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拉萨市城市规划【条例<?x》ml::name》。spa?ce prefi】x =? "o"《 ,ns = "—urn?:,schemas【-mic《rosoft-c】om:offic】e,:off《ice" /—> (2001年1!0,。月,25日拉《萨市第七《。届人民代《。表大会常务委员【会第:二十六次会议通过】  2001年11!月23日《西藏:自治区第七届人民】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?第二十三次》会议批准)  【  第?一章 ?总 则   【第一条 为了—实现拉?萨市城市经济和社会!发展目标确定城市的!规模和发展方向【规范城市建》设行为科学》合理地制定》城,市规划保障城市规划!。的实施根据中—华人民共和》国城市规《划,。法、西藏自》治区:实施<中《华人:民共和国城市规【划法>办法结合本市!实际制定本条例【   ?第二条 制定—和实施城市》规划以及在城—市,规划区内《进行各项建》设必须遵守本条【例本条?例所称城市》规划区是《指城市市《区、近郊区及城【市行政区域》内因城市建》设和发?展需要实行规划控】制的区域其》具体:范,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!编制的城市总体规】划中划定本条例【所称各项建设是【指新建?、扩建、改》建、翻?。建各类房《屋建筑包括市政管】。。线、架空杆线—、铁路、道路—、桥梁、行》人过:街,天桥、过街地下通】道、人?。防工程、防》洪设:施、公园、城—。。市绿地、行道树、河!湖水系、《水源井、《围墙、停车场、堆料!场、垃圾处理场、城!市污水处理》场、城市雕塑、【户外广告等》建设工程和构筑【物   第三条 】城市规划《和建设应当保护历】史文化名城的整体】格局:和风格尊重民—族,传统遵循人》口、:经济、社《会、环境《和资源?相协调的可持续【。发展原则编制和修订!城市规?划,应当依据城市性质、!国,民,经济   和—社会发展规划—以及:自然环境、资—源条件、历史—状况、现《状,特点统筹兼顾综合】。部署科学安》排  ? 第:四条 城市》总体规划应当与国土!规划、区域规划、】。河道流?域规:划、生态环境—保护规划、土地【利用总体规划相协】调城市规划必须符合!。本,市实际正确》处理近期建设和【远,景发展?的关系  》 第五条 城—市发展规模应适【应经济和社》会的协调发展—合理利?用,土,地保:持经:济效:益、社会效益、环】境效益相《统一:促进城市《功能区划和城市【人,口的:合理布局城市经济】的发展应当适合城】市的:性质和特点禁止污染!严重的产业   第!六条 拉萨市人民】政府应?加强对?城市规?划的管理工作—市城市规划管—。。理部门是市人民政府!城市: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负责对?全市城市《规划的编制和管【理工作县城市规【划行政主管部—门,主管本行政区域【内的城市规划工【作并接受市规划行】政,。主管部门的业务【指导土?地管理、城》市建设、计》划、房?屋管理、环境保护、!水利电?力、交通、城市管】理等:部,门和单位应按—各自的职责配—合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做:好城市?规划管理工作   !第七条 任》何单位和《个,人,都有遵?守城市规划的—义务有权对城—市规划的编制、修订!及实施提出意见和建!议并有权对违反城市!规划的行《为进行举报和—控告    —第,二章 城市》。规划的制定  】 第八条 编制城】市规划应当贯—彻合理用地、节约土!地和有利生产、【。方便生?。活、促进流通—。、繁荣经济、促进科!学技术文化教—育事业的原则编【制城市规划应当注】意保护和改善城市】生态环境防》止污:染和:其他:公害:增加城市水面—加强城市绿化和市容!环境卫生建设—保,护历史文化遗—产、文物古迹—、城市传统》风貌和?自然景观突》出地方特色  【 ,第,九条 城市》规划的编制》应当符合城市防【。火、防爆、》抗震、?防洪:、防泥石《流,及,治安、交《通管:理、人民防空—、文物保护等要求;!在可:能,。发生强烈地震和严】重洪水?灾害的地《区必须在规划中明】确相应?的防治措《施   第十条 】编,制城市规《划分总?。体规划和《详细规划两个阶段;!详细规划《包括控制性详细规】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!拉萨市区和其他【特,定,。地区在总体规划的】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!要编制分区规划 】  第十一条 城市!总体规划应当包括】。城市性质《、发展目标》和发展规《模城市主《要建设标准和—定额指标《城市建设《用地布?局、功能分区和【各项建设《的总体部署城—市综合?交通:。体系、能源、水源】、通讯、给排水、】防,。洪和:河湖水系、绿地系统!、,文物保护、环—境保护等各》项专业?规划以及近期建设规!划   第十二条】。。 城:市详细规划应当在】城市总体规》划和分区规》。划的:。基础上?对城市近期建设【。区域内各项建—设做出具体规—。划   第十—三条 编制城市【规划应当《组织:有关部门《和单位参加广泛听】取,意,见城市规划的具体编!制应当委托具有相】应规划设计资格的】单位承担有关部【门和单位应当根据】编制规划的需要及】时提供编制城市规】划所需的相关资料 !。  第十四》条 在编制城市总】体规划前《应编制?。规划纲要规划纲要】经市人民政府批准】后,作为编?。。制城市总体》规,。划的依?据   第》十五条 城市规划实!行分级编制》和审批(一)拉萨市!。城,市总体规《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!编制经人民代表大】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通!过由:。自治区人民政府【审查同意后报请国】务,院审批?;,(二)县《人民政府所在—地的城镇《总体规划由县人民】政府:组织编制经县—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审查通!过后报市人民—。。政府审批;(三)】县,辖其它建制镇—的总体规划由镇人】民政府组织编制【报县人民《政,府审批;(四)分区!规划、?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!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负责编制报城市人!。民政府审批;(五】)修建性详》细规划的《审批程序由市人【民政府另行制定【 ,  第?十,六条 市人民—政府根据城市经济】。、社会发《展需要可以》对城市总体》规划进?行局:部调整调整方案报市!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!、自治区《。人民政?府,、国务院备案;【对涉:及城市性《质、:规模:、发展方向和—总体:布局作重大变更的经!市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审—查通过由《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!同意后报请国—务院:审批    第【三,章 城市《新区开发和旧区【改建   第十七!条, 城市?新区开发和旧—区改建?必须:坚持统一规划、因】地制宜、合理布局】、综合开发、配【套建设、《分期实施、基础设施!先行的原《则各项建设工程的选!址、定点不得—妨碍城市的发—展危害城市的安全】污,染和破?坏城市环境》影响城市的各项功能!的协调   —第十八条 新区开发!建设应坚持先—规划后建设》先地下后《地上的建设程序【主,体工程的配》套设施以及绿—化、环境保护设施同!步,建设的原则加强基】。础设:施和公共《设施建设逐步提高基!础设施?现代化水平和—。。城市环?境质量新区开发建】设应当实施》成片建设严》格控制?分,散建设城市住宅【应纳人居住小区【建设:单位应当承担居住】区,内配套设《施的建设 》  第十九》。。条 旧区改》建应当遵循加强维】护,、合理利用、—。调整布?局,、逐步改善的原【则坚:。持继承?、保护和发扬历【史文:化名城的传统风【貌、城市《格局、建《筑风:格和园林艺》术加强交通》、通讯、供电、防】火、给排《水,、,公共:。设施和环《境的:综合整治   第】二十条 在对旧区】改建中要正确—处理保?护与改建《的,关系坚持《以修缮为《主严禁零星》插建力求保》持原有风《。。貌;对居住条—件差、破旧危房【集中:、基础?设施落后、交通【。阻塞地段实》行分期分批》成片改?建;逐步改建—或,。迁出生产或储存易燃!、易:爆、剧毒等》物品的工《业企业或仓库—对其他污染严重的】工业企业进》行治理、关》。闭或搬?迁将密集人口疏散到!新区   第—二十一条 在旧【区内进行改建应当划!定文物保护》单位的保护范围【、建:设控制地段和历史文!化保护区对传统民居!和反映拉萨历史文】化名城民风》民俗的街《区实:行整体保护对新【建建筑物的高度、】体量、风格和色调】明确规划要》。求   第二十二条! 旧区改建应—按照规划要》求,集中进行控》制建:筑密度合《理安排公共设施和绿!化用地搞好基础设】。施建设    第】四章 城市规划【的实施   第】二十三条《 城市总体规划经批!准后:市人民政府应当【予以公布任何—单位和个人》不得擅自改变  】 第二十《四条 城市规划【区内的?土地利?用和各项建设必【须符:合城市规划》服从规划《管理重要街道、传统!文化街区和市人民】政府规定的》特定地区现有建筑】物改造?和外部装修》视同建设工程—   ?第二十五条 建设】单位应当根据城【。市总体规《划的要求《委托具有相》应资格的设计单位】编制:。本单:位的总平面规划布置!图,在取得规划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!准后作为规划建设依!据,  : 第二十六条— 在编写城》市,规划区?内,的新建、《扩建:、改建工程项目【建议书时计划部门应!当征求城市规划行政!。主管部门《。意见;设《计任务?书报请批准时必【须附有城市规—划行政主《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!   第二十—七,条 在城《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!需要申请用地的建】。设单位?必须持主管》部门批?准建设项《目的有关文件向城市!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!请选址?定点由城市规—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核定用地性质、位!置和界限提》供规划设计条件核发!建设用地规划许【可证建?设单位在领取建【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后方可《向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土地管理】部门申请用地经【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批准后由土》地管理?部门划拨或出让土地!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!建设单位和》个,人,用地申请后十—五日:内确:定用地项目位置【接到符合规划设计要!求的施工图之日起十!五日:。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!。许,可证建设《用地的选址、定【点、审?批,和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的核发【实行市、县规—划行政主管部门分】级负责?。制  ? 第二十八条 建设!用地规?划许可?证规定的用地性【质、位置和界限【。。未经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!擅自变更城市规【划区内国《有土地出让》、转让?必须:符合城市规划—土地使用权合同必须!附有规划《设计条件及附图土】地使用权《受让方必《须遵守规划设—计条件确需改变规】划设计条件的—应征得规划》。行政:主管:部门:的同意并按规定【办理建?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建设用地未按【批,准用:途使用?或连续超过两年未使!用以及被《依法:收,回土:地使用权的规划行政!主管部?门,可依法?吊销其建设用地规划!许可:证   第二十九条!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!须服从市、县人民政!府根据城市规划做】出,的调整建设用地决定!   第三十条 】在城市规划区—内新建、扩建、【改,建、翻建建筑物【、构筑物、道路【和其他工程设—施必须持有》关批准文件向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提出】申请经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核同—。意并提出规划—设计要?求,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!许可证城市规划【行政主管《部门:接到建设单位或【个人:申请建设《工程:规划许可证的文【件后:十五日内答》复申请单位和个人】建设:工程:规划许?可证的核发权限实行!市,、县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分级负责制  ! 第三十一》条 任何《单,位,和个人不得占用【道路、河道》、广场、绿地—、电力高《压,走廊和压占》地下管线《进行建?设 :  第三十二条 】不得在城市规划区】。内,擅自从?事开发矿产资源进行!挖取:砂石、土方回—填,坑塘、河渠》设置垃圾《堆放场地等》改,变地貌的活动;【确需:进行的必须》经规划行《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报!有关行政《主,管部门审批  【 第三十三条 任】何单位和个人—因城市建设需要【临时用地的》先向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申请定—。点领取临时用地【规划许?可证再经土地行【政主:管部门批准;建设临!时建筑?。物或构筑《物还:必,须向规划行》政,主管部门申领—临时:建设工?程规划许可证禁止在!临时用地上建设【或改建永久或—半永久性建》筑物或构筑物;因】特殊情?况需要延长临时用】地和临时建筑—或构筑物使用—。期,限的须在期》满前两个月内向原批!准,机关:提出延期申》请经批准后方—可继续?使,用临时用地使用期】满或因城市建设【需要使用单位必须】拆除:临时建筑物》或构筑物等一切设】施恢复地貌交—回用地   第三】十四:条 设?计单位?必须:按照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》提供的规《划设计条件编制【。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!或,进行工程设计施【工单位必须在建【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!规划许可证并—按,有,关规定办理各项【开工手续后方可【施,工施:。工单位应在》施工现场标明规划】许可证批准文号及】建设工程《规划建?设位置平面图— ,  第三《。十五条 规划行【政,主管部门对》建设用地确》定钉桩?条件:后由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指定—的机构统一钉桩并计!算坐标建《设工程需《要,放线、验线的—经验线合格》后方可建设》建设单位《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!。后应及时报请规【。划行政主管部门进】。行规划验收》验收合格的》建设:单位或个人必须在】6个月内《向市规划《。行,政主管部门报送有】关竣工图纸》、资料  》 第三十六条 城】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门—有,权对城?市规划?区内的建设工程是】否符合规《划,要求进行检查被检】查者应当如实—提供情况和必要的】资料检查者有责任】为被检查者保守技】术秘密?和业:。务秘密 《  第三十》七条 施《工单位或《个人:必须严格按照—经规划行政》。主管:部门审查同》意的施工图施工【涉及:城市规划施》工图的变更应经原】审批部门同意—    第五章 】法律责任 》   第三十八条】 ,在城市规划区内对未!取得: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证而取—得建设用地批准文】件、占用土》地的批准文件—无效:占用的土地由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责—令退回并《追究违法单位和直接!责,任人:的行政责任对未按建!设用地规划许可【证规定?的,用,地位置和界》限进行建设的—。由,规,划行政主管部门责】令,其,限期改正逾期—。不改正的吊销其建设!。用地:。规,划许可?证占用土地由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退!回对擅自买卖、转】让建设用地》规划许可证的由城】市规划行政主—管部门吊《销其建设用》地规划?许可证所占用的土】地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。责令退回 》。  第?三十九条 在—城市规划《区内:未取得建《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】。或者违反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】证的规定进行—建设严?。重影:。响城市规划》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停止建设】限,期拆除或没收违法】建筑物、构》筑物或其他》设施;?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!取改:正措施的由》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城:市规划?行政主管部》门,。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建!设单位处以工—程总造价《1%至5%的罚【款对个人处以1【500元以下—的罚款对擅》自买卖、转让建【设工程规《。划许可证的由城市规!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吊销建—设,工程规划许》可证   第四十】条 违反城市—规划进行建设—的单位或个人—在,接到城市《规划:行政主管部门停止】。建,设的通?知后:应当立?即停:止,继续违法建》设,的作:出停止建设决定的机!关有权?制止并?。责令其拆《除,违法:建设部?分的建?筑物、?构筑物或《其他设施  — 第四十一条 违】法建设?。未处理前城市规划行!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审!批该违法建设—单位的其他工—程项目的建设申请 !  第四十二条 对!未按城市规划—要求审批的建设【工程其建设工程按】违法建设《进行处理因此—造成的?损失由审《批单:位承担;《对直接?责任人由所》在单位或上级主管】机关:给予行政处分—   第四十三条】 ,拒绝、阻碍城市【规划:主管部门工》作人员?依法执行公务的由】。公安机关依照中华】人民共?和国治安《管理:。处罚:条例的?规定处?理;构成犯》罪的依法追究刑事】责,任 :  第?四十四条 当—事人对行政》处罚决定不服—的可以在接到处【罚通知之日起十【五日内向作出处罚】决,定机关的上一级机】关申请复议;对复议!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!决定之日起十五日】内向人民法院—起诉当事人也—可,以在接到处罚通【知,之日起?。十五日内直》接,向人民法院》起诉当事人逾期不】申请复议、》。也不向?人民:法,院起诉、又不履行】处,罚决定的由作出处】罚决定的机关—申请人民法院—强制执行   第四!十五:条 :规划行政主管—部,门的工作人》员有玩忽职守、【滥用职权、》徇私舞弊行为的【根,据情节轻重由其所在!单位或?上级主管机》关给予行政处—分;构?。成犯罪的依》法,追,究刑事责任   】 第六章 附— ,则   第四十】六条 拉萨市人民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!制定实施细则—   ?第四十七条》 本条例的具—体应:用问题由拉萨市【人,民政府?负责:解释   第—四十八条《 本条例自200】。。2年1月1日起施】行<!?。--E?ndF?ragment-】->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