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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?居住区?公共服务《用房建设管理办法 !。。<?xml:n【amespace !。pr:efix =— "o" ns【 = "《urn?:,schemas-m!ic:ros?oft-c》om:off—ic:e:o?。ffic《e" /> —第一条 为规—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!。务用房建设管理【改善居住环境—提高生活质量根据中!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!、中华?人民共和国城—乡规划?法、中华《。人民共和国》城市:房地产管《理法:、城市房《地产开?发经营管《理条例等法》律法规的《规定结合本市实际】。制定本办法 —第二条 本办法适】用于本市市区范【围内居住《区公:共服务用《房的规划、建—设及使用管理 第三!条 本?。办法:所称居?。住区公共服务用【房,是指社区《服务:、医疗卫生、—文化活?动、直销菜(肉)】店、老年人服务设施!等用房 居住—区其他公共配套服】务设施的规划—、,建,设及管理《依据国家相关规定】执行 第四条 市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负责市区范围】内居:住区公共服务用【房的规划、建设的】管理工?作 市发改、财政】、建委、房产、卫】生、民政《、商务、文化—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!职责做好居住区公共!服务用?房,。建设管?理工作   各区政!府具体?负责市区范》围内:居住区公共服务用房!的,使用管理工作 西】宁,。。。。。(国家?级,)经济技术开发区负!责管理区内居住区】公共服务用房建设管!理工作 第五条【 市:。区范围内新》建及:已批准?建设:尚未竣工验》收的居住区项目【。按照本?办法执行 第六条】 居住区公共—服务用房应》当与居住项目统【一规划?设计:、同步配套建设【、同步交付使用居】住区建设项》。目分期?开发的市规划行政主!。管部门应当根据【项目建设进度明【确其公?共服务用房的建设】标准、建设期限等】内,容 第七条》。 ,居住区?公共服?务用房采取项目【开发:建设单位《配,套建:设各区政府按照建安!成本价收《购的方式《实施 第八条 居】住区建设项目配建】的,公共服务《用房按照《以人:为本、因地制—。宜、节?约,土地:的原则采取相对集中!的方式?合理:布局 第九条 居住!区公共服务用房【配建比例《。按照居住《区开发项目地—上总建筑面》积的比例《执行 ?(一) 地上总【建筑:面,。。积在15000平】方米以下的居—住项目不予配—建居住区公共—服务用房;》 (二) 地上总建!。筑面:积在1500—0平方?米以上的居住项目】按照地上总建—筑,面,积的:2-3‰的比例配】建; 第十条 市规!划行政?。主管部门《应当:在组织编制居—住区控制性详细【规,划、修建性》详细规划时明确【公共服务用房的名】称、规模《、建筑面《积、坐落《位,置等并?结合:用地周边公共—配套:服务设施的具体【设置情况、》使用需求和》有关规?定合理?确定:居住区公共服务【。。用,房建设的内容、【规模等 第》十一条 《市规: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在出具土地【招标、拍卖、挂牌及!。规划设计条》件时应当按照相【关,标准提出具体配建要!求及居住《区,公共服务用房收购】价,格收购价格参—照市价格部门核【定的:上,一年度市《场建安成《本价确定 》第十二条 项目开发!建设单位在》报批:规划设?计方案时应当在设计!图中注明公共—服务:用房的名称》、规模、建》筑面积、坐落—位置等具体内容 第!十三条 市规划【行政:主管部?门应:当依法严格审核居住!区公共服务用—房建:设标:准、规模等内—容对未达到配建要】。求的规划设计方【案,不予审批《并不得核发》建设: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第十四条 建!设行政主管部门在】进行施工图审查时应!按照批准的规—划设计?方案审查居住区公共!服务用房对》未按要求配建—公共:服务用?房的施工图不予审查!通过市建《设行:政主:管部门并不》得核:发建设工《程施工?许可证 第十—五条 居住区公【共服务用《房的建设应当按【照相关技术标—准实施移交相关单位!时必:须符合使用要求【 第十六条 —对开发建设单位配】建的居住区公共【服,务用房免收城市基础!设施配套《费 第?十七条 开发建【设单位在领》取建设工程规划【许可证前应当与【区政:府或由?其指:定的单位签订居住】区公共服务》用房建设协议协【议中:应明确?配套设施的建设内】容、规模《、标准、开工—及竣工时《间、移交《程序、监督管—。理、收购价格、验】收备案、违》约,责,任等: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! 开发建《设单位配建完—成居:住区公共服务—用房后应当按相关规!定,组织竣工《验收竣工《。验收通过后》在协议约定的—期限内向各区政府】及其有关部》门,。进行移?交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依据移交手续进!。行规划?验收 第十九—条 市?房产行?。政主管部《门依:据居住区《公共服务用房移交】手续、规划》验收证明等资料办】理居住区建设—项目及居《住区公共服》务用房的产权产【籍登记手续并免收】其中公共服务用【房相关费用 第二十!条 :各区政府及》其有关部门取—得居住区公共服务】用房产权后应当按】规划设计用途进行】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!。条 开发建设—单位未按照规划要求!进行配建居》。住区公共《服务用房并擅—自,开,工建设的由市规划】行政主?管,部门:依据:中华:人民共和国城乡【规划法的相关—规定予以处》罚 第二十二条 居!住,区公共服务用房接】收单:位必:须严格按照规划配】建用途?使用:严禁挪作《他用对改变用—途的由?行政监?察机关追《究相关部门及责【任人的责任》 第二十《三条 市辖县县城居!住区公共服务用【房规划?、建设及使用管理】结合实际情况参照】。本,办法执行《 第:二十四条 本—办法自?公布之日起施—行 <!《--EndFr【agment-->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