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,宁市存量房屋交易资!金监管办法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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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第一条 为了维【护房地产交易—秩序规范存量房【屋交易资金监督管理!保证存量房屋—交,。易,。资金安全《保护:交易双?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!据西宁市《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!条例结合我市—实际制定《本,办法
第二条 本】办法:。适用于?本市城市规划区国】有土地范围内—取得房屋《所有:权,。证的:房屋交易
第】三,条 本办法所—称存:。量房屋是指取得房】屋权属证书》的房:屋
存量房》屋,交易:资金是指《房屋所有权人—与,买受人约定》的房屋价《款包括?支付房屋价款的【现金、订金和贷款
!存量房屋交易资【金监管是《指存量房屋交易【双方当事人》为,保证交易资金—的安:全由买受《人将房屋交易资【金,交付给资金》监管机构《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!所有权转移登记后资!金监管机构按照约定!向原:房屋:所有权人转》。付房屋交易资金的】行为
第四》条 存量《房屋交易《资金监管遵循安全】。、快捷、便民—、无偿的原则专户】存储、?专,款专用?
,第,五条 市《房,产行政?主管部门是存量【房,屋交易资金监—管的主管部》门市房产交易—管理所(以下简称】交易所)《具体负责存量房【。。屋交易资金监管【工作:
第六《条 交易所应—当与受委托的银行(!以下:简称“受托银行”】)签:订存量房屋交易资】金监管委《托协:。议设立“存量房屋交!易结算资金》专用存款账》户”(以下简称【“专用账户”) 】
交?易所应当《与房屋登记机构、受!托银行(《公积金管理中心)通!过网络系统实施存】量房屋交易资—金监:。管
第七条 —。存量房屋《交易实行合同备案制!度,
房屋所有权人【与买受?人自行达成存量【房屋:交易的?应当签?订存量房屋买卖【合,。同办理?合同备案登记
房】屋所有权人与—买受人通过房地【。产经纪机构达成【存,。量房屋买卖交易的房!地产经纪机构应当】。协,助交:易,双方签订存量—房屋买卖合同办理】合同备案《登记
第八条 房】地产经纪《机构及经纪人不得】从事房屋交》易资金的代收代付】业务
第九条【 申请存量房屋交】易资:金监管的应》当提交下列材—料,
(一?),存量房屋《买,卖,合同;?
(二)房屋—所有权证;》
(三?。)买卖双方》身份证明《;
(四)其他所需!材料
第十条—。 申请存量房—屋交易资金监管的应!。当按照下《列程:。序办理
《(一)交易双方签订!存量房屋《买卖:合同:、存量房《屋交易资《金,监管协议;
(【二)交易《双方持资《金,。监管材料和存量【房屋转移登记材料】向房屋登《记机构申请存量房屋!转移登记;
(三)!买受人按照资金监管!约定将交易》资,金存入“专》用账户?”房:屋所有权人在受托银!行设立个人账户用于!收取房价款;
(四!)交易所收到交【易,资金已存入“专用账!户”:的,信息后?。房屋登记机构应当】在1: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!屋登记颁发房屋所】有权证并向交易所送!达转移登记办结单】;,
(五?)交易所收》到转移登记办—。结单后?按照资金监管约定】向受托银行出具存】量,房,屋交易资金支取凭证!受,托银行根《据资金支取凭证【将资金划入原房屋所!有权人的个人账户;!
(六)买》受人:在商:业银:行或公积金》管理中心办理—存量房屋抵押贷款的!其申请的贷款应【当,存入“?专用账户”并依【照上述程序划转
第!十一条 房屋所有】权人委托代理—人收取房《。价款的应当提供公证!。后的委?托书
第十二条【 下列情形不纳入交!易资金监管
—(,一)通过裁定—、,。判决、仲裁》抵偿债务或者协助执!行的;
(二)通过!拍,卖取得房屋所—有权的;
(—三,)直系亲属间交易或!者通过继承、—赠与等方式取得【房屋所有权的—;
(四)其他【不宜纳?入交易资《金监管?的情形
不纳入【交易资金监》管的当事人及委【托代理人应当—声明交易资金自行】。划转并承担》交易过程中发生【的资金及权属风险
!第,十三条 《存量房?屋,权属转移登记完成前!有下列情形之一可】。以申请解除资—金,监管
(《。。一)交易双方终止】交易由交易双方共同!提出解除申请—。的;
(二)经人】民法院、仲裁机构】判决、裁定终止交易!的由买受人凭相【关法律文《书提:出解除申请
第【十四条 申请解除】资金监管《交,易,双方共同《提出申请的应当提交!解除:。。资金:。。监管:申请书?;买受人单方提出解!。除申请的应当提交】解除资金监管申【。请书和相关法—律文件
第十五条 !交易所?收到解?除资金监管申请后经!核准应当通》知,受托银行将》监管资金退还买受人!
,第十六条 交—易所从事存量房屋交!易资金划转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存!量房屋交易资—金在监管《专用账户停留期【间由受托银行按【中国人民银行—规定的同期》存款利率计息—
完成存量房屋交】易的利?。息连同监管资金一】并划转给原房屋【所有权人
未完成存!量房屋?交易的利息连同【监管资金一并退还买!受人
第十七条 】。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!律法规?已有处罚规定—的从其规定
第十】八条 有《。权机:关对“专用》账户:”中个?人交:易资金进行冻结或】者对资?金进:行扣划的受》。托银行应当》向执行机关证明存】量,房屋:交,易,资金及?监管账户的性质【并及时书面》告知交?易所
第《十,九条 存量房—屋交易资金监管【工作人员玩忽职守】。、徇私?舞弊、滥用》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!或,者上级?主管部门依法处理】;造成损失的依法进!行追偿;构成—犯罪的依法》。追究刑?事责任?
第二十条》 本办法《的具体应用问—题由西宁市住—房保:障和房产管理局负】责解释
市辖县【的存量房屋交易资金!监管可参照本办【法执行
— 第二十一条 本办!法自2014年9】。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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