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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,庆市人民政》府关于?印,发重庆市国有建【设用地使用权出让】管理实施《办法的通《知<!--?x【ml:na》m,espac》e :pre?fi:x =? o ns —= "urn—。:schema【s-m?icros》。o,ft-com:o】ffic《e:office】。" /--》>   各区县【。。(自治县)》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!门有关单位》。   重《庆,市国有建设用—地使用权《出让管理实施办法已!经2008年—。1,0,月21?日市人?民政府第19次常】务会议通过现印发】给,你,们请认真遵照执【行, 二○○八年十【。一月十九日》   重庆》市国:有建:设用:。地使用权《 出让管理实施办法! 第一章 总 则 !  第一条》 ,。为进一?步规范国有建设【用,地使用权(以下简】称土地)《出让管理行为保护当!事人合法权》益防止国有土地【资产流失根据中【华人民共《和国物权法、中华】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!法、中华人》民,。共和:国房地产《管理法、招标—拍卖挂?牌出让国有建设用】地使用权规定(【国土资源部令第3】9号)等法律、法规!及规章结合》我,市实际特制定本实】施办法 《  第二《条 土地出》让必须符合土—地,利用总体规划—、城乡规划和年度土!地供:应计划必须在土地有!。形交易场所公开【交易:并遵循合法、—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】和诚实守信的—原则   第三条 !工业、?。商业、旅游、—娱乐:、加油(气)站【、,。高速:公路配套服》务区、?轨道:交通等?经营:性市政项目》和商品住宅等土地】出让(租赁》)以及工业用—地使用权改》变为经营性》用,地使:。用权的?和已:。供应的?土,地改变用途收回土地!后出让的《(,本实施办法第三章规!定情形除《外):必须实行招标、【拍卖、挂牌》出让(租赁)(以】下简称招拍挂)土地!招拍挂的交易规则按!照,国土:资源部令《第3:9,号和我市的有关规】定执行 《  第四条 —市国土部门负责全市!土地公开《交易:的,管理工作投资—(,发展改?革、经济《)、建设、规划【、财:政、环保、监察【、工商、《税务:等部门?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!。土地公开交易的【管理工作《同时建立《土地供应重大事【。项有关部《。门会审制度(具体办!法由市国土房—管局制定)  【 第五?条 :市、区县(自治【。县)应当建立土地成!本评估(审》核)机制即根据【拟供应?宗地的?位置、面积、用【途、建设规模—等评估?(审核)《其市场交易参考【价,格   第六条【。 渝:中,区、大渡口》区、江北区、—南岸区、沙坪坝区】、九龙?坡区、?北碚区、渝》北区、巴南区以【及开发?区的土地交易—统一在市土》地和矿业权》交易中心《公开进?行   其》他区县(自治县)】的土地交易在本【。区县(自治县)【土地有形交易市【场公开?进,行   第七—条 土地交易机构】。提供:土地交易《服务的按《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!定的收费标准—收取交易服》务费:用   《第八条 市国土【部门会同有关部门】。。按国家规定》的技术规程修订基准!地价定期《调整土地《级,别,。确保政府的收益【   第九条 本】实施办?法所:称土地出让金系【指政府应收的—级差地租  第二章!。。 国有?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!    第十条 国!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!让(租赁)是指【国家将国有建设【。用地使用权按确定】。的用途和年限让与】(出租)给土地【使,用者由?。土地使用者向—国家支付土》地出让(《租赁)价款的行【为 : , 土:地出:让,。(租赁)前》存,量的:国有建设用地应当】依,法将地上建构—筑物:拆迁安置完毕—新增建设用》地,。应当依法实施完毕】征地拆迁补偿安置】出,让(:租赁)的土地应当】是经整治达到“三】通一平”的》熟地  《 第十?一条 按《照国家和本市国有土!地储备整《治管理规定土地【出让前应由有—资质的土地储备【机构:进行储备整治主城】区范围内的土地【原则上由市级储备机!构储备整治区级【土,地储备机构可对【零星旧城地块储备整!治储备?机构申请储备—整治土地《须,向所在地国土部【门提出?申请按规定》。程序审批 》 ,。 第十二条 区县】(自治县)人—民政:府每年11》月前将本《地区:下一年度拟出让【的国有土地年度供】应计划报市国土【部门市国土》部门会同建》设、发展改革—、规划、财》政等:部门研?究提出?年度土地《供应计划报市人民政!府审批后执》行  ? 第十三条 国土部!。门依据批准的供地计!划按拟供应的地【块向规划部》门函询?用地规划条件—规划部门应按照控】。制性详细规划要求】及时发出《建设用地《规划条?件函(以下简—称规划条件函)【及,。其附图?  : 第十四条 —。土地:。出让范?围应当是规划部门】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!拟供应宗地周边城市!(镇)道路、绿化等!城市(?镇)基础设施用地不!。。得纳入供地范围道路!中心线至边线的【。土地或拓宽部分的】土地、绿化等—城市(镇《)基础设施用地的征!。收(用)土地—成本可计入拟供应土!地的成本对确因宗】地供应时必须把周】边,城,市(镇?)道路、绿化等城】市(镇)《基础:设施纳?。入出让地块一—并建设的规划部门在!出具规?划条件函时应—。明确相关的经—济技术指标区县(自!治县)人民政—府要在土《地出让前确定基【础设施的建》。设主体、面积、工】期、标?准、规模《、建成后的》管理及权属归—属并在土地出让文件!中明确 《  第十五》条 规划《条,件应当包括土地位置!、,面积、用《途,、建:设总规模(容积【率)、建筑密—。度、建筑《。高度、绿地率—以及须配备的公共设!施等  《。 附图?应当包?括在1/500【。1/500》0现状?地形图上标示—地块区位与现状、地!块坐标、《标高(包括±0【。.000以上及以】下标高)、建设【用地界线以及地【块周:边环境与基》础设施条件  【 对重要地块规划】部门发出的规—划条件函《及其附图应达到修建!性详:细规:划的深度   第】十六条 《国,土部门依据规划条件!函编制土《地出:让方案土《地出让方《案的内容包括出让】地块位置、面积、用!途、使?用,年限:、,权属、现《状、规划条件及附图!、,地块勘测定》。界图及出让合同【文本、供地时—。间、供?。地方式、建设时间】等   第十七【条 拟供应土地涉及!原有租?赁关系的应先行【解除租?赁关系方可供应涉及!。权,利,限制的在土地公告供!应前抵押权》人应出?具同意?对宗:地进行出让公—告的书面意见处理好!经济、?法律:关系   第十八】条 按?照本市土地》公开交易成本审计(!评估)?的有:关规定由土地交易机!构委托土《地成本审计(评估)!机构对拟出让地块】的土地成《本予以审计》(评估)具体办【。法,由,市政府另行制—定  ?。 第十九条 —土地交易《。机构按?。照,国土:资源部令第39号】和国家有关》规范要求进行土地】招拍:挂出让土《地招拍挂出让公【告须:知的内容包括竞买】申请书、竞》买土地报价单、【宗地:图、宗地规划条件】、成交确认书—。(格式)、土地出】让合同(样本)、】土地的交易时间、交!地,时间及状态、土【地出让价款》缴,纳的时间进》度、:违,约责任等公开—出让:须知应在当地主要媒!体、中国土地—市场网以及土地【交易机构专网上公】告土地公告20天期!满后按国家》有关规定实施公【。开交易?交易成?功后土地竞得—者与土地交易—机构签订《国有建设用地使【用权成?交确认书(以下简称!成交确认书》)支付?交易服务费用  】 第二十条 土【地竞得者应当按【成交确认书的有关规!定与国土部门签订】国有建设用地—。使,用权出?让合同(以下—简,称土地?出让合?同)   签—订土地出让合—同必:须使用市国土部门】统一制定的》。土地出让合同—文本   国土【部门与土地竞—。得者草签土地—出让合同时法定【代表人签《字应:当手:书不得以其他形【式代替   第二十!一条: 凡:。土地交易完成后须】在政:府供地文件审批和】土地出让合》同签订后10个工作!日内按国家的要求】将,土地交易后的成交】信息在中国土地市】场网:上,公布   第二十】。。。。二条: 土地竞得者须按土!地出让公告须知【的规定支付土地出】让价款土地出让价】款按土地出让—合同:约定支付后国土【部,门方:可进行土《地登记 《  第二十三条【 土地?招拍挂?出让后土《地竞得者持土地出让!合同:等文件依《法向规?划等有关部门办【理项目建设手—续   第二十四】条 凡经招拍挂【出让程序获得的建】设用地须按土地出】让合同的约定进行开!发建设不《得批准改变土地招拍!挂出让时的规划【条件因市政府—决定依法《对,城乡:总体规划修》。改或按规划》实施城?市,重大:。基,础设施和《公共设施建设过【程中导致《土地出让合同全【。部或部分《不能履行造成土地使!用者重大损失的【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土!部门提出申请提【供有关对该》项目规划调整—的依:据国土部门》会,同规划、财政和当地!政府共同核定其损失!。并报有审批权—的人民政府批准【同意后给予补偿【或由规?划部门会同国—土部门及当地政府共!同研:究进行必《要性论证合理确【定调整?方案报有审批权的】人民政府审批—同,意后:方可:进行调整  — ,第,二十五?条, 房地产交易主【管部门应《依据土地出》让合:同约定的规划条【件核发商品房预售】许可证   第二】十六条 《。。凡土地招拍挂出让的!建设项目竣》工验收?。后增加土地》出让:合同约?。。定建筑面《积由规划部》门按照有关规—定依法处罚后—对符合规定的—应当按不低于土地】成交时?土地出让总价—款楼面?单价为标《准征收土地》收益修?订土地出让合同;对!不符合规划的—由规划部门实施拆】除确因?不能:拆除:的经规划许》可由政府予以—没收再由没收机【。关向国土房管部【门申请?办理增加建筑面【积的房?屋登记?手续:。   第二十七【条 国土部门应当会!同有:关,。部门及时督促土地】受让方履行》合,同的义务对土地受】让方未按土地出让】合同约?定履行义《务,的应按合同》。约定执行依》法追究违约责—任直至收回国有建设!用地使用权 第三章! 划拨土地》转变为出让土地【   ?。第二十八条 本办】法所称划《拨土地?转变为?出让土地是指土【地使:用权人在合法取得】的划:拨土地上《修,建房屋并取》得了房地产》权证后按《土地、?房屋:现状在不改变土地原!用途和使用权人【的情:况下:经原土?地使用?权,人,申请有审批》权的人民政》府可以将此土地【按一定年限的使用】权,出让给土《地使用者《由该权利人按规【定向国?家支付土《地出让价款的行为 !  第二《十九条 国有—及国有控股企业【因改制需《要以出让方式配【置土地的可按土地】原用途由划拨土地转!变为出让土地—方式办理土地出让】手续补?缴土地出让》金   第三十条 !为解决低收》入,人群住?。房,的经:济适用住房》、廉租住房以及依法!批准建设的农—转非住房等用—地中:按规定比例配建【的联体商业用房在】。符合有?关政策规定的前【提下经土地使用权】。人申请?提交:合,法的土地房》屋产权证后可按程序!补办土地出让—手续:补签:土地出让《合同补?缴土地?出让金   第【三十一?条 凡划拨土地转】变为出让土地补办出!让手续的土》地,不得进行项目—开发建设若要按【规划进?行项:目开发建《设的应按土地供应】的规定和《程序予?以土地划拨或招【拍挂出?让 第四章 相关规!定   第三—十二条 根据城【市房地产《管理:法第十九条规定需】依法提前收回建设】用地使用权的应当给!予土地?使用者适当补偿【其补偿金额由国土部!门会:同规划、财政等【有关部门共同研【究委托有评估资格】的土地评估机构评】估,报同级政府批—准   对土地使】用权进?行评估应《当依据出让合同【约定:的年限和土地的开】发经营等情况对【该地块使用权进行现!值评估后《减去国家投入该【地块的增值收益其差!额为该?地块土地使用权【的补:偿,金额:国家:投入的增值收—益按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增值税暂行办】。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!  第三《十三条 对以土地资!产为主的股权—转让、入股联建【、合:资合作?。以及法定代》表人登记《更换等工商部—门在办理有关—登记手续时应加强】与国土部《门和税务《部门协调防止非法炒!卖,土地和?偷逃税费具体办法】由市工商部门会【市国土?、市地?。。税、市国税部门研究!。制定 第五章 【法,律责任 《  第三十》四,。条 交?易过程中中》标人、竞得人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中标、】竞得结果无》效,;造成损《失的中标人、—竞得人?应当依法承担经济责!任和法律责任  】 (一?)违:背法律法规或者【交易文件规定义务的!;   (二)提】供虚假文件隐—瞒事实?的,;  ? (三)采取行贿、!恶,意串通等非法手【段中标或竞》得的; 《  (四)法律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无效情形   【第三十五《条, 行政机关》。、土:地交易机构》工作人?员有:下列情形《之一的由任免—机关、?监察机关视其情节追!究有关人员责任;】涉,嫌犯罪?的移送?司法机关依》法处理;给当事【人造成损失的依【法承:。担赔偿责任   】(一)以合》作,开发、?招商引资、历史遗】留,问题:等名义对应当实【行招拍挂《出让的?国有建设用地—使用权采用》划拨方式或协议【出,让,方式供应《的;   (二【。)在招拍挂出—让活动?中阻止符合受—让条件?的申请人进场交易或!者允许不符合受让条!件,的申请人进》场交易的;   】(三)操纵国有【建设用地《。使用权招拍挂—交,易结果的《;   (四—)泄露标底》或底价的; —  (?五)对未按土地【出让合同《约定支付《土,地出让价款》。或者:不具备其他法定【条件而为《其,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!用,权证书的;   (!六)收受贿赂、【玩忽职守、滥用【。职权、徇私舞弊等】行为  《 第三十六》条 行政机》关,、,当事人?有下列?情形之一《的行政?许可文?书无效同时由任【免机关、《监,。察机关给予行—政处分;涉》。。嫌犯罪的移》送司:法机:。关依法?处理;给当事人【造成:损失的依法承担【赔偿责?任   (一)非】经营性用地》违规用于经》营性建?设用地发展改革、建!设,、国土(房》管):。、,规划:、工商、税》务,等,部门为其办理—基本:建设等手续的—   (二》)土:地公开?公,示信息?中有关行政机—关及其工作人员设】置诸如虚增成—本,等有碍公平、公正】、公开市场》机制建?设,条件的   (【三)借股权转让和变!更法定代《表人进行土地倒卖和!转让行为《的 第六章 附 】则   第三十七】。条 军事用地使【用权的?出让应当按》照国家及本市有【关规定程序》办理但?在土地出让前应当】提交规划主》管部门发《。出的规划条件—函及其附图   】第三十八条 国【有,土地的租赁应当参照!本实施办《法执:行   第》三十九条 本实施办!法自公布之日—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