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西宁市存《量房屋?交易资金监》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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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一条 为了维【护房地产交易秩【序规范存《量房屋?交易资?。金监督管理保证存量!房屋交易资金安全】保护交易双方当事人!合法权益根据西宁市!城市房地产交易管】理条例结合我市【实际制定本》办,法
第二条》 本:办法适用于本市【城,市规划区国》有土地范围》内,取得房屋所有权【证的房屋《交易: ,
第?三条: 本办法所》称存量房屋是—。指,取得房屋权属证书】的房屋
存量房屋交!易资金是指房屋所】有权人与买受人约定!的房屋?。。价,款包括支付房屋价款!的现金、订金和【贷款
存《量房屋交易资金【。监管是指存量房屋】交易双方当事人为】保证交易资金—的安全由买》受人将房屋交易资金!交付给资金监—管机构?待,交易双方《完,。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!记后资?金,监,。管机构按照约定向】原房屋所《有权:人转付房屋交易资金!的行为
第四条【 存量房屋交易资金!监管遵循安全、快】捷、便民、无—偿的:原则:专户:存储、专款专用【。
第五条 》市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是存量房屋交【。易资金监《管的主管《部门:市房产交易管理【所(以下简称—交易所)具体—负责存量房屋交易资!金监管工作 —。
第六条《 交易所应当与【受委托的银行(以】下简称“受托银行”!)签订存量房屋交易!资金监管委托协议】设立“存量房屋交】易,结,算资金?专,用存款账户”(以】下简称?“专用账户”) 】
交易所应当与房!屋登记机构、受托银!行(:公积金管理中—心)通过《网络系统实施—存,量房屋交易资金监】管
第?七条: 存量房屋交易实行!合同备案制度
房屋!所有权人与买—受人自行达成存量房!屋交易?的,应当签订存量房【屋买:卖合:同办理合同备案【登记
房屋》。所有权人与买受人】通过:房地:产经纪?机构达成存量房屋】买卖交易的房地产】经纪机构《应当协助《交易双方签》订,存,量房屋买卖合—同办:理合同备案登记【
第八条《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!经纪人不《。得从事房屋交易资金!的代收代付》业务
《第九条 申》。。请存: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!的应当提交下列材】。料
(一)》存量房屋买卖合同;!
(二)房》屋所有权证》;
(?三)买卖双方身份证!明,。;
(?四,)其他所需材料【
第:十条 申《请存量房屋交易资】金监管的应当—按照下列程序办【理
(一)交易【。双方签订存量—房屋买卖合同—、存量房屋交易【资金监管协议;
】(二)交易双方【持资:金监管材料和存【量房屋转移登记材料!向房屋登记机—构申:请,存,。量房屋转移登记;
!。(三)买《受人按照资金监管约!定将交易资金—存入“专用》账户”房屋》所有:权人在?受托银行设》立个人账《户用于收取》房价款?;
:(四)交易所—收,到交易资金》已存入“专用账户】”的信?息后:房屋:登记:机构:应当在?10个工作日内【完,成房屋?登记颁发房屋所有】权证并向《交易:所送达转移登记办结!单;
(五)交易】所收:。到转移登记办结【单后:。按照资金监管约定】。向,受托:银行出具存量房【屋交:。易资:金支:取凭证受《。。托银行根据资金【。支取凭?证将资金划入原房】屋所有权人的个人】账户;
(六)买】受人在商业银行【或公积金管理中【心,办理:存量房屋《抵押:贷款的其申请—的贷款应当存入“】专,用账户”并》依照上述程》序划转?
第:十一条 《房屋所有《权,人委托代理人—收取房价款的应当】提,。供公证后《的委托书
第十二条! ,。下列情形不》纳入交易资金监【管
(?一)通过裁定、【判决、仲裁抵—偿债:务或者协助执—行的;
(二)通过!拍卖取?得房:。屋所有权《的;
(三)直系亲!属间交易或者—通过继承、赠—与等方式取得房屋所!有权的;
》(四)其他不宜纳】入,交易资金《监管的情形
—不纳入交易资金监】管,的当事人及》委托代理人应—当声明交易资—金自行?划转并承担》交易过程中发生【的资金及权属风险】
第十三《条 存量房屋权【属转移登记完—。成前有下列情形【之一可以申请—解除资金监管
(】一)交易双方终止交!易由:交易双方共同提出解!除申请的;
(二)!经人民法院、—。。仲裁机构《判决、裁定终止交易!的,。由,买受:人凭相关《法律文书提》出解除申请
第十】四条 申请解—除资金?监管交易双方—共同提出申》请的应当提交解【。除资金监管申请书;!买受人单方提出解】除,申请:的应当提《交解除资金监管【申请书?和相关法律文件
】第十五条 交易所】收到解除资金监管申!请后经核准应当通知!。受托银行将监—管资金退还买—受人:
第十六条》。 交易所从事存量】房,屋,交易资金划转不【得收取任何》费用存?量房屋?交易资金《在监管专《用账户停留期间由】受托银行按中国人民!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!利率计息
完成【。存,量,房屋交易的利息连】同监管?。资金一并划转给原】房屋所?有权人
未》完成:。。存量房?。屋交:易,的利息连同监管【资金一并退还买受人!
第十七条》 ,违反:本办法的行为法律】法规已有《处罚规定的从—其规定?
第十八《条 有权《机关对“专用账【户”中个人交易【。资金进行冻结或者对!资金进行《扣划的受托银行应】当,向执行机关证明存量!房屋交易资金及监】管账户的性质并及时!书面告知交易所【
第:十,九条 存量房—屋交易资金监—管工:作人员玩忽职守、徇!。私舞弊、滥用—职,权的由?。其所在?单位或者上级—主管部门依法处理】;造成?损失的依法进行追】偿;构成《犯,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《
第二十条》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!问题由西宁市—。住房保障和》房产管理局》负责:解释
市辖县—的存:量房:屋,交易资金《监,。管可参照本办法【执行
? 第《二十一条 本—办法自20》14年9《月1日起施》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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