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?于印发内蒙》。古自治区房屋建筑】工程质量《投诉处理暂》行办法?的通:。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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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《建工〔20》。16〕?。39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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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?盟市住房和》城乡建设局》(委)
!为加强我区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投—诉,处理工作的管—理规范质量》投诉:处理程?序维护?相,关各方的合法—权益根?据中华?。人民:共和国建筑法、信】访条例、建设工程质!量,管理条例等有关【法律法规《的,规,定结: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!蒙古自治区房屋【建筑工程《质量投诉处理暂行办!法已于2016年9!月13日《。第13次厅》务会议审议通—过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贯彻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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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。 《 — ! , —。 ? 【 201—6年10月8日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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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!古自:治区房屋建筑—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!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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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:。 第一条》 为加?。强全区房屋建筑【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!作的管理规范质量】投诉处理程序维护相!。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!据中华人《民共和国建筑法、信!访条例、《建设工程质量管【理,条例等有《。关法律、法规和【规章的规定》结合自治《区实际?制定本办法
!
第二条 本办法!适用于自治》。区行政?区域:。内依法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的各类】房屋:建筑工程在建—设过:程中:及质量保修》期内和?保修范围内因施【工质量缺陷》而产生?的投诉以《及投诉处理活动
】
第三【条 自治区住房【和城乡建《设厅负责全区房【屋建筑工程质—量投诉处理的统一监!督,管,理盟:市、旗县区住房和城!乡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房?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!。的监督管理和—处理工作各级住房】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可?委托所属的工—程质量监督机构具】体负:责,工程质量投诉—处理工作
【
各级住—房和:城乡:建设行政主管部【门或者其委托的【工程质量《监督机?构,(以下统称投—诉处理机构)—应当:将其办公《地址、投诉电话【、电子邮《箱等信息《向,社会主动公开
】
《第四条 本办法所】称房屋建筑》工程质量投诉(【以下简称质量投诉】)是:指单位或《者个人(以下简【称投诉人)通过来】访、电话、》。信函、电子邮件【等形式向投诉处理机!构反映房《屋建筑工程》质量缺陷的行为
】
本办法所!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!缺陷(以下简称【质量缺陷)是指房】屋建筑工《程质量不符》合经审查《合格的设《计文件、工程质【量验收规范、强【制性:标准及合同约定
】
,。
本》办法所称房屋建筑】工程质量《。投诉处理是指投【诉处理?机,。构对直接受理或者】上级转办的质量投诉!依据国家有关法【。律法规、工程质量】验收规范、强制性标!准、审?查合格?的设计图纸及—合,同约定按照投诉【处理程序调查—核实责成建设单位】或者施工《单位(以下统—称保:修责任单《位)对质量缺陷进行!限期修复《。。和,对投诉双方就质量缺!陷修复发生的—分歧进行调解—的活动
】。
,第五:条 质量投诉处理坚!持属地管理、分【级负:责、依法办理—、及时高效、就地解!决,的原则
】
,第六条 《投诉处理机构应【当认真做好》质,量投诉?。的,接,待受理和《调查:核,实,工作:投诉处理机构—可以对质量投诉【处理过程采取录音】。。、录像等措施—并告知投诉当事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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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质量缺!陷的解决途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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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协商【处理投诉《人发现房屋》。建筑工程在建设过】程中:或者质量保修期限】内,。存在:质量缺陷时应当与】保修责任单位先行联!系要求其依据—房,屋销售合同约定或】者相关法律》规定:履行质量保修—责任协商处理有关事!宜
(二!。)质量?投诉保修责任单位拒!不履行?保修责任的》投诉人可向被投诉】工程所在地》的投诉处理机构进行!质,。量投诉投诉处理【机构应当按照—投诉处理程序调查核!实,投诉:反映事项若属—实则应责成保—修责任?单位对?质量缺陷进行限期】修复
?。
》(三)调解》。协,调投诉?双方就质《。量缺陷修复》方,式、方?法等存在分歧无法达!成,一,致时经投《诉双方同意》可,向投诉处《理机构申请调解投诉!处理机构在职能【范围内就质量缺陷修!。复的方式、方法等问!题对投诉双》方,进行调解协调
!
(《四)仲裁、诉讼投诉!双,方就质量缺陷处理存!在较大分岐不同意】调解:或,者经调解仍无—法达成一致或者存在!涉及经济赔偿等【超出投诉《处理:机构职能《范围的争《。议可以依法向仲裁】机构申请仲》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!起诉讼
《
第八【条 房屋建筑工程】。保修范围和保修【期,限按照房《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!办法(?。建设部令《。第80号)》的规定和有关合同约!定执行
!施,工单位对房屋建筑工!程的保修期》自该工程竣工验收】合格之日起》计算在?。正常使用条件下施】工单位对房》屋,建筑工程的最低【。保修期限为
】。
(《一)地基基础工【程,和主体结《。构,工程为设《计,文件规?定,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!年限;
《
(二)】屋面防水工程、有】。防水:要求的卫生间、房】间,和外墙面《的防渗?漏为:5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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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(三)供热与供冷系!统为2个采暖期、供!冷期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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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电气管线】、给排?水管道、设备安装为!。。2年;
》
(五)装修!工程为2年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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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?)外墙保温系—统为5年;》
(七】)其他项目》。的保修期限》由建设?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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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对已销】售房屋?的保:修期按有关规—定和房屋销售—合同约定执》行且不得低于施【工单位向建设单位出!具的:质,量保修书《中约定保修》期的存续期
【
》 第九条 有】下列情形《之,一的质量投诉不予受!理
(一!)超过保修期限或者!不属于保修范围的;!
(【二)已进入仲裁、】诉讼:程序或者已作—出司法判决》、仲裁裁决并生效】的,。。。;
(三!),采,。取匿名或者非实名投!诉的(涉及工—程结构?安全的除《外);
!(,四)投诉人非房屋产!。权,人,或者利害关系人且未!受,房屋产权人或者利害!关系:。人书:面委托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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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《未与:。保修责任《。单位先行联系协商的!;,
(【六)因用户》擅自改变房屋结构、!使,用,功能、装饰》装修或?者使用不当等—原因导致质》量缺陷的;
】
(七)投【诉处理机构已经【受理且尚《未超出处理期限的;!
(八】。)投诉人对投—诉处理、复查、【。复核意见均不—服仍然?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!出投诉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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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涉及经济!赔偿或者换房、退】。房等超出投诉处【理机构职能范—围的;
!(十)在保修期限内!质量缺陷是》由不可抗力或—者第三方《原因:造成:的;
》。
(十一)其他!。不属于质量缺—陷范畴以及按—照规定不属》于投诉?处理机构《职能范?围的质量《投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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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— ,对属于本《办法不予受理范【围的质量投诉投诉处!理机构?应当告知投诉人【通过下列渠道或【者方式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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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!超过:。保修期或者不属【于保修范围的—投诉人可以向—产权单位、业—主委:员,会或者?物业:管理单位反映—依照:有关规定进行处理;!
(【二)投诉人要—求经济赔《。偿或者提出退房、】换房等要求》的可以通《过仲裁、诉》讼等途?径处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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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(三)通过其他【合法合规《的渠道处理
】
【。第十一条《 投诉人在》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!。损害国家、社—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!他公民的合法权利】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!序
】 多人采取【走,访形:式,提出:共同质量投》诉的应?当推:选代表反映诉求【。代表人数《不得超?过5人
!投诉:人,采取走?访形式提出质量投诉!的应当到投》诉处:理机构办公地—点或者指定的接待场!所,出示身份《证明提?供相:关书面材料并进【行,投诉登?记
投诉!。人应当向投诉处【理机构提供》。如下书面材料
!
(一)与保】修责任?单位先?行联:系协商?。的书面说明;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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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房屋建【筑工程质量投诉书】(附:件1);
【
(《三):投诉人身份证件【房产证件复印—件或者购房合同【复印件等《投诉人与投诉—房屋:关系证明材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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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四)反应质量缺【陷的照片、检测报】告等证明资料并签】字确认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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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(五)其他需—要提:供的证据和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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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
投?诉人通过电话、信】。函、电子邮件—等形:式,进行质量投诉的应当!补送上?述书面材《料委托代理人—进,行质量投诉》的代:理人应当向投诉处】理机构出具》书面:委托书?及相:关身份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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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建】设单位是质量缺陷保!修处:理的牵头单》位依据房屋》销售合同《、住宅质量保证书】及相关法律法—规对房屋所有—人或:。者利害关系》人承担?质量保修责》任应当组《织设计单位、施工单!位对质量缺陷进行分!析提出处理方—案,并严:格按照处《理方:案实施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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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应【当依法?履,行保修责任》按照保修《。范围、?。。保修期限《。。做好:保修工作《依据:施工合?同、工程质》量保修?书,及相关?。法律法规对建设单】位承担质量保修责任!
监理】单位、设计单位应当!依法履行质量—主体责任积》极配:。合做好质《量投诉处理》工作对?于,涉及工程《主体结构安全和【。主要使用功能的【。质量:缺,陷监理、设计单【位应当积极》配合:。分析质量《缺陷成因提出合理】维修建议并对—质,量缺陷整改修复情】况进行验收确认不】得推诿、拖延监理单!位应当对修复处理过!程实施监《理
【。 第十三条 !质量投?诉处理?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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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于【需要转办的》质,量投诉投诉处理机构!应当在收到》投诉材料后的5个】工作日内将投—诉材料按层级关系逐!级转给工程所在【地投诉处理机—构,办理并告知投—诉人上级《转,。办的质量投诉—投诉处理机》构应当在规》定期限内向交办部门!回复办?。。理结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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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直》接受理的质量—投诉投诉处理机构应!当在收到《投诉材料《后进行投诉登记并】填写房屋建筑工【程质量?投诉登记《表(见附《件2)在1》0个工作日内—对投诉事项》进行核查决定是【否,受理投诉处理机【构直接受理的质量投!诉应当按规定程序】和时限予以》办理
【
(:二)对于《不符合受理条件的】投诉处?。理机构应当》向投诉人《发送房屋《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不!符合受理条》件告知书(见附【件3:)
【 (三)对】。于符:合受理条件的投【诉处理机构》应当按?照以下程序对投诉】事项进行《处理
?。
1—.向投诉《。人发出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投诉受理告【知书(见附件4【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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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派出两名以】上专业技术》人员就投诉反映问题!。进行调查做好相【关记录并填》写房屋?建筑工程质量投诉情!况调查表《(见附?件5)?
3.】对于问题直观、【责任明?确的一般质量缺陷】向保修责任单位【下达房屋建筑—工程质量缺陷修复】。整改通知《书(见附《件6)责成保—修责任?单位提出处理方案限!期处理完《毕,
!。 4.对于》存在较大争议—或者涉及工程—主体结构《安全和主《要使用功能》的质量?缺,陷督促保修责任单】。位及时组织》工,程,相关责任《主体负?。责人和投诉人必要时!可,以由保修责任单位和!投,诉人:共同:聘,请有关工程质量专】家对质量《缺陷进行调查分【析论证并提出处【理,方案:。;需要进行》验算的应当由—原设计单位或—者委托?投诉双?方认可的具有相应】资质的设计单—位进行验算;需要进!行检测、《鉴,定的应当委托投诉双!方认可的具有—相应资质的检测机】构进行检测、—鉴定检?测、鉴定内容由设】计单:位根据有关规范标准!确定;?需要:加固设计的应当委托!原设计?单位:或者投诉双方共【同认可的具有相【应资:质的设计单》位进行加固设计加】固设计施工图应当经!施工图审查机—构审查合格质量缺】陷修:复过程中原监理单位!应当实施监理原质】量监督机《构应当对验收过程】实施监督
》
上述工】。作完成后下》达房屋建《。筑工程质量缺—陷修复整改通知【书,责成保修责》任单位?限期处理完》毕
《
3、4—项所列情形》保修责任单位与【投诉人就质量缺陷】修复相关事项达成一!。致后:投诉双?方宜形成同意修复】的书面协议》(,一式:两份包含修复内容】。、修复方式、修【复时限?等约定并签字确【认)并严格执—。行,
》
在调?查核实?及质量缺陷修复过】程中若确实存在【可能导致重大质量】安全事故、影响工程!主体结构安全—的重大质量》缺陷投诉处理—机,构及保修责任单位应!。当按照?规定将?情,况,及时报告《。有关部门并采取【相关:转移、疏散》人员、设置警戒【线等避?险措施
!5.:质量缺陷修复—完毕后对于一般质量!缺陷保修责任单位应!当同投?诉人对质《量缺陷修复情况共同!进行:验收并?形成双方确认通过验!收的:书,面材料;对于涉及】。工,程,主体结构安》全和主要使用功【能的:质量缺?陷,保修:责任单位《应当组织原相—关责任主体》协,同投诉?人对质量缺陷—修复情?况进行验收并形成相!关方确认通过验收的!书面材料
—。
建设单位】已不存在《的,或者无法取得联系的!由房屋所有人、【业,主,委员:会、物业服务—企业或者其他—法定单位《。。代为履?行其相?关职责;原施工、】监理单位已》不存在的或者—无法取得联系的【保修责任《单位可委托投诉双方!共同认可的具有【。相应:资质:的单位?组,织,实施:修复和监理工作
】
《
6.质量缺陷修复!验收通过后保—修,责任单位应当在5个!工作日内将质—量缺陷处理的相关文!件,、资料整理归档报】送投诉处理机—。构,
》
投诉处理机—。构收到投诉处—理结果及相》关资料后在2个工】。作日内向投诉人发】出房屋建筑工程【质量:投诉:办,。结,告知书(《见附件7)
!
第十四条— 投诉?处理机构或者保修责!。任单位认为需要进行!检测、鉴定和专【家论:证的其检《测、鉴?定及聘请专家费用】由保修?责任单位先行—垫付最终由责任方】承担保修《责任单位拒不垫【付,相关费用《视为不履行保修责】任按:照有关?规,定给予处罚
—
保修责】任单位?认,为不需要《。检,测、鉴定的或者【不需要检测》、,鉴定已能确定质量】问题:。产生的原因》或者已有检》测、鉴定报告—。但,投诉人有异议的投】诉人可?以与保修责任—单位共?同委托具有相—应资质的《检测机?构进行检测、鉴定检!测、鉴?定费用应当》。由投诉人先行—垫,付最终由责任方承】。担投诉人单方面【。要求聘请《专家进行论证—的相关费用应当由投!诉人先行垫》付最终由责任—方,承担投诉人拒—不垫付相关费用【视为放弃投诉投【诉处理机构》可以终止《处理
】本条所称“责任方】”依:据检测、鉴》定结果或《者专家论证结论【等材料进《。行判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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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设计、监理单】位依据合同约定【及相关规定》对属于责任范围【内的质量缺陷—应当配合保修—责任单位进行原因】分析、加固设计、修!复过程监理不应收取!相,关费:用;对不《。属于责任范围内的质!量,缺陷及受委》托,的其:。他有资质的》设计、监理单位涉及!的相关加固设计、监!理费用应当与保修】责,任单位协《商确:定
》
:在质量?缺陷修复《。处理:过程中投诉人应【当配合?保修责任单位组织】实,。施修复工作;保修责!任单位应《当采取措施保证投诉!人的房屋和物品不】因施工而造成损【坏
—
第:十五条 质》量投诉处《理,期限是指自》发出:房屋:建筑:工程质量投诉受理】告知书至投》诉事项办结或—者终:止处理的时限设计】验算、专家论证、】检测鉴?定及:加固设?计,的时间不计入—受理时限内》一般质量《缺,陷的质量投诉应当在!30日内办结;【争议较大或者涉【。。及工程主体》结构:安全和主要使用【。功能的质量投诉【应,当在:60日内办结—;因情况复》。杂,或者特殊原因不能在!。6,0,日,内办结的可适当【。。延长处理时限延期最!长不:得超过30日—投诉处理机构应【当,以书面形式告知投】诉人:延期:理,由,
—投诉处理机构做【出处理?意见并书面》答复:后投诉人对投诉【。。处理结果《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!书,面答复之日》起3:0日内向该投诉处】理,机,构,的上一级投诉—处理机构《申请:复查收到复查申请的!投诉:处理机构应当—自收到复查申请【。之日起30日内【提出复查意见并书】面答复投诉》人
》
:投诉人对《复查意见仍有异议】的,可以自收《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!0日内?向该复查机关的上】一级投诉《处理机构申请复【核收到复《核,。申请的?。投诉处理机构应当】自收到复《核申请之日起30日!内提出复核意见【并书面答复》。投诉人
【
自治区内—质量投诉的回复意】见至自治区住房和】城,乡建设?。厅出具复核意—见为终止《投诉人仍《然以同一事实和理】由提出投诉》的各级投诉》处,理机构可以》不再:受理
《
第十六【条 保修责任单位已!同意履行保修责任】但投诉?人对其维修内—容、方式、时限等】存在分歧的投诉双方!同,意并提出申请投诉】处理机构应当进行调!解经调解达》成一致意见的投诉】双方应当签署—本办法第十三条第】。三款第四项所述同意!修复协议并》严格执行
》
第十七】。条 :由于工?程质量缺陷》本身:或者:其修复过程造成投诉!人经:济损失投诉》人要求质量缺—陷责任方进》行,赔偿的由投》诉双方协商解—决;投诉双方意见无!法,达成一致的当事人】可以通过仲裁、【诉讼等途径解决【。
第【十八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经调查【核实:质量投诉《处理可终止》并对投诉人下达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】投诉终止处理—告知书(见附件【8)但经调》。查核实确实》存在可能导致—重,大质:量安全事《故危及?公共安全的》。结构质量缺陷—情况除外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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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《)投诉?人撤回投诉申请【的;
(!二,)投诉事项在处【理过程中进入仲【裁、:诉讼:程序或者因其它原】因移交其他》。相关:部门处理的》。。;
【(三)经《调,查核实、检测—鉴定或者分析论证】投,诉反映质量》缺陷不实或》者质量缺陷是由用】户擅自改《变房屋结构、使【用功能以及装—饰装修或《者,使用不当等原—因引起?的;:
《
:(四)质量缺陷事实!清楚、责任明确【或者经设计》验算、检测》鉴,定、分析论证、加】固设计等《提出:合,。理方案后投诉—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同!意修复方案或者【拒不在同《意修复?协议上签字的;
】
(—五)投诉双》方已签署同意修复协!议但投诉人》在保修?责任单位实施修【复,。期间单方面违反【协议内容、人为设置!。障碍导致修复工作】无,法进:行,的;
】(六)保修责任【单位:。按照同?意,修复协议对质量缺陷!修复完成后投诉人无!正当理由拒不参【加共同?验收或者不在验收】结果上?签字的;《
:
(》。七):投,诉人:。与保修责任单位【就维:修内容、方式、时限!等存在较大分歧经投!诉处:理机构调解》三次以上仍》无法达成一致的;】
,
(八)】其他依法可以—终,止的情形
!
第十九条 投诉处!理机构对工程质量】相,关责任主《体在质量《投诉处理过程中的行!为进行监督有—下列行为的给—予批评、记》入,不,良行为记录》、公开?曝光、列入黑名【单等信用惩戒
】
:
(一)对投诉处!理机构的调查核实】不予配合的;
【
(二)】事,实清楚?、责任明确》但保修责任单位拒】不履:行房屋保修责任、】故意推诿拖延或者】拒不签收房屋—。建筑工程质量缺陷】修复整改通知书的;!
(【三)对存在较—大争议或《者对于涉及》工程主?体结构?安全和主要》使用功能的质量【缺陷:保修责任单》位在分?析原:因,、提出方案、组【织委托?检测、鉴定、验算】、加固设计、专家】论证及参加验—收等过程中》推脱:责任、态度消极、敷!衍了事、故意拖延】的;
?
(四【)已签署同》意修复?协议保?修责:任单位在实》。。际修复过程》中不严格执行协【议内:容存在故《意偷工减料、缺项漏!项、只做表面工程等!行,为导致无法》通过验收或者投诉反!映质量缺《。陷重复出现》的;:
(五】),无故拖?。延未能在规定时限】。。内完成质量缺陷修复!的;
》
(六)—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向!投诉处理机构报送】本办法?第二十五条要—。求的相关文件、资料!的;
! ?(七:),保修责任单》位按本办法第二【十五条报《送的质量缺陷修复】处理的?相关文件《、资料与实际情况】不符存在弄虚—作,假行为经投诉—人再次投诉反映【投诉处理机构核查属!实的;?
,
(八)对!投诉处?理机构的调解协调工!作不:予配合?的;
》。。。
,
:(九)存在其—它应当给予批—评和信?用,惩戒行为的》
第二十!条, 投诉处理机构发】现工程?相关质量责任主【体,存在违反工程质【量法律法《规行为的应当做【好执法检《查,笔录住?房和城乡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对其】依法进行处罚
】。
《第二:十一条 投诉—处理机构相关—。人员职责
【
(一)投诉处!理机构承办人—员,应当遵循《“听好陈述、—做好:记录、把好尺—度、做好解释—、办好实事”的原】则在接到投》诉案件后认》真记录及时处—理严禁言语粗暴【作风不实激化—矛,盾
(二!)投诉?处理承办人员不得】将质量投诉中—涉及到的《检举、揭《发、控告材料及有关!情况随?意透露或者转—送被:检举:、揭发?、控:告,的人员或《者单位;任何—单位或个人》不得压制、》打,击,报,复、:迫害:投诉人
《
《
(三)投诉处理】承,办人员存在》滥用职权、玩—忽职守、徇私舞弊】等行:。为,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!构成犯罪《的移送有关机关依】法追究刑事责任
】
第二十二!条 投诉人》对投:。诉处:理机构及其》工作:人员的?职务行为需要反映情!况、发?表意见或者》表示不服《的可以向有关部门】。提,出
》
第二《十三条 对于投诉人!无理缠访、闹访【、,扰乱社?会治:安和机关办》公秩序?的投诉?处理机构可根据【信访条例的相关【规定报有关部门处理!
,
,
?
第二十四条— 各级投诉》处理机构应当建【立质量投诉》处理专家库并逐步实!现全区共享;应当】建,立健全质量投诉处】理档案管理制度【。。对本行政《区域内质量》投诉档案及》。时收集整理和统【计分析并将质量投】诉,处理工作纳》入年度质量工—作目标进行考核
!
第二十【五条 根据实—际情况质量》投诉档案可包含【下列内容
!
1.档案封面;
!
2—.档案目录》;
【3.:房屋:建筑工程质量投诉】书;
4!.房屋建筑工程质量!投诉登记表;
】
,
5《.,房屋建筑工程—质量投?诉,。不,符合:受理条件告知书【。;
6】.房:。屋建筑工程质量投】诉受理告知书;
】
7—.房屋建《筑工程质《量投诉情况调查表】;
8.!房屋:建筑工程质量缺【陷修复整改通知书;!
9.专!家论证、《设计验?算、检测报告、鉴定!报告、加固设计【、修复方案等;
】
1—0.房屋建》筑工程质量》投,诉同意实施》修复协?议;
1!1.房屋建筑工程】质量投?诉验收通过确认【书;
【
12.房》屋建:。筑工程质量投诉终止!处,理告知?书;
《
13.房】屋建筑工《程质量投诉办—结告知书《;
》。
14.其他需要!归档留存的证据资】料
—
质:量投诉处理完毕【后投诉处理机构应当!及时将相关材料进】。行归档?保存一般《。质量缺陷的》投诉:。处理档案《保存期为《五年;涉及工程结】构主体安全和主【要,使用功能的质—量,缺陷的?。投诉处理档案保【。存期为十年其中【。经过结构安全加固】。的工程?其投:诉处:理档案应当长期保存!
》
第:二十六条 各盟【市住房和城乡建【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可,结合本?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!体实施细则
【
:
第二十七条【 本办法由自治区住!房和城乡《建设厅负责解释
!
:。
第?二十八条 》本办法自2016】年1:1月8日起施行有效!期至2018年11!月8日
》
】 附件1
!
,
房屋!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书!。
!
! 注:1.本表由投诉人】填写;
》
【 】2.“质量缺陷【描述”“请求处【。理要求”宜》言简意赅若内容【较多可另附页—填写;?
,
:
】 》 3.房屋建筑工】程质量投诉书后【应当附反映质量缺】陷的图像资料—(纸质、电子均可】)
?
! 质量鉴!定检测报告》等证明材料;—
】
【 附件2
》
:
《
房屋建!筑工程质量投诉【登记表?
》。
】 : 《 : — 《 : 》 : 》 《 》 , 》。 , : ?。 】 编号
!
》
,
:
! ! 《 ? : 【 — 【 【 【登记人
【
— 注1?.本表由质》。量投诉?。机构相?关人员根据投—诉材料、实际受理及!处,理情:况填写;
—。
,
? — 2《.根:据办法第二十—五,条规:。定本:表后应?当根据实际情—况、按顺序将相关材!料附齐归档
!
:
》
附件3!
【
房屋】建筑工?程质量投诉不符合】受理条件《告知书
】
— : 【 】 》 】 :。
—您好经?调查核实《您所:反映质量投诉事项(!。投诉:登记编号 》。 》 )存《在下列情形
—
,
,
□《超过规?定,的,保,修期限或者不属于保!修范围的《;
?
?
,□已进入仲裁—、诉讼程《。序,或者已作出》司法判决、仲裁裁】决并生效的;—
?
□采取匿名】或,者非实名投诉—的;:
》
□投诉人非—投诉房?屋产权人《或者利害关系人【且,未受房屋产权人或】者利害关系人书面】委托的;《
□未】与保修责任单位【先行联系《协商的;
】
□?经核查投诉反—映质量缺《陷不实的;
【
:
□经核查—质量:。缺陷是?由用户擅自》改变房屋《。。结构、使用功能、装!饰装:修或者使用不当引起!。的;
【
□投诉处理机构已!经受理且尚》未,超出处理期限的;】
》
□投诉人对投诉】处理、复查、复【核意:见均:不服仍然以》同一事实《和理由提出重—复投诉的;
】
□涉及经【济赔偿或者》提出换?房、:退,房等:超出投诉处理—机构职能范》围的;
》
?
□:质,。量缺陷是由不可抗】力或者第《三方原因造成—的;:
》
□其他不属于质】量缺陷范《。畴以及依法不属【于投诉处理机构职责!范围的质量投诉【
《
,
根据内蒙》。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工!程质量?投诉处理暂行办【法及相关法》律、法规规定—您所反映质量投【诉事项不符合—受理条件我》单位将不予受理【
您【。可根据办法第—十条采?取,其他合?理,方式解决
】
特此告知
【
《
签发人:
!
接?收人 》。 ! — : (投诉处理】。机构公章)》
—
】 ! — — — : — 年 【月 《 日?
,
注本告】知书一式两份投诉处!理机构和《投诉人各《一份:。
】
?
】
附件4
】
—
—房屋建筑工程—质量投诉受理告【知书
?
:
【
! 《 】 — !。
!
,。您好根据内蒙古【自治区房屋》建,筑工程质《。量投:诉,处理暂行办法及相】关法律、《法规规定您所—反映质量投》诉事项(投》诉登记编《号, ! )符合受理—条件我单位将按【照法定程序对该【投,诉事项?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
!
:
特此告知
!
】
签发人
】。
《
《
接收人
!
】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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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投诉?处理:机构:公章)?
【
《
》
年 【 ?月 日【
【
:
《
:
!。
:
注:本告知书一式两份】投诉处理机构和【。投诉人各一份
】
?
:
》
: : 附件5
【
?
《
房屋建筑【。工,程质:量投诉情况调查表】
— ? ?。 — 【 : 》 《 : — ? 【 》 《 【 》 投诉编【号 》 , 《 ! !
】
》
,
】 核?查人 】。 — , : ? : — ! : ,。 【 : 填表日期 】。
注投诉!事项的调查核实宜】采用现场核》查,形式也可采用询问笔!录等形式带★项【目,现场核?查时必须填》写,本表一?式三份投诉人、【保修责?任单位、投》诉处理机构》各一份
》
!
附件6
!
【
《
》房屋建筑工》程,质量缺?陷修:复整改通知书
【
】 ? 》 (》单位)? : , ! 】
—
你单—位 — ? , ! 工?程房屋所有》人,/利害关系人向我单!位投诉反《映存:在质量?问题(投诉登记【编号 — , )经调查核】实存在如下》质量问题《
《
1.《 【 , ! : 】 】 【。 【 ,
—2. 《 — 】 】 : 》 》 《 :
!
3. ! ? 【 《 《 》 ! 《 》 【
—4. 》 《 】 》 【。 :。 — 》 ?
】
根据内】蒙古自治区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投诉【处理暂行办法及相】关法律法规规定【责令你单位切实履】行保:修义务立即组织相关!人员对质量缺陷查明!原因:、提出修《复方案、于 【 日内将【上,述质量缺陷修复【整改完毕《并将:相关材料报我站【备案
—
,
你单位《与投诉人就质量缺陷!修复方案达成一致后!应当:。与投诉?人形成内蒙》古自治区《房屋:建筑工?程质量投诉》处理暂行《办法中第十》三条第三款》第四项所述同意修复!的书面协议
—
质—量缺陷修复整改【完毕:后你单位应》当按:照内蒙古自治区【房屋建筑工程质【量投:诉处理暂行办法第十!。三条第三款第五【项规定形成书—面验收?报告
】
】
签发】人
!
:
接《收人
! ! 》 】 ? :(投诉处理机构公】章)
—
》
—。 , : , , 【 》 》。 年 ! 月 — : 日
—
:
注
1!.相关备案材—料项目可参照办法第!二,十五条;《
》
2.本通知书【一式贰份保》修责任?单,。位和投诉处理—机,构各一份
】
】
:
《
,
,附件7
》
!
】
房屋建《筑工程质《量,。投诉:办结告?知书
! ? 【 — : : 】 【
?
您好—您,。所反映质量投诉事项!(投诉登记》编号 】 , , )我《单位已按照法—定程序依法办—结
—
办理情况如下【
《
》 , , ?。 , 《。 《 : 《 —。 ? ? 《 】。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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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! , — ?。 ? : — ? — —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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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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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— —。 》 ! ! 】 , ?。 —
如】有异议请《与我:单,位联系联系电话【 ? ! :
》
特此告知
!
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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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签《发人
?
《
《
接》收人
—
(投诉处理机构!。公章)?
,
》
》
》
年 ! 月 【日
—
注本告知书一【式两:份投诉处理机—构,和投诉人各一—份
》
》
—。
附件【8
【
《
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投诉终止处理】告知书
》
《 — ? 》 — ? 【 【
《
您好经调—查核实您所反映【。。质量投诉事》项(:投诉登记编号 【。 《 )存在下列情!形,
□投】诉人撤回投》诉申:请的;
《
□投诉在!处理过程中进入仲】裁、诉讼程序或者】因其它?原因移交相关部门】处理的;
】
□经核》。查或检测《鉴定、分析论—证,投诉反映质量缺陷】不实:或者质?量,缺陷:。是由用户《擅自:改变房屋《结构、使用功能以及!装饰装修《或者使用不》当,引起的;
】。
□质量缺陷【事实清楚、责任明确!。或者经设计验算【、检测鉴定、—分析论证、加固设】计等提出《合理方案后投诉人无!正当理由拒》不同意修复方案或】者拒不在同》意修复协《议上签字的;
!
□投》诉,双方已签署同—意修复协议但—投诉人?在保修?责任单?位实施修复》期间单方面违反【协议:内容、人为设—置,障碍导?致修复?工作无法进行的【;
》
□保修》责任:单位按照同意—修复协议《对质量缺陷修复完】成,后投诉人无》。正当理由拒不参【加共同验收或者不在!验收结?果上签字《的;:
□【投诉:人与保修责任—单位就维修》内容、方式》、时限等存在—较大分?歧经:机构调解三次以上】仍,无法达成一致的;】
》
□其他《。依法可以终止—处理的?情形
》
?根据内蒙《古自治区房屋—建筑工?。程质量投诉》处理暂行办法相关规!定我单位将对您所反!映,质量投诉《事项终止处》理
—
特此告知
】
?
签发!人
】
:
接收人 ! ! ! (》投诉处理机构公章】)
【
《
?年 —。月 日
】
注本告知!书一式?两,份投诉处理机构和】投诉人各一份—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