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风景名胜区】条例
(2》007?年9月?24日?贵州省第十届—人民代表大会—常务:委员会?第二十?九次会议通过 根!据2017》年11月3》0日贵州《省第十?二届人?民代表?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二次会议通【过的贵州省人—民代表大《会常务委员会关于】修改〈贵州省—建筑市场管理—条例〉等二十—五件:法,规,。个别条款的》决定修正)》
第一章 【总 则
第—一条 ?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!胜区的?管理有?。效保:护和合理利用风【景名胜资源》促进经济《社会的?可,持续发展根》据风景名胜》区条例?和有关法律、—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我: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:
第二条 本省】行政:区域内风景名胜区的!设立、规划、保护、!建设、利用和管理】适用本条例
—本条例所称风景【名,胜区是指具》有观赏、文》化或:者科学价值自然【景观、人文景观【比较:集中环境优美可供游!览,或者进行科》学、文化活动的区域!。
第:三条 风》。景,。名胜区划《分为国家级》风,景,名胜区和省级风景】名胜区
《自然景观《和人文景观能够【反映重要自然变化】过程和?重大历史文化发展过!程基本?处于自然《状态或者保持历史原!貌具有国家》代表性的可以—申请设?立,国家:级风景名胜区;具有!区,域代表性的可—以申请设《立省级?风景名胜区》
,。第四条 设—立国:家级风?景名胜区由省人【民政府提出申请【。按照规定报请国务】院批准公布》
设立?省级风景名》胜区由县级人—民政:。。府提出申请》市、州人民政府审核!省人民?政府建?设行政主管》部门会同其他有【关部门组织》论证提出《审查意?见报省人民政府批准!公布
?第五条 因设立】风,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!区内的土地、森林】等,自然资源和房屋【等财产的所》有权人、使用权【人造成?损失的应当依法【给予补偿具》体办法由《省人民政府制—定,
第六?条 县级》以上人民《政府:应,当将风景名胜区【事业纳入国民经济】和,社会发展规划正确】处理经济发展—与保护风景名—。胜资源及自然环境永!。续利用?之间的关系》实现:环境效益、社会效】益与经济《效益的?统一与和谐发展
第!七条 省人民政】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负责全省风景—名,胜区的监督管理【。工作
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—建设行?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!政区域内《风景名胜区的监【督,管,理工:作,
县:级以:上,人民政府其》他有关部门按—照各自?的职:责,分,工负责风景名胜【区的有关《监督管?理工作
第八条 】 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应当在【风景名胜区设立风景!名胜区?管理:机构负责《风景名胜区》的保护、利用和【。统一管?理工作
第二—章 ?规 划《
第九条 》 风景名胜区—经,批准公?布后应当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编制风】景,名胜区?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!分为总体规划—和详:细规划
第十条 】 国:家级风景名》胜区规划由省人【民政府建《。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!编制省级风景—名,胜区规划由县级【人民政府组织编【制跨:行政区域《的省级?风景名胜区规划由所!在地县级人民—政府共同组织编【制或者?共,同的上一级人民政】府组织编制》
,风景:名胜区规划编制【应当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选择具有!相应资质等级的规】划设计单位承担
国!家级风景名》胜区:总体规划应》当采用招标等—公,平竞争的方式选【择持甲级规》。划设计证书的单位编!制;国家级风景名】胜区:。详细规?划和省级风景名胜区!规,划应当采用招—标等公平竞争的方】式选择持《乙级以上规划设【计证书的单位编制
!第十一条 编制】风景:名胜区?规划应当遵循以下原!则
(一)贯彻执】行有关保护和利【用风景名胜资源【的法律法规坚—。持保护优先、开【发,服从保护《正确:处理保护与利用、远!。期与近期、整体与】局部:。。的关系;
(二【)保持自然景观和】人文景观的风貌维护!景区生态平衡各【项建设设施应当与景!。。区环境相《协调;
(》三)风景名胜区的发!展规模、利》用程度和各项建设标!。准、:定额指标应当同地】方,经济发?展水平基本适应并】符合长远发》展的需要;
(四】)科学?。评价风景名胜资源】。的特:点和价值突出—风景名胜区的特色】
第十二条 风】景名胜?区规划应当与相关】规划相?协调
风《景名胜区内的村【镇规划应《当服从风景名胜区规!。划
第十三条 】国家级风《景名胜区《规划的审批程序按】照国家有关规定【执行:
,省级风景名胜—区总体规《划经市、州人民政】。府,审核后?由省人民政府审批】报国务院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备案;省!级风景名胜区详【细规:划由省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【部门审批
第十四条! 依法批准的风景!名胜区规《划应:当严:格执:行,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擅自修—。改,确需调整或者—修改的?应当按照国家规【定执行?
风景名胜区规划】未经批准《的不得在风景—名,胜,区内进行各类建设】活动:和实施特许》经营
第《三章 保》 护
第十—五条 风》景名胜区管》理,机构应?当建立健全保—护风景名《胜资源的各项管【理,制,度落实保护责任和措!。施,
任何单位和—个人应当《保,护风景名《胜资源、自然环境和!各项设?施自觉维护区—内环境卫《生和公共秩序遵守】风景名胜区》的管理规定》有权检举侵占风景名!胜区土地、》。破,坏风景名胜》资源、污染环境等违!法行为
第十六【条 风《。景名胜区管理机【构应当对风景—名胜区内的古—建筑、民族》特色建筑、》古园:林、历史《遗址、古树名—木等风景名胜资源进!行,调查、鉴定和—登记建?立档案设立标识设】置保:。护说明
风景—。名胜区?管理:机,构应当根据风景【名,胜区的特点保护【。。民族:民间传统文化
风】景名胜区管理—机构应?当依:法保:护风景?名胜区内的》文物
第十七条 !风景名胜《区核心景区内禁止进!行与风景名胜资【源保护无关》的建设
禁止出让或!者变相出让风—景名胜资源及核心景!区土地
第十八条 ! 风景名《胜区的自然水—系应当按照风景名】胜,。区规:。划以及相关》规划予以保》护
任何单》位和个人不》得围:填堵塞?水面不得超》过水环境容量使用】水体不得擅自—改变现状或》者向水?体排放废《水、倾倒垃圾和【其他污?染物
风景名胜【区内生产生活项目排!放废物?应当达到国家规定】的排放标准并按照】指定的地点排放
】。第十九条 风景】名胜区管《理机构应《当做好风景》名,胜区生态环境保【护工作保护动—植,物,生存环境
第二十】条, 经批准》在风景名胜区—进行建设活动的建】设单位、施工—单位必须采取有【效措施保护周围景】物、:林草、植被、—水体和地形地貌不】得,。。造成污染和》破坏:
第:二十一条 —风景名胜区内禁【止进行下列活动【
(一)非》法占:用,风景名胜《资源或者风景名胜区!土地擅自改变—。。风景名胜资源性质或!者,风景名胜区》土地使用性质;
(!二)开山、采石【、开矿、开》荒、修坟立碑—等破:坏景观、植被和地形!地,貌的活动;》。
(:三)修建《破坏景观、污—染环:境、妨碍游览和危害!风景名胜区安全的建!筑物、构筑物、【设施;?
(四)擅自建造】、设立?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塑!造,佛像、神像等;
】(五)砍《伐、毁坏风景—林木采挖花草—苗木在游览区及保护!区,内砍柴、放牧;【
,(六)损坏景—物、公共设施—在景物或者设施上】刻,。划、涂污;
(七)!在禁火区《内吸烟、燃》放烟花爆《竹、用?火;
?。(,八)乱扔垃圾;【
(九)《。其他破坏风景—名胜资源、景观的行!为
第二十》二条 风景名胜区!已有的污染环境、】破坏景物景观、【影响:风景名胜资源—保,护、妨碍《。游览:活动的建筑物、构】。筑物:、设施应当按照【风景名胜《区规划?逐步拆?除或者迁出
—第二十三条 — 未经检《疫,部门依法检验的动植!物不得引入》风景:名胜区
风景名胜区!管理机构《应当对风景名胜区有!害外来物种进行预】防、治理
第四章 ! ,建 设
第二十四!条 风景名—胜区内的各项建设应!。当符合风景》名胜区规划风景【名胜: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!、布局?和建:筑物的造型、风格、!色调、高度、—体量等应当与周围景!物,和环境相协调—避免风景《名,胜区人工化》和城市化
第—二十五条 单位】或者个?人在景区以外的风】景名胜区《内,使用土地应当依【法办理相关审—批手续审《批机关应当征—得风景名胜区管理】机构同意后方可【批准其中属于—经营:性的国有《土地应当按照国家有!关规:定实:。行招:标、:拍卖和挂牌出—。让
第二《十六:条 风《景名胜区《内建设项目》。实行建?设项目选址》意见书、《建设用?地规划许《可,证,、建设工程规划【。许,可证和环境影响【评价制?度
第二十七条 !修建索?道、缆车等》涉,及公共安全》和资源保护》与利用的重大—建设:工程其项目选址在国!家级风景名胜区的】应当经?风景名?胜区管理机构审核】后由: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审查按【照国家有关规定核】发选址意见书—。;在省级风景—名胜:区的应当经》。风,景名胜?区管理机《构审:核,后报:省人:民政:。府建: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!选址意?见书
?第二十八条》 建?设单位或者个—人应当持经批准的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】书、:。设计方案和》建,设,项目的有《关,批,准文件向《风景名胜区管理机】构申请定《点,核,定,用地位?置和:界限后依《法办理有关审批【手,续
风?景名胜区管》。理机构应当在1【0日内完成定—点工作?。
第二十九条 建!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完!善基本建设程—序后:申请办理开》。工,手续经风景名胜区】管理机构现场验线施!工
第三《十条 《。风景:名胜区内的临时建设!。活动应当严格控制未!经批准不得进行临】时建设?
确需进行临时【建设的应当经风景名!胜,区管理机构审核后】依法办理审批手续
!。。风景名胜区》内的临时《性建筑物使》用期:限届:满该建?筑物所有权人应当自!届满之日起30日】。内拆除
禁》止在:批准的临时》用地:上建设?永久性建《。筑物:、,构筑物和其他设施】
第五章 管 】 理
第《三十一条 》 ,风景:名胜区管理机—构依:法行使?下列管理职能
(】一)执行《相关法律、法规制定!。。相应管理制》度,协助编制风景名胜区!规划;
(》二)依据风》景名胜区规划—审查建设项目监【督,建设活动;》
,(,三)建?设、维护、管理风】景名胜?区基础设施》。实施项?目特许经营管理;】
(四)保护风景名!胜资源、生态—环,境及:生物多样性根—。据风景?名胜区?规划维护风》。。。景名胜区《的,自然景观和》人文:。。景观开发《利用风景名胜资源;!
(五)《监督管理风景—名胜区的《游览活动、经营【活动:、环:境卫生?和饮食服务卫生;】
(六)《设立风?景名胜区管理—机构的?人民政府依》法授予的其》他职能
风景名胜区!内宗教?活动场所的管理,依!照国:家有关宗《教活动场所管理的】规定:执行:。
第三十二条 【 ,进入风景名》胜区的门票由风【。景名胜区管理机构】负责出售
门—票收入?实行收支两》条线管理专》项用于风《景名胜?资源的?保护:和管理?。以及风景《名胜区内财产—的所有权人》、使用权人损失的补!偿
:第三十?三条 风景—名胜区管理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】安,全,预警、?防火、救援制度和】安全管理制度—完善安全管》理设施严防火灾【和其:他游览事故》发生
在险要部【位、危险地段—、繁忙道口应当【设置安全《保护设?施和警示标志并定期!进行检查维修;【及时排除危岩险石及!。其他安全隐患
【。第,三十四条 —在,风景名胜区》内,从事非特许经营项目!经营:活动的单位和—个人应?当经风景名胜区【管理机?构审核按《。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!手续后在风景名胜】区管理机构指定【地点亮?照营业
禁》止在风景名胜区内擅!。自设置、张贴广【告,占道或者乱设摊【点
第三十》五条 风景名【胜区管?。理机:构应当按照》风,景名:胜区规?划确定的游览接待容!量有计划《地安排游览活—动
进入《。风景名胜区的车【辆、船只等交—通工具应当按—照规:。定的线路行驶在规定!的地点停泊
第【三十六?条 : 摄影服务摊点【不得在景《物周围圈《占,拍摄位置《不得向自《行,拍摄的游客收取【费用
?。第三十七条 鼓励!风景名胜区》建立讲解员制度
】第三十八条 风】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!执法人员应当经培训!、,考核:合格后持证》。上岗严格执》法
第六章》 :特许经营《
第三十九条 【 本条例所》称风景名胜区内项】目特许?经营是指公民、【法人或者其他—组,织按照法定程序、标!准,和条件在一》定期限和范围—内有偿取得》从事风景名胜区内】整体或?者单个项目投—资、经营权利的【活,动
:。第四十条 —整体项目特》许经营期《限最长为20年单个!项目特许经营期【限最长为15年【
第:四十一条 特许经!营者在特许经营【期内:更新、?改造和新建的—人,文景:。观以及其《他设施在特许经营期!满或者终止后—无偿归国家所有
】第四十二条 风景!名胜区管理机—构应当根据风景名】胜区规划制定项目特!许经营?方案:
第:四十三?条, 风景名胜区内【项目特许经》营权投标人应当【具备以下条件
(】一):法定的投标》人主体资格;—
(二)符合特许】经营:方案的投资》。、经营方案;—
(三)《技术、经营负责【人有相应《从业经历和业绩【其他关键岗位人员】有相应的从业能力】;
(四《)相应?的资金、设备和【设施等;
(五)良!好的诚信记录
【第,四十:四条: 特?许经营权的授予【程序
(一》),风景名胜区管—理机构根据》特许经?营,方,案,公布特许《经营项目《、招标条《件进行公开招—标;
(二)—风,景名:胜区管?理机构组织》专家:根据招标《条件对投标人的投】资、经营《方案:进行审查和》评议选择《特许经营权授予【对象;
(三)风景!名胜区?管理机构将中标【人及其投资、经营】方案在相关》媒体上进行公—示接受社会监督;
!(,四)公示期满后由】风景名?胜,区管理机构与中标】人签订特许》经营:协议确?定各自的权利—义务:
第:四十五?条 特《许经营者在经营期】内不得有下列行【为
(一)擅—自处分特许经营【权、风景《名胜资源或者—。变更特许经营内容】;
(二《)擅:自停业?、歇业影响公—共利:益和公共安全;
】(三)?经营活动违反法【律、法规《规定或?者经营设施、项目】危及公共安全、违】反风景名《胜区规划《
第四十六条 【 特许经营权期满】或,者被依法《。。。撤销:后,原特许经营者应当在!风,。景名胜区管理机构】规定:的时间内将维持【。特许经?营业务正常运行所必!需的资产、档—案,移交风景名胜—区管理机构
—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!构完成接《管前原特许经—营者应当按照—风景名胜区管理机】构的要求履》行职:责维持正常经营
风!景名胜?区管理机构》。应当及?时接管并在接管后履!行维持特许经营业】务正常运行的—。义务
第四十—七条 风景名胜区!管理机构应当在【特许:经,营权期限《届满时按《照本:。。。条例第?四十四条的规定重新!选择特许经营者重新!选择:特许:经营者时原经营者】在,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!权
第四十八—条 特许经营【期间因?不,可抗力无《。法正:常经营时可》以提前终止特—。许经营权《
第四?十九条 特许经营!者应当缴《纳风景?名胜:资源有偿使用—费具体?办法由省《人民政府制》定
第五十》条 本条例施行前!在风景名《胜区内已经取—得的项目经营权【依照有关法》律、法规和国家规】定处理
第七章 !法律责任《
第:五十一条 违【反本条例第》二十一条规定在风】景名胜区内采挖花草!苗木或者在景区内砍!柴、:放牧:的由风景名胜区管】理机构?给,予警告,责令停止】违法行为;情节严】重的并处50元以】上5:00元以下》罚款
违反本条【例,第二十一条规定在】禁火区内吸烟—、燃放烟花爆—竹、用火的由—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!给予警?告,责令停止—违法行?为;情节严重—或者造?成严重后果的并【处10?00元以上1万元以!下罚:款;造?成,损失的?依法承?担赔偿责任
违反本!条例第二《十一条规定擅自建造!、设立宗教》活,。动场所或者塑造【。佛像、?神像等以及毁—坏风景林木或—者,进行:。。抚育、?。更新以?外的采伐的由风【景名胜区管理—机构责令停止违【法,行为:有违法所得》的没:收违法所得并处1】万元以上5》万元以下《罚款;?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!元以上10》万元以下罚款—;造成损失》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!
上列违法行—为有关?部,门依照?法律、法《规的规定已经—处罚的风景名胜区】管理机构不再处罚
!。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!条例第三十条规【定未经风景》名,胜区管理机构—审核并?依法报批在风—景,名胜区内进行临时建!设的或者《在风景名胜区内【临时使用的》土地上建设永久【性,建筑物的《由风:景名:胜区管理《机构:责令停止建设—;已经?。建设的责令限期拆除!逾期未拆除》的依法?强制拆除《拆除费用和由—此,引起的财产损—失由违法行为人承】。担
第五十三条【 车辆、船只进】。入风:景名胜区不按照【规定的线路、地【点行驶、停放的【个人不遵守景区游】览,秩序或者安全制【度的由风景名胜【区管理机构》予以:警告不听劝阻的处】100?元以上500元以】下,罚款
第五十四【条, :未,经批准或者》不按:照指定的地点—从事经营活动的以】及在景物周围圈【占拍摄位置或者向自!行拍摄的游客收取】费用:的由风景名胜—区管理机《构责令改正》、,没收违?法所得可以处100!元以上500—元以下罚款
—第五十五条 特】许经营者违反—本条例第四》十五条规《定的由风景名—胜,区管理机构责令限期!改正有违法所—得的没收《违法所得并处5【万元以上20万【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!重的撤销特》许经营权
》第五十六《条 特许》经营者违反》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!一的:由风景名胜区—管理机?构或者其《。他有关部门责令【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!以上20万元—以下罚款《;情:节严:重的撤销《特许经营权
(一)!自取得特许经营权】之日起2年内没【有实:施投:。资、经营方》案的;
(二)不】按规定缴纳》风景名?胜资:。源有偿?。使用:费的
第五十七条 ! 风景名胜区—管,。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!一的由其上》级行政机《关责令限期改正【。;尚:不构成犯《罪的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人员和【其他直接责》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!
(一)风景名【胜区总体规划和【详细规划《。未经批准前实施【特许经营的;
(】二):对不符?合法:定条件的《申请人授予特许经营!权的;
(三)【对符合?招投标条件的项目】未经招?标或者?。。不根据招标》。结果选择特许经营者!的
第?五十:八条: 违反本条例规】定行政机《关,工作人员、风—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工!作人员滥用职权【、玩忽职《守、徇私舞弊尚不】构成:犯罪的依法给—予行政处分
—第八章 》附 则
》第五十?九条: 本?条例所称景区—是指在?风景名胜区规划中】根据景源类》型、景观特征或者游!赏需求而划分的一】。定用地范围包含有】较多的景物和—景点或者若干景群形!成相对独《立的分区特征—
本:条例所称核》心景区是指风景名胜!区范围内《自然景物《、,人,文景物?最集中的、最具【观赏价值、》最需要?严格保护的》。区,域包括规《划中确定的生态【保,护区、自然景观保】护区和史迹保护区】
本条例所称—风景名胜资源是【指,具有观?赏、文化或者—科学价值《可以作为风景—游览对?。象和风景《开发:。。利用的?自然景观、人文【景观以及风》土人情等
第六【十条 本条—例自:。2007《年,12月1日起施行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