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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宁市城《市房地产开》发经营管理条例 】(2:004年8月—24日西宁》市第十三《届人: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—员,会,第十九?次会议通过》 2:005年5月28日!青海:省第十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—会第十六次》会议批准)》 <?xml:na!mes?pace pref!ix ?= :"o" 《ns =《 "u?rn:sc》hemas-mi】croso》f,t,-com:off】ice:offi】c,e": ,/>:   第《一章  总》则   第一条 ! 为规范房》地产开?发经营行《为加强?对城市房地产—开发:经,。营活动的监督—。管理促进和》保障房地产》业的健康发》展根: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!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!务院城?市,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!条例等法律、—法规结合本市实【际制定本条例—。  : 第二条  —凡在本市《行政区域内城市规】。划区国有土地—上从事?。。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实!施房地产开发经【营监督管理活—动适用本条例   !本条例所称房地产开!发经营是指房地【产,开,发企业在本》市行:政区域内《城市规划区》国有土地上》进行基?础设施建设、—房屋:建设并?转让房地产开发项】目,或者销售《、出租商品房—的行:为   第三条 】 房地产开发经【营应当?。按照经济效益、社会!效益、环境效益【相统一?。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!、合理布局、综【合开发、配》套建设严格》控制零星项》目建设 《  :。第四条 《 市人?民政府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负责全市【房,地产开发《经,营活动的《监督管理工作 【  县?人民政府房产行政】主管部门负》责本行政区域—内的房地产开发经】营,活动的监督管—理工作?   市、县(【区)人民政府土地行!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!法律、法规》的规定负责与房地】产开发经营有关【的土地?管理工作计划、规】划、工商、》物价等?行政管理部门按【。照各自的职责协助房!产行政主管部门做】好,。房地产?开发经?营活动的管理工作】 第二章 》 房地产开发企业】。  ? 第五条 》 设立房地产开发】企业应?当符合有关法—律、法规规定的企业!设立条件并向市、】县人民?。政府工商行》政管理部门申请登】记,   第六条 【 新设立《的房地?产开发企业》应当自领取》营业执照之》日起三十《日内持下列文件到登!记机关所在地—。的市、县《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备案 【  (一)》营业执照复印—件;   》(二)?企业章程《;  ? ,(三)验资》证明;   —(四)企业》法定代表《人的身份证明—;   (》五,)专业技《。术,人员资?格证:书,和聘用合同   】。第七条  县房【产行政主管部—门应当在收到备案】申请之日起五日内】将有:。关备案资料报送市房!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。市房产行《政主管部门应—。当在:收到备?案申请和有关备案资!料后三十日》内,向符合条件的房【地产开发企业—核,发暂定资质证书 】  第八条  暂定!资质证书有效期为】。一年房?。产行政主管部门可】以视企业《经营情况延长暂【定,资质:证书有效期但延长】期限不得超》过二年   自领取!暂定资质证书之日】起一年内无》开发项目的暂—。。定资质证书》有,效期:不得延?长,   第九条  房!。地,产开发企业应当【在暂:定资质证书有效【期,满前三?十日:内向市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申请核定资】质等级   市【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按照国家有关规】定根据房地产开发企!。。。业的资产、》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!经,营业绩等对备案【的房地产开》发企业?初审资质《等级并报《上级房产行政主管部!。门审批 第三章【。  房地产开发建设!   第十—条  市、县—房产行政主管—。部门:应当会同有关部门】根,据本: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!。规划、城市总体规】划、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、年—。度,建设用地计划—以及房地产市场【供,。求情况等编》制,本地区房地产—开发规划《。和,年度计划报》同级人民政府批【准后:由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组织实施   】。第十一条  —房地: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!让方:式,取得:但法律和国务院【规定可以采用—划,拨方式的除外土地使!用权出让或者划拨】前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城市规划和房】产行:。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下!列事:项提出?书面意见作为土【地,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!的依据之一 —  (一《)房地产开发项目】的性质、规模和开发!期限:;   (二—)城市规划设计条件!;   (三)【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】施的建?。。设要:求;  《 (四)基础设【施建成后的产权界】定;   (五)项!目拆迁?。补偿、安置》要求   第十二条!  房地产》开发项?。目实行资本》金制度资本金占【。项目总投资》的比例按国》家规定执行   第!。十三条  房地【。。产开发企业应当【。持房: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!的项目资本》金缴存通知在银行】设立资本金专户并】。。足额缴存《资本金  》 房产行政主管部】。门、银行及房—地产:开发企?业三方?共同签订《资,本金监管《协议项目资本金【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!作他用或《者用于其他项目建设!   第十四—条  项目资本金】根据开发项目的形】象进:度分阶段逐》步返还   (一)!基础完?工并验?收合格后返还百分之!五十:;   (二)【主体工程完工—并验收合格》。后返还百分之四【十,五超过六层的—建筑工程百分之四】十五的资本》金可分为二至三次返!还;  《 (三)竣工验【收合格后返还百【分之五 《  第?十,五条  开》发项目管理实—行房地产开》发项目手册制—度房:地产开发企业应当】将房地产开发—项目建?设过:程中的主要事—。项记录在房地—产开发项《目,手,册中:并于每季度末送房】产行政主管部门备】案   第十六条 ! 房地产开》发企业应当按照土】地使:用权出让合同—约定的土地用途、动!工开发期限进行【项目开发建设出让】合同约?定的动工开》发期限满《三个月未动工开发的!由,房产行政《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开!工;满一《年未动?工开发的可以—征收相当于土地【使用权?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!下的土地闲置费;满!。二,年未动工开发的可】以,无,。偿收回土《地使用?权但因不可抗力【或者:政府、政府有关部】门的行为或者动工】开发必需《的前期工作造成【动工迟?延的除?。外   第十—七条  房地产开】发企业?开发建设《。的房地产项目应当符!合有关?法律法规的》规定和建筑》工程勘察、设计【。、施工的质量、【安全标准《以及合同《约定   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】。当对其开发》建设的项目质—量承担责《任   勘》察、设计、施工、】监理等单位应当【依照有关《。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或:。者合: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!责,任,。   第十八—条,  房地《产开发项目竣—工并验收《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!;未:经验收或者》验收不合格》的不得交付》使用:   ?房地产开发》项目竣?工后房地产开发企】业应当?。组织竣工《验,收并报市或者县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】备案   》建设规模在二万平】。方米以上的住宅小】区可以?实行:分期验收和竣工【综合:验收:制度   第—十九条  》分期验收的应当符合!下列条件   【(一)验收范围【内的:。建设:项目已办理》单体竣工验》收手续?;   (二)验收!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已!具备:供水、供气》、,供电、通《讯条件?道路和排《水管道畅通; 【  :(三)验《收范围内配套建设的!各项公?用,和,生活服?务设施?能交付正常使用【;,   (四)验【收范围内已》按物:业管理?的有关规定委托有】资质的物业企业【管理  《 第二十条  竣】工综合验收》应当符合下》列条:件   (一)建】设项目按批准的规划!和有关专业》管理及?设计要求全部建成并!满足使用要》求;   》(二)住宅》及公共配套设施【、市政公用基础设施!等单项工程全部验】收合格?验收资料齐》全;   (三)各!类建:筑物的平面》位置、立面》造型、装修色—调等符合批准—的规划设计要求; !  (四)施—工机具、《暂设工程《、建筑残土、剩余】构件全部拆除清运】完毕达到场清—地平;  》 (五?)被拆迁人已合【理安置 第四—章  房地》产经营   【第二十一条  转】让房地产《开发项目《应当符合中》华人民共《。和,国城市房地》产管理法第三十【八条、第三十九条】。规,定的条件和遵守国】务院:城市房地产开—发经营?管理条例第二—十,一条的规定   尚!未完:成拆迁补偿安置的房!地产开发项目—转让时原拆》迁补偿?合同中有关》的权利、义务随【之转让给受》让人项?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!知,被拆迁人并在转【。让合同签《。订之日起《十,日内到房屋》拆迁管理部门备【案,   第《二十二条《。 , 商品房销售包括】商品房?预售:。和商品房现售—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!许可:制度商品房现售【实行备案登》记   第二十【三条 ? 房地产开发企业】预售:商品房应当符合下】。。列条件   —(一)已交》付全部土地使用权】出让金取得》土地使用权》。证书;   (二)!持有建设工程规【划许可证和施工【许可证;   【(三)房地》产开发项目形象进】度符合多层建筑已完!。成主体结《构的四分之一以【上高层建筑已完成】主体结构的》三分之一以上—。并已:确定施工进度—和竣工交付日期; !  (?四)已办理预售【登记取得《商,品房预?。售许:可证:明 :  第二《十四条  房地【产开发企《业申请办理商品房预!售登记应当提—交国务院城》市房地产开》发经营管理条例第】二十四?条规定的文》件  ? 市、县房产行政】主管部门《应当自收《到申请之日起十【日内作出同》意预售?或者不同意》预售的答复同意预售!的应当核发商—品,。房预售许可证;【。不同意预售的—应当书面答》复说明理由  【 ,第二十五条  未】取得商品房预—售许可证不得—有预售行《为   市》、县房?产行政?主管:部门对已核》发商品房《预,售许可?。证的项目进行跟踪】监督发现有不—符合预售许可—的行为?。时应当责令预售人】限期改?正   第二—十六条  房—。地产开发企》业现:售商品房应》。当在销售《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!手册及符《合商品?房,现售条件的有关【证明报?。送房产行政主管【部门备案商品房现】售应当符合以下条】件 : ,。 (一)现》。售商品房的房地产】开发企?业应当具有企—业法人营业执—照和房?地产开发《。企业资质证书;【   (二》)取得土地使—用权证书《或者使用《土地:的批准文件、—。建,。设工: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!许可:证,。。;   (》三)已通过竣—工验收;   (】四)有资质的房屋】面积测绘机构出具】的商品房《面积测绘成果报告】书;   (五【)供水?、,供电、供热》、,燃气:、通讯等配套—基础设施具备交付】使用条件其他配【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!施具备交付使用条】件或者已确定—施工进度和交付日】期   《第二十?七条  房地产开发!企业可以自行销【售,商品房也可以委【托房屋中介服—务机:构代理销售商品房】委,托房:屋中介服务机构代】理销售商品房的应】当签:。。订商品房《销售委托合同—  : 第:二十八条  房【地产开发企业销售】。商品房?时应当向买受—人出示商品》房预售许可证或者】现房销售备》案,登记证明委》托销售的还应出示销!售委托合《同   《第二:十九条  》房,地产开发企业—。及代理销售机构【。不得进行虚假广【告宣传商品》房销售广告中对房产!状况:的说明、示意应真】实准确并载明商【品房预?售许可证或者现房销!售备案登记》号   未取得商】品房:预售许?可证或者现》房销售备《案,登记证明的不—得做:任何形式的商—品,房销售广告》宣传   第三十条! , ,商品:房,销售可以按套(单】元)计价《也可以按套》内建筑面积或—者建筑面积计价 】  计?算商品?房面积应当执行国】家房:产测量规范》标,准商品房交付的面积!应以面积测绘成果】报告书认《定的面积为准   !房,屋套内建筑面积或】。者建:筑面:积与商品房买—卖合同约定面积不】。。符合同有约定的从其!约定;合同没有约定!。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!照,。国家有关规定—处理 ?  第三十一—条,。  :房地产开发项目【转让:和商品房销售—价格由当事》人协商议定   】享受国家《优惠政?策的居民住宅应当按!照政府规定的价格和!对象进行销售—具体办法《由西:宁市:人民政?。府,制定   第三十二!条  商品房销售应!当订立书《面合同合同应当载明!商品房的《套内建筑《面积和公摊面积【、价格、交付日期、!质量:要求、前《期物业管理方式【以,及双方违约责任等】   商品房销售】推行商?品房买卖合同示【范文本?   第三十—三条  《不符合商品房—销售条?件的房地产开—发企业不《得,销售商品房》不,得,向买:受人收取任》何预订款性质的费】用   符合—商品房销售条件【。的房地产开》发企业在《订立商品房买—卖合同之前向—。买受人收取预订款】性质:费用的订立》商品房买卖合—同时:所收费?用应当抵作房价【款,。;,当事人?未能订立商品—房买卖合同的所收】费用应当向》买受人返还;当事人!之间另有《约定的从其约定【  : 第三十四》条 : 房地产《开发:企业应?当在商品《房买卖合《同签订之《日起三十日内持商】品房买卖合同到房屋!所,在地房?产行政?主管部门备案— ,  已?经预售的商品房房】地产:。开发企业因特—殊原因?。需要变更《商品房?。。销售合同内容的应当!征得买受人的同意】。。并将预售合同变更】协议报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备【案,。   ?第三十五条》  房地产》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!房,交付:使用时向买受人提】供住宅质量》保证书和住宅使用】说明书   房地产!开发企业应当按【照住宅质量保证【书的约定承担—商品房保修》责任保修《期内因房地产开【发企业对商品房【进行维修《致,使房屋原功能受到】影响给购买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】。依法:承担:赔偿责任 》第五章  》法律责任《   第三十【六,条  对违》反本条例的》行为:法律、法规对—处罚机关、处罚【种类、处罚幅度【有规定?的从其?规定   第三十】七条  《负责工程质》量监督或《者参与竣工》验收的部《门及其?工作人?员对:不合格?的房地产开》发项目?。出,具质量合格文—件或者?按合格工《程验收的《由上级机关》责令:改正对责任人—员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成犯罪—的依法?追究刑事责任;造】成损失的由该—部门依?法承:担相应的赔》。偿责任   第【三十八条  当【事人对行《政处罚决《定不服的可》以依法申请行—政复:议,或者:提起行政诉讼—   第三十九条 !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!及其:工作:人员在房地产开发经!营监督管《。理工作中《违反本条例规定有】下列行为之一的根】据,情节:轻重:。依法给予行政—处分:;构成犯罪的依【法,追究刑事责任—   (一)对房地!。。产开发企业未按规】定,核发暂定资》质证书的;  【 (二)向不具备】商品房预售条—件的房地产开—发企业发放商品房预!。售许可?证,明的;   (三】)没有?法律法规依据—向房地?产开发企《业收费的《;  ? (四)因未—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造!成严重?后果的;  — (五)其他滥用职!权、徇私舞》弊、玩忽职》守的 第《六章  附则 【  : 第四十条  本条!例,应用中的《具体问?题由西宁市人—民政府负责解释 】 ,。  第四十一—条,  本条例》自200《5年7月1日起【施行<!--En】dFragmen】t-->   【。  <!《--EndF—。ragment--!>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