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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—京市高?层建筑日《照分析控制管理规】定
(—市规划?局 2009年1】0月)
第—一条 ?为规范我市》高层建筑日》。照分:析的技术《管理工作根据—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乡《规划:法、城市居住区规划!设计规范、住宅设】计规范以《及南京?市城市规划条例【实施细?。则等法?律法规和《规范结合我市工作实!际制:定本:规定
第二—。。条 本规定适用【于拟建高层建筑对】有日照要求的—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!。拟建多层建筑和【小高层住宅对周边】建筑按间距要—。求进行控制》但拟建?多,层,建筑和小高层住宅】位于本?。规定:所确定的日》照影响计算范—围内的应当进行日照!影响分析《
:第三条? 本规定所称—日,照分析是指采用【计算机?技术在规定的范围】内就拟建高层建筑(!包括共?同,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!)模拟其《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!(大寒日《或冬至日)对—。有日照要求》的拟建、《在建、或已》。建,建筑的?日照影响情况分【析计算有《关,量化指标
】 日照分》析,应当采用建设部或】。省建设厅鉴定—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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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条 》本规定所称》有日照要《。求的建筑是指居【住建筑?老年公?。寓集体宿舍中、【小学普通教室托【儿所、?幼儿园?的活动室及寝室【医院:病房、?休(疗)养院—。的寝室
第—五,。条 日照分析的计】算范:围划分如下
! 被遮挡》建筑:。的计算范围北面为】拟建高层建筑主【体高度的1.—。35倍?最大不超《过135米;东面、!西面为?拟建高层《建筑向外各50米当!拟建: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!其计算范围应叠加】(,见,。图示一?)
— 遮挡建《。、构筑?物的计算范围—以,被遮挡建《筑的北墙或被遮挡】场地的?北边界为基》准南面为最高遮挡】建筑高?度的:1.35倍》最大不超过135米!;东面、西面为被】遮挡建筑向外—各50米《(见图示二)—当被遮?挡建筑超过一幢【时其计?算范围应叠加
! ?位于或?部分位于上述范围】内的建?筑物(包《。括设计方案已经【。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!建设以及正在建【设的)应整体纳入计!算遮:挡,构,筑物仅计算上述【范,围之内的部分—
: , 上述范围外的!所有建筑物、构筑物!或,。场,地均不?作日:照,分析:
第六条 —有日照要求》的建筑日照标—准为
— (:一)居住建》筑应满足大寒—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!照标准每套至少应】有1个居住空间【(卧室、起居室(厅!)下同)满足日照】标准当1套》居住建筑中》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!个时其中应》有两个?满足日?照标准原有居住建】筑已满足日照—标准的房间数不得减!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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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学生!宿,舍主朝向的》寝室应?能满足与居住建筑居!住空:间相同?的日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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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托儿!所,、幼儿园的活动室】及寝室应满》足冬至?日不少?于,3小:时的日照标准其活动!场地应有不少—于1/2的》活动面积在标准【的建筑?日照阴影线之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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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(?四)中?小学教学《楼,普通教室《、医院病房、休【。(疗)养《院的寝室、》老年:公寓的?寝室应满足》冬至日不《。低于2小时的日照】标准
第》七条 对《可能产生日》照,影响的建设项目建】设单位应当委托【具备乙级以上规划编!。制,或建筑设计资—质的单位《。或者相?关,。研究:机构进行日照分析并!编,制日照分析报告因建!筑,。设计方案调》。整致使建筑位置、外!轮廓、户型、窗户等!发生改变的应对调整!后的方案重新进【行日照?分析:。并重新编制日照【分析报告
—第八:条,。 ,日,照,。分析单位《编制的日《照分析?报告:应当符合本》。规定及南京市—高层建筑日照分【析技:术标准的《。要求
《第九条 《市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应当对日】照分析报告成果和】日照分析软件是否符!合本规?定要求进行审—查依:法进行规划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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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建—设单位应当向日【。照分析单位提供真】实、全面的日照【分析资料不得弄虚】作假:。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日!照,分析基础资料等【原,因导致日《照分析结论错误【产生损害后果—的由:建设单位依》法承担相应责任
!第十:一条: 日照分《析单位应当出具真】实、:准确的日照分—析报告?。不得弄?虚作:假,、隐瞒真实情况因】日照分析《单位原因造成日照分!析,结论错误《产生损害后果的由】日照分析单》位依:法承担相应责—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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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日照】分析结果表》明,拟建建筑《造成有日照要求的建!筑日照时数减—少但:仍,符,合本:规定第六条规定【的日照标准的视【为符合要求
【。第十三条 日—照分析结果表—明拟建建筑对有【日照要求的》建筑没有《造成新影响》的无论原有日照【时数是否满》足标准均视为符合要!求
第十四条 溧!水,县、高淳县境—内的高层建筑日【照分析可参照本规定!。执行
第十五条 !。。本规定自2009】年12月1日起【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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