—总人数过半数—。的业主同《意
第十九》条 业《主大会会议》分为定期会议和【临,。。时会议
业主—大会定期会议应当】按,。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!的,规定由?业主委员《会组织召开每年至少!召开一?次
召开业主—大会会?议应当于召开前十】五日:通知全体业主同时】。告知居?民(村民)委—员会列席会》议
有下列》情况之?一,的业主委员》会应:当及时组织召开业】主,大会:临时会议
】(一)经专有部分占!建筑物总面》积,百分之二十》以上且占《总人数百分之二【十以上业主提议的;!
(二)发生!重大:事故或者紧急事件】需要及时处理的;
!。 (三)业主委!。员会:委员人数不足总数】的二分之一的;
(!四):业主:大会:议事规则或者管【理规约规《定的:其,他情况
业》主委员会不》按规定召集业主【大会会议《的业:主可以请求所在地街!道,办事处责令限期【召集;逾期仍未召集!的由街道《办事处组织》召集
第《二十:条, 业主委员会由业!。主大:会选举产生由五至】十一人单数组成【业主委员《会应当自选举—之日起七日》内召开首次》会议:推选业主委员会主】任和副主任
—业主:委员会主任》、副主任、委员应当!。是,本物业管理》区域:内的自然人业主或者!单位业主授权的自然!人代表并符合下列】。条件
(一》)具有完全民—事行:为能力;
(二【)遵:纪,守法热心《公益事业责》任心强具有较强的】公信力和组织—能力;
(三)身】体健康?能,。胜任工作任职时年】龄一般不超过—70周岁;
(四】)本人、《。配偶及其直系亲属未!在本物业《管理区域提》供物业服务的—企业及其下属单【位任职
第二—十一条 业主【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!生之日?。起三:十日:内,。。持业主大会会—议决:议、议事规》则、管理规约—等资料向《社区居民《。委员会提交备案【。。材料由?社区:居民委员会核实资】料后上报物业所在地!的县:(市)住房和城乡】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》和街道办事处(乡镇!人民政府)备案
第!二十二条 》。。 业主委《员,会执行业《主,大,会的决定事》项履行下列》职责
《 (一)召集【业主:。大会会?议报告物业管—理,的,实施情况;
!(二)代表业—主与业主大会选聘】的物业服务企业【签订物业《服务合同;》
《(三)?及时了解业主、物业!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!。监,督和协助物业服务】企业履行物业—服,务,合同;
》 (四)监—督,。管理规约的》实施;
(五!)组:织并监督维修资金】的筹:集和使用;》
(六)定期—向业主公布物—业管理相关情况和资!料;
(七)调【解业主之间、—业主与物业之—间因物业使用、【维护:和管理产生》的纠纷?。;
(八)业主【大会赋予的》其他职责《。
第二十三条 【 业主委员》会实:行,任期制?每届任期不超过【三年可连选连任【业主委员会》。委员具有《同等表决权业—主委员会《。任期内委员出—现空缺时应当及时补!足业主?委员会委员候补办法!由业主大《会决定或者在业主大!会议事规则中规定
!业主委员会任期【届满前?三,个月应?当召开业《主大会?会议进行换届—选,举逾期不改选的街】道,办事处(乡、镇【人,民政府)应当组【。织业主进行换届【选举
换《。届选举结束后业【主委员会应当在十】日内将业主委员【会印章、档案资料】。以及属于全体业主的!财物:等移交给新一届业主!委,员会;不及时移【交的社区居》民委员会应》当协调督促其移交拒!。不移:交的物业所》在地公安《机关:应当予?以协助?
第二十四条 】业主委员会委员【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!。业主委员会三—分之一以上委—员或者持有百分之】二十以上投票权【数的业主提》议业主大会或者【。业主委员会根据业】主大会的授》权可以?决定:是否终止其委—员,资,格
(一【)以书面《方式提出辞职请求】的;
? : (二)不履—。行委员职责》的;
(三】),利用委员《资格谋取私》利的;?
(四)【拒不履行《。业,主义务的;
!(五)侵害他人合】法权益的;
【 , (六?。)因其他原》因不宜?担任业主《委员会委员的
【业主委员会委员【。资格终止的应—当自终止之日起【7日内将所保—管的档案《资料:、印章及其》他应当移交的财物移!交给业主委》员会;不《及时移交《的社区?。居,民委员会应当协调】督促其移交拒不【移交:。的物业?所在:地公安机《关应当予《以,协助:
第二十五条 【 业主大《会、业主委员会工作!经费由?全体业?主承:。担也可以从物业共】有部分经营所得收益!中列支?工作经费的》收支:情况应?当每半年在物业【管,。理区:域内公告《接受业主监》督
工作经费筹【集、管理使》用和业主委》员会成员报酬的【。具体办法由》业主:大会:决定
?。
第四章《 前期?物业管理
》
第二十六》条 本条》例所称前期物业管理!是指在业主或业主大!会选聘?物业:服务企业之》前开:发建设单《位委托物业服—务企业?进行物业管理服【务的活动
第—二十七条 —开发建设《单位对新《建物业应当通过招投!标方式?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!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物!业管理投标人少于三!个或者住《宅物业建筑面积【在,二万平方米以下【、非住宅物业建筑面!积在一万平方米【以,。下的经物业所在【地的县市住房和【城乡建设《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!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!具有相应资质—的物业服务企业
】第二十八条 新】建,物业出售前开发【。建设单位应当委托】物业:服务:企业进行前期物业】管理:。并签订前《期物业服务合同
前!期物业服务合同【可以约定期限;【期限未?满、业主委员会【与物业服务》企业签?订的物业服务—。合同生效的前期【物业服务合同终止】
第:二十九?条 开《发建设单《位出:售新建房屋之前【应当制定临时管理】规约并在售房时将】前期物业服务合【同和临时管理—规约作为房屋买卖合!同的附件向购—房人明示购房—人在购买新建房【屋时应当对前—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!时,管理规约予以—书,面确认并受其约束
!开发建设单位制定】的临时管理规约【不得损害《购房人的合法权益】
第三?十条: 前?。期物业服务企业承接!物业时应当对—物业共?用部位、共用—。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!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!续时开?发建设单位》应当向?。前期物业服》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!
? (:一)竣工总平面【图单体建筑、结构、!设,。备竣工图配》套,设施、地下》管网: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!收资料;
】(二)设施设备的】安装、使用和维护保!养等技术《资料;
(三!)物业质量保—修,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!文件;
《 (四)物业】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!料,
前期?物业:服务企业应当—在前期物业服—务合同终止时将上】述资:料移交?给业主委员会
【
第五章 物—业管理服务
—
第三十一条 物!业服务企业》应当具有《依法核发的物业【服务企业资质证书】并按:照,核定的资质等级【承揽相应的物业服】务业务
《第三十?二条 《业主委员会应当【与业:。主大会选《聘或者续《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!订,。物,业,服务合同《
,物业服务《企业应当于合同【签订之日《起十五?日内将物业服务【合同报所在县市住】房和:城乡建设《行政:管理:部门和街道办事处】或者乡镇《。人民:政府备案
第三【十三条 物业服务!企业承接物业时应】当与业主委员—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!业主委员《会应当向物业服【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!三十条第一》款规定?的资料
第三—十四条 《 物业服务企业可】以将物?业管理区域内—的专项服务业—务委托给专》业性服务企业但不】。得将:该区:域,内的全部物业管【理一并委托给他【。。人
:第三十五条 物业!服,务企业应当》遵守安?全生产的有》关规定?制,定,物业:管理:区域内安《全,防范应急预案报县(!市)主管《部门备案《
,发,生安全事故或者【其他:紧急事件时物业服务!企业应当及时采取】应急措施并按规定】向有关部门报—告协助做好相—。关工作
《第三十六条 【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于!每年第一季度—公示:。上一年度物业—服务合同履行情况、!物业:服务项目收支情【况、本年度物业【服务项目收支预算业!主提出质询时物业服!。。务企业应当及—时答:复业主?共同决?。定或者业主委员【。会要求对物业服务】项目收支情况进【行审计的物业服务企!业应当予以配—。合
第三十七条【。 物?业,服务合同《期限届满三个月前】业主委?员,会应当组织召—开业:主大会决定》选聘或者续聘物业服!务,企业并将决定书【面告:知物业服务企—业;物业服务—企业决定不再—续,签,物业服务合同—的,应当在?物业服务合》同期限届《满三:个月前书面》告知业?主委员?会业主大会决定续聘!的,业主委员会应—当在物业服务—。合同期限届满一个】月前与物业服务企】业续签物业服务合】同
第三十八—条 : ,物业服务合同—期限届满业主大会决!定选聘新《的物业服《务企业或者物—业服务合《同依:法解:除的原物业》服务企?业,应,当在物业服务合【同终止之《日起三十《日内履行下》列交接义务并撤【出物业管理区域
】 (一)—移交:物业:。共用部分;
【 (二)移—交,本条例第二十六条】第一款?规,定的相关资料;
! (?三)移交物业服【。务期间?。形成的物《业和设施设备—使用、维护保养【和定期检验等技术】资料运行、维护保养!。。记录:;
(四【。)结清预收、代收】。的有关费用;
! ,(五)法律、—法规:、,。规章规定和物业服务!。合同约定的其他事】项
第三十》九条: 物业管理实行】联席会?议制度
物业管理】。联,席会议?由街:道办事处或》。者乡镇人民政府【负责组织召集—。由县市住房和城【乡建设管理部门、】社区居民委员会、】公安派出所、物业】服务企业、业—主委:员会或者业主代表、!专业:经营单位和有—关行政执法部门参】。加
联席会议主要协!调事:项
》(一)业主委—员,会和有关部门不【。依法履?行职:责的情况;
】 (二)《物业服务企业在履】行退出程序》以,。及交接工作中出现的!问题;
(三!)物业管理》区域内发《生的突发事件;【
? (:。四)物业管理与社】区管理?的衔接?和配:合;
? (五)需要】协调的其他物业管】理事项?
第四十条》 业主、业主大会!、业:主委员会、物业服】务企业、专业经【营单位、建》设单位之间因物【。业管理发生争议的】应当自行协商解决;!协商不?成的可以《向,社区居?。民委:员会或者物业管【理联席会议申—请调解?。也可以申请仲—裁或:者,依法向人民法院【起诉
第四十一【条, 县市人民—政府: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管理《部门应当建立投【诉制度及时》处理业主《、业主委员》会、物业使用人和】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!管理:服务:活动:中的投?诉,
第六章》 物业的使用—与维护
第四【十二条 开发建设!单位应当按照国【家规定和房屋买卖合!同约定的保》修期限?。、范围等《承担建筑物及—附属设施《设备的保修责任【保修期限届满—后业主?对专有部分负责维】修、养护;》业,主专有部分》以外的共用部位、共!用设施设备》由物:业服务?企业:按照物业服务合同】的约定负责维修、养!护
第四十》三条 《。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!供热、通《信、有?。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!位,应当承担业》主分户计《量装置及入户端口】以外设施设备的维修!、养:护,、更新等责任及费】用
第四十四条【。。。 物业管理—区域内按照规划建】设的公共建》筑,和共用设施不得【擅,自改变用途
—业主依法《确需改变公共—建筑:和共:用设施用《。途的应当在依法【办理有?关,手续后?。告知物业服务企业;!物业服?务企业确《需改变公共建筑和】共用设施用》途的应当提请业【主大会讨《论决定同意后—由,业主依?法办理有关手续【
第四十五条— 在物业》管理区?域,内禁止下列行为【
? (一)损坏—房屋承重结构、主】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!的;:
? (二)占用、【损坏建筑物共—有部:分、共用设施设备及!相关:场地擅自移装建筑物!共用设施设备;【
, (三)违章】。搭建、私设》摊位在非指定—位,置倾倒或抛弃垃【圾、杂物;
— (四)违反】有关规?定堆放易燃、易【爆、剧毒、放—。。射性:物品排放恶臭—气体、有毒有害物质!发出超标噪声;【
(五)违反!有关规?定饲养?宠物及家《禽家畜;
— :(六)?利用物业从事危害】公共利益和侵—害他人合法》权益的活动;
】 (七)》法律、法规、—管理规约禁》止的其他行》为
第四十六条 !利用物业共用部位、!共用设施设》备进行经营的应【当,在征得相关业主、】业,主大会、《物,业服务企《业的同?。意后:按,照规定?办理有关《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!当主:要,用于:补充专项维》修资金也《可以按照业主—大,会的决定使用
【第,四十七条 物业】管理区域《内,规划用于停放机动】车辆的?车位、车库应当【通过:出,售,。、附赠、出租等【方式满足业主的需】要
占用物业】管理区域内业主共】有道路、场地停【放机动车辆的由业主!大,。会决定?是,否,收取场地占用费【、收:取,标准和用途等事项】业主:大会决定《收取:机动车辆场地占用费!的场地占用》费所:得收益?。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!。主委员会可以—委托:物业服?务,企业代为收》取
第四十八条【。 业主、物业使用!人应:当按照规划行—政,管理部门《批准或?者不动产《登记簿载明的—用途:使用住宅不得—擅自改变其使用性】质确需改变》。的,除,。遵守法律、法规以及!。管理规?。约外:应当经有利害—关系的业主同意【并依法经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】审批
第四十九条】 物业存在安全】。隐患危及公共利【益及他人合法权益】时业主应当及时维】修养护有关业主【应当给予《。配合业主不履行【。维修养护《义务的经业主大【会或业主委员会同】。意可以由物业服【务企业?维修:养护费用由》责任人承《担
第五《十条 住宅物业、!住宅小区内的非住】宅物业或者》与,单幢住?。宅楼:结构相连的非住【宅物业的业主应当】按照国?家有关规《定,交纳:专项维修资》金
专项《维修资金《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!于物业保《修期满后物业共【。用,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!的维修?和,更新、改造》不得:挪作:他用:专项维?修资金收取、使用、!管理的?办,。法按照?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】
第七章 物业服!务费用
》第五十一条》 物业《服务收费实行政府】指导价和市》场调节价
实行【政府:指导价的《物业服务收》费由县?市价格行《政管:理部门会同房—产行政?管理部?门根据住宅物业【种类、服务内容、】服务等?级和物?。价指数变《动情况?制定相应的基—准,价和浮动幅度并向】。社会公?布
第五十二条 】 物业服务收费具体!标准:由,业主与物业服务企】业根据基准价—和浮动幅《度在物业服务合同】中约定?。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!或者物业使》用人提供《物业服务合同—约定以外的专项服务!的其收费标准—可以:另行约定
物业【服务企业应当在显著!位置公示服》。务内容、服》务标准、收》费项目?、计费方式、—。收费标准等有关事】项
第五《十三:条 业主应当根据!物业: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!物业服务《费用业?主与物?业使用人《约定:由,物业使用人》交纳物业服》务,费用的从《其约定;物业使用人!未按约定交纳物【业服务费用的业主】负连带交纳责任
】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!者尚未?交给物业买》受人的物业物业【服务费?用由开?发建设单位交纳
第!五十四条《 :物业管?理区域?内供水、供电、供气!、供热、通》信、有线电视等专】业经营单位应当向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!用
物业服》务企业接《受委托代收前款【。。。费用的?不得向业《主收取?手,续费:等额外?费用
物《业管理用房》的用水、用》电、用气、用热等】有关费用应》当由物业服务企业】从,物业服务《费中支出
第八章! 旧住宅区》物业管理
》
第五十六条 对!已建成交付使用但配!。。。套,设施不?齐全、环境质—量较差的旧住宅【区县市人民政—府,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改!造整治房产》。行政管理部门应【当编制辖区旧住【宅区综合改造和管】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!。度计划?报县:。市人民政府》批准后组织实施
第!五十七条 旧【住宅区实施综合【改造前应当》由街道?办事处或者乡—镇人民政府组—织召开?。。业主大会落实改造】管理方案签订管【。。理规约旧住宅区可以!实行专?业管理?。、自行管《理和社区管》理等模式
第—五十:八条 旧住—。宅区综合改造后【相关业主应当主【动,参与:日常管理《并承担卫生清洁等费!用,旧住宅?区内的道路、绿化】和供排?。水等市?政公:用设施设备的—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!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!。
第九?章, 法律责任
】第五十九条 — 违:反本条例规定—住宅物业的开发【建设单位未通过招】投标的方式选—聘物业服务企—业或者?未经批准擅自采【用协议方式》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!由房产行政管—。理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给予警告可【以并处十万元—以下的罚款》
第六?十条 违反本条例!。规定开发建设单位】擅自处分属》于业主的物业共有部!分、共用设施设【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!权的由房产行—。政管理部门责令【。限期改正《并处五万《元以上?二,十万元以下的罚【款;给业《主造成损失》。的依法承《担赔偿责《任
第六十一条 】 违:反本条例规定开发】建设单位在》物业:管理区域《内不按照《规定:配置必要的》物业管理用房的由】房产行?政管理部《门责令限期改—正给予?。。。警告没?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!元以上五十万元【以,下的罚款
》第六十二条 违反!本条:例规定?未,经业主大会》同意物业服》务企:业擅自?改变:物业管理用》房,的用途的由房产行政!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】。。改正给予警告—并处:一万元以上》十万元?以下的罚款》;有收益的所得收】益用于物业管理【。区域内物业共有【部分、共用设施设备!的,维修、养护剩余【部分按?照,业,主大会的决定—使用:
第:六十三?条 违反》本条:例,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!的由房产行政管理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!予警:告并按照本条—第二款的规定处以】罚款;?所得收益用于物【业管理?区,域内物业共用部位、!。共用设施设备的【维修、养护剩余【部分:按照业主大会的决】定使用
(一!。)擅自改变》物业管?理区域?内按照规划》建设的?公共建筑和》共用设施用途的;
! , (?二)擅自占》用、挖掘物业—管理区域内道路、】场地损害业》主共同利益》的;
(三】)擅自利《用物:业共用部位、—共用设施《设备进?行经:营的
个人有前款规!定行为之一的—。处一千元以上—一万元以下的罚款;!单位有前款规定行】为之一?的处五?万元以?上二十?万元以下《的罚:款
:。第六十四条 反】本条例规定擅自【改变住宅《使用性质《的由规划《行政: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《正逾期不改正的处】。以200《0元以上三万—元以下罚《款,
第:六十五条 》 违反本条例—应当受?到行政处罚的—其他行为由有关行】政机关依法予—以处罚
第六—十六:条 房产行政管】理部门和《其他有关行政管【理部门工作》人员玩忽职守、【。滥,用职:权、徇私舞》弊的:由其所在单》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!给予行政处分;【构成犯罪的依法追】究,刑事责任
第十章 !附, 则
第六—十七条 《 本条例所称共用】。部,位是:指属于?业主:共,有共用的房屋主体】承重结构部位(【。包括基础、内—外承重墙《体、柱?、梁:、楼板、屋》顶等)、门》。厅、楼梯间、电【梯井、走廊通—道等
本条例所称】共用设施《设备是指物业—区域内供排水和【供气管道、水箱、加!压泵、电《梯、天线、照明和消!防,设施、绿地》、道路、沟渠—、池、井《、非经?营性车场《车,库,、公益性文体设【施和:共用设施设备—使,用的房?屋等
?第六十八条》 , 本条例《自,2015年 8月】 1 日起施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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