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市存量房—屋交易资《金监管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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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条 为》。了维护?房,地产交易《秩序规范存量—房屋交?易资金监督》管,理保证?存量房屋交》易资:金安全保护交—易双:方当事人合法—。权益根?据西宁市城》市房地产交易管【理条:例结合我市》实,际制定本办》法
第二条 本【。办法适用于本市城】市规划区国》有土地范围内—取,得房屋所有权证【的房屋交易》 ,
第?三条 本办法所称】存,量房屋是指》。取得房屋权属证【书的房?屋
存量房屋交易】资金是指房屋所有】。权人与买受人约【定,的房屋价款包括支】付房屋价款的现金、!订金和贷款
存量】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是!指存量房屋交—易双方当事》人为保证交易资金的!安全由买《。受,人将:房屋交?易资金交付》给资金监管机—。构待交易双》方,完成房屋所有权【转移登记《后资金?监管机构按照约定】向原房?屋所有权人转付房】屋交易资金的行【。。为
第四条 存量房!屋交易资金监—管,遵循安全、快捷、便!民、无?偿的原则专》户存储、《专款专?用
第五条 市房】产,行政主管部门是存量!房屋交易资》。金监管的主》管部门市房产交易】。管,理所:(以下简称》交易所)具体负责】。存量房屋《交易资金监管—工作
第六条 】交易所应当与受【委,托的银行(》以下简?称“:受托银行”》),签,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!监管委托协》议设立“存量—房屋:交易:结,算资金专用存款【账户”(以下简【称“专用账户”) ! ,
交易所应当与【房屋登记机构、受托!银行(公积》金管理中心》)通过网络系统【实施存量房屋交易】资金监管
》第七条 存量房屋】交易:实行合同备》案制:度
:。房屋所有《权人与买受人自行达!成存量?房,屋交:易的应当签订存量房!屋,买,卖合同?。办理合同备案登记】
房屋所有》权人与买《受人通过房地产经纪!机构达成存》量房屋买卖交易的】。房地产经《纪机构应当协助交】易双方签订存量房屋!买卖合同办理合同备!案登记
第八条【 房地产经纪机【构及:经,纪人不得《从事房屋交易资【金的代收代付业务】
第九《条 申?请存量房屋》交易资金监管的应】当提交下列材料【
(一)存》量,房屋买?卖合同;
(二)房!屋所有权证;
(三!)买卖双方》身份证明;
(【四)其他所需材料】
第十条 申请存量!房屋交?易资金监管的应当按!照下列程序办理【
(一)交易双方签!订存:量房屋买卖合同、存!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!。协,议,;
(?二)交?易,双方持资金监—管材:料,和存量房屋转移登记!材料向房屋登记【机构:申请:存量房屋转移登【。记;
(三》)买受人按照资金监!管约定将交易资金】存入“专用账户”房!屋所有权人在受【托银:行设立个人账户用】。于收取房价款;
(!四,),交易所收到交易资金!已存入?“专用账户”的信】息后房屋《登,记,机构应当在10个】工作日内完成房屋】登记颁发《房,屋所有?权证并向交》易所送达《转移登记《办结单;
》。(五)交易所收到】转移登记办结单后按!照资金监管约定【向受托银《行出具存量》房屋:交易资?金支取凭《证受托银行根据【资,金支取?凭,证将资金划入原【房,屋,所,有权:人的:个,人账户?;
(六《)买受人在商—业银行或公积金管】理中心办理存—量房屋抵《押贷款的《其申:请的贷款应当存入“!专,用账户”《并依照上《述程序划转》
第:十,。。一条: 房屋所有权人【委托代理人》收取房价款的—。应当提供《公证后的委托书【。
第十二条 下列】情形不纳入交—易,资金监?管
(一)通过裁定!、判:决、仲?裁抵:偿债:务,或者协助执行—的;:
,(,二)通过拍卖取得房!。屋所有权的;
(三!)直系亲《属间交?易或者?通过继承、赠—与等方式取得房【屋所有权的;
(四!)其他不宜》。纳,入交易资金监管的情!形
不纳入》交易资金监管—的当事人《及委托?。代理人应当声明交】易资金自行划转【并承担交易过程【中发生的资金及权】属风:险
第十三条 存量!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完!成前有下列情形之】。一可:以申:。请解除资《金监管
(一)交】易双方终止交易由】交,易双方共同提出【解除申请的》;
(二)经人【民法院、仲》裁,机构判?决、裁?定,终止交易的由买【受人凭相关》法律:文书提出解除申请】
第:十四条 申请解除】资金监管交》易双方共同提出【申请的应当提交解】除资金监管申—请书;?买受人单《方提出?解,除申请的应当提【交解除资金监管申请!书和相关法》律文件
《第十:五条 交《易所收到《解除资金监管申请】。后,经核:准应当通知受托银】行将监管资金退【。还买受人
第十【六条 交易所从【事存量房屋交易资金!划转不得收》取任何费《用存量房屋交—。易资金在监管专【用账户停留期间【。由受托银行》按中:国人民银行规—定的同期存》款,利率计息
完成存】量房屋交易》的利息连《同监管资金一并【划转给原房》屋所有权人
未【完成存量房屋交【。易的利息连同—。监管资金一并退还买!受人
第十七—条 违反本办法的】行为法律《。法规已有处罚—规定的从《。其规定
第》十八条 有权机关对!“,专用账户”中个【人交易资金进行冻】。结或者对资金进【。。行扣:划的受托《银行应当向执行机】关证明存量房屋交易!资金及监管账户的】性质并及时书面告知!交易所
第十九【条 :存量房屋交易—资金监管工作人【。员,玩忽职?。守、徇私舞弊、【滥用:职权的由《其所在单《。位或:者上:级主管部门依—法处理;《造,成损:失,的依法进行追—。。偿;构成犯罪的【依法追究《。刑事责任
》第二十条 本—办法的具体》应用问题由》西宁市住房保障和】。房,产管理局负责解【释,
,市辖县?的存量房屋交易资】金监管?可参照本办法执行】
, 第二十一条 !本办法自《2014年》9月1?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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