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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节约能源【条例 (2013】年9月27》日,贵州省第十二届人】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四次会议通过】  根据《2,0,17:年,11月30日贵州省!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三十二次》。会,议通过的贵州省【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委员会关于修—。。改〈贵州省建筑市场!管理条例〉等—二,。十五件法规个别【条款:的,。决定修正)》 第一章  【总  则 》第一条 为推动节】约能源?提高能源利用效【率和经济效》益建设?节约型社《会保护和《改善环境促进经【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!续,发展根据《中华:人民共和国节约能】。源法:及有关法律、法【规的:。规定结合《本省:实际:制定本条例 第【二条 节约能源【(以下简称》节能)是《指加强用能管—理采取技术上可行、!经,济上: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!可,以承受的措施—从能源?生产到消《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!耗、减少损》失和污染物排放【、制止浪《费有效、合理地【利用:能源 第《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!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节!能管理、能》源使用和《节能技?术的开发、利用等活!动 第四条》  节能《工作遵循统筹兼顾、!政府引导、市场调节!、,技术推进《和全:。社会参与的》原则: ,第五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》府应:当将节能工》。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!会发展规划、年【度计划并组织编制】和实施节《能,中长期专项规划【。、年度节能计划【,部:署,、协调、监督、检】查、推?动节能工作 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。。每年: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!或者其常务委—员会报告节能工【。作, 第六条 》 省人民政府管理节!能,工作的部门(即省】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!门)主管全》省节:能,监督管理工作省【人,民政府工《。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!工业和信息化领域】的节能监督》管理工作省人民政府!住房城乡建设、【交通运输、农业和】公共机构《节,能管理等部门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!负责节能监督—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!民政府管《理节能工作的部【门的:综,合协调和《指导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管理节能工作的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节能监督管理】工,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其他:有关部?门在各自的职责【范围内负责》节能监督管》理,工作并接《受同级管理节能【工作的部门的综合协!调和指导 》第七条  各级人】民,政府应当《积极开?展,多种形式的节能宣】传、教?育普及节能科学知】识增强全《民的节能意识—任何单?位和:个人都?应当:依法履?行,节能义务有权—检举:浪费能源的》行为 新闻媒—。体,应当宣传节能—法律、法规和—政策刊播节能公【益性广告《。等进行节能宣传发】挥舆论监督作—用营造节能》的社会氛《围 第八条 省、】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将!节能目标逐级分解落!实到下一级人民政府!。签订节能目标责【任,书将节?能目标任务完成【情况作?为,对下一?级人民政府》及其负责人年—。度考核评价的内容 !县级以上《人民:政府应?当每年向《上,一级:人民:政府报告《节能目标任务—完成情况和》节能措施落实情况】 第二章 》节能管理 第九【条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建《立节:能议事协调机制统筹!协,调、组织《推动:本地区节《能工作?研究:解决节能《工作中的重》大问题 第十条 】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管?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根!据上一级人民政【府,的节能规划和年度节!能计划具体编制【和实施本《行政区域的节—能规划和年度—节能:。计划:并按照程序报—上一级管理节能【工作的部《门备:案 省人《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!全省节能规》划和年度节》。能计划编制本行业】的节能专项规划和年!度节能?计划并?组,织实施行业节能【专项规划和》年,度节能计划应当报省!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!作的部门备案法律、!法规另?有规定的从》其规定 第十一条 ! 严格执《行国家、行业和地方!节能强制《性标准 鼓励企业】制定严于国家标准】、行:业,标准、地方标准的】企业节能标准 第十!二条  省人民政府!工业、能源等有关】主管部门按照国家】公布的淘汰》。用,能产品、设备和生】产工艺目录》。及实施?方案要求制定—年度淘汰《。计划监?督用能单位按照【要求在规定期限内】实施淘汰 第十三条! 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统计部《门会同同级有关【部门建?立,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完!善,能源统计指标体系】改进和规范能源统计!方法确?。。保能源统计数—据真:实、完整 县级以上!。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应!当向同级《管理节能《工作的?部门:和有关部《。门,提供能?源统计资料 省人】。民政府统计部门会】同省人民《政府管理《节能工作的》部门 定期向—。社会公布各市、州】及主要?耗能行业能源—。消费和节能情—况等信息 第十四】条  实行居民用】电阶梯电价引导【合理、节约用电【。 第十五条  固】定资产投资项目【依法实行《节能评?。估和审查制度 【不符合强《制,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!设单:位不得开《工建设;已经建【成的不得《投入生产《、使用政府投—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!节能: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!审批:的机关?不得批准建》设 第十六条  】县级以?。上人民政府投资【主管部门按照固定资!产投:资项目审批、核准、!备案的?权限负责固定—资产投资项目—的节能审查工—作项目建设》、设计、《施工:和监理?单位应当执行节能审!查意见 《第十七条  固定资!产,。投资项?目节能评估》按照项?目设计年综》合,能源消费总量实行】分,类管理 《第十八条  —建立并完善》节能服务体系支持节!能服务机《构开展?节能咨询、》。设计、?评估、?检测、审计》。、认证等《活动开展《节能知识宣传和【节能:技术培训提供—节能信息、节能【示,。范和:其他:。公益性节能服务【 节能服务机构不得!提,供虚:假信:息 :第三章  合理使用!与节约能源》 第十九条 — ,。用能单位应》当建立节能目—标,责任制定期开—展节:能,教育和培训加强能】源,计量、统计、利用状!况分析等基》础工作推行先进的节!能技术和信息化管理!模式合理使用—能源 第二十—条 鼓励工》业园区?按照能源梯级利【用的原则采用热【。电联产方式集中【供热 已建成热电联!产,集中供热项目—供热区域内逐步【淘汰原有分散供热锅!炉 第?。二十一?条  生产单位【执行国家《和省有关单位产品】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单!位产品(工作量)能!源消耗?核算努力降低单位】。产,品能耗实行能源消耗!成本管理对》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!额标:。准用能?的生产单《位由省人民政府管】。理节能工《作的部门、工—业和信息化部—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!治理: 第二十二条 【电网企业应》当加强?电,网建设和《。运营的?节能工作加强电【力需求侧管理优化】资,源配置实施》有序用电《减少无功损》耗降低线损和配【电损失提高电能利用!效率 电网企业应当!与已:审批、核准或者【备案的可《再,生能源、资源综【合利:。用发电机组》发电企业签订并网】协议和购电协议【并为:其提供接入、计量、!结算等上网服务优】先安排可再生能源】、资源?综合利用发电—机组以及清洁、高】效,和,符合规?定的热电联产—机组:与电网并《。网发电运行全额收】购其:电网覆盖范围—内可再生能源并网】发电项目的上网【电量和资源综—合利用发电机组【发电企业富余需【上网的电量上网电价!。按照: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!第二:十三条  建筑【工程的建《设、设计、》施工和监理》单位遵守建筑节能】标准:国家尚未制定—建筑节能标准的省】住房和?城乡建设部门会同】。省标准化主管部【门根据全省建筑节】能发展水平》组织制?定地方建筑》节能标准及》其配套?。的技术?规范 第《二十:四条  建》设单位组织》建,设项目竣工验收【时应:。当对建筑节》。能强制性标准的【执行情况进行—查验并在《工程竣工《。验收报告中注明【建筑节能落实—情况的内容对不符】合建筑节能强制【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!工验收合格报告【 ,第二十五《条  ?鼓励构建结构—合,理、布局优化、功】能,配套、运《作,高效的?现代化道路运输【物流:网络体系提》高运输效率和车【辆实载率《降低空驶率 第二十!六条  鼓励道路运!输企业开《。。发和使用清洁—燃料和?石油替?。代燃料车《辆新:投入或?者更新营《运车辆时优先—使用清洁燃料或者石!油替代燃料车—辆 第二十》。七条  鼓》励有:条件的城市或者城】市之:间建设城市轨道交】。通合理布局城市公共!交,通、道路客运—交通枢?纽加强与铁路—。车站、?机场之间的有效衔】接提高运输效—率 第二十八—条  加快普及【推广农村户用—沼气、大《中型沼气工程等【生物质能和太阳能】。、水能以及其他可】再,生能:源,利用技术推广省柴】节煤炉灶《、节能灯和新—型高效燃料技术【等,农村生活节能技【术,和,节能产品 第二十九!条  鼓励》和引导农民使—用高效节能农—。业机械产《品,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!。能、老旧农业机械设!备和渔船装备 【。。第三十条《  推进农村节【能型住宅建设加大】对农村建筑使用节】能材料?和节:能技术知识的推【广,和宣传力《度组织?对农村建筑设—。计、施工人员进【行,节能材料《、节能技《术知识的应用培训】为,农民新建住宅提供节!能技术咨询服务 第!三十:一条  公共机构】的,节能工作纳入各级机!关,目标责任制》。考核体系公共—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!。节能工作负责 第】三十二?条, , 公共机《构按照国家和省【有关规定组织实施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】、能源审计、能效】公示、既《有办公?。建筑节能《改,造等工作严格执行能!源消耗定额管—理制度?和强:制或者优先采购【节能产品《制,度厉行节约杜绝【浪费 第三十三条】 , 公共机构加强对】本单位公务》用车、空调》、电梯、照明、办】公设备等用能系【统和设备的管理【制定:节,能管:理制度和《用能系统操》作规程?按照国家相关标准】对用能系统》进行监测、维—护、诊断和改—造提高运行效—率 第三十四条  !年综合?能源消费《量5000》吨以:上标准?。煤的用能单位为本省!重点用能单》位,省人民政府管理【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!省统计部《门定期公布重点用】能,单位名单 》。第三十?五条 对重点用能】单位:节能实行分级管理 !年,综,合,能源:消费量1万吨以【。上标准煤用能—单位由省人民—政府管理节能工【作的部门会同省工】业和信息化》等,有关部门负责管理】年综:合能源消《费量5?000吨以》上不满1万》吨,标准煤用能》单位由市、州人民】政府:管理节能工作—的部门会同》同级:有关部门监督管【理 省、市》州人民?政府管理节能工【作的部门会同同【级有:关部门将年度节【能目标?任务分解下达—到重点用能单位签】订,节能目?标责任?书加强对《本行政?区域内重《点用能?单位的节能情况【指导、?监,督和考核定期公布】重点用能单》位能源利用状—况 第三十六—条 : 省、市州》人民政府管理节【能工作的部门—会同同级有关部【。门按年度对重点用】能单位节《能目标完成情—况进行分级考核将考!。核结果报《同级:人民政府并予以公告! 第三十七条  重!点用能单位》制订年度节能计【划建立健全能源【管,理体系?和有:。效的:激,励机制提高能源利】用,效率每年按》规定向市、》州以:上人民?政府管理《节,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!年度能源利用状【况报告能源》利用:状况包括能》源,消费情况、能—源利用效率、—。节能目标完成情【况和节能效益—分析、?节能措?施等内容 重点用】能,单位应?当设立能源管理【岗位按照国家规【定的条?。件聘任能《源管理?负责人?并,报管:理节能工作》的部门和有关部门】备案能源管理—负责人负《责组织?对本:单位用?能状况进行》分析、评价组织编】写本单位能》源利用状《况报告提《出本单位节能工【作的改进措施并组织!实施能源管理—。负责人应当》接受管?理节能工作》的部门和《有关部门组织的节】能培训 重点用【。能单位加强能源计量!统计:工作配备统计人【员及符合《要求的能源计量器具!建立健?全能源消费原始【记录和统计》台帐逐步《推行能?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!。、实时?。监,测定期开展能—耗数据分析》 第三?十八条  省、【市州人民《政府:管理节能工作的【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!。门对重点用能单位】报送的能源利—。用状况报告进行审】。查对节能管理制【度不健全、节能【措施不落《实、能源利用效【率低和节能目标【考核未通过的重【点用:能单位管理节—能工作的部门会【同有关?部门:开,展现场调查组织实施!。。用能设备能源效【率检测责令实施能源!审计并?。提出书面《整改要求限期—。。。整改: 第三十九条 【 ,鼓励:重点用能单位加【快实施能量系—统优化?、余:热余压利用、电机系!统节能、燃》煤锅炉(窑炉—)改造、节》约替代石油》等重:点节能工程》 第四?十条  年综合能】。源消费总量30【00吨以上不满50!00吨标准》煤的用?能单位?由县级人民政—府管理节能工作的】部门:会同县级有关部门】比照重?点用能单位进行管理! 第四?章  ?节能技术进步 【第四十一条 — 省人?民政府管《。理节能工作》。的部门会同省工业】。。和信息化等有关部门!推进:节能技术《研究、开《发和应用组》织实:施重大节能科研【项目、节能示范项】目和重点节能工【程 第四十》二条  省》人民:政,府管理节能》工作的部门会同省工!业和信息《化等有关部》门制定并《公布节能《技术、节能产品的】。推广目?录引导用能》单,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!节能技术、节能产】品, 第四十三条 【 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应当【把节能技术研究开】发,作为政府科技投【入的重点领域支持科!研单位和企》业,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!究开:发节:。能,共性和关《键,技术促进节能技术】创新与成果转化【 第四十《四条  鼓》励和支持企业、【科研机构、》高等院校开发—利用煤层气、页岩气!、生物质能、—风能、太《阳能:。、水能、地热—能等能源开展—节能:信息和技《术的交流合作进【。行技术创新 鼓励企!业创新?和采用新技术、新工!艺、新材料进—行节能技《术改造 第》五,。章  保障和激励】措施 第《四十:五,条 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安排》节能:专项资金支持节【能技术?研究开发《、节:能技术?和产:品的示范与推广、】重点节能工程的【实施:和开展节能宣传【培训、信息》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!重点用能单位每年安!排一定的《资金用于节能—科技开发、技术【改造、教育》培训等 第四十六条!  :。加,快,推行合?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!服务产业《发展对节能服务【企业采用合同能【源,管理方式实施的【节能改造项》。目按照国家》和省有关《规定给?予资金奖励和税收扶!持 鼓励企业参与】。节能量交《易和碳交易推—进节能市场化 【第四十七条》 ,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!节,能,项目的?信贷支持力度为符】合条件的《节能技术研》究开发、《节能产品《生产及节《。能技术改造等—。项目提供优》惠贷款推动和引导】社会有关方面—加大对节《能的资金投入—。加快节能技术改【造 第四十八条【 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对在节能》管理、节能》科学技术研》究和推广应用中【有显著成绩以及【检,举严:重浪费能《源行为的单》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!奖励 用能单—位应当建立节—能奖励制度对单位内!部在:节能工作中表—现突出的《集体、?个人: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!四十九条 》 ,鼓励、支持单位和个!人购买?和使:用能源效率等级较】高或者有《节能认证标志—。的用:能产品采用高效照】明,、高效电机、—蓄能设备等节能技术!。和产品提高能—源利用效率 —第六章  监督【。检查 第五十条【 县级?以,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!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!门,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!围内加?强对节能法》律、法规和》。。节能标?准执行情况的监督】检查 第五十一【条,  管理节能工【作的部门和》有,关部:门实施节能监督检查!履行:下列职责 》(一:),宣传、贯彻节能【相关法律、法规和】。标准; (二)【监督被监察单位执】行节能相关》。法律、法规和—标准:指导被监《察单位合理用—能; ?(,。三):受理节?能违法行为》的举报和投诉并组】。。织调:查; (《四)依?法查处违反节能相】关法律、法规和【标准:的,行为; 《(五)履《行,法律、法规》等赋予的其他职责】 第五十二条 管理!节能工作的部门【和有:关部: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!以采取下列》措施 (一)查【阅、复印或者摘录与!监督检查事项有关的!文件、?财,务账目?等,资料; (二)要】求用能单位就—监督检查事》项所涉及的问题做出!解释和说明; (三!)根据需《要对有?关产品、设》备,、资料、场景等进行!录像:、拍照;《 ,。(四)法律、—法规规定《的其他措施 —第,五,十三条 管理节能工!作的部门和有关部】门进行节《能监督?检查不得实施下【列行为 (一)非法!干扰监?督检查对象的生产经!营,。。活动; (二)泄】露监督?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!; (三)向监【督检查对象收取费用!或者谋取其他—非法利益 》第七章 《 法律责《任 第五十四条【 , 违反?本条例规定固定资】产投资项目建设【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!强制性节能标准【的项目或者将该项】目投入生产》、,使用的由县》级以上?人民: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!部门责令《停止建?设或者停《止生:产、使用限期改【。造;不能改》造或者逾《期,不改造的《生,产,性项目由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管理》节能工作《。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!政府按照国务院规】定,的权限责令关—闭并依法《追究有关责任人【的责任 第》五十五条 》从事节能咨》询、设计、评估【、,检测、审计》、认证等《。服务的机构》提供虚假信息—的由管理节能—工作的?部门责令改》正没收?违法所得并》处5万?元以上10万元【以下罚?款 第五十六条 重!点用:。能单位未按照本条】例规定报送能源【利用状况报》。告或:者报告内《容不实的《由,管理节能工作—的部:门责令限期》改正逾期不》改正的处1万—元以上5万元以下】罚款 第五十七条】  拒不提供—有关资料或者伪造、!隐匿、销毁、篡改】有关证据隐瞒事实真!相的由管理节能工作!。的部门或者工业和信!息化等行《业主管部门》予以警告情节—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!。上10万元》以下罚款并对—。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责任【人,员处以2000【元以上1万元—以下罚款 第五十】八条  管理节能工!作的部门和有关【部门工作人员在节】能,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!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!予行政处分 (一】)对不符《合,强制性节能标准【的项目予以批准建设!的; (二》)干扰监督检查【对象的合法生—产经营活动向监督】检查对象收》取费用或者谋取其他!非法利?益的; (三)其他!滥用职权、玩忽职】守、:。徇私舞?弊的:行为 ?第五十九条 对违反!有关节能《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行《为有关部门已经【依据节?能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予,以处罚的管理节能工!作的部门不再处【罚 :第八章  附  则! 第六十条  本】。条,例,自2013年11月!1日起施《行2003年9月】。28日贵州》省第十届人民代表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!次会:议通:过的贵州省节约能】源条例同时废止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