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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峰市中心城】区公交线路》设定及站点》管理办法《
赤政办发【〔201《7,〕52号
赤峰市!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!印发赤?峰市中?心城区公交线路设】定及站点管理—办法的通知
各旗!县区人?民政府市直有关委】办局:
: 经市政《府同意?现将:赤峰市中心城区公】。交线路设定》及站点管理办法印】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!落实
2》017年8月—7日
赤峰【市中心城《区公交线路》设定及?站点管?理办法
》 第一条 为】加强我市中心城区公!共交通管理》贯彻落实国家—和自治区《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!共交通的《决策:部署规?。范中心城区公交【线路开通和》候,车,厅建设明确市政府、!有关旗区政府、【相,关部:门和市公共交—通总公司的职责促】进公共交通科—学规划和健康有【序发展结合》我市中心城区公共交!通发展实际制定本】办法
《 第二条 —本办法?适用:于中心城区》及周边50公里【区域范围内新开通公!交线路的发》展,。规划、?路线:设定、场站》用地、候车厅建【设、亏损补》贴等事项
第三!。条 本《办法“中心城区”是!指赤峰外环高速【内区域?范围包括红山区建】成区、?松山区建成区、【八家组团、小新地组!团、:桥北:组团、松北组团【、党校组《团、红庙子组团等区!域,
?根据市政府》关于打造“公交5】0公里服务圈”的决!策部署?中,心城区周边50公里!范围内区域涉及市】公共:交通总公司新开【。。。通公交线路》的适用本办》法
第》四条 《。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!建设规划的》重要:组成部分市》规,划局应要会》同市交通运输—局根:据我市公共》交通:发展:实际制定科》学的:。城,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!并纳入城市总体发展!规划中有关旗—区政府和相关部【门要严格按照规划】落实:公交场站用地和【。基础设施建》设
第五—。条 ?我市中心城区及【周边公?交5:0公里服《务圈范围内新—开通公交线路由市】和旗区两级共—同确定有关》旗区政?府提出建设性意见经!与市交通运输局研】究达成一《致后报?市政府?。审定
第—六条 有关—旗区的居住区—、交通枢纽、商【业中心、《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相!关群体和部门需要】新,开通公交线》路的应当按照属地】负责制的原则由所】在地政府采取—“一线一议”的方】式,研究制定线》路走向及站点—、候车厅设计方案】规,划,公交车首末站用地向!市交通运输局提出】申请
? 第七条 【市交通运输》局根据属地政—府提出的新开—线路申请《和方案组织市公共】交通总公司对首末站!用,地和:线路走向《及候车厅设》计,方,案的可?行性进行勘查论证认!定方案切实可行满足!新开公交线》路营运?功能需求和营运安】全条:件的报市政府—审批
第—八条 市政府审】批未:通过的不予开通【;市政?府批准开通的由提】出申请?的旗区政府提供场站!用地:并,负责办?理首:末场:站用地相关手续根据!设,计,方案建设沿线候车】厅市公共交》。通,总公司?负责制定首》末站建?设,方案、公交车辆【。采,购方案报市政—府审批后招标建设公!交首末场站》、采购公交车辆开】。通公交线路
— 第九条 — ,新开通公交线—路运营后《处于亏损状态的中】。。心城区和主要—城,郊公交线路由市政府!按照赤?峰,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政!策性亏损长效补贴】方案(赤《政办字〔2017】〕66号)相关规】定予以补贴;偏【远城郊或冷僻公【交线路由提出申【。请的:。旗区政府《采,。取“一?线一议”的方—式进行定额补—。贴
第十条【 因?道路:施工公交车》需长期绕行或—无法通行的以及【其它因客《流较少等原因—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!共交通总《。公司认为需》要调:整或取消的公—。交线路经市政府批准!后由市公共交通【总,公司提前向社会【发布公告进行相应】调,整或取消
【。第十:一条 本办—法自印?。发之:日起实?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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