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市居住区公共】服务用房《建设管理办法— <?xml:【namespa【ce pr》efix = "o!。" ns = "u!rn:?sc:hemas-mic!r,osoft-com!:offi》ce:of》fice" />】
第一条 为规【范城市?居住区公共服务用】房建设管理》改善居住环境提高】生活:质,量根据中华人—民共和国物》权,。法、中华人民共和国!城乡规划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《国城市房地产管理】法,。、城市房地产开发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】律法规?的规定?结合本市《实,。际制定本《办法:
,第二:。条, 本:办,法适用于本市—市,。区范围内居》住区公共服务用房的!规划、建设及使【用管理
第三条 本!办,法所称居住》区,公,共服务用《房是指社区服务、】。。医疗卫生、文化活】动、直?销菜(肉)店、【。。老年人服务设—施等:用房
居住》区其他?公共:配套服务设施的规】。划、建设及管—理,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!行
第四条》 市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!市区范围内居住区公!共服务?用房的规划、—建设的?管理工?作
:市发改?、财政、建委、房】产、卫生、民政【、商务、文化等相】关,部门按?照各自职责做好【居,住区公?共,服务:用房建设管理工作】
?各,区,政府具体《负责市区《范围内居住区—公共服务用房的【使用管?理,工作
西宁(国【家级)?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!管理区内居》住区公共服》务用房建设管理【工作
第《五条 市区范围内新!建及已批准建设【尚未竣工《验收的居《。住区项目按》照本办法执行
【第六:条 居住区公共服务!用房应当《与居住?项目统一规划设计、!同步配套《建设、同步交—付使用居住区—建设项目分》期开发的市规划行政!主,管部:门应:当根据项目建设【进度明确其》公共服务用房的建】。设标准、建设—。。期限等内容》
第七条 》居住区公共服务【用房:采取项目开》发建设单位》配套:建设:各区政府按照—建安成本价收购【的方式实施
第【八条 居住区建【设项目配建的公【共服务用《房按照以人为本、因!地制宜、节》。约土:地的原则采取相【对集中的方式合理】布局
第《。九条 居住区公【。共服务用《房配建?比例按照居》住区开发项目—地上总建《筑面积的比例执行
!(一)? 地上总建筑面积】在15000平方米!以下的居《住,项目不予配建居【住,区,公共服务用房;
】(二)? ,地上总建《。筑面积在1500】0,平方米?以上的居《住项目按照地上【总建筑面积的2-】3‰的比例配建;
!第十条 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应当【在组织编制居住区】控,制性详细规》划、修建性》详细规划时明确【公共服务用房的【名称、规模、建【筑面:。积、坐落位》置等并结合用地【周边公共配套服【务设施?的具体设置情况、使!用需求和有关规定】合理确?定居:住,区公共?服务用房建设的内】容、规模《等
第十《一条 市规划行【。政主管部门在出具土!地招标、拍卖、挂牌!及规划设计条件时】应,当按照相关标准提】出具体配建要求【及居住区公共服务】用房收购《。价格收购价格—。参照市价格部门核】定的上一年度市场】建安成本价确—定
第十二条 项目!开发建设《单位在报《批规划设计方—案时应?当在设计图》中注明公共服务【用房的?名称、规《模、:建筑面积、》坐,落位置等《具体内容
第—十三条 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依法严?格审核居《住区公共《服务用房建》设标准、规》模等内容对未达到】配建要求的规划设】计方案不予审—批并不?得核发?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
?第十四条 建—设行政主管部门【在进行施工图审查】时应按照批准的规划!设计方案《审查居住区公—共服:务用房对未按要求】配建公共《服务用房的施工图】。不,予审查?通过市建设行—政主管部《门并不得核发—建设工程施工—许可证
第十—五条: ,居住区公共服务用】房,的建设?应当按照相关—技术标?准实施?。移,交相关单位时—必须符合使用要求】
第:十六条 对开发建设!单位配建的居住【区公共?服务用房免收城【市基础设施配套【费
第?十七条 开》发建设单位在领【取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前《应当与区政府或【由其指定的》单位签订居》住区公?共服:务用:房建设协议协议中应!明确配?套,设施的建设内容、规!模、标准、开—。工及竣工时间—、移交程序》、监督管《理、收购《价格:、验收备案、—违,约责任等相关—。内容:
第十八条》 开发建设》。单位配建《完成居住区公共服务!用房后应当按相关】规定组织竣工验【收竣工?。验收通过后在协议约!定的期限《内向各区政府—。及其有关部门—进行移交市规划【行政:。。。主管部门依据移交】手续进行《规划验收
第十九】条 市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居!住,区公共服务用房移】交手:续、规?。划验收证明等资料】办理居住区建—设,项目及?居住区公《共服务用房的产权产!籍登记手续并免收其!中公:共服务用房相关费】用
第?。二十条 各区—政府及其有关部【门取得居住区公共服!务用房产权后应【当按规划设计—用途进行使用管理
!第二十一《条 开发建设单位】未按照规划要—求进行配建居住区公!共服务用房》。并擅自开工》建设:的由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依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!划,法的相?。关规定予以》处罚
第《二十二?条, 居:住区公?共服务?用房接收单》位必须严格按照【规划配建用途使用】。严,禁挪作他用对改【。变,用途的由行政监【察机关追究相关部门!及责任人的责任
】第二十?三,条 市辖《县县城居《住区公共服务—。用房:规划、建设及—使用管理结》。合实际情况参—照,。。本办法执行》
第:二十四条《 本:办法自公《布之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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