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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》发内:蒙,古自:治区:房屋建筑工》程质量投诉处理暂】行办:法的通知 】 ,   ? , : , 内建工《〔2016〕—39:。8号 ? , , :   — ,   — 各盟市住房和】城乡建设局(委【。) 》 为加强我—区房:。屋建筑工程质量投】诉处理工作的管理规!范质量投诉》处理程序维护相【关各方的合法权【益根:据中:华人民?共和国?建筑法、信访条【例、建设工程—质,量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!定结合我《区,实际制定了内—蒙古自治区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投诉【处,理暂行办法已于20!16年9《月13日第13次厅!务会:议审议通过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!贯彻执行 — ?   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 !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20【16年1《0月8日 — 《  【  内蒙!。古,自治区?。房屋:建,筑工程质量投诉【处理暂行办》法  】 《    》。 第一条 》为加:强全区?房屋建筑工》程,质量投诉处》理工作的管理规范】质量投诉处理程序】维护相关各方—的合法?权益根据中华人民】共和国建筑法—、信访条例》、建设工程质量【。管理条?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和规章的规定结合】自治:区实际?制定本办法 ! , 第二条 本办法】。。适用:于自治?区行政区域内—依法:新建、改建》、扩建的各类房屋建!筑工程在建》设过:程中及?。质量:保修:期,内和保?。修范围内因》施工质量缺陷而产】生的:投诉以及投诉处【理活:动 — 第三条《 自治区住》。房和城?乡建设厅负责—。全区:房,。屋建筑?工程质量《投诉处?理的统一《监督管理盟市、旗县!区,住房:和城乡建设》行,政主管?部门负?责本行政《区,域内房屋建筑—工程质量投诉的【监,督管理和处理工【作各级住房》和,城乡建设行政主【管,部门可委托所属的工!。程质量监督机构【具体负责《工程质量投诉处【理工作 】 各级住房》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其委托的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(!以下统?。称投诉?处理机构)应—当将其办公地址、】投诉电话、电子邮箱!等信息向社会—主动公?开 第四!条 本?办法所?。称房屋?建筑工程质量投诉(!以下:简称质?量投诉)是指单位】或者个?人(:以下简称投诉人)】通过来访《、,电话、信《函、电子邮件等形式!向投诉处《理机构?反映房屋建筑—。工,程质量?缺陷的行为 【 本办—法所:称房屋建《。筑工程?质量缺陷(以下【。简称质量缺陷)是指!房,。屋,建,筑工程质《量不符合经审查【合格的设计文件、】工程质量验收—规范、强制性标【准,及合同?约定 本!办法:所称房屋建筑工【程质量投诉处理是指!投诉处理机》构,对直接受理或—者上级转《办的:质量投诉《依据国?家有关法律》法规:、工程质量验—收规范、强》制性标准、审查【合格的设计图纸【及合同约定按照投诉!处理程序调查核实责!成建设单位或者施工!单位(以下》统称保修责任单位】)对质?。量缺陷进行限期【修复:和对投诉双方就质量!缺陷修复发生的分歧!进,行调解的活》动 — 第五条 质量投】诉处理坚持属地管理!、分级负责、依【法办理?、及时高《效、就地解决的原】则 ? 第六条 投!诉处理机构应当认】真做好质量投—诉的:接待受理和调查【核实工作《投诉处理机构可以】对质量投诉》处理过程采取录音、!录像等措施》并告知投诉当事方】。。 —第七条 质量缺陷】的解:决途径 】 ,(一)协商处理投】诉人发现房屋—建筑:工程:在建:设过程中或者质【量保修?期限内存在质—量缺陷时应当与【保修责任《单位先行联系—要求其依《据房屋?销,售合同约定或者相】关法律规《。定,履行:质量保?。修责任协商处理有】关,事宜: ? ?。。(二)质《。。量投诉保修责—任单位拒不履行保修!责,任的投诉人可—向,。被投诉工程所—在地的投诉》处理机构进行质量投!诉投诉处理机构应当!。按照投诉处理程【序调查?核实投诉反映事项】若属实则应》责成:保修责任单位对【质量:缺陷进行限》期修复 — (三)调【。解协调投诉》双,方就质量缺陷修复方!式、方法等》存在分歧无法达成一!致时经投诉双方同】意可向投诉处理机】构申请调解投—诉处理?机,构在职能范围内【就质量缺《。陷修复的《方,式、方法等》问题对投诉双—方进行?调解协?调 》 :(四)?仲裁、诉讼投诉双方!就,质量缺陷处理存【在较大分《岐不同意调解或者】经,调解仍?无法达成一致或者】存在涉及经济赔偿】等超出?投诉处?理机构职能范—围的争议《。可以依法向仲—裁机构申请仲—裁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】起诉讼 【 第?八条 房屋建—筑工程保修范围和】保修期限按照房屋建!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!(建设部令第8【。。0号:)的规定和》有,关合:同,约定执行 【 , , 施工单位对房屋】建筑工程的保修【期自该工《。程竣工验收合格【之日:起计算在《正常使?用条件?。下施工单《。位,对房屋建筑工程的】最低保修期限为 ! : (一)》地基基础工程和主】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!件规定的该工程【。的合:理使用年限; 】 (二—)屋面防水工程【。。、有防?水要求的卫生间【、,房,间和外墙面的防渗】漏为5?年; 】(三)供热与供冷】系统为2个采暖期、!供冷期; — (四)【电气管线、给排水管!。道,、设备安装》为2年; 》 (五)】装修工?。程为2年; 】 ?(六)外墙》保温系统为5年; ! (七【)其他?项目的保修期限由】建设单?位,与施工单位》约定 建!设单位对已销售房】屋的保?修期按有关规—定和:房,屋销售合同约—定执:行且不得低于施工单!位向建设单》位出具的质量—保修书?。。中约定保修期—的存续期 【     第】九条 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质量投—诉不予受《理 — (一)超过保修期!限或者?不属于保修范围【的;: —(二)已进入仲【裁、诉讼程序或【者已作出《司法判决、仲裁【裁决并生效的; !。 (三)【采取:。匿名或者非实名投】诉的(涉《及工程?结构安全的除外)】。; (四!)投诉?人非房屋产权人或者!利害关系人且未【受房屋?产权人或者》利害关?系人书面《委托:的; (!五)未与保》修责任单位先行联系!协商的; 【 (六)—因用户擅自改变房屋!结构、使用功能、装!饰装修或《者使用不当等—原因导致《质量缺陷的》; ? (七)投】诉处理机构已经受】理,且尚未超出》处理期限的;— 》 (八)投诉人【。对投诉处理、复查】、复核?意见均不《。服仍然以同》一事实和《理由提?出投诉的; ! (九)》涉及经?济赔偿或者换—房、退?房等:超出投诉《处理机构职》能范:围的; !(十)?。在保修?。期限内?质量缺陷是由不可】抗力或者第三方原因!造成的?; — ,(十一)《其他不属于质量缺】陷,范畴以及按照规【定不属于投诉处理机!构职能范围》的质量投《诉 《 第十》。条 对属于本办法不!予,受,理范围的质量—。投诉投诉处理机构应!当告:知投诉人通过下【列,。渠道或?者方式?处理 】(一)对超》过保修?期或者不属》于保修范《围的投诉人可以向产!权单位、《业主委员《会或者物业》管理单位反映依【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!; ? (二)投】诉,人要求?经济赔偿或》者提出退房、—换房等要求的可【以通过仲裁、诉【讼等途径处理; ! (三)通过!其他:。合,法合规的渠道处理】 —。   ? 第十一条》 ,投,诉人在质量》投诉过程中不得损】害,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!利益和其他》公民的合《法权利自《。觉维护社会》。。公共秩序《 : ,     多】人采取走访形式【提出共同质量投诉】的应当推选》代表反映诉求代【表,人数不?得超:过5人? ? 投诉人—采取走访形》式,提出质量投诉—的应当到投诉处【理机构办公地点或】。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出!示身份证《明提供相关》书面材?料并进行投》诉登记 — , 投诉人应当【向,投,诉处理机构提供【如下:书面材料 ! (一)与保修责】任单位先行联系【协商的书面说明【。。; (二!)房:屋建筑工程质量【投诉书(附件1)】。; 【(三:)投诉人《身份证件房产证【件复印?。件或:者购房合同复印件】等投:诉人与投诉房—屋关系证明材料; ! ,。 (四—)反应质量缺陷的】照片、?。检测报告等证—明资料并签字确认】; 》 (五)其他需要!提供的证据和—。资料 ? 》投诉人通过电话、】信函、电子邮件等】形,式进行质量》投诉的应当补送上】述书面材料委—托代:理,人进行质《量投诉的代理人应】。。当向投诉处理机构】出具书面委托书【及相关身份证明【 第十】二条 ?建设单位《是质量缺陷》。保修处理的牵头【单位依据房屋销【售,合,同、住宅质量保【证书及相关法律法】规对房屋所》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!承担:。。质量:。保修:责任应当组》织设:计,单位:、施工?单位对质量缺陷进行!分析提出处理—方案并严格按照处理!方案实施 — 施工单【位应当依法履行保】修责:任,按照保修范围、保】修,期限做好保修工【作依据施工合—同,、工程质量》保修书?及相关法律法规对】。建设单位承担—质量保修责任 ! 监理单位、】。设,计单位?应当依法履行质量主!体责任?积极配合做好质【量投诉处理工作对】。于涉及工程主—体结:构安全和主》要使用功能的—。。质量缺陷监》理、设?计单位应当积极【配,合分析?质量缺?陷成因提《出合理维修建—议并对质量缺—陷整改修复情况进】行验收确《认不得推《诿、拖延监理单位应!当对修复处理过【程实施监理 — 《    《 第十三条》 质:量投诉处《理程序? (一】)对于?。需要:。转办的质量投诉投诉!处理:机构应当在》收到投诉材料—后的5个工》。作日内将投》。诉材料按层级关系逐!。。级转给工程所在地投!诉处理?机构办理并告—知投诉人《上级转?办的质量投》诉投诉处《理机构应《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交!办部门回复办理结】。果 ? , 对于直接【受理的质量投诉投诉!处理机构《应当在收到投—诉材料后进行投【诉登记并填写房【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!登记表(见附件【2)在10个工作】日内对?投诉事?项,。进行核查决定是否受!理投:诉处理?机构直接受理的质】量投诉应当按规定】程序和时限予以【办理 — (?二)对于不》符,合受理条件》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!。向投:诉人发送房屋建筑】工程质量投》诉不符?合,受理条件告知书(见!附件3) !   ?  (三)对于符】合受理条件的—投诉处理机》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!对投诉?事项:。进行处?。。理 : : : 1.向投》诉人:。。发出房屋建筑工程质!量投:诉受理告知书(【见附件4); 】 , 2.派出两】名以上专业技术人】员就投诉反映—问题进行调查—做好相关《记,录,并填写房屋》建,筑工程质《量投:诉情况调查表—。(见附件5)— 3.】对于问题直观、责任!明确的一般》质量缺陷向》保修责任单》位下达房屋建筑工程!质量缺陷修》复,整改通?知书(见附件6【)责成保修责任【单位提出处理方【案限期处理完—毕 《 ? ,   4.对—于存:在较大争议》或者涉及工程主【体结构安全和主【要使用功能的—质量缺?陷督促保修责—任单位及时组织【工程相关责任主体负!责人:和投诉人《必要时可以由保修】责任单位和投诉人】。共同聘请有》关工程质《量专家对质量—缺陷:进,行调查分《析论证并提出处【理,方案;需要进行验】算的应当由原—设计单位或者—委托投诉双》方认可的具有相应资!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验!算;需要进行—检测、鉴定》的应当委托投诉【双方:。认可的具有相应资】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!测,、鉴定?检测、鉴定内容由】设,计单位根据有—关规范标准确定;】需要加固设计的应】当委托原设计—单位或者投诉双【。方共:同认可的具》有相应资质的—设,计单:位进行加固设计加固!设,计,施工图应当经—施工图审查机构审】。查合格质量缺陷【。。修,复过程中《原监理单位应当【。实施监?理原质量监》督机:构应当对验收过程】实施监督 !。 上述工《。作完成后下达房【屋,建筑工程质》量缺陷修复整—改通知书责成保修责!任单位限期》。处理完毕 》 ?。 :3、4项所列情【形保修责《任单位与投》诉人就质量》。缺陷修?复相关事项达成一致!后投诉双方宜形成同!意修复?的书:面协议(一式两【。份包:含,修复内容、修复【方式:、修:复时限等约定并【签字确认《)并严格执》行 》 在调查核实【及,质量:。缺陷修复过程—。中若确实存在可能导!致重大质量》安全事故、影—响工程主体》结构安全的重—。大,质量缺陷投诉处理机!构及保修责任—单位应当按照规定】。将情:况及时报《。告,。有关部门并采取【。。相关转?移、疏散人》员,、设:置警戒线等避险【措施 【 5.质量缺陷修复!完毕后对《于一般质量缺陷【。保修:责任单?位应当同《投诉人?对质量?缺陷修复情况共同进!行验收?并形成双方确—认通过验收的书【。面材料;对于涉及工!。程,。主体结构《安全:和主要使用》。功能的质量》缺陷保?修责任单位应—当组织?原,相关责任主体协同投!诉人对?质量缺陷《修复情况进行验收】并形成?相关方确认通过验收!的书面材料 【 建设单【位已不存在的—或者无法《取得联系的由房屋所!有人、?业主委员《会、物业服》务企业或者其他法】定,。单位代为履行其相】关职责?。;原施工、监理单位!已,不存:在的或者《。无法取得联系的【保修责任单》位可:委托投诉双方共同】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!的单位?组织实?施修复和监理工作】 , 《 6.质量缺陷修复!验收通过后保修责】任,。单位应当在5个【。工作:日内将?质量缺陷处理—的,相关文件、资—料整理归档报送投诉!处理机构 — 投诉—处理机构收到投诉处!理结果及《相关资料后》在2个?工作日?内向:投诉人发出房屋建】筑,。工程质量投诉办【结告知书(》见附件7《) 《 第十四条 】投诉处理机构—。或者保修责任—单位认为需》要进:行,检测、鉴定和专家】论证:的其检测、鉴定及聘!请专家费用由保【修责任单位》先行垫付最终由责任!方承担保修责—任单位拒不垫付相】关费用视为不—履行:保修责任《按照有关规定给【予处罚 】 保修责任》单位认为不需要检测!、鉴定的《或者不需要检测【、鉴定已能确定质量!问题产生《的原因或者已有检测!、鉴定报告》但投诉人有异议的】投诉人可以与保【修责任单《位共同委托》具有相?应资质的检测—机构进行《检测、鉴定检—测、鉴定费》用应当由《投,诉人先行垫付最【终由责任方》承担投诉人单方面】要求聘请专家—进行论证《的相关费用应当由】投诉人先行垫付【最终由责《任方承担投》。诉人拒不垫》付相关费用视为放】弃投诉?投诉处理机构可【以终止处理》 本条所!称“责任方”依据】检测:、鉴定?结果或者专家论【。证结论?等材料进行》。判定 》 原设》计,、监:理单位?依据:合同:。约定及相关规定对】属于:。责任:范围内的质量缺【陷应当?配合保修责任单位进!行原因分析、加固设!计,。、修复?过程监理不》应收取?相关费用;对不属于!责,任范围内的质量缺】陷及受委托的其他】有资质的设计—、监理单位》涉及的相《关加:固设计、监理费【。用应当?。与保修责任单位协】商,确定 在!质量缺陷修复—处理过程中》投,诉人应?当配合保修责任单】位组织实《。。施修复工作;—保修责?任,单位应当采》取措:施保证?投诉人的房》。屋和物品不因施工而!造成损坏 ! 第十五条 —质量投诉处》理期限是《指自发?出房屋建《筑工程质量投—诉受理告知书至【投诉事项办结或【者终止处理的时【。限,设计验算、专家【论证:、检测鉴定及加固设!计的:。时间不?计入受理时限—内一般质量缺陷的质!。量投诉应当在3【0日内办结;争议】较大或者涉及工程主!。体结:构安全和《主要使用功》。能,的质量投诉应当在6!0日:。内办结?。;,因情况复杂》或者特殊原》因不能?在,60日内《办结的可适》。当延长处理时限【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!0日投诉处理机构】应当以书面形式告】。知投:诉人:延,。期理由 】 ,投诉处理机构做出】处理:意见并书面答复【后投诉人对投—诉处理?结,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!到,书面答复之日起【30日内向该—投诉处理机构的上】一级投诉处理机【构,申请复?查收:到复查申请的投【诉处理机构应当【自收到复查》。申请之日《起30日《内提出复《查意见并书面答【复,投诉人 !投,诉人对?复查意见《仍有:异议的可以自收【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!0日内向该复查机】关的上?一级投诉处理机构申!请复核收《到复核申请的投诉】处理机?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!请,之,日起:30日?内提出复核意见并】书面答复《投诉人 】 ,自治区内质量投【诉的回复意》见至自治区住房和】城乡建设《厅出具复核》意见为终止投—。诉人仍然《以同一事实和—理由提?出投诉的各》级投诉处理机—构可以不再受—理, 第【十六条 《保修责任单位已同】意履行保修责任但投!诉人对其维修—内容、方式、时限等!存在分歧《的,投诉双方同意并提】出申请?投诉处?理机构应当进行【调解经?调解达成一致意见】的投:。诉双方应当签—署本:办法第?十三条第三款第【四项所述《同意修复协议并【严格执行 》 第十七】条 :由于工?程质量缺陷本身或】者其修复过程造成投!诉人:。经济损?失投诉人要求质【量缺:陷责任方进行赔偿的!由投诉双《方协商解决;投【诉双方意见》无法达成一致的当事!人可以通过仲裁、】诉讼等途径解决 】 第十【八条 有下列—情形之一的经调【查核实质《。量投诉处理可终【止并:对,投诉:人下达房屋建—筑工程质量投诉【终止:处理告?知书(见附件8)】但经调查核实确【。实存在可能导致重】大质量安全事故危及!公共安全的结构【质量:。缺陷情况《除外 】(一)投诉人撤【。回投诉申请的—; 《 (《二)投诉《事项在处《理过程中《进入仲裁、诉—讼程序或《者因其它《。原因移交其他相关】。部,门处理的; 【 《。(三)经调查核【实、检测鉴定或【者分析论证》投诉反?。映质量缺《陷不实或《者,质量缺?陷是由用户擅自改变!房屋结构、》使用:功能以及装》饰装修或者使用【不当:等原因引起的;【 (四)!质量缺?陷事实清《楚、:责任明确或者经设】计验算、检测鉴【定、分析论证、【加,。固设计等提出合【理方案后投诉人无】正当理由拒不同意】修复方案或者拒不在!同意修复协议上签字!的; 【 (:五):投诉:双方已?签署同意修复协【议但:投诉人在《。保,。修责:。任单位实施》修复期间单方面违】反协议内《容、人为设置障碍导!致修复工作无—法进行的; 【。。 (六)【保修责?任单:位按:照同意修复协议对质!量缺陷修复完成后投!诉人无正《当理:由拒不?参加共同验》收或者不在验—收结:果上签字《的,; ? (七)投诉!人与保?修责任单《位就维修内》容、方式《、时限等存》在较大?分歧:经投:诉处理机构》调解三次以上仍【无法:达成一?致的; — (八)其【他依:。法可以终止的情形】 第十九!。条 投诉处理机构】。对工程质量相关责任!主体在质《量投诉处理过程【中的行为进行监督】有,下列行为的给—予批评、记》入不良行《。为记录、公开—曝光、?列入黑名《单等信用《惩戒 — :(,一)对投诉处—理机构的《调查核?。。实不予配合的—; : (—二,)事实清楚、—责任明确但》保修责?任单位拒不》履行房屋《保修责任《。、故意推诿》拖延或者拒不签收房!屋建筑?工程质量缺陷修复整!改通知书的; 】 (》三)对存《在较大争议或者【对于涉及工程—主体结构安全和【主要使用功》。能的质量缺陷保修】责任单位在分析原】因,、,提出方案、组织委托!检测、鉴定、验算】、,加固设计《、专家论证及—参加验收等过程【。中推:脱责:。任、态度消极、【敷衍了事、》。故意:拖延的; 】 (四)》已,签署:同意修复协议保修责!任单位在实》际修:复过:程中不?严,。格执行协议内—容存在?故意:偷,工,减料、缺项漏项、】只做:表面工程等》行为导致《无法通?过验收或者投诉【反映:。质量缺陷《重复出现的; 【 (五)无!。故拖延未能在规【定时限内完成质【量缺陷修复的;【 (六】)未能在规定—时限内向《投诉处理机构报送本!办法第二十五条要求!的相关文件、资料的!; —     (七)】保修责任单位—按本办法第二十五】条报送的质量—缺陷修复《。处理的?。相关文?件、资料与实际【情,。况不:符存在弄《虚作假行为经投诉人!再次投诉反映—投诉处理机构核查】。属实的?。; (】八):对投诉处理》机构:的调解协调》工作不予配合—的; ? , (九)存在!其它应当给予批评和!信用:惩,戒,行为:的 《 第二十条 】投诉处理机》构发现工程相—关质:量,责任主体存在—违反工?程质量?法,律法规行为的应当】做好执法检查—笔录住房《和城乡?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。应当对其依法—进行处罚 ! 第二十一条— 投诉处理机构相关!人员职责 【 (一)—。投诉处理机构—承,办人员应当遵循“】听好陈述、做好【记,录,、把好尺《度、做好解》。释、办好实事”的原!。。则,。在,接到投诉案件后【认,真记录?及时处理严》禁言语粗暴作风不】实激化?矛盾 ? (二)】投,。诉处:理承办人员不得将质!量投:诉中涉?及到的检举》、揭:发、控告《材料及有关情况随】意透露或者转送被】检举、揭发、控告的!人员或者单》位;任何《单位或个《人不得压《制、:打击报复、迫害投】诉人 — (三)投诉处】理承办人员存在【滥用职权《、玩:忽职守、徇私舞【。弊等行为《的,依法给予《行政处分构》成犯:罪的移送有关机【关依法追究刑事【责任: : 第二—十二条 投诉—人对投诉处理机构及!其,工,作,人员的职《务行为需要反—映情况、发》表,意见:。或者表示不》服的可?以向有关部门提【出 第】二十:三条 对于投诉人无!理缠访、闹访—、扰乱社会》治,安和机关办公秩【序的投诉处理机【构可根据《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!报有关部门处理【 , , 第二十【四条:。。 各级投诉处理【机构:应当建立质量投诉】处理专家库并逐【步实现全区》。共享;应当建立【健全质量《投诉处?。理档案管理制度对】本,行政区域内》质量投诉档案及时收!集整理和统计分析】并将质量投诉处理】工作纳入年度—质量工作目标—进行考核 ! 第二十五条 【。根据实际情况质【量,投诉档案可包含下列!内容 1!.档案封《面;: ? 2.档案目录!; ? 3.房屋建!筑工程?。质量:投诉书?; ? 4》.房屋建筑工程质量!投诉登?记,表;: , , , 5.房屋建】筑工程质量投—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告!知书; !6.房屋建筑工程质!量投诉?受理告知《。书;: ? 7.房屋建筑!工程质量投诉情况调!查,表; 】8.房屋建筑工程】质,量缺陷修复整改【通知书?; 《。。 9.》。专家:论证、设计》验算、检测》报告、?鉴定报告、加—固设计?、修复方案等;【 》 10.房屋建筑工!程质量投诉同—。。意实:施修复协《议;: 《 11.房—屋建筑工程质量投】诉验收通过确认书;!。 1【2.:房屋建筑《工,程质量投诉终—止,处,理告知书《; 1】3.房屋建筑—。。工程质?量投诉办结告—知书; — 1《4.其?。他需要归档留存【的证据资料 【 《质量投诉处理完毕】。后投诉?处,理机构应当及时【将相关材料》进行归档保存—一般质量《缺陷的投诉处理档】案保存期为五年;】涉,及,工程结构《主体:。安,全和主?要使用功能的—质量缺陷的》投,诉处理?档案保存期为—十年:其中经过结》构安全加固的工程其!投诉处理档案应【当长期保存 — 第二【十六条 各盟市住】房,和城乡建设》行,政,主管部门可结—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!定,。。具体实施细则 】 第二—十七条 本》办法由自治区住房和!。城乡建设厅负责解】释 第】二十八条 本办法】自2016年11月!8日起?施行有效期至—201?8年11月8日 ! ?  :    附》。件,1  】 房【屋,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】书 】  —      注【1.本?。表由投诉人填写; ! 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2.“】。质量缺?陷描述”“请求【处理要求”宜言简】意赅若内容》较多可另《附页填写;》 《 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3】.房:屋,建筑工程《质,量,投诉书后应当附反】映质量缺陷》的图像资料》(纸质、电子均【可) ? : 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质量鉴】定检测报告等证【明材料; — : :  《    附件】2   !。。 房屋【建筑工?程质量投诉登—记表 —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。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编《号 ! , 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登记—人   ! ,  注1.本表由】质,量投诉机构相关人】员根据投诉材—料,、实际受理及处理情!况,填写; — 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2.》根据办法第二十五】条规定本《表后:应当根据实》际情:况、按顺序将相【关材:。料附齐归《档 : 》  ?     】附件3 《 ?  ? 房屋建!。筑工程质量投—诉不符合受理—条件告知书 【 ?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 !。 您好经—调查核实您》所反:映质量投诉事—项(投诉登记编号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【),存在下列情》形 : □超过】规定的?保修期限或》者不属于《保修范围的; 】 ? □已进入仲裁、】诉讼程序或者已作出!司法:判决、仲裁裁决并】生效的; — , □采》取匿名或者非实【名投诉的; ! □投诉人非【投诉房屋《。产权人或者》利害关系人且未受房!屋产权人或者—利害关系人》书面:委,托的;? 》 □未与保修责任单!位,先行:联系协商的》; 》 , □经?核查投诉反映质量】缺陷不实的; 【 ? :□经核查质量缺陷】是由用户擅》自改变?房屋结构、使用【功能、装饰》装修或者使用不当引!起,的;: □投】。诉处理机构已经受】理且:尚未超出处理期限】的; 《 □投—诉人对投诉处—理、复查、复—核意见均不》服仍然?。以同一?事,实和理?由提出重《复投诉的; 【 □涉及【经济赔偿或者提【出换:房、退房等》超出投诉处理机构】职能范围的; 【 □质量缺!陷是由不可》抗力或者第》三方原因造成—的; 》 , ,。 □其他不》属,于质量缺陷范畴以及!依法不属于》投诉处理机》。构职责范围的质量】投诉 ?。 根据内蒙!古自治区房》屋建筑工程质量【投诉:处理暂行《办法及?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!您所反映质量投【诉事:项不符合受理条件我!。单位将不予受理 】 : 您可根据办】法第十条采取其【。他合:理方式解决 ! 特此告知 【 ? 签发人: 】。 《接收人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(?投诉处理机构—公章) 【  ? 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年】   ?  :。月 :   ? 日: : 《注本:告,。。知书:一式两份投诉处理】。机构和?投诉人各一份 【   【 ?   》 ,  《  附件4 — ,  》 》 房屋建筑》工程质量投诉受【。理告知书 【  《 》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,     》 , 您好根】据内蒙?古自治区《房屋建筑《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!行办法及相关法【律、法规规定您【所反映质量投—诉事项(投诉登记】。编号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)符合!受理条件我》单位将按照法定程】序对该投诉事—项依法依规进行【处理 【 特此告《知 《  《 —签发人 》 : , ,  【接收人 !  》  ? (【投诉处理《机构公章) !   】   》 ?年 : ,。   月   【  :日   !   【  — 注【本告知?书一式两份投诉【处理机构和投—诉人各一《份 》   —     附件!5 —   【。 房屋建《筑工:。程质:量投诉?情况:调查表 【 :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投诉编号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 【 【 :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 ,核查人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填表日期  — 注投诉事!。。项的调?查核实宜采用现场】核查形式也可—采用询问笔》录等形式带》★项目?现场核查时》必须填?。写本:表,一式三?份投诉人、保修【责任单?位、投诉处理机构】各一份 《 ?   !附件6 《 ?   】   房!屋建筑?工程质量缺》陷修复整改通知【书 《 ? 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(《单位)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《    】 你单位  —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工程—房屋所有《人/利害关系—人向:我单位?投诉反映《存在质量问题—(投:诉登:记,编号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)经调《查核实存在如下【质量:问题 《 1》。.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。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 】。 2《.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:。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,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,   ?。  :   — 3.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 ? ? 4:.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 ! 根据内蒙古!。。自治区房《屋建筑?工程质量投诉处【理暂行办法及相关】法律法规规定—责,令你单位切实—履行保修义务立即组!。织,相关人员对质量缺陷!查明原因、提出修】复方案、于 —    《 日内将《上,述质量缺陷修复【整改完毕并将相【关材料报我站备案】。 》 你单位《。与投诉人就》质量缺陷修复方【案达成一致后应【当与投诉人形成内】。蒙古:自治区房屋建—筑工程质量》投诉处理《暂行办?法中第?十三条?第三款第四项—所述同意修复的书】面协议 》 质量—缺,陷修复整改完—毕,后你单位应当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房!屋建筑工程质量投诉!处理暂?行办法第十三条第】三款:第五项规定形成书面!。验收:报,告,   ! 《  签发!人 : :。   】 接?收人 》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,   (投诉处【理机构?公章:), —  ?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—。年,    《 月  《  : 日 ? 注 ! ?1.相?关备案材料项—目可参照《办法第二十五条【; 2】。.本通知《书一:式贰份保《修责任?单位和投诉处理机】构各一份 》 , :   【。。   《 》。附件:7, —  —   房!屋建筑工程质量【投诉办结告》知书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: ,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 ? 您好您所反】映质量?投诉事项(投诉登记!编号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):我单位已按》照法定?程序依法《办结 】办理情?况如下 《 ?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 ? :。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。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 —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 —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:   ?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,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   》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 》 如有》异议请?与我单位联系—联系电话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— ?。 特此告知 】 》  签】发人 《 , ,  ? 》 接:收人 【 (:投诉处?。理,机构公章) 】   【 ,   《 年  】   ?月    》 日 】注本告知书一式两】份投诉处理机构和】投诉人各《一份 】  》   《 《 附:件8: 》   】房屋建筑工程—质量投诉《终止处理告知书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 — , , 您《好经调查《核实您所《反映质量《投诉事项(投诉登记!编号    —  :  )存在下列情】。形 》 □投诉人撤回投!诉申请的; — □投诉在!。处理:过程中进入》仲裁、诉讼程序或】者,。因其它原《因移交相关部—门处理的;》 ? □经核查【或检测鉴定、分析】论证投诉反映质【量缺:陷不实或者质量缺陷!是由:用户擅自改变房屋结!构、使用功能以及装!饰装:修或者使用不当【引起的; — □质量缺陷!事实清楚《、,责任明确或者经设计!验算、检《测鉴定、分》。析论证、加固设【计等提出合理方案】后,投诉人无《正当理?由拒不同意修复方案!或者拒不在同意修】复协议?上签字的; ! □投《诉双方已《签署同意修》复协议但投诉—人在保修责》任单位实施修复期间!单,方面违反协议—内容、人为》设置:障碍导致《修复:工作无法进》。行的; 》 □保修【责任单位按照同意】修复协?议,对质量缺陷修复完】成后投?诉人无正当理由拒】不参加共同验—收或者不《在验收结《果上签字的; ! □投诉—人,与保:修责任单位》就维修内容、方【式、时?限等存在较大—分歧:经机构调解》三次以上仍》无法达成一致—。的,; □其!他依:法可以终止》处理的?情形: , 根据【内,蒙古自治区房屋【建筑工程质量—投诉处理暂行办【法相关规《定我单位将对—您所反映质量投【诉事项终《止处理 — 特此》告知 【 ,  : 》签发:人   ! ?。 接收《。人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     》。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: ,(投诉处理》机构公章) 】  《 《 :年     —月     日 】 注本告知!书一式两份》投诉处理机》。构,和投诉人各》一,份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