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萨市城市》。规划条例<?x【ml:nam—espace 【。pr:。。efix = "o!" ns 》= :"urn《:schema【s-mic》rosoft-【com:offi】ce:of》fice" /【>
(2001年】。10月25》日拉萨市第七届人】民,代,表大会?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!次会议?通过 20—01年11月23日!西藏自治区第七届人!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》会第二十三次—会议:批准)
第】一章:。 总 则
第!一条 为了》实现拉萨市城市【经济和社会发展目】。标确: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!方向规范城市建设】行为科学合理地制】定,城市:规划保障城》市规划的实施根据】中华人民共》和国城?市规划法、西藏自】治区实施<中华【。人,民共和国城》市规划法《>办法结《合,本市实际制定本条】例
《第,。二,条 制定和实—施城市规划以及【在城市规《划区内进行各项【建设必须《遵守本条例本条例】所称城市规划—区是:。指,城市市区、》近郊区及城》市行:政区域?内因城市《建设和发展需要【。。实,行规划控《制,的区域其具体范【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!编制:的城市总体规—划中划定本条例【所称各项建》设是指新《建、扩建《、改建、翻建各类】房屋建筑《包括市政管线、架】空杆:线、铁路、道路【、,。桥梁、行人过—街天桥、过》街,地下通道、人防工程!、防洪设施、公园】、,城市绿地、行道【树、河湖水系—、水源井《、围墙、停》车场:、,堆料场、垃圾处理场!、城市?污水处理场、城【市雕塑?、户外广告等建设工!程和构筑物》。
第三条 城】市规划和建设应当】保护:。历史文化名城的【整体:格,局和风格尊重民【族,传统遵循人口—、经济、社会—、环:境和资源相》协,调的可?。持续发展原》则编制和修订城市规!划,应当依据城市—。。性质:、国民经济
【 ,和社会发《展规划?以及自然《。环,境,、资源条件、历史】状况、现状特点【统筹兼顾综合—部署:科学:安排
《 第四条 》城市总?体规划应当与国【土规划、区域—规划、?河道流域规》划、生态环境保护规!划、土地利用总体】规划:相协调城市规划【必须符合本市实际正!确处理近期》建设和?远景:发展的?关系
第五条】 城市发展规模应适!。应经济和社会的协】调发展合理》利用土地保》持经济效益、社会】效益:、环境效益相统一】促进城市功能—区划和城市人口【。的合理布局》城市经济的发展【应当适合城》市的性质和特点禁】止污染严重的产业】
, 第六条 —拉萨市人民政府应加!强对城市规》划的管理《工作市城市规划管理!部门是市人民—政府城市《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!市城市规划的编制和!管理工作县城市【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!政区域内的城市【规划工作并接受市】规划行政主管部【。门的业务指导土地】管理、城市建—设、计划《、房屋管理、—环境保护、水利电力!、交通、城市—管,理等部门和单位应】。按各自的职》责配合规《划行政主《。管部门做好城市【规划管理工作
!第,七条 任《何单位和个人—都有:遵守城市规划的【义务有权《对城市规划的编制、!修订及?实施提?出意:见和建议并有—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!行为进行举》报和控告《
第二章【。 ,城市规划的制定【
第八条【 编制城市规—划,应当贯彻《合理用地《、节约土地和有【利生产?、方便生《活、促进流》通、繁荣经济、促进!科,。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!的原则编制城市规】划应:当注意保护和改【善城:市生态环境》。防止污染和其—。他公害增加》城市水面加强城市】绿化和?。市容环境《卫生:建设保护历史—文化遗产、》文物古?迹、:城市传统《风貌和?自然景观突出—地方特?。色
第九条【 城市规划的—编制应当符合城市防!火、防爆、抗震、】防洪、防泥石流及治!安、交?通管理、人民防空】。、文:物保护?等要求?;在可能发生强【烈地震和严重洪【水灾害的地区必【须在:规划:。中明确相应》的防治措施
【 ,第十条 编制城【市规划分总体规划】和详细规《。划两个阶《段;详细规划—包括控制性详细规】划和:修建性详细规—划拉萨市区和—其他特定地区—在总:体规划的基》础,。上可根据实际—需要编制分》区,规划
第十【一条 城市总—体规划应当包括【城市性质、发展【。目标和发展规模【。城市主要建》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!市建设用地布局【、,功能分区和各项建设!的总体部《署城市综合交通【体系、能源、水源、!通,讯、:给排水、防洪和河】湖水:系、绿地系统、文】物保护、《环境:保护等各《项专业规划以—及近期建《设规划
》 第十二条 —。城市:详细规划应》当在城市总体规【划和分区规》划的基础上对—城市近期建设区域】内各项建设做出具】。体规划
《 第十三条 编制!城市规划应当组【织有关部门和—。单位参加广泛听取意!见城市规划的具【体,编,制应当委托具—有,相应规划设计资格的!单位承?担有关?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!编,制规划的《需要及时提供编【制城市规划所需【的相关资《料
: , 第十?四条 在编》。制城市总体规划前应!编制:规划纲?。要规划纲要》经市人?民政府批准后—作为编制城市总体】规划的依据
】第十五条 城市【规划:实,行分级编制》和审批(一)拉萨】市城市总《体规划由市》人民政?府组织编《制经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?委员会审查通过【由自治区人民政【府审查同意后报请国!务院审批;(—二)县人民政—。府所在地的城镇总体!规,划由县人《民政府组织编制经】县人:民代表大会常—务委:员会审查通过—。后报市人民政府【审批;?(,三)县辖其》它建制?镇的总体规》。划由镇人《民政府组织》编制报县人民—。政府审批;(四)分!区规划、控制性详细!规划: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负责编制报城市!人民政府审批—;(五)修建—性,详细规?划,的审批?程序由市人民—政府另?行制定
《 第?十六条 《市人民政《。府根据城市》经济、社会发—展需要可以对城市】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!整调整方案报市【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委,会、:自治区人民政府、国!务院备?案;对涉及城市【性质、规模、—发展方?向和总?。体布局作重大—变,。更的经市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《委员会审查通过由自!治区人民政府—审查同意后报请国务!。院审:批
第三章】 城市新《区开发和旧区改【建
第十【。。。七条 城市》新区开发《。和旧区改建必须坚持!统,。一,规划、因地》制宜、合理布局、】综合开发、配套【建设、分期实—施、:基础设?施先行的原则各【项建设工程的选址】、定点不得妨碍城市!的发展危害城—市的安全污染和【破坏城?市环境?影响城市的各—。项,功能的协调
】第十八条 新—区开发建设应坚持】先规划后建设—先地下后地上的建】设程序?主体工?程的配套《设施以及绿化、环境!保护设?施同步建设的—。原则加强基础设施和!公共设?。施建设逐步》提,高基础设施现代化】水平和?城市环境质量—新,区开发建设应当实施!成片建设严格—控制分散建设—城市住宅应》。纳人居住《。小区建设单位应当承!担居住区内配—套设施的建设—
第《十九条 旧》区改:建,应当遵?循加:强维护?、合理?利,用、调整《布局:、逐步改善的原【则坚持继承、保护和!发扬历史文化名【城的传统风貌—、城市格局、建筑风!格和园林艺》术加强交通》、通:讯、:供电、防《火、:给排水、《公共设施和环境的综!合整治
第二十!条 在对旧区改建中!要,正,确处理保护与改建】的关系坚持以修缮】为主严?禁零星插建》力求:保持原有风貌—;,对居住条《件差、破旧危—房,集中、基础设施【落后:、交通阻塞地段【实行分期分》批成:片,改建;逐步改建或迁!出,生产或储存易燃【、易爆、剧毒等物品!的工业企业或仓库】对,其他污染严重的工】业企业进《行治理、关闭或【搬迁将密《集人:口疏:散,到新区?
, 第?。二十:一条 在旧》区内:进,行改建应当划定【文物保护单》位的:保护范围、》建设:控制:地段和?历史文化保护区对】传统民居和反映拉萨!历史文化《名城民风民俗的街区!。实行:整体保护对新建建筑!物的高度、体量【、风:格和:色调明?确规划要求
— 第二十二条 旧!区改建应按照规划】要求集中进行控【制建筑密度合理【安排公共《设施和绿化用地搞好!基础设?施建:。设
《
,第四章 城》。市规划的实施
!。 第:二十三条 城—市总体规划》经批准后《市人民政府应—当予以公布任何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擅自改变—
第二十四【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!土地:利用: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!城市规?划服从规《。划管理重要街道、】传统文化街区和市人!民政府规定的特定】地区现?有建筑?物改造和外部装修视!同建设工程
【 第二十五条 【建设单位应当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】。的要求?委托具有《相应资格的设计单】位编制本单位的总平!面规划布置图在取】得,规,划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审查批准后—作为规划建设依据】
第二十六【条 在编写城市规】划区内的《新,。建、扩建、改建【工,程项目建议书—时计划?部门应当征求城市】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?意见;?设计任务书报—请批:准时必须附》有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?门的选址意见书
! 第二十七条 【在城市规划区内【进行建设需要申【请用地的建设单位】必,须持: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!。目的有?关,文件向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部门申【请选址?定点由?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!门核:定用地性质、位置和!界限提供规划设计】条,件核发建设用地规】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在!领取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!向县级以《上,人民政府土地管理】。部门申请《用地经?县级以上人民—政府批准后》由土地管《理部门?。划拨或出让土地城市!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!。接到建?设单位和个人用地申!请,后十五日内确定【用地项目位置接到】符合规划设》计要求的施工—图,之,日起十五日内核发建!设用地规《划许可?证建:设用地的选址、【定点、审批》和建设用地》。规,划许可证的核发实】行市:、县规划行政—主管:部,门分级负责》制
第二—十八条 建设用【地规划许可证—规定:的用地?性质:、位置和《界限未经规划行政】主管: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!更城市规《划区:内国有土地出让【、,转让必须符合城【市规划土《地使用权合同必须】附有规划设计条件及!附图土地使用—权,受让方必须遵守规划!设计条件确需改变规!划设计?条件的应征得规【划行政主管部门的】同意并按规定办理】。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:建设用地未按批【准用途?使,用或连续超过两【年未使用以》。。及被依法收回土地】使用权?的规划行政主管【部门可依法吊销其】建设用地《规划许可证》
, 第?二十九?条 任?何单位和个人必【须服从市、县人民】政府根?据城市规《划做出的《调整建设用地决【定
第三—。十条 在城》市规划区内新建【、扩建?、改建、翻建建筑】物、构筑《物、道路和》其他:工程设施必须—持有关批准文—件向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出申?请经规划《行,。政主管部门审—核同意并提》出规划设《计,要求后核发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—证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接】。到建设单《位或个人申》。请,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的文】件后:十五日内答复—申请单位《和个人建设工—。程规划?许可证的核发权【限实行市、县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分级负责!制,
第三十—一条 任何单位和】个人不得占用道路】、河道、广场—、绿地、电力高压】。走廊和压占地下管】线进行建设》
第三十二【条 不得在城—市规划区内擅自从】事开发矿产资源进行!挖取砂石、》土方回填坑塘、河】渠设置垃《。圾堆放场地等改变】地貌:的活动;《确需进行的必须经】规划行政主》。管部:门批准后报有关行】政主:管部门审批
】第三十三条 任何】单位和个人因城【。市建设需要临—时用地的先向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》申请定点《。领,取临时用地规划许】可证再经土》地,行政:主管部?门批准;建设—临时建筑《物或构筑《物还必须向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申领!临时:建,设工程规划》许可:证禁止在临时用地上!建设或改《建永久或《半永久性《建,筑物或构筑物—;因特殊情》况需要延长》。临时用地《和临时建筑或构筑物!使,。用期限的须》。在期满前两个月【内向:原批准机关》提出延期申》请经批准后方可【继续使用临时—用地使用期》满或因城市建设【。需,要使:。用单位必须拆—除临时建筑》物或构筑物等一切】设施恢复地貌交回用!地
第三十【四条: 设计单位》。必须:按照规划《行,政主管?部门提?供的规划设》计条:件编制建设》工程的设计方案【或进行?工程:设计施工单》位必须在建设单位取!得建设?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按!有关规定办理各【项开工手续后方【可施工施工单—位应在施工现场【标明规划许可—证批准文《号及建设工程规【划建设位《置平面?图
第三十五】条 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对建设用地!确定钉桩条件后由市!规,划行政主《管,部门指定的机构统】一钉桩并计》算坐标建《设工程需要放线、】验线:的,经,验,线合:格后方?可建设建设单位在建!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!及时报请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进行规】划验收验收合—。格的建?设单位或个人—必,须,在,6个月内向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报送有关竣—工图纸、《。资料
第三【十六条 《城市规划行政—主管部门有权—对城:市规划区《内的建?设,工程是?。否符合规划》要求进行《检查被检查者应【当如实提供》情况和必要》的资料检《查者有责任》为被:检查者保守》技术秘密和业务秘】密
第三十【七条 施《工单:位或个人必》须严格按照》经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!意的:。施工图?施工涉及城市—规划施工图的变【更应经原《审,批部门?同意
第【五章 法《律责任
—。 第三十八》条 在城市规—划区内对未》取得建设用》地规划许可》证而取得建》设用地批准文件、】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!无效占用的土—地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责—令退回并追究违法单!位和直接责任—人,的行政责任对—未按建?设用:地,规,。划许可证规定的用地!位置和界《。。。限进行建《设的由规划行政【。主管部门责》令其:限期改正逾期不改】正的吊销其建设用地!规划许可证占用土】地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责,令,退回对擅自买卖、转!让建设用地规划【。许可证的由城—市规划行《政主管?部门吊销其建—设用地规《划许可?。证所占用的土—地由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责令退回
【 , 第三十九》条 在?城市规划区》内,。未取得建设工—程规划许《可证或者违》反,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的规定进行建】设严重?影响城市《规划的由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城市【。规划行政《主,管部门责《令停:止建:设限期拆《除,或没收?违法建筑《物,、构筑?物或其他设施—;影响城市规—划尚可采《。取,改正措施的由县【。级以上?人民政府城市—规划:。行政主管部门责令】限期改正并》对建设单位处—以工程总《造价1%至》5%:的罚款对个人处【以,1500元以下的罚!款对擅自买卖、转让!建设工程规划许【可证:的由城市规》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吊销《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
第】。四十:条 :违反城市规划—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!人在:接到城市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停止建设】的通知后应当立【即停止继续违—法建设的作出停【止建设决定》的机关?有权制止《。并责令其拆除违【法建设?部分的?建筑物、构筑物或】其他设施
— 第四十一条 【违法建设未处理前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停止审—批该违?法建:设单位?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建!设申请?
第四十二条】 对未按城》市规划要求审批【的建:设工:程其:建设工程《。按违法?建设进行处理因此造!成的损?失由审批单位承担】;对直接责》任人由所在单位或】上级主管机关—。给予行政处》分
第四—十三条 拒》绝、阻碍城市—规划主管《部门:工作:人员依法执》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!。依,照中华?人民共和国治—安管:理处罚条例的规【定处理;构成犯罪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】任
第》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!。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!可以在?。接,到处罚通知之—日起十五日内向【。作出处罚《决定机关的》上一级机关申请【复议:。;对:复议不服的》可在接到复议决定】之日起十五》日内向人民法院起】诉当事?人也可以在接到处】罚通知之日》起十五?日,内直接?向,。。人民法院《。起,诉当事人《逾期不申请复议、也!。不向人民法院起诉、!又不履行处》。罚,决定的由作》出处罚?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!法院强制执行
【 :第四十五条 规划】。行,政主管部门的工作】人,。。员有玩忽《职,。守、滥用职》权、徇私舞弊行【为的根?据情节轻重由其【所在单位或上级【。主管机关给予行政】。处分;构成犯—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
! :
,第六章 附 则
】
,。 第四十六条【 拉萨市人》民政府可以根—。据本条例《制定实施《。细则
? 第四十》七,条, 本条?例的具体应用问题】由拉萨市人民政府负!责解释
《 第四十八—。条 本?条例自2《00:2年1月1日—起施行<!--【En:d,Fragme—nt-?-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