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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节约能源条】例 :(2013年9月2!。7日贵州省第十二届!人,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!会第四次会》议通过  根—据2017年—1,1月3?0,日,贵州省?第十二届人》民代表?大会常务《委,员会第三十二—。次会议通过》的贵州省人民—代,表大会常务委—。员会关于修改〈贵】州省建筑市场管理】条例〉等二十五【。。件法规个别条—款的决?定修正?), 第一章  【总 : 则: 第:一条 为推》动节约能源》提高能源《利用:效率和经济效益建设!节约型社会保护【。和改善环境促—进经济?社会全面《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!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节约能源法及有关法!律、法规《的规定结合本省实】际制定本条例— 第二?条 节约能源—(以下简称节能)】是指加?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!上可:行,、经济上合理以及】环境和社会可—以承受的措施—从能源生产》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!低消耗、减少损失】。和污染物排》放、:。制止:浪费有效、》。合理地利用能—源 :第三条 本条例【适用于?本省行政区域—内的节?能管理、能》源使用和《节能技术的开发【、利:用,等,活动 第《四条  节能—工作遵循统筹兼顾】、,政府引导《、市场调节、技术】推进:和全社?会参与的《原则 第五》条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?府,。应当将节能工作【纳入:国民经济和社会发】展规划、年度计【划并组织编制和【实施节能中长—期专项规划、年度节!能计划,部署、协】。。调、监督、检查、推!动节能工作》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每年向同—级人民代表大会【或者其常务委—员,会报告节《能工作 第》六条 ? 省人民政》府管:理节:能工作?的部门(即省人民】政府:。发展:改革部门)》。主管全省节能—监督管?理,工作省人民》政府工业和信—息化:部门负责工业—。和信息化领》域的节能《监督:管理工作省人—民政府住房城—乡建设、交通运【输、:农业和公共机构节能!。管理等部门在—各自的职责》范围内负责节能监】督管理工《作并:接受省人民政府【管理节能工作的部】门的综合协》调和指导 》。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】工作的部《门负责本行政—区域内的节能—监督: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其他有关部》门在各?自的: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!监督管理《。。工作并接受同级管】。理,节能工作的部门的】综合协调和》指导 第《七,条  各级人民政府!应,当积极开《展多种形式的—节能宣传、教育【普及节能科学—知识增强《全民的节能意—识任何?。。单位:和,个,。人都应当依法履行】节能义务有》权检举浪《费能源的行为— 新闻?媒体应当宣传节【能法律、法》规和政策刊播节能】公益性广告等—。进行节能宣传发挥】舆论监?督作用?营造节能的社会【氛围 第八条— 省、市州人—民政府应当将节能目!标逐级分解》落实到?下一级人民政府签订!节能目?标责:。任书将节能》目标任?务完成情况作为对下!一级人民政府及其】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!的,内容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:府应当每年向上一】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!目标任务完成情况】和节:能措施落实》情况 第《二章 节能管理 】。第九条? 县级?以上:人民政府建立节【能议事协调》机制统筹协调、组】织推:动,本地区节能工作研究!解决节能工作—中的重大《问,题 第十条 —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,府管理节能工—作的部门根》据上一级人》民政府的节能规划和!年度节?能计划具《体编制和实施本行】政区域的节能—规划和年度节能【计划并按照程序【报上一级管理节【能工作的部门备案 !省人民政《府有关部门》根据全省《节,能,。规划和年度》。节能计划编制—本,行业的节《能专项规《划和年度节能—。计划并组织实施行】业节能专项规划和年!度节:能计划应当报省【人民政府管理节【能工作的部门—。备案法律、法规【另,有规定的从其规【定 第十一条  严!格执行国家》、行业和地》方节能强制性—标准 鼓《励企业制定严于【国家标准、》。行业标准、地方【标准的企业节能标】准 第十二条  】省人民政府工—业、能源《等有关主管》部门:。。按照国家公布的【淘汰用能产》品、设备和》。生,产工:艺目:录及实施方案—要求制定年度淘汰】计划监?督用能单位按照要求!在规定期限内实施淘!汰, 第十三条  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—统计部?门会同同级有—关,部门建立健全—能源统计制》度完善能源统计指标!体系改进和》规范能源统计方法确!保能源统计》数据真实《、完整 县级—以上人民政府统【计部:门应:当向同级管》理节能工作的—部门和有关》部门提供能源统【计资料 省人—民政:府统:计部门会同》省人民政府管—理节能工作的部门】 定:期向:社会公布各市、州及!主要耗能行》业能源?消费和节能》。情况等信息 —第十四条  实行居!民,用电:阶梯电价引导合【理、节约《用电 第十五—条  固定》资,产投:资项目依法实—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!度 不符合强—制性节能标》准的项目建》。设单位不《得开工?建设;已经建—成的不得《投入:生产、使用》政府投资项目—不符合强《制性节能标准的依】。法负:责项目?审批: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! 第十六条  县级!以上人民政》。府投资主《管部门按照固定资产!投资项目审批、【。核准、备案的权限负!责固定资产投资【项目:的节能审查工作项】目建:设、设计《。、施工和监》理单位应当》执行节能审查意见 !第十七?条  固定资产【投,资项目节能》评估:按照项目设计年【。综合能源消费总【量,实行分?类管理 第十—八条 ? 建立并完善节【能,服务:体系:支,持节: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!咨询:、设计、评》估、检测、审计【。、认证等《活动开展节能—知识宣传《和节能技术》。。培训提供节》能信息、节能示范】和其:他,公益性节能服务 节!能服务机构》。不得提?供虚假信息 第【三章  合理使用】。与节约能源 —第十九条  用能】单位应当《建立节?能目标责任制—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!。培训加强能源—计量、统计、利用状!况分:析等基础工作推行】先进的节能》技术和信息化—管理模式合理使【用能源 第二十条】。 ,鼓,励工业园区》按照:能源梯级《利用的原则采用【热,电联产方式集中【供热 已建成热电】。联产集中供热—项目:供热区域内逐—步,淘汰原有分散供【热锅炉 第》二十:一条  生产单位】执行国家和省—有关单位产品能【耗限额?标准开展单位—产品(工作量)【能源消耗核算—努力降?低单位产品能耗实行!。能源消耗成本管【理对超过单位产【品能耗?限额标准用能—的生产?单,位由省人民》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!部门:、工:业和信息化》部门按照权》限责令限期治理 】第二十二条 —电网企业应当—加强电网建》设和运营的》节能工?作加强电力需求侧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实!施有序用电减少无】功损耗降《低线:损和配?电损失提高电能【。。利用效率 电—网企业应当》与已审?批、核准或者备案】的可再生能源、资源!综合利用《发电机组发电企【业签订并《。网协议和《购电协议《并为:其,提,供接:入、计量、》结算等?上网服务优先—安排可?再生能源、资源综】。合利用发电机—。组以:及清:洁、高效和》。符合:规定:的热电联《。产机组与电网并网】发电:。运行全额收购其电】网覆盖范《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!发电项?目的上网电量—。。和资:源综合利用发—电,。机,组发电企业富—余需上网的电量【上网电价按》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! 第二十三条  建!筑工程的建设—、设计、《施工:。和监理单位遵守建筑!节能标准《。国家尚未制》定建筑?节能标准《的省住房和》城,乡建设部门》会同省?标准化主管》部门根据全省建筑节!能,发展:水平组织制定地方】建筑节能标准—及其配套的技术规范!。 第:二十四条  建【设单位组织建设【。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!对,建,筑节能强制性标准】的执:行情况进行查—验并:在工程竣《工验收?报告中注《。明建筑节能落实情况!的内容对不符合建】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!不得出具竣工验收】合格报告 第二【十五:条  鼓励构—建结构合理》。。、布局优化、功【能配套、运》作高:效的现代化》道路运输物》流网络体系提高【运输效?。率和车辆实载—率降:低空驶率 》第二:十六条  鼓励道路!运输企业《开发和使用清洁燃料!和石油替《代燃料车《辆新:投入或者更新营运车!辆时优先使用清洁】。。。燃料或者石油替代】燃,料车辆 《第二十七条  鼓】励有条件的城市或】者城:市之间建设城市【轨道交通合理—布,局城市公共交—。通、:道路客运交通—枢纽加强与铁路车】站、机?场之间的有效衔【接提高运输效率 】第二十八条  加快!普及推广《农村户用沼气、【大中:型沼气工程》等生物质能和太【阳能、水能以及其他!可再生能源》利用技术推广省柴】节煤:炉灶、节能灯和新】型高效?燃料技术等农—村生:活节能技术和节能产!品 第二十九条【  鼓励《和引导?农民使?。用高效节能农业机】械产品加《快淘汰和更新高【耗能、老旧农业机械!设备和渔船》装备 ?第三十条 》 推进农村节能型住!宅建:设加大?对农村建筑》使,用节能材料》。和节能技术知识的推!广和宣传力度—组织:对农村建筑设计、】施工人?员进行节《能材料、《节能技?术知识的应用培训为!农民新建住宅提供节!能技术咨询服务 第!三十:一条  公》共机构的《。节能工作纳》入,各级机关目》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公!共机构负责人—对本单位节能工作负!责 第三《十二条  公—共机构按照国家【和省有关规定—组,织,。实施:能源资源消》耗统计、能源—审计、能效公—示、既有办公建筑】节能改造等》工作:严格执?行能源消《耗定额管理制—度和强制或者优先采!购节能产品制度厉行!节约杜绝浪费— 第三十三》条  公共》机构加强对本单【。位公:务用车、空调、电】。梯、照明、办公设】备等用能系统和【设,。备,的管理制定节能管理!制,度和用能《系统操作规程按照国!家相关标准》对,用能:系统:进行监测《。、维护?、诊断?和改:造提高运《行效率 第三十四条! , 年综合能源消【费,量500《0吨以上标准—煤的用能单位为本省!。重点用能《单位省人民政府管理!节能工作的部门会】同省统计部门定【期公布?重点用?能,单,位名单 第》三十五?条 对重点用—能单位节《能实行分级管理 年!综合能源《消费量1万吨以上】标准煤?用能单位由省人民】政府管理节》能工作的部门—会同省工业和信【息,化等有关《部门:负责管理《年综合能源消费【量5000吨以上】不满1万吨标准煤】用能单位由市、州】人,民政府管理节—能工作的部门会【同同级?有,关部门监督管理 省!、市州人民政—府管理节能》。工作的部门会同【同级有关部门将【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分!解,下达到?重点用能单》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!书加强对本行—政区域内重点用【能单位的节》能情况指导》、监督?和考核?定期:公布重点用能单位能!源利用状况 第三十!六条:  省、市州人民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!部门会同同级—有关部门《按年度对重点用能单!位节能目标》完成情况进》行分:级考核将考核结果报!同级人民政府并予以!公告 第三十—七条:  :。重点用能单位制【订年度?节能:。计划建立健全能【源管理体系和有【效的激励机制—提高能源利用效【率每年按规定向市、!州以:上人民政府管理【。节能:工作:的部门报送》上年度能源利用【状况报?告能源利用状况【包括能源《消费情况、能源利用!。效率、节能目—标完成情况和节能】效益分析、节—能措施等内容 重】点,用能单?位应当设立能源管】理岗位按《照国家规定》的条件?聘任能?源管理负《责人并报管》理节能工作的部【。门,和,有,关,部门备案能源—。。管理负责《人负责组织对—本单位用能状况进行!分析:、评:价组织编写本—单,位能源利用》状况报告提出本单】位节能工作的改进】措施并?组织实施能源管理负!。责人应当《接受管理节能—工作:的部门和有关—部门组?织的节能培训 【重点用?能单位?加强能源计量统计】工作配?备统计人员》及符合要求的能【源计量器《具建立健全》能源消费原始—记录:和统计台帐逐—步推:行能:源计量数据在线采集!、实时监测定—期开展?能耗数据分析 第三!十八条  省、市州!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!作,的部:门会:。同同级有《关部门对重》点,用能单位报》送的能源利用状【况报告进行》审查对节能》管理制度不健全、】节能措施不》落实、能源利用【效率低和节能目标考!核未通过的重点【用能单位管理节【能工作的部门—会同有?关部门?开展现场《调查组织实施用能】设,备能源效率》检测:责令:实施能源审》。。计并提出《书,面整改要求限—期整改? 第三十九条—  :鼓励重点《用,能单位?加快实施《能量系统优化、余】热余压利《用、:电机系统节能、【。燃,煤锅炉(《。窑炉)改《造、节?约替:代石油等重点节能】工程 第四十条【  年综合能—源消费总量》3000《吨以:。上不满5000【吨标准煤的用能【单位:由县级人民政府管理!。节能工作的》部门:会同县?级有关部门比照重】点用能单位》进行管理 第四章】  节能技》术进步 《第四十一条 — 省人民《政,府管理节《能工作的部门会同】省工:。。业和信息《化等有关部门推进】节能:技,术研究、开发和【应用组织实施重【大节能科研项—目、节?。能示范项目和重【点节:能工程 第四十二条!  省人《民政府?管理节能工作—的部:门会同省工业和信】息化等有《关部门制定并—公布节能《技术、节能产—品的:推广目录引导用能】单,位和个人使用先进的!节能技术、节能产品! 第四十三条— 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》府,应当把节能技术【研,究开: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!的重点?领域支持科研单位】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!应用研究开发节能】共性和?关键技术促进节【能技术创新与—。成果转化 第四十】四条  鼓励和【支持企业、科—研机构、高》。等院:校开发利用煤层气】、页岩气、生物质能!、风能、太》阳能、水《能、地热能等—能源开展节》能信息和《技,。。术,的交流合作进行技】术,创,新 鼓励企业创新】和采用新技术、新】。工,艺、新材料进行【节能技术《。改造 第五章 【 保:。。障和激励措施 第】四十五条  县级】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安排《节,能专项资金》支持节能《技术研究开发、节】能技术和《产品的示范与—推广、重点》节能工程的》实施:和开展节《能宣传培训、—信息服务和》表,彰奖励等 重点用】能单位每年安排一定!的资金用于节—能科技开发》、技术改造、—教育培训《等 :第四十六条  加快!推行合同能源管【理促进节《能服务产业发展【对节能服务》企,。业采用合同能源【管理方式实》施的节能《改造项目按照国【家和省有关规定【给予资金奖励和税】收扶持 鼓励—企业参与节能量交】易和碳交《易推进节能市场【化 第四十七条 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应当引导金》融机:构加:大对节能项目的信】贷支持力度为—符,合条件的节能技术】研究开发、节能产】品生产及节能技术改!造等:项目提?供优惠贷款》推动:和引导?社会有关《方面加大对》节能的?资,金投入加快节—能技:术改:造 第四十》八条  县级以【。上人民政府对在节】能管理、节能科【学技术研究和推广】应用中有显著成【绩以及检举》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!单位和个人》给予表彰和奖励 用!能单位应当建—立节能奖励制度对单!位内部在节能工作中!表现突出的集体、个!人给予表彰和奖【励 第四十九条 】 鼓励、支持单【位和个人购》买和使用能源效【率等:。级较高或者》有,节能认证标志的用能!产品采用《高效照?明、高?效,电机、蓄能》设备等?。节能技术和产—品提高能《源利用效率 第六章!  监督《检,。查 第五十条 县级!以上人?民,政府管?。理节能工作的部【门和有关《部门应当在各自的】职责范?围内加强《对节能法《律、法规和节能【标准执行情》况的监?督,检查 第五》。十一条  》管理: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!关部门实施节能监】督检:查履行下《列职责? (一?)宣传、《贯彻:节能相关法律、法规!。和标准; 》(二)监督被监察单!位执行节能》相关法律、》法规和标准指导被】监察单位合理用能】; :(三)受理》节能违法行为的举报!。和投诉并组织调查】; (四)依法【。查,处违反节能相关法律!、法规和标准的行为!; (?。五)履行法律、法规!等赋予的其他职责】。 第五?十二条 《管,理节:能,工作的部门和—有关部门实施监督】检查时可以采取【下列措施 (一)查!阅、复印或者—摘录与监《督检查事《项有关的文件、财】务账目等资料; 】(二)要《求用能单位就监督检!查事:项所涉及的问—题做出解《释和说明; (三)!。根,据需要对《有关产品《、,设备、资料、场景】等,进行录像、》拍照; 《。(四)法《律、:。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! ,第五十三条》 管理?节能:工作的部门和有【关部:门进行?节能监督检查不得】实施下列行为 (一!)非法?干扰监?督检:查,对象的?生产经营《活动; (二)泄露!。监督检?查对象的商》业秘密; (三)向!。监督:检查对象收取费用或!者谋取其他非法【利,益 :第七章 《 法:律责:任 第五十四条  !违反:本条:例规定固《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!单位开工建设—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!准的项目或》。者将该项目投入生】产,、使用的由》县,级以:。。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!工作的部门责—令停止建设或者停】止,生产、使《用限期改造;不能改!。造或者逾期不—。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!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!理节能工作》的部门报请本—级,人民政府《按照国务院规定【的,权限责令关》闭并依法追究有关责!任,。人的责任 第五【十五:条 从事节能—咨询、设《计、评估《。、检测、《审计、?认证等服《务的机构提供虚假】。信息的由管理节能】工作的部门责—令改:正没收违法所—得并处5万元—以,上10万元以下【。罚,款 第五十》六条 重《。点用能单位未按【照本条?例规定报送能源利用!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!容不实的《由管理节《能工作的《部门责令限期—改正: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!。元,以上5万《元,以下罚款 第—。五十七条  拒不提!供有关资料》或者伪?造、隐匿、》。销毁、篡改有关证】据隐瞒事实真相【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!部门或者工业和信】息化等行业主管部】。门予以警告情节严重!的处以5万元以【上10万元以下罚款!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《他责任?人员:处以2000元以上!。1万元以下》罚,。款 第五十八条  !。管,理节能工作的部【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!员在节能监督—。管,理工作中有》下列行为《之一的依法给予【行,政处分 (一—)对:不符合强制性节能】标准的项目予以批准!建设的; (二)】干扰监督检查—。。对象的合法》生产经?营活动向《监督检查对象收取费!用或者?谋取其他非法利益的!; (三)》其他滥用职权、【玩忽:职守:、徇私舞弊的—行为 第五》十九条 对违反【有关节能法》律、法规《规定的行为》有关部门已经依据】节,能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:予以处罚的管理节】能工作的部门—不再处罚 》第八章  》。附  则 第六十】条  ?本条:例自20《13:。年11?月1日起《。施行20《03年9月2—8日贵州省第—十届:人民代表《。大,会常务?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!过的:贵州省节约能源条】例,同时废?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