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—内蒙古自治区房【屋,建筑工程质》量投诉处《理暂行?。办法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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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建工〔》2016〕3—98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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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盟市住—房和城乡《建设:。。局(委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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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我区】房屋建?。筑工程质量投诉处】理工作的管》理规范?质量投诉处理程【序维护?相关各方的合法权】。益根据中华》人民共?和国建筑法、—信访条?例、建设工程—质,量管理条《例等有关法》律法:规的规定《结合:我区:实际制定了》内蒙古自治区房屋】建筑工程《质量投诉处理暂行】。办法已?于2:016年9月—13日第13次厅务!会议审议通过现印】发给你?们请认?真贯彻?执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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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?蒙古自治区房屋【建筑工程质量投诉处!。理暂行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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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一条 为加!强全区房屋建—筑工程?质量投诉《处理:工作的?管理规范质量投诉】处理程序维护相【关各方的《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建》。筑法、信访条例【、建设工《程质: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!律、法规和规章的】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!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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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》 本办法《适用于自治》区行政区域》。。内依法新建、—改建、扩建的—各类房屋建筑—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及!质量保修期》内和保修范围内因】施工质量缺陷而产】生的投诉以及—。投诉处理活动
】
第》。三,。条, ,自治区住房》和城乡建设厅—负责全区房屋建【筑工程质《量,投诉处?理的统一监督管理盟!市、旗县区》。住,。。。。房和城乡《。建设行?政主管部《门负责本行》政区域内房屋—建筑:工程质量投诉的监】督管理和处理工作各!级,住房和城乡建设【行政主管《部门可委托所属【的工程质量监—督机构具体负—责工程质量投诉处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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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住房和城】乡建设行政主管部】门或者?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!督机构(以下统称】投诉处理机构)【应当将其办》公地址、投诉电话】、电子?邮箱等信息向—。社会主动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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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四条 本办法所】称房屋建筑工程【质量投诉(》以下简称质量投诉)!是指单?位或者个《人(以下简称投【诉人)通过来访【、电话、信》函、电子《邮件等形式向投诉处!理机构反映房—屋建筑工程质量【缺陷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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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—办法所称房屋建【筑工程质量缺—陷(:以下简称质量缺陷】),是指房屋《建,筑,工程质量不符合【经,审查合格的》设计文?件、工程质量验【收规范、强》制,性标准及合同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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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办法所称房!屋建筑工程》质量:投诉处理是指投诉处!理机构对直接受理】或者上级转办的【质量:投,诉,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!规、工?程质量?验收规范《、强:。制,性标准、审查合格的!设,计图纸及合同约【定按照投《诉,处理程序调查核【实责成建设单位或者!施工单位(以—下统称保修》责任单位)对质量】缺陷进行限期修复】和对投诉双方就【质,量缺陷修复发生的分!歧进:行调解?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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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五条 质量投诉【处理:坚持属?地管理、分级—负责、依法办理、】及时高效、就地解】。决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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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投!诉处理机《构应当认真做好质】量投诉的接待受理】和调:查核实工作投诉处】理机构可《以,对质量投诉处理过】程采取?录音、?录像等措施》。并,告知投诉当》事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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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第七条 质量缺陷】的解决途《。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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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【。)协商处理投诉人】发现房屋建筑工【程在建设过》程中或者质量保修】期限内存在质量【缺陷:时应:当与保修责任单位先!行联系要《求其依据《房屋销售合同约定】或者相关法》律规定履行质量保】修责任协商处理【有关事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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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质量!投诉:。。保修责任单位拒不】履行保修责任的投诉!人可向被投诉工程所!在地的投诉处—理机构进行质—量投诉投诉处—理机构应当按照投】诉处:理程序调查核实投】。诉反映事项》若属实则应责—成保修责任单—位对质量缺陷—进行限期修复
】。
(》三)调?解协调投诉双—方就质量《缺陷修复方式—、,方法等存《在,分歧无法达》成一致?。时经投诉双方—同意可向投诉—处理机?构申请调解投诉处】理机:。构在:职能范围内就质量缺!。陷修复的方式、方法!。等问题对投诉双方进!行调:解协调
!(四)仲裁、诉讼投!诉双方?就质量缺陷处理存在!较大分岐不同意调】解或者经调解仍【无,法达成一致或者存】。在涉及经济赔—偿,等超出投诉处—理机构职能范—围的争议可》以依法向《仲裁机构申请仲【裁或者向《人民法院提起诉【讼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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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八,条 房屋建筑—工程保修《范,围和保?修期限按照房—屋建筑工《程质量保修办法【(建设部令第8【0,号)的规《定和有关《合同约?定执行
》
施工—单位对房屋建筑【工程的保修》期自:该工程竣工验收【合,格,之日起计算在—正常使用条件下施工!单位:对房:屋建筑工程》的最低保《修期限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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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(一)地基基—础,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!为设计文件规—定的该工程的—合理使用年限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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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屋面防!水工程、有防水【要求的卫生》间,、房间和外墙面【的,防渗漏?为5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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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—三,)供热?。与供冷系统为2【个采暖期、供冷期;!
(四】)电气管《线、给排《水,管道、?设备安装为》2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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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装修工】程为2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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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外—墙保温系统》为,5年;
!(七)其《他项目的保修期限】由建设单位与—施工单位约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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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位对已】销售房屋的保修期】按有关规定和房【屋销售合同约—定执行且《。不得:低于施?工单位向建设—。单位:出具的?质,量保:修书中约定保修【期的存续期
【
》 第《九条: 有:下列情形之一—的质量投诉不予【受理
(!一)超过保修期【限或者不属于保修】范,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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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已进—入仲:裁、诉?讼程序或者已—作出司?法判决?、,。仲裁裁决并生效【的;
【
(三)采取匿【名或者?非实:名投:诉的(涉及》工程结构安全的【除外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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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】投诉人非《房屋:产权人?或者:利害关系人且未受房!屋产权人《或者利害《关系人书面》委托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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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未与保】修责任单位先行联系!协商的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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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《。因用户擅自改变【房屋结?构、使用功能、【装饰装修或者—。使用不当等原因【。导致质量缺陷的【;
(七!)投诉处理机构【已经受理且尚—未超出处理期限的;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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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八)投诉人对投诉处!理、复查、复—核意见?均不服仍然以同一】事实和理《由提:出投诉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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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九)涉及经济】赔偿或者换房—。、,退房等超出投诉处】。理机构职《能范围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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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十)》在,。保修期限内质量缺陷!是由不可抗力或者】第三方原因造成【的;:
—(十:一):其他不属于质量【缺陷范畴《以及按照《规定不?属于投诉处理机构职!能范围的质量投【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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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对属于】本办法不予受—理,范围:的质:量,投诉投诉处理机【构应当告《知投:诉,。人通过下列》渠,道或者方式处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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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对】超过保修期或者【不属于保修范围的投!。诉人:可,以向产权单位、业主!委,员会:或,。者物:业管理单位反—映依照?有关:。规定进行《处,理,;
(】二)投诉人要求【经济赔偿或者提出退!房、:。换房:等要求的可》以通过仲裁》、诉讼等途》径,。处,理;
》
(《三)通过《其他合法合规—的渠道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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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十一条 投—诉人在质量投诉【。过程中不得损害国家!、,。社会、集体》的利益和其他公【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!护社会公共秩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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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!人,采取走访形式提出共!同质量投诉》的应当?推选:代表反映诉求代表】人数不得《超过5人
】
投诉人采取【走访形式提出质【量投诉的应当—到投诉?处理机构办公地点或!者指:。定的接待场》所出示身份证明【提供:相关书面材料—并进行投诉登—。记
【投诉人应当向投【诉处理机构》。提供如下书面材【。料,。
(【一)与保修责任【单位先行联》系协商的书面—说明:;
(二!),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!诉,书,(附件1)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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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投诉人!身份证件房产—。证件复印《。件或者购房合同【。复印件等投》诉人与投诉房屋关】系证明材料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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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反应质】量缺陷的《照片:。、检测?报告等证明》资料并签字确认;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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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其他】。。。需要提供的证据【和资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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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投诉人通过电话、】信函、电子》邮件等形式进—。行质量投诉的应当补!送上述书《面材料委托代理人进!行质量投诉的代【理,人应当向《投诉处理机构—出具书面委托—书及相?。关身份证《明
第】十二:条 :建设:单位是质《量缺陷保《修处理的牵头单位依!据房屋销售合同、住!宅质量保证书及相】关法律法规对—房屋所有人或者利】害关系人承担质【量保:修责任应当组织设】计单位、施工—。单位对质量缺—陷进行分《析提出?处,理方案并严格按照处!理方:案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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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应当】依法履行保修责任】按照保修范围—。、保修期限》做好保修工作—依据施工合同、工】程质量保修》书及:相关法律《法规:对建设单位承担【质量保修责任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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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:理单位、设计单位】应当依法履行质量主!体责任积极》配合做好质量投诉】处理工作《。对于涉及工程—主体结构安全和【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!缺陷监理、》设计单?位应当积极配合分析!质量:缺陷成因提出合理维!修建议并对质量缺陷!整改修复情》况进行验收确—认不得推诿、拖延】监理单位应当对修复!处理过程《实施监理
》
】 第十三条 质量】投诉处?理,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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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一)对于需》要转办的质量投诉】投诉处理机构—应当在收到投诉材】料后:的5:个工:作日内将投》诉材:料按层?级关系逐《级转给工程所在地投!诉处理?机,构,办理并告知投—诉人上级转》办的:质量投诉投诉—处理机构应当—在规定期限内—向交办?部门回复办理结果】
—对于直接受理的质】量投诉投诉处理机】。构应当在收到—投诉材料后进行投诉!。登记:并填写房屋建—筑工程质量投诉【登记表(见附件【2,)在10个工作日】内对投?诉事项进行核—。查决定是否受理【。投诉处?理机构直接受—理,的,质量投诉应当按规定!程序和时限予—以办:理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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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?二,)对于不符》。合受理条件的—投诉:处理机构应当向投诉!。人发送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投诉《不符:合受理条件》告知书(见》附,件,3)
】 , (三》。)对:于符合?受理条件的投诉处】理,机构应当按照以下】程序对投诉事—项进: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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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向投【诉人发出《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!诉受:理告知书(见附【件4: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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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派出两名【。。以上专业技术—人,员就投诉反映问题进!行调查做好相关记录!并填:写房屋建筑工程【质量投诉情况—调查表(见》附件5)《
3.】对于问题直》观、责任明确的一般!质量缺?陷向保修责任单【。位下:达,房屋建筑工程质量】缺陷修复整》。改通知书(见—附件6)《责成保?修责任单位》提出:处理方案限》期处理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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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4.对?于存在较大争议【或者涉及《工,程主体结构安全【和主要使《用功能?。的质量?。。缺陷督促保》修责任?单位:及时组织《。工程相关责任主【体,负责:人,和投诉人《必,要时可以由保修责任!单,。位和投诉《人共:同聘请有关工程【质量专家《对质量缺陷进行【调查分析论证并【提出处理方案;【需要进?。。。行,验算的应当由原设】计单位或者》委托:投诉双方认可—的具:有相应资质的设【计单位进行验算【;需要进《行检测、鉴》定的:应当:委托投诉双方认可的!具有相应《资质的检《测机构进《行检测、鉴定检【测,、鉴定内容由设计单!位根:据有关规范标准确】定;:需,要加:固设:计的应当委托—原设计单位或—者投诉双方共—同认可?的具有?相,应资质?的,设计单位《进行加固设计加固设!计施工图应当经施工!图审查机构》审查合格质量缺陷修!复过程中《原监:理单位?应当:实施监理原质—量监督机《构应:。当对验收过程实施】监督
上!述工作?完成:后下达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:。缺陷修复整改通知】书责:成保修责任单位限】期处理完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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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4》。项所列?情,形保修责《任单位与投诉人就质!。量缺陷修复》相关事项《达成一致《后投诉双方宜形成】同意修复的书面【协议(一式两—份包含修复内容【、修复方式、修复】时限等约定》并签字确认)—并严格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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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调查核】实及质量缺陷—修复过?。程中若?确实存在可能导致】重大:质量:安,。全事故?、影: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!的重大质《量缺陷投诉处—理机:构及保修责任单位】应当按照《。规定:将情况及时报告有关!部门:并采取相《关转移、疏散人员】、设置?警,戒线等避险措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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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—质量:。缺陷:修复完毕后对于一】般质:量缺陷保修责任单】位应当同投诉人【对质量?缺陷修复情况共同】进行验收并》形成双方确认—通过验收的书面【材料;?对于涉及《工,程主体结构安—全和主要使用功能】的质:。量缺陷保修》责任单位应当组【织,原相关责任》主体协同投诉人对】质量:缺陷修复情》况进:行验收并《形成相关方确—认,通过:验收的书面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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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单》位已不存在的或【者无:法取得联系的由房屋!所,有,人、业主委员会、】物业服务企》业或者其他》法定单位代为—履行其相关》职责;原施》工,、监理单位已不存在!。的或者无法取得【联系的保修责任【单位可?委托投?诉双:方共同认《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!单,位组织实《施修复和《监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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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质【量缺陷修复验—收通:过后保修责任—单位应当在5—个工作?日内将质量缺陷【处理的相关》文件、资料整理归】档报送投诉处—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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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处理机构【收到投诉处理结【。果及:。相,关资料后《。在2:。个工作日内》向投:诉人发出房屋建【筑工程质量投诉办结!告知书(见附件7】)
第】十四条 投诉—处理机构或者保【修责任单位》认为需要进》行检测、鉴定和专】家论证的其》检测、鉴《定及聘请《专,家费:用由保修责任单位先!。行,垫付最终由责任方】承担保修责任—单,位拒不?垫付相关费用视为不!履行保修责任按照有!关规定给予》处罚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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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修责任单【位认为不需要检【测、鉴?定的:或者不需要检—测,、鉴定已《能确定质量》问题产生的原—因或者已有检测、】鉴定报告《。但投诉人有异议的】投诉:人,可以与保修责任单位!共同:委托:具有相应资质—的,检测机构进行检【测、:鉴定检?测、鉴定费用应当由!投诉人?先行垫?付最终由《责任方承担投诉人】单方面要求聘请专】。家进:行论证的相》关费用应当由—投诉:人先行垫付最终由】责任方承担投诉人】拒不垫付相》关费:用视为放弃投诉投】诉处理?机构可以终止—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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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本条:所称“责任方—”依据检测、鉴定】结果或者专家论证】结论等材料进行判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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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设计、!监理单位依据合【同约定?及相关规定对—属于责任范围内的质!量缺陷应当配—合保修责《任单位?进行原因《分析、加固设计、】修复:过程监理不应—收取相关费》用;对不属于责【任范围内的质—量缺陷及受》委托的其他有资质的!设计、监《理单位涉及》的相关加《固设:计、监理《费用应当与保修责任!单位协?商确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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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:质量缺陷修》复处理过程》中投诉人应当—配合保修责任—单位组织实施修复】工作:;保修责任单位应】当采取措施保证投】诉人的房屋和物【品不因施工》而造成?损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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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五条 质量—投诉处理期限—。是指自发出房屋建筑!工程质量投》诉受理告知书—至投诉事项办结【或者终止《处理:的时限设《计验算、专家论证、!检测鉴定《及加固设计的时间】不计入受理时限内一!般质量缺《陷的质量《投诉应当在》30日内《办,结,;争议?较大或者涉及—。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!主要使用功能的质】量投诉应《当在60日内—。办结;因情况—复杂或者特殊原因不!。能在60日内办结】的可适?当延长处理》时限延期最长不【得超过30》日投诉?处理:机构应当《以书面形式》告知投诉《人,延期理?由,
—投诉处理《机构做出《处理意见并书面答复!后投诉人《对投:。诉处理结果有异议的!可以: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!。起30日内向该投诉!处理机构的上—一,。级,投诉处理机构申请复!查收到复查申请【的投诉处理机构【应当:自收到?复,查,申请之?日,起30日内提出复】查,意见并?书面答复投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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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诉—人对复查意见仍【有异:议的可?以自收到书面答复】之日:起30日《。内向该复查机关【的上一级投诉—处理机构《申请复核收到复核申!请,的投诉处理》机构应?当自收到《复核申请之日起3】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!并书:面,答复投?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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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内【质量投?。诉的回复意见至自】治区住房和》城乡:。建设厅出具复核【意见为终止》投,诉人仍然以同—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!诉的各级投诉—处理:机构可以不再受理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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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 保【修责任单位已同意】履行保修责》任,但投:诉,人对其?维修内?容,、方式、时》限等存在分歧的【投诉双方同意并提】出申请?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进!行调解经调解达成一!致,意见的投诉双—。。方应当签署本办法】第十三?。条第三款第四项【所述:同意修复协议并严格!执行
第!。十七:条 :由于:工程质量缺陷本身】或,者其修复过程—造成:投,诉人经?济损失投诉人—要,求质量?缺陷责任方》。进行赔偿的由—投诉双方协商—解决;投诉双方意见!无法达成一》致的:当事人可《以通过仲裁、—诉讼:等途径解《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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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: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:经调查核实质量【投,诉处理?可终:止并:。。。对投诉人下达房屋建!筑工程质量投诉【终止处理告》知书:。(见附件8)但【经调查核实》确实存在可》能导致重《大质量安全事—故危及公《共安全的结构质量】缺陷情况除外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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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投【诉人撤回投诉—申请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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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《二)投诉《。事项在处理过程【中进入仲裁、诉讼程!序或者?因其它原因移交其他!相关部门处理的【;
(三!)经调?查,核实、?检测鉴定或者分析论!证,投诉反映《质量缺陷不实或者质!量缺陷是由用—户擅自改变房屋【结构:、使用功能以及装饰!装修或者使用不当等!原因引起《的;
】(四)质量缺—陷事实清楚、责任明!确或者经设计验算】、检测鉴定、分析论!证、加固设计等提】。出合理方案后—投诉人无《正当理由《拒不同意修复—方案或者《拒不在同意修复【协议上签字的—;
(五!)投:。诉双方?已签署同意》修复协议《但,投诉人在《保修责任《单,位实施修复》期间单方面》违反协议内容、人为!设置障碍导致修复】工作无法进行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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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六)保《修责任单位按—照同意修复协议【。对质量缺陷》修复完成《后投诉人无正当【理,由拒不?参,加共同验收或—者不:在验收结果上签字的!;
【(七)投诉人—与保修责《任单位?就维修内容、方式】、时限等存在较大分!歧经投?诉处理机构调解【三次以上仍无法达】成一致的《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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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《其他:依法可以终止的情】形
:
《
第十九条 投诉】处,理机构对工程质【量相关责任主体在】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!的行为进行监督有下!列行为的给予批【评、记入不良行【为,记录、公开》曝光、列《入黑名单等信用惩戒!。
《
(一)对投诉】处理机构的调查核】实不予配《合的;
—
(《。二,),事实清楚、责任明确!但保修责任单—位拒不履行房屋保】修责任、故意—推诿:拖延:或者拒不签收房【屋,建筑:工程质量缺陷修复整!改通知书的;
】
(三)对存!在较:大争议或《者对于涉及》。工程主体结构安【全和主要使用—功能的质量缺—陷保修责任单—位在分析原因—、提出方《案、组织委托检测】、鉴定、验算、【加固设计、专家论】证及参加验收等过程!中推脱责任、—态度消?极、敷衍了事、故意!拖延的;
》
?
:(四:)已签署同意修【复协:议,保修责任单位在实际!修复过?程中不严格执行【协议内容存》在故意偷工减料、缺!项漏项、只做表面工!程等:行为导致无》法,通,过,验收或?者投诉?反映质量《缺陷重复出现的;】
(五】)无故?拖延未能《在规定时《限内完成《质量缺陷修复的【。;
【(六:)未能在规定—时限内?向,投诉处理机构报【送本办法第二—十五条要求》的相关文件、—资料的;《
:
《。 《(七)保修责任单位!按,本办法第二十五【条报送的质量—缺,陷修复?处理的相关文—件、资料与实际【情况不符存在弄虚】作假:。行为经投诉》人再次投诉反—映投诉处理》机构核查属实的;】
(【八)对?投诉处理机构的【调解协?调工作不予配合的;!
》
(九)《存在其它应当给予批!评和信用惩》戒行为的
】
第二十》条 投诉处理机构发!现工程相关》质量责任《主体存在违反—工,程质量法律法规行为!的应当?做好执法《检查笔录住房和城】乡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当对其依法进【行处罚?
《
第二《。十一条 《投诉处?理机构?相关人员职责—。。
(【一)投诉处理机构】承,办人员应《。当,遵循“听好陈述、】做好记录《、把:好,尺度、做好解释、】办好实事”》的原则在《接,到投:诉案:。。件后:认真:记录及时处理—严禁言语粗》暴作风不实激化矛盾!
—(二)投《诉处理承办人员不】得将质量《投诉中涉及》。到的检举、》揭发:、控:告材料及有》关情况随意透露或】者转送被检举、【揭发、控告的—人员或者单》位;任何单位或【个人不得压制、打】击,报复、迫害投—诉人
?。
(—三)投诉处理承办】人员存在滥用职【。权、:玩忽职守、徇私舞】弊,等行:为的:依法给?予行政处分构成犯】罪的移送《有,关机关依法追究刑】事责任
《
第二十二!条 :投诉人对投诉—处理机?构及其工《作人员的职务—行为需要反映情况、!发表意见或者—。表示不服的》可以向?有关部门提》出
【第二:十三:。条 对于投》诉人无?理缠访、闹》访、扰?乱社会治安和机【关办公秩序的投【诉处理机构可根据】信访:条例的相关规—定报有关部门处理】
:
第二十四条! 各级投诉处理机】构应当建立质量【投诉处?理专家库并逐—步实现全区共享;】。应当建立健全质量】投诉处理档案—管理制度《对本:行政区域内质量投诉!档案及?时收集整理和统【计分:析并将质量投—诉处理工《作纳入年度质量工作!目标进?行考核
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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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,二十五条 》根据实际《情况质量投诉—档,案可包含《下列内容《
—1.档案封》面;
?
2.档案!目录;
【
3?.,房屋建筑工程—质量投诉书;—
—4.房屋《建筑工程质》量投诉登记表—;
?
?
5:.房屋建筑工—程质量投诉》。不符合?受理:条件告?知书;?
:
6.房屋建!筑工程质量》投诉受理《告知:。书;
?
?
7.房屋—建筑:工程质量投诉情况调!查表;
》
?
8.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缺陷修复整【改通知书《;
?
:
:9.专家论证—、设计验算、检测】报告、鉴定》报告、加《固设计、修复—方案等;
!
10.房屋建【筑工程?质量投诉同意实施】。。。修复:协议;?
,
,。
:
11.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投诉验收!通过确认书;—
?
:
12.房屋建【筑工程?质量投诉终止—处理告知书;
【
13.房!屋建:筑工程质量投诉办】结,告知书;
【。
14.其他需!要归档留存的—证据资料
》
质—量投诉处《理完毕后投诉处理】机构应当及》时将相关材》料进行归档保存【一般质量《缺陷:的投诉处理》档,案保存期为五年【;涉:及工:程结构主体安全和】主要使用功能的【质,量缺陷的《投诉处?理档案保存期—为十:年其中经过》结构安全加固的工】程,。其,投诉处理档案应【。。当长期保存
!
第?二十六条 各盟市住!房和:城乡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可》结合本地《区实际情况制—定具体实《施细则?
?
第二十七条】 本办法由自治区】。住房:和,城乡建设厅负责解】释
》
第二十八条【 本办法《自,2016年11月8!日起施?行有效期至20【18年?11月?。8日
】 ? 附件1
【
?
【
房屋建筑工—程质量投《诉书
?
:
:
《
》 注—1.本?。表由投诉人填写【;,
! 【 2.“《质量缺陷《描述”“请》。求,处理要求”宜—言简意赅若内容较多!可另附页填写—;
! !。3.:房屋建筑工程质量】投诉书?后应当附反》映质量缺陷》的图:像资料(纸质—、电子均可)
!
》 : 《 质量鉴定【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!;
】
?
附件2!
,。。
,
,
【
房屋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登!记表
》
:
? — — 】 ! 》 ? : ! 》 : , 】 编】号,
,
?
》
! 【 — , 【 — 】 — 】 登记人
】
】 注1《.本表?由质量?投诉机构相关人员根!据投:诉材料、实际受理及!。处理情?况填写;
【
:
! 2.?根据办法第二十【五条规定本表后应】当根据实际情况【、按顺序将相关【。材料:附齐:。。归档
?。。
】
— :附件3
】
房!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!不符:合受理条件告—知书
》
《 》 : 】 , 》 】 ,
】
您好—经调:。查核实您《所反映质量投诉事项!(投:诉登记编号 ! )存在下列!情形
【
□超过《规定的保修期—限或者不属于保修】范围的;
【
,
:□已:进,入仲裁、诉讼—程序或者已作出【司,法判决?、仲裁裁决并生【效的;
!□采:取匿名或者非实名】投诉:的;
?
《
□投诉人非投诉】房屋产权人或者利】害关系人且未—受房屋产《权人或者利害关系】人书:面委托的;
【
□未与保】。修责任?单位先行联系协【商的;
!□经核查投诉反映】。质量:缺陷不实的;
】。
□经核【查质量缺陷是—由用户?。擅自改变房屋—。结构、使用功能、】。装饰装修或者使用不!当引起的;》
□投】诉处:理机构已经受理【且尚未超出》处理期限的;—
□投】诉人对投《。诉处理、复查、复】核意见均不服仍【然,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!出重复投诉》的;
?
?
:□涉及经济赔偿【或者提出换房、退房!等超出投诉处理【机构职?能范:围的;
》
,
:
,□质量缺陷是—。由不可抗《力或:者第三方原因造成】的;
】□其他?不属于质量缺陷范】畴以及依法不—属于投诉处理机构职!责范围的质量—投诉:
根据】。内,蒙古自?。治区房?。屋建筑工程质量投】诉处理暂行办法【及,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!您所反映质量投【诉事项?不符合?受理条件我单位将】不予:受理
—
您?可根:。据办法第十》条采取其《。他合理方式解决
】。
特此【。告知
签!发人:
】。
接收人 】 《 — !(投诉处理机构公】章)
】
—。
, ,。 ? ? 《。 — ! 《 年 ! , : 月 ? 日
—
注—本告知书一式两【份投诉处《。理机构?和投:诉人各?一份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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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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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,
? 附《。件4
—
》
,。
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:。投诉受理告》知书
【
《
】 — ! 【 【 《
您【。好根:据内蒙古《自治区房屋建筑工】程质:量投诉处理暂行【办法及相关法律、】法规规定您所反映质!量投诉事项(投诉登!记编:号 — , 《)符合受理》条件我单位》。将按照法定程序对该!投诉事项《依法依规进行处【理
:
》特此告知
—
》
《
签发人》
》
】接收人
》
—
,
?
(!投诉处理机构公章】)
【。 ,
!
:
年? 月 【 ? ,。日
!
?
?
?
!
注:本告知书一》。式两:。份投:诉,处理机?构和投诉人各一【。份
:
—
! 附件?5
:
【
房屋建筑!工程质量投诉情【况调查?表
—
《 《。 【。 ! ! 《 — —。 , : 】 :。 ,。 ! 投诉编号— — 【 《 !
!
—
】。 核查人 】 ?。 —。 — 《 】 》 ? : , ? 填【表日期
【
,
注投诉事项的调!。查核实宜《。。采用:现场核查形》式也可采用询问笔】录等形式带★项目】现场核查时必—。须填写本表一—。式,三份投诉人、保【修责任?。单位、投诉处理机】构各一份
》
:
》
《
,附件6
—
《
《
《
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缺陷修】复整改通知书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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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!(单位?) ! 】 :
【
你单位 ! — 【 , 工程房】屋所有?人/利害关》系人向我单位投【诉反映存在质量问】题(投诉《登记编号 》 )】。经调查核《实,存在如下《质量问题
》
》1. 】 】 — — 【 【 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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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 【 【 : 】 , ? ! ! 》 《
—3. 】。 — 》。 :。 【 ! 【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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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根据内蒙》古,自治区房屋建筑工程!质,量投诉处理暂行办法!。及相关法律法规规】。。定责令你单位—切实履行《保修义务立即组织相!关人:员对质?量缺陷查《明原:因、提出修复方案、!于 日】内将上述质量缺陷】修复整改完毕并【将相:关材料报我站—备,案
》
,
你单位与投诉人】就质量缺陷修复【方案达成一致—后应当与投》诉人形成《内蒙古自治区房屋】建筑工程质》量投诉?。处理暂行《办法中第十》三条第三款》第四项所述同—意修复?的书面协议
!
质量缺》。陷修:复,整改完毕后》你单:位应当按照》内蒙古自治区—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投!诉处理暂行办法第】十,三条第?三款第五项规定形】成书面验收报告
!
?
!。
《
签发人
!
,
:
,
《
接收人
》
【 ! 》 , ! (投诉处理机】构公章)
【
:
《
! : : ? !。 】 :年, 月 【 日
【
:
注
》
1.相【关备案材《料项目可参照办【法第二十《五条;
》。
2.本【通知:书一式贰份保—修责任?单位和投诉》处理机构各一—份
《
》
【
?
附件7
—。
,
!
!房屋建筑工程质量】投诉办结告知书【
,
》 , 《。 ! , 《 【 : : , , 《
《
?您好您所反映质【量投诉事《项(:投诉:登记编号 】 )【我单位已按照法【定程序依法》办结
《
,
办理情况如】下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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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
— , ! — ? 《 】 》 ! ,
【
! — 】 ! ? ?。 — ! ?。
:
如有异】议请与我单位联系联!系电:话 【 , ,
】
》特此告知
】
:
签发!人
:
》
《
接《。。。收人
—
(投诉处理【机构:公章)
—
【
!。
年 《 月《 , 日
!
,。
注:本告知书一式—两份投诉处理机构和!。投诉人各一份
【。
【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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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附件8
—
!
房屋建—筑工程质量投诉【终止处理告》知书
?
! ! ! 》 】
—
您?好经调查核实您所反!映质:量,投诉事?项(投诉登记编【号 【 )存在下列【情形
—
□投诉》人撤回投诉申—请的:;
—
□投诉在处—理过程中进入—仲裁、?诉讼程序或者因【。其它原?因移交相《关部:门处理的;
—
□—经核查或检测鉴【定,、分:析论证投《。诉反映质《量缺:。陷不实或者》质量:缺陷是由用》户擅:。自改变房屋结构、】使用功能以》及装饰装修或者【使用不当引起的;
!
□质量】缺陷事实清楚—、责任明《。确或:者经设计《。验算、检测鉴定、分!析论证、加固设【计等提出合理—方,案后投诉人无正当理!由拒:不同意修《复方案?或者拒不在同意【修复协?议上签字《。。的;:
□【投诉:双方已?签署同意修》。复协议但投诉人在保!修,责任单?位实施修复期—间单方面《违反:协议:内容、?人为设置障》碍导致修复工—作,无法进行的》;
》
□保修责任【单位:按照同意修》复协议?对质量缺陷修复完】成,。后投诉?人无正当理由拒【不,参加共同验》收或者不在验收【结果上签《字的;
《
□—投诉人与保修责【任,单位就?。维修内容、》方,式、时限《等存在较大分歧经机!构调解三次》以,上,仍无法达成一致的;!
□【其他依法可以终止处!理的情形
!
根据内蒙古自【治区房屋建筑—工程质量投诉处【理暂行办法相关规】定我单?位将对您所反映质】量投诉事项终止【处理
?
《
特:此告知
》
【
:
签发人
!
】
接收人 !。 【 》 — (投?诉处理?。。机构公章《)
?
?
年! , 月 — , ?日
《
注本告知书】一式两份《投诉处理机构和投】诉人各一份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