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市地下综合管廊!管理办法
第一【章 总 则<?xm!l,:,na:m,esp?ace pr—efix《。 = ?"o"? ns = "ur!n::。sche《mas?-mi?crosoft【-com:offi!ce:?office"【。 ,/>
第一条— 为了规范地下综合!管廊:(以下简称管廊【。)的规划、建—设和管?理保障地《下管线的安全运行集!约利用土地和优化】城市地下空》间根据?有关法律、》法规规定结合本【市实际制定本办法
!第二条 本办法【适,用于:本市行政区域内管廊!的规划、建设—、运营、维护和管理!活动
第《三条 本《办法所称的管—廊是指建于》城市地下用》于,容纳两类以上—城市工程管》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!施包括干线管—。廊、支线管廊和缆线!管廊
前款规定的城!市工程管《线(以?下简称管线)是指城!市范围内为》满足生活、生—产需要的给水、雨】水、污水、再—生水、天然气、热力!、电力?。、通信等市政公【用管线不包括工【业管线附属设施包括!用于确保管》廊安全?运行的消防、供电、!照明、通风、给【。排水、视频、标【识、安全《与,报警:、智能管《理等设施
》第四:条 管廊《管理坚持《政府主导、规—划先行、统筹建设】、安全运行、有偿使!用、:信息共享的》原则
?第五条 市》人民:政府建立管廊—工作领导协调机【制统筹协调》管廊建设和》管,理工作
各县人民政!府、西宁(国家级)!。经济开发《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!内管廊的建设和【管理工作
第—六条 市城》乡规划?和建设局是管—廊的:规划、建设》、运:营和管理的》行政主管部门指导】县人:民政府和西宁(国家!级)经济《开发区?管廊:的建设?。工,作
发?展改革、财政、国】土,资源、?经济和?信息化?、环保、人防—、,交,通运输、《水务、城市》管理、公《安、:园,。林、文广、》安监等部《门按照各自职责【做好相关工作
第七!条 市?人民:政府加强对管廊【建设资金的统筹【鼓励:社会资本投资建设】和运营管理管廊【通过特许经营、投资!补贴、贷款贴息【等形式?推进:政府和?社会资本合作鼓励】入廊管线单位参与】管廊投资建设和运】营管理
第【二章 规划》与建设
第八条 】管廊专项《规划由?市城:乡规划和建设—行政主管《。。部门会同相关部【。门组织编制》报,市政府批准实施
】管廊专项规划的编】制应当征询管线单】位意见
《第九条 《管廊专项规划应【当符合城市总体规】划与地下空》。间开发利用、各类】地下管线、》道路交通等》专项规?划相衔接并纳入控制!性详细规划
管【廊专项规划按照因】。地制宜、远近兼【顾、分步实施—的要求?确定管?廊的建设《布局、管线种类【。、断面形《式、平面位置—、竖向控制等—并明确建设规模【和时序
第十条【 新建道路应—当根据功能》需求规划以干线、】支,线管廊为主的管廊】;老城区结合城市】更新、道路》改造、地《下空间开发等要求因!地制宜?、,统筹规划以缆线管廊!为,主的管廊
》管廊建设按照管廊专!项规划有序推进并】与道路建设同步进】行
第十一条 管】廊建设单位应当【按照建设程序—办,理管廊建设工程的相!关手续
管廊建设需!穿(跨)《越或:者利用城市道路【及公路、《。人防设施、河道【。及堤防设施或者【涉,及,消防安全、树木、】文物古迹《遗存:等保护的应当依【法办理?相关手续
》。第十:二条 管《廊,建设工?程的勘察、》设计、?施工:、监理单位的确定应!当依照国家有关法】律,、法规和规章—规定进行
管廊建】设工程的勘察、设计!。、施工应当符—合国家标准和—技术规范确保—管廊安?全运行
第十三条 !。管廊建设《工程竣工后》建设单位应当—按照规定组织竣工验!收验收合格后—。方可使用
市规划】和建设?。行政主管部门和【其,他有关行《政主管?部门发现建设—单位竣工《验收违反有关—规定的应当依法责】令限期整改》、重新组织竣工验收!
第十四条 已建设!管廊的区域》除根据相关》标准:和技术规范》无法纳?入管廊的管线以及管!廊,。与外:部用户的连接管【线外该区域内—的所有?管线必须《按照专项《规划要求进入—管廊
应当进—入管廊的管线管【线,单位申请在管廊【以外的位置》新建管线《申请挖掘道路的规划!和建设行政主管部】。门不予批准
各行业!主,管部门和管》线单:位应当按照》要求做好管线入廊工!作
第三】。章 运营《和维护
第十五条 !管廊运营管》理单位是管廊运营】、维护?。管理的主体》应当按照约定—向入廊管线单位提】供管廊使用及维护】管,理服:务,
管廊运营管理单】。位应当根据公司法】。的有关规定组建【并由市人民政府依法!授予其特许经—营权
第十六条【 管廊运《营管理单《位应当与入》廊管线单位签—订,协议明确入廊—管线:种类、时《间、费用以及各方的!权利和义《务等:内容
第十七条 除!法律、法规》另有规定外管廊建】设单位在《竣工验收后90日】内向城建档案管【理机构?报送工程档案
【第十八条 管—。廊实行有偿使—用制度入廊管—线单位应当向管【廊运营管理单—位缴纳入廊费和日常!维,护,费有偿使用费—依法:实行政府指导价【
市价格主管部门会!同,规划:。和建设、财》政等部门制定入廊费!和日:常,维护费的《指导意?见作:为确定费用标准的参!考依据?
第十九条 管廊】运营管?理单位应当》履行以下义务
(一!)建立健全》维护管理制度做好安!全监:控和巡查《等,。安全保障工作;【
(二)统筹安【排管线单位日常维】护管理配合和协【。助,管线单位《。的巡查、养护和【维修;
(三—)负责管廊内共【用设:施设备养护和维【修建:立工程维修档案保】证设施设备正常运转!;
(四)组织制定!管廊管理应》急预:案管:廊内:发生险情时应当【采取紧急措施并【及时通?知管线单位进行抢修!; :
(五?),保持管廊内》的整洁和通风—良好;
(六)为保!障管廊?安全运行应当履【行,的其他义务》
第:二十条 管线—单,位,。。应当:履行以下义》务
:(一)建立》健全安全责》任制配合管》廊运营?管,理单位做好》。管线的安全运行【;
:(二)使用和维护管!线应当执行相关【安全技术规程;
(!三)编制实施管廊内!管线维护《和巡检计划并接受】管廊运营管理单【位的监督检查;【
(?四)建立《管,线定期巡查记—录记录?内容应当《包括巡查人》员(数)、巡—查时间、地》点(:范围)、发现问【题与处?理措:施、:报告记录及巡查人员!签名:等;
(五》)施工时对管廊【及管廊内《已有管线采取有【。效的保护措施;
(!。六)在管廊》内实:施,明火作业时应当取】得管廊运《营单位的同意—施工方?案应:当符合?消防要求《;
:(七)制定管—线应急预案并报管】廊运营管《理单位备案》;
:。(八)为保障入管廊!管线安全运行—应当履行的其—他义务?
第二?十一条?。 管廊内的管线【发生故障需要紧【急抢修挖掘城—市道路的《管廊运营管理—单位应当《。及时报告市规划【和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和市公》安交通行《政,管理部门管线—单,。位应:。当在发?生故障24小时内按!照规定办理道路挖掘!手续
第二》十,二条 城市建设工】程施工需要移动、改!建管廊设施》的建设?单位按照规定办【理相关?手续并?将设计图纸送—管廊:运营管理单位备案】管,廊,运营管理单位—应当及时通知管线单!位所需费用由建设】单位承担
》第二十三条 在管廊!及其周边《区域从事《下列活?动可能?危害管廊安全的应】当,。事先向市《规划和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报告提—供管廊运《营管理?单位认可的施工安全!保护方案《。并,在施工中按照—该保护方案采取【安全保护措》施,。
(:一)排放《。、倾倒腐蚀性液体】、气:体;
(二》。)爆破;
》(三)挖掘》城,市道路?;
(四《)打桩或《者进行顶进》作业;
(》五):建造建筑物、构【筑物;
(六)其他!危害管廊安全的【行为
第《二十四条 管廊运营!管理单位可以对安全!保护区的施工—作业进行安全监测提!出相应?的安:全处置建《议,建设单位应当配合落!实
施工影响管廊安!全,运行的?管廊运?营管理单位有权予】以,制止建设单位应当立!即停工?调整作业和》安全保护方案—保障管廊的安—。全运行
第二十五条! 进:入管廊施《工,、巡检、维修的从】业人员应当》服从管廊运营管理单!位的管理《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!章制度及操作规程】确保管廊安全运行】
第二十六条 【管廊运营管理单【。位应当?根据地下管线信【。息标准和《要求建立和维护管廊!信,息管理系统
】第四章 法》律责任
第》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!法规定未按照规定办!。理道路挖掘》许可手?续擅自挖掘》城市道路建设管线】的由:规划和?建,设行政?。主管部门责令—改正:处以一万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《的罚款;造成损【失的承担《赔偿责任
第—。二,十八条? 违反本办法—规定管廊运营—管理单位、管线【单位未按照本办【法规:定履:。行维护义务的—由规划和建》设行:政主管?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处以一》千,元以下的罚款
【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!办法规定管》线单位应当进入管廊!。而不进入管》廊的由规《划和建设行》政主管部《。门责令限期改正【并报告有关》行政:。主,管部门依法处—理,
第三十《条 违反《本办法规定在—管廊及?其周边区《域从事危害管廊安】全活动的由规—划和建?设行政主管部—门,责令限期改正—属于非经营性—的,处以一千元的—罚款;属于经营性的!没有违法所得—的处以五千元—以上一万元以—下的罚款有违法所】得的处以一万元以】上三万元以下的【。罚款;造成》管廊损失的依法承】。担,修复、赔偿责任【。
第三十一条—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!。关行政主管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】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!法给:予行政处分;构成】犯罪的依法追究【刑事:责,任
(一)违法审批!建设管廊、管—线的;
《(二)?未履行监督职责导】致管廊建设不符合建!设工程?质量要?求的;
(三)【其他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权、徇私—舞弊的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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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附 【则
第三《十二条 《大通县、湟中县、湟!源县的管廊规划【、建设?、运营?。、维护和管理—参照本办法执—行
—第,三,十三条 本办法【。自2016年9【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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