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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,萨市城市规》划条例<?xm【。l,。:namespac!e prefix】 = "《o" ns =【 ,"ur?n:sche—ma:s-:micr《osoft-—。com?:o:ffice:o【ffice" /】>, (2001年1】0,月2:。5日拉萨市》第七届人《民代表?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二—十六次?会议通过 》 2001年—11月2《3日西藏自》治区第?七届人民代表大会】常务委员会》第二十三次会—议批:准) ?   第一章 总】 则   —第一条 《为了实?现,拉萨市城《市经济和社会发【展,目标确定城市的【规模和发展方—向规范城市》建设行为科学合理】地制:定城市规《划保障城市规划的实!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城市规划法、西】。藏自治区《实施<?。中华人民《共和国城《市规划法>办法结合!。本市实际制定—本条例   第【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!市规:划,以及在城市规划【区内进行各项—建设必须《遵守本条例》本条:例,所称城市规划区【是指城市市区、近郊!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!。因城市建设和发【展需:要实行规划》控制的区域其具体范!围由城市人民政府】在编制的城市—总体规划《。中划定本条》例所称各《。项建设是指》新建:、扩建、改建、翻】建各:类房屋建《筑,包括市政《管线:、架空杆《线、铁路、道—路、桥梁、行人过】街天桥、过街地下】通道、人防工—程、防洪设施、公园!、城市绿地、行道】树、河湖《水系、水源井—、,围墙、停车场、【堆料:场、垃圾处理场、】。城市污?水处理场、城—市雕塑、户外广告】等建设工程和构筑】物   第》三,条 城?市规:划和建设应当—保护历?史文化名城的整体】。格局:和风格?尊重民族传》统遵循?人口、经济、社会】、环境和资源相协调!的可:持续发展原则编【制和修订城》市规划?应当依据城市性质】、国民?经济   和社会发!。展规划以及自然环境!、资:源条件、历史状【况、现状特点统筹兼!顾综合部署科学【安排: ,  第四条》 城市总体规划应】当与:国土规?划、区域规划—、河道流域规—划、生?态环境保护规划、】土地:。利用总体规》。划相协调城》市规划必须符—合本市实际》正确处理近期建设】和远:景发展?的关系   第五】条 城市发展规模应!适,应经济和社》。会的协调发展合理】利用土地《保持经济效益、社】会效益、环》境,效,益相统一《促进城市功能区【划和城市人》口的合理布局—城市经济的发展应当!适合城市的性质【和特点禁止》污染严?重的产业   第六!条 :拉萨市?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!市规划的管理工作】市城:市规划?管理部?门是市?人民政?府城市?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《负责对全《市城市规划的—编制和管理工作县城!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!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!规划工作并接受市】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的业务指】导土地管理、城【。市建:设、计划、房屋【管理、环境保护【、水:。利电力?、交通、城市—管理等部门和单位应!按各自的职责配合规!划行政主管》部门:。做好城市规》。划管:理工:作   第七—条 任何《。单位和个人》都有:遵守城市规划—的义务有权对城【市规划的编制、修订!。及实施提出》意见和?建议并有权对违反城!市规划的行为进【行举报和控告—    第二章 城!市,规划的制定》 :  第八条 —编,制城市规划》。应当贯?彻合理用地、节约土!地和有利生产、【方便生?活、促进《流通、繁荣经济、促!进,科学技术文》化教育事《业的:原则编制城市规【划应当注意保护【和,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!止污染和其他公【害增:加城市水面加强城】市绿化和市》。容环境卫生建设保】护,历史文化《。遗产、文物古—迹、:城市传?统风貌和自》然,景观突出地》方特:色  ? ,第九条 城市规【划的编制应当—符,合,城市防火、防爆【、抗震、防洪、防】泥石:流及治安、交通管】理、人民防空、【文物保护《等,。要求:;在可能发生强烈地!震和严重洪》。水灾害?的地区?必须在规《划,中,明确相应的防治【措施   第十条】 编制城市规划分】总体规划和详细规】。。划,两个阶?。。段,;详细规划包括控制!性详细规划和—。修建性详《细规划拉萨市区【和其他特定地—区在总体《规划的基础上可根据!实际:需要:。编制分区规划 【  :。第十一条《 城市?总体规划应当包【括城市性质》、发展目标和发展】规模:城市主要建设标准】和,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用!。地布局、功能分【区和各?项建:设的总体部署—城市综合交通体系】。、能源、《水源、通讯、给【排水、防《洪和河湖水系、绿地!系,统、文物保》护、环境保护等各项!。专业规?划以及近期建—设规划   第十】二条 城市》详细规划应当在城】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!划的基础上对—城,市近期建设》区域内各项建设做】出具体规划 —  第十三条 【编制城?市规划应当组织有】关,部门和单位参加广】泛听取?意见城市规划的【具体编制应当—。委托具有相应规【划设计资《格的单位《承担有关部门和单】位,应,当根据编制规划【的需:要及:时提供?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!相关资料   第】十四条 《在编制城市总体【规划:前应:编制规?划纲要?规划纲?要经市人民政府批准!后作为?编制城市总体—规划的依据  【 第十?。。五条 城市规划【实行分级编制—和审批(一)—拉萨市城市总—体规划由市人—民政府组《织编制经人民代表大!会常务委员会审查】通过由?自治区人民政府审】查,同意后报请国务院审!批;(二《)县人民政府—所在:地的城?镇总体规划由县人】民政:府组织编制经县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【员会审?查通过后报市—人民政府审》批;(三)县辖其它!建制镇的《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!府组织?编制报县人民—政府审批;(—。四)分区规划—、,控制性详细规划由】。城市规划《行,政主管部门负—责编制报城市—人民政府审批—;(五)《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审!批程序由市》人民政府《另行制?。定   《第十六条 市人民政!府根据城市经—济、社会发展需【要可以对城市总体规!划进行局部调整【调整方案《报市人民《代表:大会常委会、自【治,。区人民政府、—国务:院备案;对涉—。及城:市性:质、:规,。模,、发展?方向:。和总体布局作重【大变:更的经市人》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审查】通过由自治区人民】政府:审查:同意后报请国务院】。。审批    第【三章 城市新区开】发和旧区改建 【   ?第十:七条 城市新—区开发和旧》区改建?必须坚?。。持统一?。规划、因《地制宜、合理—布局:、,综,合开发、配套建设、!分期:实施、基础》设施先行《的原则各项建设【工程:的选址、《定点不得妨碍城市】的发展危害城市的安!全污染和《破坏城市环境影响】城市的各项功能的】协调   第十【八条 新区开发建】设应:坚持先规划后—建设:先地下?后地上的建》设程序主体工程的】配套设施以及绿化、!环境保?护设施同步建—。设的原则加强基础】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!逐步提高基础—设施现代化水平和】城市环境质》量新区开发建设应当!实,施成片建设》。。严格控制分散建设】城市住宅应纳人【居住小区《建设:单,位应当承《担居住区内配套设】施的建?设   第十九【。条 旧区《改建应当《遵循加?强维:护,、合理利《用,、调:整布局、逐步改【善的:原,则坚持继承、—保护和发扬历—史文化名《城的传统风貌—、城市格局、建【筑风格和园》林艺术加强》交通:、通讯、供电、防火!、给排?水、公?共设施和环境的综】合整治   —第二十条 在对旧区!改建中要《正,。确,。处理保护与改建的关!系坚持以修缮—为主严禁零星—插建力求保》持原有风貌;—对居住条《件差、破旧危—房集中、《基础设施落后、【交,通阻塞地段实行【分期分批成片改建】;逐步改建或迁【出生产或储存易【燃、易爆、剧毒等物!品的:工,业企业或仓库对其他!污染严重的工—业企业进《行治理、关闭或搬迁!将密集?。人口疏散到新区【   第二十一【。条 在旧区内—进行改建应当—划定:文物保护单位的【保护:范,围,、建设控制地段【和历:史文化保护》区对传统民居和反映!。拉萨历史文化名城】民,。。风民俗的街区实行】整,体,保护对新《建建筑物的》。高度、体量、风【格和色调明确—规划要?求,   ?第二十二条 旧【区,改建应按照规—划要求集中》进行控制建筑密度】合理安排公共设【施和绿化用》地搞好基础设施建】。设 :   第四章 城市!规划的实施  】 第二十三条— 城市总体规划【。经批准后《市人民?政府:。应,当予以公《布任何单《位和个人不得擅自】改变  《 第二十四条 城市!规划区内的》土地:利用和各项》建设必须符》合城市规划服从规】划管理重要街—道、传?统,文化街区和市人【民政府?规定的特定地—区现有建筑物—改造和外部装修视同!建,设工:程 :  第?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!应当根据城市总体】规划的要求委托具】有相:应资格的设》计单位编制本单【位的总平面》规划布置图》在取得?规划行?政主: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作!为规划建设依据  ! 第:二十:六条: 在编写城市—规划:区内的新建》。、扩:建、:改建工程项》目建议书时》计划部门应当—征求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?门意见;《设计任务书报请批】准时必?须,附有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的选址】。意见书 《  第二十七条 在!城市规划区》内进行建设需要【。申请用地的》建设单位必须持主管!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!有关文件《向城:市,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】选,址定点?由城市?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核定用】地性质、位置和【界限:提,供规划设计条件【核发建?设用:地规划许可》证建设单位在—领取建?设,用地规划许可—。证,后方可向县》级,以上人民政府土地】管理部门申请用【地经县?级以上人民政—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!部,门划拨或出让土地城!。市规: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在接:到建设单《位和个人《。用地:申,请后十五《。日内:确定用地项目位置接!到符合规划》设计要求的施工图之!日起十五日内核【发建设用地规—划许:可,证建设用《地,的选址、定点、审】批和建?设用地规《。划许可证的核—发,实行市、县规划行政!主管部?。门分级负责制 【  第二《十八条 建设—用地规划许可证【规定:的用地性质、位置】。。和界限未经规划行】。政主管部门》批,。准,不得擅自变更城市规!划区内国有土地出让!、转让必须》符合城市规》划土地使用权合同必!。须附有规划设—计条件?及附图土地使用【权受让方必须遵【守规划设计条件确】需,改变规划设计条件的!应征:得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的同意?并,按规定办理建设用】地,规划许可证建设【用地未按批准—用途使用或》连,续超过?。两年未使用以及【被依法收回土—地使用权《。的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可依法吊销其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 】 , 第二十九》条,。 任何单位》和个人必须服从市、!县人:民政府?根据城?市规划做出的—调整建设用地决定】   第三十条 在!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】、扩建、改建、【翻建建筑物、构筑】物、道路和其他工程!设施必须持有关【批准文?件向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!申请经规《划行政?主管部?门审核?同,意并提出规划设计】要求后?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】许可证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接到!建设单位或个人申】请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的】文件后十五日内【答复申请单位和个人!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核发权限【实,行市、县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分级负?责制   第三十一!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:人不得?占,用道路、河道、广场!、绿地、电力高【压走廊和压》占地下?管线进行《建设   第—三十二条 不得在城!市规划区内擅自【从,事开发矿产资源进】行挖取砂石、土【方回填坑《塘,、河渠设置垃圾堆放!场地等?改变地貌的》活动;确需进行的必!须经规划行政主管部!。门批准后报有关【。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!  第三十三条 任!何,单位和个人因城市建!设,需要临时用地的【先,。向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—。申请定点领取临时】用地规划许可—证再经?土地:行政主?管部门?批准;建设》临时:建筑物?或,构筑物还必须—向,。规划行?。政主管部门申—领临时?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禁止在临时用地上!建设或改建永久【或,半永久性建》筑,。物或构筑物;因特】殊情况?需要延长《临时:用地和临时建筑或构!筑物使用期限的【须在期满前两—个月内向原批准【机,关提出延期申—请经批准后》方可继续《使用临时用》。地使:用期满或因城—市建设需《要使用单位必须拆】除临时?建筑物或构筑物等一!切设施?恢复地貌交回用【地,   第三十—四,。条 设计单位必须】按照:规划行政《主管部门提供的规划!设计条件编制建设工!程的:设计方案或》进行工?程设计施《工单位必须在建设单!位取得建设工程规】划许:可证:并按有关规定—办理各项《开工手续后方可施】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!现场标明《规划许可证批准【文号及建设工—程,规划:建设位置平面—图 :  :第三十?五条: ,规划行政主管部【。门对:建设用地确定钉【桩,条件后由市规划行】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机!构统一钉《桩并计?算坐:标建设工程需要【放线、?验线的经验线合格后!方,可建设建设单—位在建?设工程项目竣工【后,应及时报请》规划行政主管—部门进行《规划验收《验收合格的建设单】位或个人必须在【6个月内向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报送有关竣工图纸!、资料  》 第三十六条— ,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有》权对城市规划区内的!建设工?程是否符合规—划要求?进行检查被检—查,者,应当如?实提供情况和必【。要的资料《检查者有责任—为被检查者保—守技术?秘密和业务秘—密   第三十七条! 施工单位或—个人:必须严格《按,照经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审查同—意的施工图施工【涉及:城市:规划施工图》的变更应经原审批】部门同意  —  第五章 法律责!任  《 第三十八条 在】城市:规划区内对未—取,得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—证而取得建》设用:地批准文件、—占用土地的批—。准,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!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责令退回!并,。追究违法单》位和直接责任人的】行政责任对未按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规】定的用?地位置和界限—进行建设的》由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责令?其限期改正逾—期不改?正,。的吊:销其建设《用地规划《许可:证占:用土: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责令退回》。。对擅自?买卖、?转让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的【。由城市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—吊销:其建:。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?所占用的土地由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!令退回  》 第三十《九条 在城》市,规划区?。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!划许:。可证或者违反—建设工程《规划许可证》的规定进行建设【严重影响城市—规划:的由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城市规》划行政主《管部门责令停止建】设限期拆除或—没收违法《建筑物、构筑物【或其他设施;影响】城市规划《尚可:采取改正措施的【由县级?。。以上人民政》府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责令限期【改正并对《建设单位处以工【程总造价1%至【5%的罚款对个【人处以1500元】以,。。下,的罚:款对擅自买卖、转让!建设工?程规划许《可证的由城市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建!。设工程规划》许可证   第四】。十条 违反城市规】划进行建设的单位或!个人在?。接到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停—止建设的通知—。后应:当立即停止继—续,。违,法建设的作》出停止建设决定的】机关:有权制止并责令其拆!除违法建《设部分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或?其他设?施   《第四十一条 违【法建设未处》理,前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应》。停止审批《该违法建设单位【的其他?工程项目《的,建设申请 》  第四十二条 对!未按城市规划要【求,审批的建设工—。。程,。其建设工程按违【法建设进《行处理因此造成的损!失由:审批单位承担;对】直接责任人由所在】单位或上级主—管机关给予》行政处分   第四!十三条 拒绝—、阻碍城市》规划主管部》门工作人员依—法执行公《务的:由公安机关依照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!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!理,;构成犯罪的—依法追究刑事—责任   》第四十?四条 当事人—对行政处罚决定不】服的可以在》接到处罚通》。知,之日起?十五日?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!关的:上一:级机关申请复议【;对:复议不服的》可在接到复议决定】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!民法院起诉当事【人也可以《在接到处罚通知之】日起十五日内直接】向人民法院起—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!复议、也不向—人民法院起诉、又】不履行处罚》决定的由作》出处罚?决定的机关申请【人,民法院强制执行 】  第四《十五条 《规划:行,政主:管部门的《工作:人员:有玩忽职守》、滥用职《权、徇私舞弊—行为:的根据情节轻—重由其?所在单?位或上级主管—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:。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!责任  《  :第六章 附 则 】   第四十六【条 拉萨市人—民政府可以根据【本,条例制定实施细【。则   第》四十七条 本条【例的具体应》用问:。题由拉萨市人民【政府负责解释  】 第四十八》条, 本条?例自20《02年1月1—日起施行《<!--EndFr!agme《n,t-->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