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 【 ! ! , 《 !。 : 西宁市城市物】业管理暂《行办法<?xm【l:namespa!。ce prefix! = "o"— ns = "ur!n:sche—mas-《micro》s,oft-com:o!ffice:of】fice" />
! :。第一章 总则—。
第一条 为加!强本:市的物业管理保障】物业的合理使用和】维修维护业主、【使用:人和物业管理企【业的合法权益创【造和保持《整洁、?安,全、舒适的工作、居!住环境根据有—关法律法《。规的规定结》合本市实《际,制定:本,办法
第二条】 本办法适用—。于本:市,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!。理
第三条【 本办法所称物业】是指各类房屋及其配!套的基础设施、【设,备及场地
本】办法所称业主是指】。。。房屋所有权人—
本办法所称使!用人是指房屋承【租人:
: 本:办法所称物业—管理企业是》指接受业主》或者业主委员会的】委托根据物业—管理服务合同进行专!业管理?服务的企业》。
第四条 【物业管理《实行:业主自?治管:理与委托物》业管理企业管—理服务相结合的【原,。则
第五条 】市房地产行》政主管部门》。。负责全市的物业管】理工作?规划、建设、公安、!邮电、电《力、园林、物价【、工:商等有关部》门以及物业所在地人!民政府应当》按照各?自职责?分工协助市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—门,做好物业《管理工作
【第二章 管》理组织?与职责
—第六条? 业主依《法享有对物业—共有部分和共同【事务进行管理的【权利并承担》。相,应的义务
》 , 业主的《权利是
(【。一)参加《业主大会;》。
: (二)在业主大会!内享有选举权和被】选举权;
【(三)表决通过或】不通:过业主公《约和业主委员—会章程;
(四!)参与管理有关业主!利益的重大事项【。;
(五—)监督业主委员【会的:管理工?作,
业主的义务是!
(一)—执行业主大》会和:业主委员会的—有关:决议、决定;
!(二)遵守业主【。公约;
(三)!遵守有关物业管【理,的制度、规定—;
: :(,。四):按时交付分摊的物】业管理、维修—等费用
》 第七条 物业管】理,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!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!主委员会物业管理】区域由市房地产行】政主管部门会同【。公安、规《划等行政主管部门】共同划定
第】。八条 新建》商,品住宅出售面积达】到50%以上的公有!住宅出售面积达到】30%以上的—由开发建设单位【或原产权单位组织召!。开首次业主大会选】举产:生业主委员会
【 第九《条 :召开业主大会—应当有半《数以上的业主出席业!主大会作出的—决定应当有》半数以上《的业主同意决定【通过后应当》予,以公布业主》可以书面委托—代理:人出席业主大会【业主大?会,应当邀请所在地【居民委员会》和,使用人代表列席
】 , ,。第十条 《业,主,大会行使下》。列职权
—(一)选举》。或罢免业主委员会】委员:;
《(二)审议》通过:业主:。委员会章程和业主】公约;?
(《三)听?。。取和:审议物?业管理企业工—作报告;
(】四)对涉《及业主和使用人【利益的?重大:。事项作出决定;
】 (?五,)对物业管》。理的其它重大事【项作出决《定
第十一条 !业主委员《。。会,成立后业主大—会由业?主委员会负责召【集,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经!20%以上的—业主提议可以临【时召开业主大会业】主委员会《在接到提议后应【。。当在:10日内召开临时】业主大会
》 第十二条 【业主委员会应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】起1:5日内持下列文【件到市房地产行【政主管部《。门办理登《记
(一—)成:立业主?委员会?登记申?请书;
(二)!业主委?员会委员名单;
! (三)业主委员会!章程和业主》。公约
第十三】条 业主委员—会委员?应当由业主担任(】街道办事处或—居委会主《任、:副主任被《聘任为业主委—。员会委员《的可不是业主)【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!管理区域的规模由5!人,至15人组成业主】委,员会设主任1名、】副主任?1至2名业主委员】会主任、副主任在业!主委员会委员—中推选产生可聘【请街道?办事处或居委—会的主?任或副主《任担任业《主委员会《副主任?。
, 第十四条— 业主委员会应当】维护全体业主的【合,法权:。益履行下列》职责
? (一)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报!告物业管《理的实?施情:况;
《 (二?)选聘、《解聘:物,业,管,理企业与物》业管理企业订立【。、,变更或者解除物业】管理服务合同;
! ,(三)?。依照本办法的规定】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!筹集:、使用和管理;
! (四?),审,定,。物业管理企》业,提出:。的物业?管理服务年度计划、!财务:预算和?决,算;:
(五)听取业!主、使用人的意见和!建,议监:督物: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!务活动接受》业主、使用人和市房!地产行政主管部【门的监督;
— :(六:)协助物业管理企】业收:取物:业管理费用;—。
, (?七)监督公共建筑】、公共?设施:的合:理,使用;
—。(八)协调业主、使!用人与物业》管理企?业,之间的关系;
】 (九)业》主大会赋予的其【它职责业主委员会应!当定期?。召开会议会议—必须有半数以—。。上的委员出席作【出的:决定应?当经全体委》员过半数以上通【过
: 第?。十五条 业主公【约是有关物业—使用、维修和其它管!。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!范对业?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!力业主公约自—业主大会审议通【过之日起生效
!第十六条 业—主,大会、业主委员会作!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!区域内全体》业主、使用》人具有约束力业【主公约和业主委【员会作出《的决定不得与法律】、法规相抵触
】 ,。第三章? ,物业管?理,。服务
第十七】条 物业管理—企业必须《依法注?册登记取得法人【资格并持有市房地】产行政主管部门颁】发的物业管理—企业:资质证书方可从事】物业管理业》务外地物《。业管理企业在—本市从?事物业管理服—。务的应到工商行政】。管理部门领取营【业执照并经市—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审核具备资质后】。方可从事物业管【理业务
《 , 第十八条》 物业管理企—业具有以下》权利
(一)根!据委托管理合—同,对物业管理区域实】施物业管理;
】。 (二)根》据委托?管理合同《。和,有关规定收取管理】服务费?;
(三)劝】阻、:。制止损害他人物【业,或妨碍物业管理的】行为并?进行索?赔;:
: (四?)依法开《。展多种经营和有偿】服务
? 第十九》条 :物业管理企业应【当履行?。以下义务
— (一)履行物业委!托管理合同;
】 (:二):制定物业管理年度】计划和?。重大工程项目维【修计划;《
(三)经常对!物业管理区域—进行全面的巡视、】检查定期《对住宅的共用部位、!共用设备和公共设】施进行养护;
【 (四)接—。到物业损坏报修【时及时?进行:维修和处理;—
(《五)接受业主委员】会和业主《、使用人的监督【、,检查:;
(六)【对违:反法律?、法规和规章的行】为及时制止并向有】关行政主管部—门报告;
(七!)接受?市房地产行政主【管部门、其》他有关?行政主管《部门:和物业管理区—所在地街道办事处】的监:督、检查和指—导
第二—十条 业主》委员会应当委托一】个物业管《理企业管理物业【物业管理企》业接受委托从事【物业管理服》务应当与业主—委员会签《订物:业管理服《务合同物《业管理服务合同【。应载:明下列主要内容
】 (一)业主委员!会和:物业管理企业—的名称、住所;
】 (二)物业管理!区域的范围和管理】项目;
(三)!物业管理服》。务,的事项;
— (四?),物业管理服务—的要求和标准;
】 , ,(五)物业管理服】务的:费用:;
(六)【。物业管理服务—的期限;
— (:七,)违:约责任;
【(八)合同终止和】解除:的约定;
【(九:)当:事人双?方约定的其它—事项物业管理—企业自物业管—理合同生效之日【起15日内应—当将物业管理服【务合同报市房地产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
! 第二十一—条 物业《。管理:服务的事项》包括下列内容
【 (一《)房:屋的:管理、维修、养护;!
(二)共用】部位、共用设备、公!共,设施的使用管理、】维修和更新》;
(三)保洁!服务;
—(四)保安服务;】
(五》)绿:化管理;
— (六)物业维修】、更新?费用的帐《。务管理;
【(七)物业档案资料!保,管;
》(八)其《它,事项
《 业?主可以就房屋的【自用部?位和:自用设备的维—修、更新等与物业管!理企业约定》物业管理《服务:事项
第—。二十二条 业主【和使用?人应:当遵:守业主公约按照【。物业管理委托—合,同的约定和业主委】员,会的决定交付—物业管?理服务费用
】第,二十三条 物—业,管理服务收费应当】遵循合理、公开以】及与:管理服务水平—相适应的原则物业】管理企业应向物价】行政主管《部门申请办》理经营?服务性收费》许可证?收费的?项目和标准由—物价:行,政主管部门核定
! 第二十四条 物业!管理企业应当公布】收费项目和》。标准按本办法已向】业主或使《用,人,收取物业管理服务】费用:的其它?任何:单位和个人不得【重复收取《性质相同的》。。费用未受业主委【员会或者业主、【使用人委托》。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!供,服务并收费的业主或!者使用人有权拒付
! 第二十五条【 物业管理企业在】物业:管理服务合同—终止或?者解除后《的10日内应—。当将物业管理—服务合?。同终止情况》报市房地产》行政主?管部门?备案并向业主—委,员会办理下列事项】
(一》)对预收的》物业:管理服务费用按实】际结算;
(二!)移交全部物业档案!资料:和有:关的财务帐册;
! (三)移》交业主共有》的房屋、场地和其它!。财物
第—四章 物业》。。的使用与维》修
第二十六条! 商品房《和公有住《房出售时应当设立】房屋共用部位—、,。。共用设备和》公共设施《维修基金《(以下简《称维修?基金)专项用于房屋!共用部位、共用设备!和,公共设施保》修期满后《的大修、更新、【改造商品房在销售时!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!的2:%缴纳?维,修基金;公》有,住房出售《后按售房款的2【0%提?取维修?基金购房者个人按购!房款的1%》缴纳:维修基金维修基金】由售房单位代—为收取或提取—维修基?金为全体业主所【有不计入房屋销售】。收入
第二【十七条 业主办理房!屋所有权《证时售房单位应【当将代收的维修基】金移交市《房,地产行政主》。管部门代管业主委】。员,会对维?修,基金具有支配—权
第二十【。八条 ?业主:转让物业时》其物业维修基金【帐户剩?余部分的费用—不,予退还由《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!
, 第二《十九:条 :物业维修基金不足】时业主应当按照业】主委员会的》决定和所拥有的【房,。屋建筑面积比例【交纳物业维》修基:。金
第三十条 !物业维修、更新的】费用按照下列规【定承担
》 (一?)自用部位和自用】设备:。的,维修、更新费用由业!主承担;
— (二)共用部位和!共用设备的》维修:、更:新费用由《每幢:房屋的?业主按?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!筑面积?比例共同承担在【物业维?修基金中列支;【
(三)公共设!施的:维修、更新》费用由全体》。业主按照各自—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!比例共同《。承担:在物业维修基—金中列支;
】(四)共用》部,位、共用设备和公】共设施属人为—损坏的其维修、【更,新费:用由:责任人承担物—业出现严重损坏影响!业主:和使用?人安全的《市房地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督促】限期维?修
: 第?三十一条 房屋【的共:用部位、共》用设备维修时相邻业!主、使用人》。应当:给予配合因相—。邻业主、使》。用,人阻挠维修造成其】它业:主、使用人财—产损失的《责任人应当负责赔】。偿因物业维》修、装修造成—相,邻业:主、使用《。人,。的自用部位、自用设!备损:。坏和财?产损失的责任人应】当修复或者》赔,偿
第三—十二条 《物业管理《区域:内禁止业主、—使用人有下列—行为
(一【)损坏房《。。屋承重结构和—破坏:房屋外貌《。。;
(二—。)占用、损坏物【业的共用部位和【共用设备;
】(三)在庭院—、,平台、房顶》以及道路或者其【它场地搭建》建筑物、构筑物;】
(《。四)侵占绿地、毁坏!花草树木;
— (五)乱—倒垃圾、杂物;【
(《。六,)在共用部位、共】用,设,备和:公共设?施上乱张贴、乱【涂写:、,乱,刻画;
(【七)排放有毒有【害气体、液体—。;
(八)聚众!喧哗;
—。(九)法律》。、法规及业主公【约中禁止的》其它行为
》 第三十三条 业!主或者使用人—装修房屋应当事【先告知物业管理【企业:物业管理企业应【当将装修《房屋的禁《止行为和《注意事项告知业主】和使用人并对装【修房屋活《动进行指导和监督】
, 第三十》四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占》用物业?。管理区域《。内的道路《。、场地因物业维【修,或者公?。共利益?需要临时占》。用、挖掘道路、【场地的应当与业【主委员会《签订协议并在—约定的期限内恢复】原状
》第五章 《前期物业管》理,。
第三十五【条 本办法所称【前期物业管理—是指房屋出售后至】。业主:委,员会成立前的物【。业,。管理前期物业—管理服务与费—用,由房屋建《设单位承担》新建商品住宅—出售单位应当在出售!住宅前制定使—用公约与其选聘的】物业管理企业—签,订前期物业管理服】务合同?、,并报市房地产行政主!管部门备案新建商品!住宅:出售单?。位与住宅《。购买:。人签订住宅转—让合:同时应当将住宅【使用:公约、前期物业【管理服务合同和住】宅使:用说:明书:列为住?。宅,转,让合同?的,附件
? 第三十六条 房!屋建设单《位应当提供物业管】理区:域必需?的物业管理服—务用房产权属全体】业主:共有
第—。三十:七条 业主委员会成!立后房屋《。建设单位应向—。业主委?员会移交下》列工程建《设,资料
(一【)物业?区规:划图、竣工总平【面图;
—(二)?单位建筑、结构、】设备竣工《图;
?。 (三)地下管】网竣工图;》。
(四)其它必!要,。的,资料
第三十八!条 建设单位不【得将房屋的共用部位!、共用设《备或者公《共设施的所》有权、使用权单【独转让
》 第三?十九条 房屋建设】单位:在前期物业管理【期间不得使用物业维!修基金
第【六章 法律责—任
第四十条】 业主和使用人违反!本办法第二》十二条规定》不,。按约定交付物—。业管理费用的物【业管理企《业可以责令限期缴】纳逾期仍不交—付,的按合同的约定【加收滞纳金
】第四十一《条 未取得物业管理!企业资质证书—经营物业管理业务】的由市?房地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处以1《0000元的罚【款
? 第四十二条 物】业管理企《业违:反本办?法第十九条》、第二十五条—规定的由市房地【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处,以5000元以【。上100《00元以下》的罚款;情节严重】的,可作出?降低资质等级、【吊销:。资质证书的》处罚并建议工商行】政管理部门》依法注销其物业管】理的经营《项目
? :。。第四十?三条 房屋建设单】位违反?本办:法第:三十六条规定—的由市房地产行【政主管部门处以5】00:0元以上《1,0000元以—下的罚款《
?。第四十四条 业主委!员会作出的决定违】。反本办?法规定的市房地【产行政主管部门【。。应当:责令限期改正或【者撤销其决定并【通告全体业主和使用!人
第四十五条! 业主?和使用人违反本办法!第,三十二条《规定的由市房地【产行政?主管部门处以500!元以上?100?0元以下的罚款
】 :第四十六条 市房地!产,行政:。主管:部,门工作?人,员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权》、徇私舞弊的由其】所在单位或者—上级机?关给予行政处分;】构成:犯罪:的交:司法机关依法追【究,刑事责任《
第四》十七条 当事人【对市房地产行政【主管部门作》出的具?体行政?行为不服的可以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!。行政复?议法和中华人民【共和国行政诉—。讼法的规定申请【行政复议《或者提起行政—诉讼
》第七章 附则
!第四十八条 本办】法,中业主?公约、业主》委员会章《程、物业《管理服务《合同:的示范文本由市【房地产行政》主管部门《制,定
第四—十九条 本》办,法由西?宁市房地产管理【局,负责解?释
第五十【条 本办法自1【999年9月1日】起施行?
<!-《。-,EndFrag【me:nt-->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