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宁:市存量房屋交易资】金监管办《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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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》为,了维护房地产交【易,秩序:规范存量房屋交【易,资金监督管理保证存!量房屋交易资—金安全保护交易双方!当事人合法权—益根据西《宁市城?市房地产交易—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!际制定本《办法
第二条 【本,办法适用于本市【城市规划区国有【土,地范围内《取得房屋《所有:权,证的:房屋交易《
?第三:条 本办《法,所,称存:量房屋?是,指,取,得房屋?。权属证书的房屋【
存量?房屋交易资金—是指房屋所有权人】与买受人约定的【房屋价款包括—支付房?屋价款的现金、订】金和贷款
存—量房屋交易资金【监管是指《存量房屋交易双方】当事人?为保:证,交易资金的安全【。由买受人将房—屋交易资《。。金交:付给资金监管机【构待交易双方—完,成房屋所有权转移】登记后资《金,监管机构按照约定向!原房屋所有》权人转付房屋交易】资金:的行为
《。第四条 存量房屋交!易资金?监管遵循安》全、快捷、》便民、无偿的原【则专户存储、—专款专用
第五【条 市房《产行政主管部门是】存量房屋交易—资金监管的主管【部门市房产交—易管理所(以下【简称交易所)具体负!。责存量房屋交—。易资金监《管工作
第—六条 ?。交易所应当》与受委托的》。银行(以下简称【“受托银行”)签订!存,量房:屋交易资金监管委】。托协议设立“存量房!屋交:易结算资《金专用?存款:账户”(以下简【称,“专用账《户”)
交易所!应当与房屋登记机】构、:受托银行(》公积金?管,理中心)通过网络】系统实施存》。量房屋交易》。资金:监管
第七》条 存?量房屋交易》实,行合同备案制度
房!屋所有权《人与买受人自行达】成存量房屋》交易的应当签订存】量房屋买卖合同办】理合同备《案登记
《房屋所有权》人与买受人通过房】地产经纪机构达【成存量房屋》买卖:交易的房《地产经纪机构—应当协?助交易双《方签订存量》房屋买卖合》同办理合同备案登】。记
第八《条, 房地产《经,纪,机构及经纪人不得】从事房屋交易—资金:的代收代付业—务
第九》条 申请存量—房屋交易资金—监管的?应当提交《下列材料
(一【)存量房屋买卖合同!;
(二)房—屋所有权证;—。
(三)《买卖双方身份证明】。;
(四)》其他所?需材料?
第十?条 申请存量—房屋交易资金监管】的应当按照下列【程序办理
(一【)交易双方签订存量!房屋买卖合同、【存量房屋交易资【。金监管协《议;
?(二)?交易双?方持资金监管材【料和存量房屋转移登!记材料向房屋登【记机:构申请存量房屋转移!登记:;,
(三)买受人按】照资金监管约定将】交易资金存入“专用!账户”房屋所有权】人在受?托银行设立个人账】户用于收取房价款;!
(四)《交易所?收,到交易资《金已存入“》。专用账户”的信【息后房屋登记机构】应当:在10个工作日内】完成房屋登》记颁发房屋所有权】证并向交易》所送达转移登记办】结单;
(五)交易!所收:到转移登记办结单后!按照资金《监管约定向》受托:银行出具存量房屋】交,易资金支取凭证【受托银行根据—资,金支取?凭证:将资金划《入原房屋《所有权人的个—人账户;
(六)买!受人在?商业银行或公积金管!。理中:心办理?存量房屋抵押贷款的!。其申请的贷款应【当存入?“专用账户”—并依照上述程序划】转
第十一条 【房屋所有权人委托】代理人收取房—。价款的应当提—供公:证后的委托书
第十!二条 下列情—形不纳入交易资金监!管
(一《)通过裁定、判决】、仲裁抵偿》。债务或?者协助执行》的;
(二》)通:过拍:卖取得房屋所有【权的:;
(?三)直系亲》属间交易或者通过继!承,、赠与等方式取得房!屋所有权《的;
(四)—其他不宜纳》入交易?资金监管的情形
不!纳入交易资金—监管:的当事人及委—托代理人应当声明交!易资金自《行划转并承担交易】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及!权,属风险
第十—。三条 存量》房屋权属转移登记】完成前有下列情【形之一可《以申请解除》资金监管《。
(一)交易双方】终止交易由交易【双方共?同提出解除申请【的;
(二》)经人民法》院、仲?裁机构判决》、裁:定终止交易的由买受!人凭相关《。法,律文书提出》解除申?请
第?。十四条 申请解除】资金监管交》易双方共同提出申】。请的应当提交解除资!金监管申请书;【买受人单方提—出,解除申请的》应当提交解除资【金监管申请书—和相关法律》文件
第十五条 】交易所收《到解除资金监—管申请后经》核准应当《通知受托银行将【监管资金退还买【受人
第十六条 交!易所:。从事存量房屋交【易资金?划转不得《收取:任何费用存量房屋交!易资金在《。监管专用《账户停留《期间:由受托银行》按中国人民银—行规定的同期—存款利率计息
完成!存量房屋交》易的利息连同监管资!金一并划转给原房屋!。所有权人
未完【成存量房屋交—易的利息连同监管资!金一并退还买受【人
第十七条— 违反本办法的行为!法律法?规已有处罚》规定的从其规定
】第十八条 》有权机关对“专【用账户”中个人交】易资金进行》冻结或?者对资金进行扣【划的受托银行应【当向执行机关证明】存量房屋交》易资金及监管—账户的性质并及【时书面告知交易【所,。
,第十九?条 存量《。房,屋交易资金监管【工作人员玩忽职【守、徇私舞弊、滥用!职权的由其》所在单位或者上级】主管部门依法处【理;:造成损失的依—。法进行追偿;构成犯!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》第二十条 本办法】的具体?应用问题由西—宁市住房保》障和房产管理局【负责解释
市—辖县的存量房屋【交,易资金监管可参照】本办法执行
】。。 第二?十一:条 :本办法自2》014年9》月1日起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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