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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:市,人民政?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国!有建:设用地使用权—出让管理实施办法】的通知<《!--?xm—l:namespa!ce pref【ix = o n】s = "urn】:s:chemas-m】icr?o,soft-com:!office:of!fice" /-】->   各区县(!自治县)《人民政府市》政府各?部门有?关单位 《  重庆《市国有建《设用:地,使用权?出让管理《实施办法已经200!。8年10月21日】市人民政《府第19次常务【会议通过现》。印发给?你们请认真遵照【执,行 二○○八年十一!月十九日   重庆!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!权 出让管理实施办!法 第一章 总【。 ,则   第一条【 为:进一步规《范国有建设用地【使用权(以下简【称土地)出》让管理行为保护【当事人合法权—益防止国有土地资产!流失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物权法】、,中华人民《共和:国土地管《理法、中华》人民共?和国房地产管理法、!招标拍卖挂牌出【让国有建《设用地?使用权规定(—国土资源部令—第39号)等法律】、法规及规章—结,合我市实际特制【定本实施办》法   第二—条 土地《出让必须《符合土地利用—总体规划《、城乡?规划和年《度土地供应计划必须!在土地有形交易场】所公开交易并遵【循,合法、公开》、,公平、公正和诚实】守信的原则  【 第三条 工业、商!业、:旅,游、:娱乐、加油(气)站!、高速公路》配套服?务区、轨道交—通等经营性市政项目!。和商品住宅等—土地出让(租赁【),以及工业用地—使用权改变为—。经营性用地使—用权的和已供应【的,。土地改变用》途,收回:土地后出让的(【本,实施办法第三章规】定情形除外》)必须实行招—标、拍卖、挂—牌出让(租赁)(】以,下简:称招拍挂)》土地招拍挂的交易】规则按照国土资【源部令第39—号和我市的》有关规定执行  】 第四条 市国土】部门负责全市土地公!开交:易的管理工作投【资(发展《改革、经济》)、建设、规划【、财政、环保—、监:察、:工商:、税务等部门—按职责分工》共同做好土地公开】交易的管理工作同时!建立土地供应重大】事,项有关部门会审【制度(具体办法由市!国土房?管,局,。制定)   —。第,五条 市、区县(】自治县?),应当:建立土地成本评估(!审核)机制即根据拟!供应宗地的》位置、面积、用【途、建设规模等评】估(:审核)其市场交【易参考价格   】第六条 渝中—区、大渡口区—、江北区、南岸区、!沙坪坝区、》九龙坡区、》北碚:区、渝北《。区、:巴南区?以及开?发区的土地交易【统一在市土地和【矿业权交易中心公开!进行   其—他,区县(自治县)【的土地交易在本【区县(自治县)土】地有形交易》市场公开进行 【  :第七条 土地交【易机构提《供土地交《易服务的按价格行政!主管部?门制:。定的收费标准收【取交易服务费用  ! 第八条 市—。国土部?。门会同?有关部?门按国家规定—的技术规程》修订基准地价定期】调整:土地级别确保政府的!收益   第九条】 本实施《。办法所?称土地出让》金系指政府应收的级!差地租?  第?。二,章 国?有建:。设用地?使用权出让    !第十条 国》。有建设用地》使用权出让(租赁】),是指国家将国有建设!用地使用权》按确定的《用途和年限让—与(出租)给土【地使用者《由土地使用者向国】家支付?土地出让(租赁【。),。价款:的行为   土【地出让(《租赁:)前存量《。的国有建《设用地应《当依法将地上建构筑!物拆迁安置完—毕新增建设用地【应当依法实施完毕】征地拆?迁补偿安置出让(】租赁:)的土地应当—是经整?治达到“三通一平】”的熟地  — 第十一条 按照国!家和本市国有土地储!备,。整治管?。理规定?土地出让前应—由,。有资质的土地储备机!构进行储备整—治主城区范围内的土!地原则上由市级储备!机构储?备整治区级土地储备!机构可?对零星旧城地块储备!整治储备机构—。申请储备整治土地须!向,所在地国《土,部门:提出申请按规定程】序审批   —第十二?条 区县(自治县】),人,民政府每年11月前!将本地区下一年度拟!出让的国《有土:。地,年度供应计划—。报市:。国土部?门市:国土部?。。门会同建设、发【展改革、规划、财】政等部门研究提出年!度土地供应计划报】市人民政府审批后执!行   第十三【条 国土部门依【据批准的供地计【划按拟供应的—地块向规划部门【函询用地规》划条件规划部门应按!照控制性详细规划】要求及时发》出建设用《地规划条件函(以下!简称规划条件函【)及其附图   第!十四条 土地出让】范围应当是规划部门!确定的建设用—地范围拟供》应宗地周边城市【(镇:)道路、绿化等【城市(镇)基—础设施用地不得纳入!供地范围《道路中心线至边线的!土地或拓宽》部分的土地、绿化】。等,城,市,(镇)基础设施【用地的?。征收:(用)土《地成:本可:计入拟供应土地【的成本对《确因宗地供》应时:必须把周边城市(】镇)道路、》绿化等城市(镇【。)基础设施纳—入出让?地块一并《。建设的规《划,。部门在出具规划【条,件函时?应明确相关的经济】技术:指标区县(自治【。县)人民政府要在土!地出让前《确定基础设施的【建设主体、面积【、工期?、标准、规模—、建成后的管—理及权属归属并【在土地出让文—件中明确《   第十五—条 规划《条件应当包括土地】位置、?面积、用途、—建设总规模》(容积率)、建【筑密度?、建筑高度、绿【地率以及须配备的】公共设施等   附!图应当包括》在1/50》0,1/5000现【状地形图上标示地块!区位与现状、地【块坐标、标高—(包括±0.000!以上及以下标高)、!建设用地界线—。以及地块《周边环境与基—础设施条《。件   《对,重,。要地块规《划部门发出的规划】条件函及其附图【。应达到?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深!度  ? 第十六条 国【。土部门依据》规划条件函》编制土地《出让方案土》地出让方案的内容】包,括出让地《块位置、面积、用】途、使用年限—、权属、现状、规划!条件及附《图、地块勘测定界图!及出让合同文本、供!地时间、供地方式】、建设时间等 【  第十七条 【拟供应土地涉—及原有租赁关系的应!先,行解除租赁关系方】可供应涉及权—。利限制的在土—地,公告供应前抵—押权人应《。出具同意对宗地【进行出让公》告的书面意见处理】好经济、法律关【系   第十—八条 按照本市土地!公开交易成》本审计?(评估?),的有关规《定由土地交易—机构委托土》。地,成本审计(评估)】机,构对拟出让地块【的,土地成本《。予以审计(评估)具!体办:法由市政府另—。行,制定   第十九】条 土地《交易机构《按照国土资源部令】第39?号和国家有关规范要!求进行土《。地招拍挂出让—土地招?拍挂出让公告须知】的内:容包括竞买申请【书、竞买土地报价单!、宗地图《、宗地规《划条件?、成交确认》书,(格式?)、土地出让—合同(样本)、【土地的交《易时:间、交地时》间及状?态、土地出》让价款缴纳的时间进!。度、违约责任等公】开出:让,须知应在当地主【要媒体、《中,国,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!交易机构《专网上公告土地公】告20天期》满后:按国家有《关规定实《施公开交易交易成】。功后土地竞得者与】。土,。地交易机构》签订国有建》设用地使用权—成交确认书》(以下简称成—交确认书)》。。支付:交易服?务费用   第二十!条 土地《竞得者应《当按成交确认书的有!关规定与国土部【。门签订国有建设【用地使用权》出让:合同(以下简称土】地出:让合同) 》  签订土地出让】合同必须使用市【国土部门统》一,制,定的:土地出让合》同,文本   国—土部门?与土地?竞得者草签土地出】让合同时法》定代:表人签字应》当手书不得》。以其他形式代替 】。 , 第二十一条— ,凡土地交易完成后须!在,政府供地文件审【批和土地出》让合同签订后1【0个工作日内按【国家的?要求将?土地交易后的成【交信息?在中国土地市场网】上公布   第二十!二条 土地竞—得者须按土地出让公!告须知的规定支付土!地出让价《款土地出《让价款按土地出【让合同约《。定支付后国土部【门方可进行》。土地登记  — 第二?十三条 《土地招拍挂》出,让后土地《竞得者?持土地出让合同【等,文件依法向规划等有!关部门办理项目【建设手续   【第二十?四条 凡《经招拍挂出让—程序获得的》建设用地须按土地】出让合同的约定进】行开发?建设不得批准—。。改变土地招拍—挂出让时的》规划条件因》市政府决定》依法对城乡》总体规划《修改:或按规划实施—城市重大基》础设施和《公共设?施,建,设,过程:中导:致,土地出让合同全部】或部分?不能履行造》成土地使用者—。重大损失的由土地使!用,者向国土部》。门提出申请提供有】关对:该项目规划调—整的:依据国?土部门会同规划、财!政和当地政府共同核!定其损失并》报有审批权的人【民政府批准同意后给!予补偿或由规划部门!会同国土部》门及当地政府共同研!究进行必要性论证合!理确定调《整方案报《有审批?权的人?民政府审《批同:意后:方可进行《调整 ?  第二十》五条 房地产—交易主管部》门应:依据土地出》让合同?约定的规划条—件核发商品房—预售许可《证   第二十六条! 凡土地招》拍挂出让的建—。。设项:。目竣工验《收后:增加土地出》让合同?约定建?筑面:积由规划部门—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!罚后对符《合,规,定的应当按不—低于土地成交—时土地出让总价【款楼面?单价为标准征收【土地收?益修订土地出让合】。同;对不符合—规划的由规划部门】实施拆除确因—不能拆除《的,经,规划许?可由政府予》以没收再由》没收机?关向:国土房?管部门申《。请办:理增加建筑面积的房!。屋登记手续  【 ,。第二十?七条 国土部门应当!会同有关部门—及时督促土地受让】方履行?合,同的义务对土地受让!。方未按土地出—让合同约定履—行义务的应按合【同约:定,执行依法追究违约责!任直至收回国—有建:设用地使用权 第】三章 划拨土地【转变为出《让,土地   第二十八!条 本办法所称【。划拨土地转》变,为出让土地是指【土地使用权人在【合法取得的》划拨土?地上修建房屋并【取得了?。房地:产权证后按土地、】房屋现状在不改【变土地原用途—和,使用权人的情况【。下经原土地使用权人!申请:有审:批权的人民政府可】以将此土地按一定年!限的使用权出—让给土地使用者由该!权利:人按规定《向国家支《。付,土地:出让:价款的行为   第!。二十九条 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!因,改制需要以出让【方式配置土地—的可按土《地原用途《由划拨土地转—变为出让土地方式】办理土?地出让手续补—。缴土地?出让:金   第三十条 !。。为解决低收入人【群住房的经》济适用住房、廉租住!房以及依法批准【建设的农转非住房】等,用地中按规定比例】配,建的联体商》业用:。房在符?合有关政策》规,定的前提下经土地】使用:权人申请提交合法】的,土地房屋产权证【。后可按程序补办土地!出让手?续补签土《地出让合同补缴土】地出让金  — 第三十一条 凡划!拨土地转变》为出让土地补办出让!手续的土地不得进行!项目开发建设若要】按规:划进行项目》开发建设的应按土地!供,应的规定《和程序予以土地【划拨或招拍挂出让 !第四章? 相关规定 —  第三十二条 】根据:城市房地产管—理,法第:十九条?规定需?依法提?前收:回建设用地使用权】的应当给予土地【使用者适《。当补:偿其补偿金额由国土!。部门会?。同,规,划、财政等有关部门!共同研究委》托有评估资格的土】地,评估机构评估—报同级政府批准  ! 对土地使》用权进?行评估应《当依据出让合—。同约定?的年限和土》地的开发经》营等情况对该地块】使用权进行现值评】估后减?去国:家投:入该地块《的增:值收益其差额—为该地?块,土,地使用权《的补:偿金:额国家投入的增值收!。。益按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增值税暂行【办法:的有关规定办理【   ?第三十?三条 对《以土地资产》为主:的股权转让、入【股联建、合资合作以!及法定代表人登记】更换等工商》部门在办理有关【登记手续《时应加强与国土部门!和税务部门》协调防?止,非法炒卖土地—和,偷逃税费具体办【法由市工商部门【会市国土、市地税】、市:国,税部门研究制定【。 第:五章 法律责任【  : 第三十《四条 ?交易过程中》中标人?、竞得人有》下列行?为之一的中标、【竞得结果无》效;造成《损失的中标人、竞得!人应当依法承担【。经济责任和法—律责:任   (一)违】背法律法规或者【交易文?件规定义务的—;   《(二)提供虚假【文件隐瞒事实的; !  (三)采取行】贿、恶?意串通等非法手段】中标或竞得的;  !。 (四?)法律法《规,规定的其他无—效情形?   ?第三十五条》 行政机关》、土地交易》机构工作《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!的由任免《机关、监察机关视其!情节追究有关—人员责任;涉嫌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】关依法处理;—给当事人造成损【失的依法《承担赔偿责任 【。  (一)》以合作开《发、招?商引资?、历史遗《留问题等名义对【。应当实?行招拍挂出》。让的国有建设用【地使用?权采用划《拨方式或协议出让方!式供:应的;?   (二)在招】拍挂出让活》动中阻?止符合受让》条,件的申请人进场【交易或?者允许不符合受让】条件的申请人进场交!易的;   (【三)操纵国有建【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!。交,易结果的;》   (《四):。泄露标底或底价【。的;   (五)】对未: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!支付土地出》让价款或《者不:具备其他法定条件而!为其发放《国有:。建设用地《使用权证书的;【   (《六)收受贿》赂、玩忽职守、滥】用职:。权、:徇私舞弊等行为 】  第三十六条 】。行政机关、》当事人有《下列情形之一—。的,行政:许可文?书无效同《时由任?免,机关、?监,察机:关给予行《政处分;涉》嫌犯罪的移》送司法机关依法处】。理;给当事人造成损!失的依法承担赔【偿责任   (一)!非经营性用》地违规用于经营性】建设:。用地发展《改革、建设》、国土?(房管?)、规?。划、:工商、税务等部门为!其办理基本建设等手!续的 ?  (二)土地公】开公:示信息中《有关行?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!设置诸如虚》。增成本等有碍公平、!公正、公开市场机】。制建设条件》的 :。  :(三)借股权—转,让,和变更法定代表人进!。。行土地倒卖和转让行!为的 第六》章 附 《。则   第三—十七条 军事—。。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应!当,按,照,国家:及,本市有关规定程【序办:理但在土《地出让前应当—提交规划主管部门发!出的:规划条件函及其附图!   第三》十八条 国有土地的!租赁:应当参照《本实:施办法执行》。   第三十—九,条 本实施办法自】公布之?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