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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五章》 机场净空和电磁】环境
第四十!二条: 机场所在地—县级:以上人?民,。政府应?当会同民用》航空管理机构—。划定机场净空保护区!域向:社会公?。布
》 机场所【在地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按照》法定:程序:制定机场净空—保护的具体管理办】法并向社会公布
! :第,四十三条 机场【所在地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审批》净空保?护区域内的建—设项目时应》当,书面征求机场管理】机构和民用航空【管理机构意见
】 第四十》四条 禁止在—机场净空保》护区域内从事下列】活动
》 《 (一)《排放:影响飞行安全—的烟雾、粉尘、火焰!、废气?等物质;《
,
:。 》(二)修建靶—场、:强烈爆炸物仓—库等:影响飞行《安全的建筑物—、构筑物或者其他设!施,;
《 , (三)【设,。置影响机场》目视助航设施使【用或者?飞行员视线》的灯:。。光,、标志或者物体【;
【 (四)种植影】响飞:行安全或者影—响机场?助航:设施使用的植物;】
? (—五)放?飞影响?飞,行安全的鸟禽及升】放无人驾驶的自由】气球:、系留气球》、孔明?灯、风筝、滑翔机、!动力伞和其他—升空物?体;
?
? (六—)焚:烧产:。生,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!秆、垃圾等物质或】者燃放烟花、焰火;!
,
(七!)在机?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!搭建建筑物》、种植树木或者从】事挖掘、堆积物体等!影响机场运营安全】的活:动;
— : , (八)《国务院民《用航空主管部门【规定的其他影响机】场净空保护的行【为
!在,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外!从事前款所列活动】。的不得?影响机场净空保护】
? 第四?十,五条 民用航空管理!机构、机《场管理?机,构应当加强对机场】净空状况《的核查
【 , 机《场运营主体应当【对机场净空状况进】行巡查?、评估发《现影响机场》净空保护的》情况应当立即—。制,止并:及时报告机场管理】机构:和民用航空》管理机?构共:同采:取措施消除对飞【行安全的影响不能及!时,。消除的应当》报请机场所》在地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采取有—。效措施予《以消除
第四!十六条 机》场运营主《体应当对机场净【空保护区域内的【鸟类:活动进?。行监测制订防范鸟击!危害的预案》并采取有效措施【防范对?进入围?界内的鸟《禽应当?采取驱赶、猎捕【、,击毙等必要》措施予以清除
! 《 ,。机场周边有关乡、】镇,人民政府(》街道办事处》。)、村(居)民委】员会:应当:向,机场周边居民宣传】鸟击危害做》。好辖区内鸟禽—饲养、放《飞管理工作采取【措施消除《。鸟害隐患
! , :信鸽协?会等相关社会—。组织应当协》助防范鸟击危害【
第四—十七:条 机场所在地县】级以上人《民政府应当会—同民用航空管—理机构及机》场所在?地地方无线电管理】机构划定机场—电磁:环境:保,护,区域书面《征求机场管理机构】意见并向社会—公布
《 机场所!在地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:按照法定程序制定】机场电磁环境保护】。的具体管理办—法并向社《。会公:布
第四十】八条 有关部门【在,。审批电磁环境保护区!域内修建建筑物、】铁路、公《路架设高压输—电线路及《通信线缆设置产【生电磁辐《射,的设施、设备时对可!能影响民航通信【安全的应当书面【征求民用航空管理】机构、空《中交:通管理部门、机场所!在地地方无线电管】理机构与机场管【理机构的《意见
—第四:十,九条 禁止在—民用航空《无线电台(站)电】磁环境?保护区域内从事下】列影响电磁环境的】活动:
》 ?(一)修《建,架空高压《输电:线、:架空金?属线、铁塔、—铁路、公路、电力】排灌站?;
!(二)存放金属堆积!物;
【 (三)种植高!大植物或者》。。安置高大物体—;
? 《 :(四)从事》掘土、采《。砂、采石等改变地形!地貌的活动;
! ? (?五)国务院民—用航:空主管部门、—无线电主管部门规定!的其:他影响机场》电磁环境的行—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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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电?磁,。环境保护区》域,外从事前款所列活】。动的不得影响机【场电磁?环境
《 第五十条 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占用国家划分的【民用航?空无:线电专用《频率;任何单位【和个人?使用的无线电台【和其他仪器、装置不!。得干扰民用》航空无?线电专用频率的正常!使用
第五十!。一条 空中交—通管理部门、—。民用航空管理机【构,、机:场运:营主体?应当会同机场—所在地无《线电管?理机构对民用航空电!。磁环境保护情况【进行监测《
? 发现》民用航空无》线电专用频》率受到干《扰及其他影响电磁】环境保护的情况应】当立即采《取措施予《以消除;《不能:及时消除的应当及时!报机场?所在地地方》无线电管理机构依】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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