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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?。户外广?告设置?管理办法《 <?xml:【n,amespace】 pr?efix = 【"o:", ns = "【urn:s》chem《as-m《icrosof【t-com》:,off?ice:《office—" />《 第一章 总则 第!一条 为了加强户】外广:告设:置管理合《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!保持:规范有序《、整洁优美的市容环!。境根据中《华人民共《和国广告法、城【市市容和《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、!西宁市市容环境【卫生管理《。条例等有《关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!制定本办《法 第?二条 ?本办法适用于本市】行政区?域内户外《广告的设置》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!户外广告的登记、内!。容审查及其监督管】理依照中华人—民共和国广》告法和有《关法律、法》规的:规定执行《 第三条 本—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!。指利:用户外?场,地、:。道路、绿地、—。河道、空间、建(】构)筑物、围墙【(围栏)、交—通工:。。具、公共设》施、升空《器具等区《域或载体以展示牌、!灯箱、霓《虹,灯、发光字》体、电子显示屏【(牌)、投》。影仪、招贴栏、画廊!、布幅、道旗—、标语、实物造型】以,。及招牌?等形式设置》。的商业?性或公益性》宣传设施 第—四条 户外广—告,设置:。坚持统一规划、【总量控制、合理【布局、?安全规范、文明【美,观的:原则 第五条 市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】部门负责全市—。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!。、监:。督、管理工》作承办?城市:规划区内大型户【外广:告设:置的许可区》(园:区)城市《。管理行政《主管:部门负责本辖—区内户外广告设置】的监督管《理工作承《办辖区内中、小型】户外:广告:设置的许可 三县】城市管理行政主【管部门负《责,。本辖区内《各类户外广告设置】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】办,辖,。区内:各类:户外广告设置的许可! 规划与建设、市】场,监督与?管理、国土、交通、!园林、公安交通、环!。保、安全《生产等有《关部门?按照各?自的:职责做好户外广告】设置相关管》理工作   第二章! 设置?规划:与规:范   第六—条 市城市管理行】政主管部《门应当?。根据:本市:实际:情况会同《市,规划与建设等行【政,主管部?门组织编制本市户外!广,。告设置的总体—。规划经?。市人民政府批准后】公布实?施, 第七?条 :市,城市管理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根据城【市规划布局编—制户:外,广告设置指》引和技术规范并征】求有关部门、行业】协会、广《告经营?者及公众的意见经】市人民政府批—准后公布实施 【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!。之一的不得设置【户外广告《:  (一)在国家!机关、学校、文【物保:。护单位?。、风景名胜区以及】市人民政府确定的】标志性建筑及其建】筑控制地带; (二!),利用交通《标志:、消防标志和安【。。全设施的或者设置户!外广告?影响交通《标志、消防标—志,和安全设施正常使用!的,; :(三)利《用城市道路》路面、果皮箱、【路名:牌、无障碍设施的或!者设:置户外广《。告,影响路名牌、无障碍!设施:正常使用的;—。 ,(四)利用》行道树、绿化带【或者侵占、损毁绿】地的; 《(五:)妨碍相邻方—通风、采光、日【照以及产《生,的噪音、光污—染等超过国家标【准影响正常生—产、生活、办公的】; (六)》法律、法规禁—。止设置?户外广告的其他情形! 第九条 》。下列区域或》者载体不得设置【以下:形式的户外广—告 (一)在广场】、主要街道和—商业繁华《区,不得:设置支?架式户外《广告; 《(二)在建筑物屋顶!不得设置牌面式户】外广告; (三【)不得横跨道路【设置户外广告; 】(四)高架桥、【过街天桥、透景【围栏、道路》隔离栏、护》。栏、路?灯,杆、建设《工地围?墙或者围《栏、公共区域内设】置的阅报《。栏不得设置》商业广?。告 第十条 设置户!外广告应当》符合以下规定 【(一)制《定户:外广告设置》方案并由具有—相,应资质的单》位,进行设计并符合【本办:法的规?定; (二)—遵守安全技术标准和!规范满足荷载、防】雷、防风、抗震、】防火:、电气安全》等要:。求; (三》)符合户《外广告?设,置,规划、指引》等,有关设置技术—规范及交通安—全,规定; (四)【户,外广告?。的形:。状、规?格、材质、色—彩,。等应当与《城市整体景观相协调!; (五)具备与城!市夜景相协调—的灯光设施; (】。六)符合节能—环保要求采》。用低碳、绿》色、环保的新技术】、新材料、新工艺 !第,。十一条 《利,用公交?车辆:。。车体设置《户外广告应》当符合公安交通行政!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!并遵守下列规定 (!一,)不得在车辆正面、!前后风挡玻璃—及两侧车窗上设【置; (二)不【得全部遮盖》原车体颜色;— (三《),不得影响乘》客识别和乘》坐 第十》二条 建(构)【筑物及?。其他设施,未预留】户外广告位置—需设置镶嵌》式,户外广?告的应当符合原建】(构)筑物设计效果!   ?第三章 设》置,许可   第—。十三条 设》置,户外广告应》当向城市管理行政主!。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!设置许可手续—未经许可任何单【位,。和个人不得擅自设】置户外?。广,告 第十四》条 申请设置户外广!告应当向《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!门提交以下材—料 (一)》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!; (二)营业执!照,或者其他主体资格】合法有效证明文件;! (三)户外广【告设施与载》体,的,正立面图、安—全,结构图及彩色—。效果图;《。 :(四)利用》非公共场地、—建(构)筑》物、设施设》置,户外广告的》应当提交户外广告设!置场地、建(构)】筑物、设施的所有】权或:。者使:用权:。证明文件; (五】)利用建(构—)筑物设《置,大,型户外广告的—。应当提供由原设【计单位或者有相应资!质的:设计单位《出具的建《(构)筑物》安全证明《资料;   (六!),法律:、法规规定》应,当提供?的其他?材料 第十五条 】城市管?。理行政?主管部?。门应:。当自收到户外广【告设置申请之—日起7?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!对,符合条件的作出设】置许可决《定,;对不符合条件的应!当书:面说明理《由, 第十六条 设置】户外广告需占用【、挖掘?城,市道路、场地、【绿地或者利用交通运!输工具设置》户外广告的须经相关!部门同意后申—。请人方可《。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!可手续 第—。十七:条 多个《单位共用一个场【所或者一个建筑物】内有多个单》位的设置招牌广【告应当由该场所【或,者建筑物的》。所有人或者》管理人进《行整体规划后—由申请人《。持整:体规划?方案办理户外—广,告设置许可》。。手续 第十八条 利!用公共场地、—公共设?施设置大型》户外商?业广告?的可以通过拍卖【方式:取得:。公共场地《、公共设施上的【户外:广告设置权 第【十九:条 市城《市管理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?组,织城市规划》区内公共场地和【。公共:设施上大型》户外广告设置权的】拍卖工作属》于新增公共》场地户外广告设【置,权的市?城市管理行政主【。管部门在制定拍卖方!案时:应当就其《。具体位置《。征求规划《与建设?、国土行《政主管?部门的意见 通【过拍卖方式》。取得公共场地和公】共设:施上户?外广告设置权的由市!城市管理行政主管】部门与买受人签订】公共场地或者公【共设施上《户外广告设》置权出?让合同一次性收取拍!卖价款拍《卖所得收入上缴财】政 出让合同—签订后7个工作日】内市城市管理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办!。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!手续: 第二?十条 举办大型文】化、体育、公益活动!、商:品交:易会及其他需要临时!设置户外广告的【申请人应当在活动举!办7日前向所在地】。城市管理《行政:主管部门提出—设置申请《。办理:设置:许可手续 第二十】一条 ?户外广告设》置许可期限不得超过!3年;但电子—显示屏(《不含门楣式)广告和!50平方米》以上高杆广》告以及通过拍—卖方式取《得设置权的户—外广告设置》许可期限不》得超过?5年临时性户外广】告设:置许可期限不—。得超:。过30日 第二【十二条 设置许可】。期限届满需要继续】设置的应当在—期满前3《0日内向原审批部】门提出延期申—请;未提出延期【申请的?或者不予批准—延期的设置》人应当自设》置,期满10日内—自行拆?除逾期?未拆除的按擅—自设置?。户外广告处理 【临时性户外广—告设置?许可期?限一般?不予:延期因特殊》。情况确?需延期的《应当向原审批部【。。门,。提出延期《申请临时《性,。户外广告应当于设置!。期满后按要求自行拆!除逾期未拆除的按】擅自:设置户外广告处理】。 第二十三条 经许!可设置的《户外广告应当—自批准设置》之日起45日内完成!设置;逾期未设置的!设置许可自行—失,效但不?可,抗力的原因》除外 第二十—四条 申《请人应?当按照许可的内容】和要求设置户外广】告不:得擅自?变更;确需》变更的应当》向原审批《部门办?。理变:更手续 第二十五条! ,户外广告设置—许可有效《。期未满因公共利【益需要拆除的城市】。管理行政主》管部:门应当?书,面通知设《置人撤销户外广告】设置许可《由此给设置人造成】财产损?失的应当依法给予】补偿   第四【章 设置、维护与监!管   第二十六条! 用于公益宣传【的电子显示屏、【阅报栏、立柱式【。广,告等专用户外—广告应当《突出公益宣传—并及:时更新内容不—得发布或者》变相发?布商业广《告 第二十七—条 用于商业宣传】的户外?广告:应,当保证一定》的时间?或者版面《进,行,公益宣传连续7日不!发布商业广告的【应当按照《城市管理《行政主管部门的要】求发布公益广告【 第:二十八条 》发生自然灾》害,、事:故,灾难、公《共卫生事件、社会安!全事件?等突发事件或者举】办,重大活?动时户外《广告:设置人应当按—照市人民政府的【统一部署发布公益】广告 第二十九条 !逐步:取消在城市内—设置的户《外,电子显示屏广告【已经:许可设置但》许可期限《未满的应当符—合显示屏亮》度控制标准安装【智能感?光器根据光线变【化自:动调节屏显》亮度不得产生光污】。。染并保持静音播放 !第三:十,条 设置《户外广?告应当选《择具有安全生产许】可证:的单位进《行施工安装 第三十!。一条 设置大型落】地式户外《广告:的设置人应当自竣】工之日起《3,0日:内向:。许可部门提交户【外广告?设置施工监》理报告或者具有【法定资质的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】测,报告 第三十二条 !。户外广告设置人应当!负责户外广告的【维护并遵守》下列:规定 (一—)按规定启闭户外】广告灯光设施—; (二)定期检】查、维护保持户【外广告?。的整洁?、完好、美》观; (三)户】外广告破损》、倾斜、《残缺、灯光不亮【及,断亮或者画》面出现脱《落、污?。损、褪?色的设置人》应当在3日内进行维!修、:更换或者清》洗、油饰、粉—刷;? (四)定期进行安!全检测对《存在:安全隐患可能危及人!身、:财产安全的》应当:及时修复《; (五》)户外广告出现【破损、倾《斜、:残缺、存在》安全隐?患、无法修复或者无!修复:价值的应当及时【拆除:; (六)》。遇暴:雨(雪)、大风【、雷电等特殊气【象条件时应当—采取可靠《的安全防范措—施 第三十三条 】提倡户外《广告设置人为其户外!广告设?施购买公《众责: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! 城市管《理行政主管部门和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】户外广?告不:良行为?记录数?。据,库并建?。立,信息共享机制对不】按规定要求设置【或者发布《户外广?告,、拒不履行发布公益!。广告义务等行—。为,载入不良行为记【录数据库;》对依法审《批的户外广》告设置许可及—其他管理信息及时】予以公示《 第:三十五?条 :城市管?理,行政主管部》门,和其他?负有户?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责!的主:管部门应当建—立户:外广告管理举—报投诉制《度 单位或者—个人:对违反本办法规定】。设置户外广告的行为!有权进行举报—和,投诉有关《主,管部门?接到举报《和投诉后应当—。及时核?实并处理确有违法行!为的将处理结果【告知投诉人并—在新闻媒体》上公布  》 第五章 法律责任!     第三十六!条 违反本办法的】行为法律、法规已】有处罚规定的—从其:规定 ?。第三十七条 违反】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!形之一的由城市【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!照下列规定处罚 】(一)在非》经营活?动中未经许可擅自设!置,户外广告的责—令拆除并处以—一千元以下的罚款】;在经营活动中未】。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!。广告的责令拆除并处!以五千元以上一【万元以下的罚款 】。。(二)户《外广:告设置期满后—不,及时拆除的责—令限期拆除,—属于非经《营活动的并处以【五百元?以,上一千元以下的罚】款属于经营活—动的并处以五—千元以?上一万元《以下的罚《款 (三《)用于公益》。宣传的专用广告【设施擅自《变更户外广告许【。。可内容发布或者【变相发布商业广【告的责令限期改正】;逾期不改正的处以!三千元以上一万元】以下的罚款 (四)!超过规定期限不发布!公益广?告的: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!不改正?的处以五百元以【。上一千元以下的【罚,款 第三十八条 】违反本办法第三十】二,条第一项规定的【由城市管《理行政主管部门【责令:限期:改正;逾期不改【正的处以《二百元以上》一千元以《下,的罚款;违反本办】法第三?十二条第二项—至第六项规定—的,由城市管理行—政主管部《门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不改正的属于非】经营活动《的处以五百元以上】一千元以《下,的罚款属于》经营活?动的处以三千—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!罚款 第三十九【条 因?户外广告设施—坠落、倒《塌、:漏电等其他安全事】故造: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!失的户外广》告设:置人应当《依照有关《法,律、法规承》担赔:偿责任 《第四十条 户外广】告设置人以》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!手段取?得户外广告设置【许可的由原》许可主管《部门撤?销,。许可决?定已经?设置的?由城:市,管理行政主管部门】责令限期拆除—;逾期不拆除的【按本办法第三十【七条:第二项的规定处【罚 第四十一—条  城市》管理行政《主管部?门及其工作人员【不履行法定》职责或?违反本办法规定作出!户外广告设》置许可的由作—出许可决定的主管部!门或其上级主—管部门撤销许可决定!并对直?。接负责?的主:管人:员,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依法?给予行?政,处分;构《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!事责任 依照—前款规?。定撤销许可决—定设置人的合法权】益受到?损害的作出许可【。决定的主管部—门,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!第四十二《条 拒绝、阻碍城市!。。。管理行?政主管部门和—其他有?关部门执《法人员执行公务【的由公安《机关依法予以处罚;!构,成犯罪的依》法追究刑《事责任 》第六章 附》则  ?  第四《十三条? 本办法《自2016年2月1!日起施行《。20:07:年7月?9日发布的西宁【市户外?广,告设置管理》办法:(,政,府令第81号)同】时废:止, ,<!--EndF】ragment--!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