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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节约能源【条例 (2013】年,9月27日贵州【省第十二《届,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四次【会议通过  根【据20?17年11》月,30:。。日贵州省《第十二届人民代【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!三十二次《。会议通?过的贵州省人民【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!修改〈?贵州省建筑市—场管理条例》〉等二十五件法规】个别条款的决定修正!) 第一章  总!  则? 第一条《 为推动《节约:能源提高能》源利用效《。率和经济效益建【设节约型社》会保护和改善—环境:促,进经济社会全—面协调可持续发展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节约能源法—及有: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!条例 第《二条 ?节约:能源(以《下简称节《。。能)是指加》强,用能管理《采取技术上可行【、经济上合理—以及环境和社会可】以承受的措施从【能源生产到消费【。的,各个环节降低消【耗、减少损失和污染!物排放、制》止浪费有效、—合理地利《。用能源? 第三条 本条【例适用于本省行【政区:。域内的?节,能管理、能源使【用和节?能技术的开发—、利用等活动 第四!条  节《能工作遵循统—。。。筹,兼顾、政《府引导、市场调节】、技术推进和全社】会参与?的原则 第五条【。 县级以《上人民?政府应当将节能工】作纳入国民经济和】社会发展规划、【年度计划并组织编】制和:实施节能《中长期?。专项规?划、年度节能计划】,部署、协调、【监督、检查、—推动节能工作 县】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!向,。同级人民代表大【会或者其《。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!工作 ?第,。。六条  省人民【政府管理节能工【。作的部门(即省【人民政府发》展改革部门)—主管全省节》能监督管理工—作省人?民政府工业和信息】化部:门负责工业》和信息?化领域的节能监督】管,理,工作省人民》政府住房《城乡建?设,、交通?运输、?农业和?公共机构节》能管理等部门—在各自的职责范【围内负责节》能监督?管理工作并接受省人!民政府管《。理节能工作的部【门的综合协调和指】导 县级以上—人,民政府管理》节能工作《的部门负责》本行政区《域内的节能监—督管理?。工作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!他有关部门在—各自的职责范—围内负责节能监【督管理工作并接受】同级:管理节能工作的部】门的综?合协调和指导 第】七条  各级人【民政府应当积极开】展多种形式的节【能宣传?、教育普《及节能科《学,知识增强全民的节】。能,意识任何单位—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!行节能义务有权检】举浪费能源》的行为 新闻媒【体应当宣传节—能法律、法规—和政策刊播节—能公益性广告等【。。进行节能宣传发【挥舆论监督作用营】造节能?的,社会氛?围 第八条 省、】。。市州人民政府应【。当,将,节,能目标逐级分解落实!到下一级人民政府签!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将!节能目标任务完成】。情况作为对下一级人!民政府及《其负责人年》度考核评价》的,内容 ?县级以?。上,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!。上一:级人民政府报—。告节:能目标任务完成情】。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!况 第?二章:。 节能管理 —。第九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政?府,建立节能议》事协调机制统筹【协调、组织推—动本地区节》能工作研究解决【节能工作中的—重大问题 第十条】  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管理节】能工作的部》门根据上《一级:人民政府的节能【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!具体编制和实施【本行:政区域的节能规【划,和年度节能计划并按!照程序报上》一级管理《。节能工作的部门备】案 省?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!。据全省节能》规划和年度节—。能计划?编制本?行业的节能专项【规,。划和年度节能计【划并组织实施—行业节?能专项规划》和年:度节能?计划应?当,报省:人民政府管理节【能工作的《部门备案法律、法】规另:有规定的《从其规定《 第十一条  【严格执行国家、行】业和地方节能强制性!标准 鼓励企业制】定严于国家标准、】行业标准、地—方标准的企》业节能标准 第十】二条 ? 省人民政府—工业、能源等有【。关,主管部门按》照国家公《布,的淘汰用能产—。品、设备和生产【工,艺,目录及实施方案要求!制,定年度淘汰计划监督!用能单位按》照,要求:在规定期限内实【施,淘汰 第十三条  !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统,计,部门:会同同级《有关部门《建立健全能源统计】制度:完善能?源统:计指标体系改进【。和规范能源统计方】法确保能《源统:计,数据真实、完—整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统计》部门应当向同级【管理节能工作的【部门和有关》部门:提供:能源统计资料 省】人民政府统计部【。门会同?省人民政府管理【节能工作《的部门 定期向【社会公布各市、【州及主要《耗能行业能》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!信息 第十四条  !。实行:。居民用电阶梯电【价引导合理、节【约用电 第十五【条  固《定资产投资项目依法!实行节能《评估和审查制度 】不符:合强制性《节能: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!不得开工建设—。;已经建成的—不,得投入?生产:、使用政府投资项目!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!准的依法《负责项目审批—的机关不《得批准建设》 第十六条》 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投资《主管部门按照固定资!产投资项目审—批、核?准、备案的》权限负?责,固定资?产投资项目的—节能审查工作项目】。建设、设计、施工和!监,理单位?应当执行节能审查】意见 第十七条  !固定资产《投资项目节》。能评估按照项目【设计年综合能源【消费总量实行分【类,管理: ,第十八条  建【。。立并完善节能服【务体系?支持:节,能服:务机构开展》节能咨询《、设计、《评估:、检测、审计、认证!等活动开展节能知识!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!提供节能信息、节】能示:范和其?他公益性节能服【务, 节能服《。务机构不得》。提供虚假信》息 :第三章  合理使】用与节约能》源 第十九条  】用,能单位应当建立【节能目标责任制定】期开展?节,能教育和培训加【强能:。源计量、统计—、利用?状况分析等》基础工作推行先进】的节能技术和信【息化管理模》式合理使用能源 】第二十条《 鼓励工业园—区按照能源》梯级利用的原—。则采用热电联产方式!集中供热 》已建成热《电联产?。集中供热项目供【热区域内逐步—淘汰原有《。分散:供,热锅炉? 第二十一》条  ?生产单位《执行国家和省有【关单位产品》能耗限额标准开展单!位产品(工作量【),能源消耗核算—努力降低单位产【品能耗实行能—源消耗成本管理对超!过单:位产品?能耗限额标准—用能的生《产单位由省人民【政府管理节》能工作的部门、工】业和信息化部—门按:照权限责令》限期治理 第二十二!条 电网企业—应当:加强电网建》设和:运营的节《。能工作加强电力需】。求侧管?理,优,化资:源配置?实,施,有序用电减少无功】损耗降低线损和【配电损失提高电【能利用效《率 电?网企:业应当与已审批、】核准或者《备,案的可再生能源【。、,资源综合利用发【电机组发《电企业签《订并网协《议,。和购电协《议并为其提供接入】、计量、《。结算等上网服—务优先?安,排可再生能源、资】源综合利用发—电机:组以及清洁、高效】。和,符合规?定的:热电联产机》组与电网并网发【。电运行全额收购其电!网覆盖范围内可【再,生能源并网发—电项目的上网电【量和资源综合利用】发电机?组发电企业》富余需?上网的电量上网电】。价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!十三条  建筑【。工,程的建设、设计、施!工和监?理单位遵守建筑【节能标准国家尚未】制,定建筑?节能标?准的省住房》和城乡建设》部门会同省》标准化主管部—。门根据全省建—筑节能发展水平【组织制定地方建筑节!能标:准及其配套的技【术规范? 第二十《四条 ? 建设单位组织建】设项目竣工验收【。时应当对建》筑节能强制性—。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!查验:并在工程竣工验【收,报告中?。。注明建筑节能落实情!况的内?容对不符合建筑节能!强制性标准的不得】出具竣工验收合格】报告 第二十五条 ! 鼓励构建》结构合理《、布局优化、—功,能,配,套、运?作高效的现代化道路!运输物流网络—体系提高运输效率和!车辆实载率降低空】驶率 第二十六条】  鼓励道路—运输:企业开发和使—用清洁?燃,料和:石,油,。替代燃料《车,辆新投入或者更【新营运?车辆:时优先使用》。清洁燃料或者石【油替代?燃料车辆 第二十七!条  ?鼓励有条件的城市】或者城?市之间建设城市轨道!交通合理布局城市公!共交:通、道路客》运交通枢纽加强与铁!路车站?、机场?之,间的有?效衔:接提高运输效率 】第二十?八条  加快普【及推广农村户用沼】气、大?中型沼气工》程,等生物质能和—太阳能、水能以【及其他可再生能【源利用技术推广省柴!节,煤炉:灶、节能灯和新型】高效燃料技术等农】村生活节能技术和节!能产品 第二—十九条?  :鼓励:和引导农民使用高效!节能农业机》械产品加快淘汰和更!新高:耗能、?老旧农业机械设【。备和渔船装备— 第三?十条  推进农【村节能型住宅建设】加大对农村建筑使用!节,能材料和节能技术】知识的推广和宣传力!。度组织对《农村建筑设计、【施工人员进行—节,能,材料、?节能技术知识—的,应用培训《为农民新建住宅【提供节能技术—咨询服务《 第三十一条 【。 公共机构的节【能工作纳入各级机关!目标责任制考核体】。系公共?机构负?责人对?本单位节能》工作负责《 第三十二》条  公共》机构按照国》家和: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!能源资源消耗统计】、能源审计、能效公!。示、既有《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等!工作严格执行能【源消耗定《额管理制度和强制】或者优先采购—节,能,产品制度厉行—节约杜绝浪费 第】三十三条  公共】机构加强对本单位】公务用车、》空,调、电梯、照—明、办公设备等用】能系统?和设备的管理制定节!能管理制度和用能】。系,统操作规程》按照国家相》关标准对用能系【统进行监测、维护、!诊断:和,改造提高运》行效率 第》三,十四条  年综【合能:源消费量《5000吨以上【标,准煤的用《。能单位为本》省重点用能单位省人!民政府?管理节能工作的【部门会同省统计部】门定期公布重点【用能单位名》单 第三十》五条 对重点—用能单位节能实行分!级管理 《年综合能源消费量】1万吨以上标准【煤用能单位由省人民!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!。部门会同省工业和信!息化等有关部门负责!管理年综合能源消费!量50?。00吨以上》不满1万吨标—准煤用能单》位由市、州》人民政府管》理节能工《作,的部门会同》同级有?关部门监督管理 】省、市州人民政府管!理,节能工作的部门【会同同级有关部门】。将年度节能》目标任?务分:解下达到重点用能】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!任书:加强:对本行?政区域内重点—用能单位的节能【情况指导、监督和】考,核定期公布重点【用能:单位能源利》用状况 第三十【六条:。。  省、市州人民政!府管理?节能工作的部门会】同,同级有?关部:门按年度《对重点用能单位节能!目标完?。成情况进《行分级考核将—考核结果报同级人民!政,府并予以公告 第三!十七条  》重点用能单》位制订年度节—。能计划?建立健全能源管理】体系和?有效:的激励机制提高能】源利用效率每年按】规定向市、州以【上人:民政府?管理节?能工作的部门报送】。上年度能源利用【状,况报告能源利用【状况包括能源消费】情况、能源利用【效率、节能目—标,完成情况和节能效益!分析、节能措—施等内容 》重点: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!源管:理岗:。位按照国家规定的】。条件聘任能源管理】负责人并报管理【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!关,部,门备案能源管—理负:责人负责组织—。。对本单?位用能状况》进行分析、评价组织!。编写本单位能—源利用状《况报告提出本单位节!能工作的改进措【施并组织实》施能:源管:理,负责人应当接受管】理节能工《作的部门和有关【部门组织《的节能培训 重点】用能单位加》强能源?计量统计工作配备统!计人员及符合—要求的能源计量【器具建立健全能源】消费:原始记录和》统计台帐逐步—推行能源计量数据在!线采集、实时监测定!期开展能耗》数据分析《 第三十八》条,  省、市州人【民政府管理节—能工作的部门会【同同级?有关部门对重点【用能单位报》送的能源利用—状况报告《进行:审查对节《能管理制《度不健全、节—能措施不落实、【能源利用效率—低和节能目标考核】未通过的《重点用?能单位管理节能【工作的部门会同有】关部门开展现—场调:。查组织?实施用能设备—能源效率检测—责令实施能源—审计并提《。出书面整改》。要求:限,期整改 第三—十,九条  《鼓,励重点用能单位【加快实?施能量系统优化【、余:热余压利用、电机系!统节能、燃煤锅炉】(窑炉)改造、【节,约替:代石:油等重点《节能工程 第四十】条  年综合能【源消费总《量3000》吨以上不满500】0吨标准煤》的用能单位由县级】人民政府管理节能】工作的部门会同【县级:有,关部门比照重—。。点用能单位进—行管理 第四章  !节能:技术:进步 ?第四十一条  省人!民政府管理节—能工:作的部门会同—省工业和信息化【。等有关部门推进节能!技术研究、》开发和应用组织【实施重大《节能科?研项:目、节?能示范项《目和:重点节能工》程 :。第四十二《条  省《人民政府管理—节能工作的部门【会同:省工业和信息—化等有关部门制定并!公布节能技》术、节能产品—的推广目录引导【用能:单位:和个人使用先进的节!能技术、《节能产品 第四十三!条  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应当把节能技术【研究开发作为—。政府科技投入的【重点领域支》持科研单位和企业】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!究,开发节能《共性和?。关键技术促进节能】技术:创新与成果转化【 第四十四》条  ?鼓励和支持企业、】科研机构、高等院】校开发利用煤层气】、页岩气、生物【质能:、风能、《太阳能、水》能、地热能等能【源,开展节?能信:息和技?术的交流《合作进行《技术创新 鼓励企】业创新?和采用?新,技术、新工》艺、新材料进行节能!技,术改造? 第五章  保障】和激励措施 —第四十五条 —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应当安排【节能专?项资金支持节能技】术研究开发、节【能技术和《产品的示范与推广、!重点节能工程—的实施和开展节能】。宣传培训、》信,息服:。务和表?。彰奖:励等 重点》用能:单位每年安》排一定的资》金用于节能科—。技开发、技》术改造、教育培【训等 第《。四十:六条  加》快,推行合同能》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!产,。业发展对节能—服务企业采用—合同: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!节能改造《项目按照国家和省】有关:规定给予资金—奖励和税收》扶持 鼓《励企业?参与:节,能,量,交易和碳交易推进】节能市场化 第四十!七条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》。当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!节能项目的信贷【支持力度为符合条】件,的节能?技术研?究开发、节能产【品,生产及节能技术【改造等项《目提供优惠》贷款推动和引导社会!有关:方面加?大对节能的资—金投入加快节能技】术改造? ,第四十?八条: 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对在节能》管,理、节能《科学:技术研究和推广应】。用中有显著成绩【以及:检举严重浪费能【源行为的《单,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!奖励 用能单位【应当建立节能奖励制!度对单位《内部在节能工作【中,表现突出的》集体、个人》给予表彰和》奖励 第四十九条】  鼓励、支持单位!和个人购买和使【用能源?效率等级较高或者有!节能认证标志的用】能产品采用》。高效照明、》高效电机、蓄—能设:备等节能技术和产】品提:高能源利用效率 】第,六章  监督—检查 第五十—。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管理节?能工作的《部门和有关部—门,应当在各自的职【责范:围内加强对节—能法律、法规—和节能?标准执行情》。况的监督检查 第】五十一条  —管理:节能:工作的部门和—有关部门《实,施节能?。监督检查《履行下列职责 【(一)宣传、—贯,彻,节能相?关法律、法规—和标准; (二)监!督被监察单位执【行节能相关法律、】。。。法规和标准指导被监!察单:位合理用《能;: (三)受》理节能违法》行为的举报和—投,诉并组织调查; 】(四)依法查—处违反节能相关法律!、法规和标》准的行?为,; (五)履行法律!、法规等赋》予的其他职》责, 第五十二》条 管理节能—工作的部《门,和有关部门实—施监督检查时可【以采取下《列措施 (一)查阅!、复印或《者摘录与监督—检查事项有关的【文件、财务账目等资!料; (二》)要求用能》单位就监督检查事项!所涉及的问题做出】解释和说明; 【。(三)根据需要对】有关产?品、设备、资料、场!景等进行录像—、拍照; (—四)法律、法规规】定的其他措》施, 第五十三条 【管理节能工作—的部门和有关部【门,进行节能监督—检查不?得实:施下列行为 (【一)非法干》扰监督?检查对象的》生产经营活动;【 (二)泄露—监督检查对象—的商业秘密; 【(三)向监》。。督检查对《象收取费用或者谋取!。其他非法《利益 第七》章  法律》责任 ?第五十四条  违反!本条例规定固定【资产:投,资项目建设单位开】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!节能标准的》项目或者将该—项目投入《。生产、使用的由县】级以:上人民?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!部门责?令停止建设或者【停止生产、使用限】期改造;不能改造或!者逾期不改》造的:。生产性项《目,由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《管理节能工作—的部门报请本—级人民政《府按照国务院—。规定:。的权:限责令关闭并依【法追究有关责任【人的责任 》第五十五条 从事节!能咨询、设》计、评估、检—测、审?计、认证等服务的机!。构,提供虚假信息—的由管理节能工作】的部门?责令改正没收—。。违法:所,得并处5《万元以上10万元以!下罚款? 第五?十六条 重》点用能单位未—按照本条例规—定报送能源利用【状况:报告或?者,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!理节能工《作的部门责令限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】的处1万元以上5万!元以下罚款》 第:五十七条  拒【不提供有关资料【或者伪?造、隐?匿、:销毁:、篡改有关证据隐瞒!事实:真相的由《管理节能工作—。的部门或者工业和信!息化等行业主—管部门?予以警?告情节严重的处以】5万元以上10万】。元以下罚款并对直】接负责的《主管: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!处以2?000元以上1【万元以?。下罚款 第五十【八,条  管理节能【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!。门工作?人,员在节能监督管理】工作:中有下列行》为之一的依法给予】行,政处分 (一)【。对不符?合强:制性:节能标准的项目予以!批准建设的; 【(二)?干扰监督检查—对象的合法生产经】营活动向监督—检查对象收》取费用或者谋取其】他非法利益的;【 ,(,。三)其他滥用职权】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》弊的行为 第五十九!条, 对违反《有关节能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行》为有关部《门已经依据节—能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予以处罚的【管理节能工作的部】门,不再处罚 第八章】。  附  则 【第六:十条  本条例【。自2013年11月!1日起施行20【03年?。。9月2?8日贵州省第十届人!民代表大会》常,。务委:员会:第四次会议通过的贵!州省节约能源条【例同时废《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