拉萨市城市规划条】例<?xml—:namespac!e prefix】 = "《o" ns —= "urn:sc!hemas-m【icr?osof《t-com》:of?fice:offi!ce" />—
(200》。1年1?0月25《日拉萨市第七届人】。民代表大会》常,务委员会《第二十六次会—议通过 2—001年11月【2,3日西藏自治区第七!届人民?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二十三次会—议,。批准)
第一!章 总 则
】。 第一条 为了【实现拉萨《市城市经济和—。社会发展目标确【定城市?的规模?和发展方向规范城市!建设行为科学合理】地制定城市规划保】障城市规划》的实施根据中华人】民共:和国城市规划法、西!藏自治?区实:施<中华人民—共,和,国城市规划法>【办法:结合:本市:实际制定本条例【
第《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!市规划?以及在城《市规划区内进行各】项建设必《须遵:。守本条例本条例所】称城市规《划区:是指城市市区、近】郊区及城市行政区】域内因城市建设【和发:展,需要实行规划控【制的区域《其具体范围由城市】人民政府在编制的】城,市总:体规划中划定本【条例所称《各项建设是指—新建、?扩建、改《建、翻建各类房屋建!筑包括市政管线、】。架空杆线、铁路、】道路、桥梁》、行:人过街天桥、过街】地下通道、》人防工程、防洪【。设施、公园、城市】绿,地、行?道树、河湖》水系、水源》。井、围墙、停车【场、堆料场、—垃圾处理《场、城市《污水处理场、城市雕!塑、户外广告等建】。设工程和构筑物
! 第三条 城市规】划和建设《应当保?护历史文化》名城:的整:体格局和风格尊重民!族传统遵循人口【、经济、《。社会、?环境:和资源相协调的【可持续发展原—则编制和修订—城市规划应》当依据城市性质、国!民,经济
》和,社会发展规划以及自!然环:境、资源《条件:、历史状况、—现状:。特点统筹兼顾综【合,部署科学安排
!第四条 《。城市总体规划应【当,。与,国土规划、区域规划!、河:道流域?规划、生态》环,。境保护规划、—土地利?用总:体规:划相:。协调城市规划必须符!合本市实际正确处】理近期建《设和远景发展的【关系
? 第五条 城市发!。展规模应适》应经济和社会的协调!。发展合理利用土地保!持经济效益、社会效!益,、,环境效益相》统一促进城》市功能区划》和城:市人口的《合理布局城》市经济的发展—应当适合城》市的性质和特—点禁止污染严—重的产业
【第六条 拉萨市人民!政府应加强对城市规!划的管理工作市城】市规划管理》。。部门是?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!全市城市规划的【编制和?管理工作《县城市规划行—政主管部门主—管本行政区域内的】城,市规划工作》并,接受市规划行政主】管部门?的业务指《导土地?管理、城市建设、计!划、房屋管》理,、环境保护、水利】电力、交通、城市管!理等部门和单位应】按各自的职责配【合规划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做:好城市规划管理工】作
第七条 任!何单位?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!规划:的义务有权对城市规!划的编制、修订及实!。施提出意见》和建议并有权对违反!城市:规划的?行为:进,行举报和控告
】
第二章》 城市规划的—制定
《 , 第八条《 编制城市规划【应当:贯彻合?理用地、节约—。土地和?有利生产《、方:。便生活、促》进流:通、繁荣经》济、促?。进科学技术文—化教育事业的原【则编:制城市规划应当注】意保护和改善城市生!态环境防止》污染:和其他公害增加城】市水面加强城市绿】化和市容环》境,卫生建设保护—历史:。。文化遗产《、文:物古迹?、城:市传统风貌和自然景!观突出地方》特色
》第九条 城市—规划的编制应当【符合城市防火、防爆!、抗震、防洪、防泥!石流及治安》、交通管理、—人民防空、文物保护!。等要求;在可—能发生强烈地—震和严重洪水灾害的!地区:必须在规划》中,明确:相应的防治措施【
第十》条 编制城》市规:划分总体规划和详】细规划两《个阶段;详细规划】包括控制《性详细规《。划和修?建性:详细规划拉萨—市区和?其他特定地区在总体!规划:的基础上《可根据实际》。。需要编制分》区规划
第十一!。。条 城市总》体规划应当包括城】市性质、发展目标】和发展规模城市主】要建设标准》和定额指标城—市建设用地布局、功!能分区和各》项建设的总体部署】城,市综合交《通体系、能源、水】源、通讯、给排【水、防洪和河—湖水系、绿地—。系统、文物保护、】环境保?护等各项《专业规划以及近期】建,设规划
《 第?十二条 城市—详细规划应当在【城市总?体规划和分》区规划的基础—上对城市《近,期建设区域内各【项建设做出具体【规划
》第十三条《 编制城市规划【。应当组织有关—部门和单位参加广泛!听取意见城市规划的!具体编制应当委【托,具有相应规划设计】资格的?单位承担有》关部门和单位应当】根,据编制规划》的需要及时提供【编制城市规划所需的!。相,关,资料
《 ,第十四条 在编制城!。市总体规划》前,应,编,。制规划?纲,要规划纲要经市【人民政?府批准后作为编【制城市?总体:规划的依据
第!十五条 城市—规划实行《分级编制和审批(】一)拉?萨市城市总体规【划由市人民政府【组织编?制,经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员会审查通过】由自治区人》民政府审查同意【后报请国务院审批】;(二)县人民【政府所在《地的城镇总体规划由!县人民政府组—织编:制经县?人民代表大》会常务委员会审【查通过后《报市人民《政府审批;(三)】县辖其它建制镇【的总体规划由—镇人民政府组织编】制报县人民政—府审批;(》四,),分区规划、控制性】详细规?划由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?部门负责编》制报:城市人民政府审【批;(五)修建【性详细规《划的审批程序—由市人民政府另行】制定
第十【六条: 市人民政》府根据城《市经:济、社会发》展需要可以对城【市总体规划进行局】部调整调整方案【报市人民《代表大会常委会、自!治区人民政府—、国:务,院备案;对涉及城市!。性质、规模、—。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!作重大变更的—经市人民代》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审查通过由【自治区人民政府【审查同意《。后报请国《务院审批
】第三章 城市—新区开发和旧区改】建
《 第十七条 城市】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!必须坚持统一规划】、因地制宜、合【理布:局、:综合开?发、配套《建设:、分期实施、基础设!施先行的原则各【项建设工《程的选址、定—点不得妨碍城市的】发展危害城市—的安全污染》和,破坏城市环》境影:响,城市的各项功能【的协调
》 第十八条 新区开!发建设?。应坚持先规》划后建设先地下后】地上的建设程序主体!工程:的,配套设施以及绿化】、环:境保护设施同步建设!的原则加强基础设施!和,公共设施建设逐【步提高?基础设?施现代化水平和【城市环境质量新【区开:发建设应当》实施成片建设—严格控制分散—建设城市住宅应【纳,。人居住小区建设单】位应当承担居住【区内配套《设施:的建:设
? 第十九条 —旧区改建应当遵【循加强?维护、合理利用、调!整布局、《逐步改善的原—则坚持继承、保【护和发扬《历史文?化,。名,城的传统风》貌、城市格》局、建筑风格—和园林艺术加强【交通、通讯、供电、!防,火、给排水、公【共设施和环境的综】合整治
》 第二十条 在对】旧,区改建中要正确处】理保护?与改建的关》系坚持以修缮为主严!禁零星插《。建,力求保持原有风【貌;对居住条件差、!破旧危房集》中、基础设施落后】、交:通阻:塞地段实行分期【分批成片改建;【逐步改建或迁出生产!或储存易燃、易【。爆、剧?毒等物品的工业企】业或仓?库对其他污》染严重的工》业企:业进行治理、—关闭或?。搬迁将密集人口疏】散到:新区
《 第二十《一条 在旧区内进】行改建应当划定【文物保护单》位的保护《范围、建设》控制地段和历史文化!保护区对传统民【居和:反映拉?萨,历史文化《名,城民风民俗》的街区实行整—体保:护对新建《建筑物的高度、体量!、,风格:。和色调明确规划要】求
:。 第二十二条【 旧区?改建应按照规划要】求集中?进行:。控制建筑密度合理安!排公共?设施和绿《化用地搞好》基,。础设施建设》
第四—章 城?市规:。。划的实施
【 第二十三条 城市!总体规划经批准【后市人民政府应当予!以公布任《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!自改变
》 第二?十四条 城市规划区!。内的土地利用—。和各项?建设必须符》合城市规划服—从规划管理重要【街道、传统文化【街,区和市人民政府【规定的特定》地区现有《建筑:物改造?和外部装修视同建】设工程
第二十!五条 建设单—位应当?根据城市总体—规划的要求委—托具有相应资格【的设计单位编—制本单位的总平面规!划布:。。置图:在取得?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审查批准后作为规】划建设依据
第!二十六条 在编【写城市规划区内的】新,建、扩建、改建工程!项目建议书时—计划部门《应,当征求城市》规划行?政主管部门意见;】设计任务书报请批】准时:必须附有《城市规划《行政主管部》门的选址意》见书
》第二十七条 在城】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!需要申请用地的【建设单位必》须持主管部门批准建!设项目的有关文【件,向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部门【申请选址定点由【城市规?划行政主《管部门?核定用地《性质、位置和界限提!供规:划设计条件核发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】证建设单位》在,领取建设《用,地规划许《可证后方可》向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土:地管理部门申请用】地经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批?准后由土《地管理部门划拨或】出让土地《城市规划行》政主管部门在接【到建设单《位和个人用地申请】。后十五?日内确定用地项【目,位置接到符合规划设!计要求的施》工图之日起十五日内!核发建设用地规【划许可证建设用【。。地的选?址、定点、审批和建!。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的核发》。实行市?。、县规划行政主【管部门分级》负责:制
第二十【八条 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规定的】用地:。性质:、位置和界限未经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!准不得擅自变更城市!规划区内国有—。土,地,出让、转《。让必须?符,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!权,合同必须附有规【划设计条件及附【图土地使用权受【让,方必须遵《守规划设计条件确需!改变规?划设计条件的应【征得:规划行?政,主管部门的同—意并按规定办—理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证建】设用地未按批—。准用途?使用或连续超过【两年未使《用以及被依法—收回土地使用权的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可,依法吊销《其建设?用地规划许可证
】 第二十九条 】任何:单位和个《人必须服从市—、县:人,民政府根据》城市规划做出的【调整建设用》。地决定
》 第三十《条 :在城市规划区内【新建、扩建》、改建、翻》建建筑物、》构筑物、道路和【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!有关批?准文件向规划行政】主管:部门提出申请经【。。规划行?政主管部《门审核同《意并提出规划设计要!求后核发建设工程规!划许可证城》市规划行政主管【。部,门接到建《设单位或《个人申请建设工程】规划许可证的—文件后十五日内答复!申请单位和》。个人建设工》程规划?许可证的核发—权限实行市》、县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分级《负责制
第【三,十一:条 任?何单位和《个人不得占》。。用道路、河》道、广场、》绿地、电《力高压走廊和—压占地下管线进行】建设
第—三,十二条 不得在城】市规划区内擅—自从事开《发矿产资源进行【挖取砂?石,、土:。方回填坑塘、河【渠设置垃圾堆放场】地等改变地貌的活】动;确?需进:行的:必须经规划行政主管!部,门批准后《报,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!批
第三十【三条 ?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因城市建》设,需要:。临,时用地的先向规划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定!点领取临《。。时用地规划许可证】再经土地行政主管部!门批准;建设临【时建筑物或构筑【物还:必须向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申》领临时?建设工程规》划,许可证禁《止在临时《用地上建设或—改,建永久或半永久【性建筑物或构筑【物;因特殊情—况需要?延长临时用地和临时!建筑或构《筑物使用期限的须在!期满前两个月内向原!批准机关提出延【期,。申请:经批准后方》可继续?使用临时用地使用期!满或因?。城市建?设需要使用单位必】须拆除临时建筑【物或构筑物》等一切?设施恢复地》貌交:回用地
第三十!四条 设计单—位必须按照规—划行政主管》部,门提:供,的,规划设计条》。件编:制建设?工程:的设计方案》或进行工《程设计施工》单,位必须在建设单位取!得,建设工程规》划许可证并按—有关规定办理各项开!工手:续,后方可?施,。工,施工单位应》在施工现场标明规】划许可证批准—文号及建《设工:程规划?建设位置《平面:图
第三十五】条 规?划行政主管部门【对建设用地》确定钉桩条件后由市!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指定的机构统一【钉桩并计《。算坐标建设》工,程需要放《线、验线的经验线】合格:后方可建设》建设单位在》建,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!及时报请规》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!规划验收《验收合格《的,。建,。设单位或个》人必须在6个—月内向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门】报,送有关竣工图纸、】资,料
: 第三十六条【 城市规划行政主】管,部门有权对》城市规划区》内的建设工程是否】符合:规划要求进行检【查,被检查者应当如实】提供情况和必要的资!料检查者有》责任为?被检查?者保守?。技术:秘密:和业务秘密
【 第三十《七条 施工单位【或个人?必须:严格按照经规—划行政主《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施!工图:。。施,工涉及?城市:规划施?工图的变更》应经原审批》部门同意
【
第五章《 法律责任》
? 第三十八条 【在城市规划区内【对未取得建设—用地:规划许?可,证而取得建》设用地批准文件【、占:用土:地的批?准文件无效占—用的土地由县级以上!。人民政府责令—退回并追《究违法?单位和直接》责任人的《行,政责任对未按—建设用地规》划,许可证规定的用【地位置和界限进行建!设的由规《划行政主管部—门,责令其限期改正【逾期不改正的吊销】其建设用地规—划许可证占用—土地由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责令退】。回对擅自买卖、【转,。让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的由城》市规划行政主管部】门,。吊销其建设用地【规划许可证所—占用的土地》由县级以《上人:民政府责令退回【
, , ,。第三十?九条 在城市—规,划区内未取得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!或者违?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!证的规定《进行建设《。严重影响《城市规划的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。。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!期拆除?或没收?违法建筑物、构【筑物或其他设施;】影响城?市规划尚《可采取改正》措施的?。由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!行政主管《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并》对建设单位处—以工程总《造价1%至5—%的罚?款,对个人处以1500!。元,以下的罚款对擅【自买卖、转让建设工!。程规划?许,可证的由城》市,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吊!销建设工程规—划许可证《
, 第四十条 违】反城市规划进行建】设的单位或个人在】接到城市《规,。划,行政主管部》门停止?建设的通知后应当】立即停止继续违法建!设的作出停止建设决!。。定的机关《有权制止并责令【其拆:除,违法建设部分—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或,其他设施
第】四,十一条 违》法建设未处理前【城市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停止审批该违!法建设?。单位:的,其他工程项目的【建设申请《
: 第四十二》条 对未按城市【规划要求审批的建】。设工程其《建设:。工程按?违法建设进行处【理因:此造成的损失由审】批单位承担;对直接!。责任人?由所在单位或上【级主管机关给予【行政处分
第四!十三条 拒绝、【。阻碍城市规划—。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!法执行公务的—由公:安机关依照中—华人:。民共和国治安管理】处罚条例的》。规定处理;构成【犯,罪的依法《追究刑事责任
【 第四《十四条 当事—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!服,的可以在接到—处罚通?知之日起十五日内】向作出处罚决定【机,关的上一级机关申】请复议;对复—议不服的可在接【到复议决定之日起】十五日内向》人民法院起》诉当:事人也?可以在?接到处罚通知之【日起十五日内直接】向人:民法院起诉当—事,人逾期不申》请复议、《也不:向人:民,法院起诉、又不履】行处罚决定的—由作出处罚》决定的机关申请【人民法院《强制:执行
第四十五!。条 规划行政主管】部门的工作人员【。有玩忽职守、滥【用职权、徇私舞弊】行为:的根据情节轻重由】其所在单位或上【级主管机关》给予行政处分;构】成犯罪的《依法追究《刑事: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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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【附 则?
《第四十六条 —拉萨市人《民政府可以根据【本条例制定》实施细?则
第四十【七条 本《。条例的具体应—用问题由拉萨市人民!政府负责《解释
? 第四十八条 本!条例自?2002年》1月1日起施—行<!--》End?Fragm》en:t-->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