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省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】
(2004年【11月27日贵州】省第十?届人民代表大会常】务委:员会第十《。一次:会议通过 —根据20《10:年9月17》日贵州省第十一届】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十八【次会议通《过的贵州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!委员会关于修改【部分地方性法规【的决:定第一?次修正 根据2】。01:2年3月30日贵州!省第十一届人民【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七次会议】通过的?贵州省人民》代表大会常》务委员?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!性法规?的,决,定第:二次修正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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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?。章,。 ?总 则
第】一条 ?为加:强城: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!理创建和维护整【洁、优美的环—境保障人民群众【。身体健康根》据有关?。法律、?法规的规定结—合本:省实际制定本条【例
:第二条? 本条?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!域内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所在地城区的市!容和环?境卫生管理》
第三?条 :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《领导城?市,市容:和环境卫生工作【上级人民政府及【其市容?和环境卫生行—政部门负有》指导、监督》责任
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城市》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部门负责本行政区】域内:的城市?。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】理工作
县级—以,上人民政府》。有关部门应当按【照各自职责做好城】市,市容和环境卫—生管理工作
—第四条 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将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事业—纳入国民经》济和:社会发?展计划建立健全【多元化?投,入机制?完善城市市》容和:环境卫生设施—提,供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公《共服务
鼓励和【支持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的科学技术研】究、推广先进实用技!术提高市容》环境卫?生水平
《鼓励和支《持单位和个》人兴:办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服?务企业逐《步实现城《市市容和环》。境卫生服务产—业市:场化
第五条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!市市:。容和环境卫生行【政部门应《当根据城市》。总体规划编制市容】环境卫生专业规【划报:同级人?民政府批准》实施
?第六条? 各:。级,人民政府和公众【媒体应当加强城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法律、法《规,的,宣传增强全社会维护!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的意识
第》七条 单《位和个人有享受整】洁、优美城市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的权利有《维护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《生的义务《对损害城市市容【和环:境卫生的行为—有权:劝阻和举《报
《第二章 》 城市市容》管理
第八【条 :城市:建筑物、构筑物【和其他设《施应当符合国家和省!的城:市容貌?标准保?持整:洁、完好与周围环境!相协调?
鼓:励旅游城市和有【。条,件的其他城市结【合本地实际制定高】于,国,家,。和省的城市容貌【标准
第九条 【。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!景观区域内的—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所!有者、使《用者或者管理者应当!按照城?市人:民政府?的规定对建筑物、构!筑物的外《部进行清洗、粉刷或!者维修不履行—的责:令,限期履行《;逾期不履行—的由城?市市容?和,环境卫生行政—部,门代:为委托有关单位或者!个人:进行清洗《、粉刷或《者维修所需》费用由?责任者?承担
?在新建、改建—的建筑物《、构筑物安》装护栏、托架、【公用电视接》收系统?、遮:阳棚等设施应当符合!国家和省《的城市容貌标准保持!整洁、完好
—。第十条? 城市?。主要道路两》侧和景观区》域内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外部的—装修、改建》应当符合国家和省】的城市容貌标—准
城市主要—。道路两侧和景观区】域内的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的顶—部不得搭建房屋【、堆放杂物建筑物、!构筑物临《街的阳台和窗外【不得堆放、吊挂有碍!市容的物品违反规定!的责令停止》违法行为限期清【理或者拆除》处,以100元》以上1000—元,以下罚?款
第?十一条 城市主要道!路两:。侧,的建筑物、构筑物】需要与街道分—界的:应当选用透景、半透!景的围墙、栅栏、花!坛等隔离并保持整】洁、美观
第—十二条 在城市道】路、广场以》。及其他公共场所设】置的交通《、通信、邮政、电】力、消防、供水、】燃气等各类设—施应当符合》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!标准并保持整洁、完!好,出现污损的所有【。权人或者管理单【位应当及时》清洗、维修》或者更?换;不履行的责令限!。期履行;逾》期不:履行的可《以处以200—元以上?。2000元以下【罚款
在城市道路】。、广场以《及其他公共场所设置!的架空管线》应当符合省的城市容!貌标:。。准
第十三条 【城市主要道路—两侧和景观区—域内的建筑物、【构筑物和其他设施】需设置景《观灯光设施的所【有者、?。。使用:。者,。或者管理者应—当按照规定设—置并保持整洁、完好!
景观灯光设施【的,所有者、使用—。者或者?管理者设《置景观灯《光,。设施不得以强—。。光直射居《民住:宅;不得影》响交通或者消防通道!畅通违反规定的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】限期清理或者拆除】处以200元—以上:20:。00元以下》。罚款
第十四—条 :户外广告以及非【广告的霓虹灯—、标牌、电子—显示牌、实物照景、!宣传栏等户外设施】应当按?照统一规划》设,。置并符合《国家和省的城市容貌!标准违反《规,定的:责令停止违法—行为限期清理或者】拆除处以500元】以上5000—元以下?罚款
户外广—告以及非广告的霓】虹灯、标牌、电【子,显示牌?、实:物照景、宣传栏【等户外设施存在安全!隐患的设置单位【和个人应《当,及,。时进行整修或者【拆,除不履行的限期【清理或者《拆除处?以500元以—上5:000元以下—罚款
户外设施的】。设置单位《和个人应当》负责设施的日常【维护图?案、文字、灯光【显示不全《或者污损的应—当及时修《复不:履行的责令限期履】行可以处以5—0元以上500元以!下罚款
《。第十五条 》单位:和个人不得在建【。筑物、构《筑物、树木和其【他设施上悬挂、【张贴、刻划、喷涂经!营性:招贴物和有碍市容的!字、画违反规—定的责令限期清除可!以处以1《0,0元以上《1,000?元以下罚款
城【市人民政府应当【选择适当场所设置】公共:信息栏供市》民发布个人信—息并负责管理和保】。洁
第十《六,。条 在城市建筑物】、构:筑物和?其他设施上悬挂【、张贴公益性宣【传品应当将活—动期限、活动范围报!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!政部:门,。备案并?在期满前清》除违:反规定的责令限期】清除;逾期不—清除的由城市市【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!门代为委托》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!行,清除清除费》用由责任者承担
第!十七:条 城市公》共绿地和树木应【当保持整洁、美观、!安全管理养护—单位应当及时清除垃!圾杂物不履行的责令!。限期履行可以—处以100元—。。以上100》0元以下罚款
第十!八条: 临街营业性餐饮】业,、加工作《坊和:夜,市摊位经营》者不得使用燃—煤炉具不得》污损临街墙面和【城市道?路以及其他公共【设,施不得?堵塞排污《管、沟违反》规,定的责令限期改【正可以处以50【元以上5《00元以下》罚,款
第十九条 单位!。和个人?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!两侧:和,公共场地《堆放物料、搭—建建筑物《、构:筑物:或者其他设施违【反规定的《责,令停止?违法行为《限期清理或者拆除】处以5?00元以《上5000》。。元以下罚款
—因建设等特殊需要】经依法批准搭建【临时建筑物》、构筑物或》。者其他设施》的应:当保:持,周围环境《。卫生整洁违反规定】的,责,令限:期改正可以处以2】00元?以上:2000元以下罚】款;:经,依法批准搭》建的临时《建筑物、构筑物或】者其:他设:施期满后应当—恢复原貌违反规定的!责令限?。期改正可以处以临时!建,设工程造价一倍以】下的罚款《
第二十《条 :单位和个人不—得擅自在人行—天桥、?地,下,通道或者占用城市道!路,以及:其他公共《场地:设摊:经营、?兜售物品违反—规定的责令》。限期:改正:可处以20元以上】200元《以下罚?款
:第二十一条 城【市道:路两侧和景观区域】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!内的经?营者不得超越建筑物!、,构筑物门《窗和外墙占道经营;!。不得占用城市道【路和公共场地—从事加工承揽或者冲!洗、:维修车辆违反规【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可!以处以50元以【。上5:00元?以,下罚款
《。。第二:十二:条 市区行驶的车】辆应当保持外观整洁!
施工运输车—辆应当按照规定线路!。行驶不得带泥上路违!。反规定的可以处以5!0元以上500元以!下罚款?
运输煤炭》、,砂石、渣土、泥浆】、垃圾、粪便等的车!辆应当封闭或者采取!覆盖措施抛撒、遗】漏的应当立》即清:除;不清《除的由市容和环【境卫生行政部—门代:为委托?有关单?位或者个《人进行清除清除【费用:。由,责任者?承担:处以50元以上【500元以下—。。罚,款
第三章【。 城市环境卫生!管理
第二十】三条 城市》。环境:卫生应?当达到?国家和省的》环境:卫生:质量标?准
环?境卫生作业单位和个!人进行环境卫生【作业服务应》当遵守环境》卫生质量标准—和操作规程》
第二十四条— 城:市环境卫《生工作?实行责任区制—。度城市环境卫生责】任区范围包括—单,位和个人所有、【使用或者管》理的建筑物、构【筑物和其他设施、场!所及其有关区域
】。城市环境《卫生责?任区的责任人—按,照下列规定》。划分
(一)主次干!。道、开放式广场、过!街通道、公》。共水域由环境—卫生作业单位负【责;
?(二)小街》小巷:、,居民住宅《区、楼群《院落由街道》办事处、《居委会或者》相应机构负责—;,
(三)实》施物:业管理的住宅—小区:由物业管理服—。务企业负责》;
:(四)市政》设施由?产权单位《或者管?理单位负责;
(五!)建设?施,工场所由建》设施工单位负—责;:
(六)公》共厕所由产权单位】或者管理单位—负责;
《。(七:)宾馆、饭店—、商店、影》剧院、客《货车站?、集贸市《场等:公共场所由》经营管理者负责;
!(八)河道由管【理单位负责》;
(九)公—共绿地?和河道?两侧由管理养护【单位负?责;
(十)沿街商!业店铺及摊点周围由!经营者负责;
【。(十一)《在道路和公共场所举!办,宣传:、咨询、展销等【活动:的由主办单位负责;!
(十二)客货码】头,。及作业范围内的水】面由客货《。码,头经营单《位或者作业者—负,责;
(十三—)在:市区水域行驶或者】停泊:的各类船舶由经【营管理者负》责;
(十四—)待建?地由土地使用权【单位负责;
(【十,五)机关、团体、学!校、医院等单位以及!工矿企业的》管理区域由本单位】负责
按照前款规】定不能确《定责任区域》的由:所在地的《人民:政府或者城市—。市容和环境》卫生行政《部门确?定责任人;跨区域】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!。民政府或者》城市: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!部,门确:定责任?人
第二十五条【 城市环境卫生责任!人应当按照国家【和省的城市环—境卫生质《量标准履行》城市环境卫生责任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部门应》当对城市环境卫【生责任人进行业务指!导不:履行城市《环境卫生责任或者不!进行业务指》导的应当承担—相应责任
》城,市,环境卫生责任人对】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!生的:损害环?境卫生的行为有权】劝阻、制《止或者提请城—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行?政部:门和其他有》关行:政部门依法查处【
第二十六条 【禁止:。下列影响环境卫生的!行为
(一)—随地吐痰、便溺乱扔!果皮、烟头、纸屑】等各类废弃物;
(!二)在?建筑物、构筑物【或者车辆《内向城市街道抛【掷废弃物《。;
(?三)向城市道路、河!道、公共《场地倾倒垃圾、粪】便、污水等废—弃物
违反前款第】。一、二?项规定?的责令立即》清除可以处以—10元以上100】元以:下罚款违反第三【项规定的责令限期】清除逾期不》清除的由市容—。和环境卫生》行,政部门代为》委,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!进行清除清除—。费用由责任者—承担:对个:人处以50》元以:上500元以下【罚款对单位》处以5?00元?以上5?000元以下—罚款
第二十七条】 禁止在《城市公共场地放养犬!类和其?他畜禽违反规定【的责令限《期改正;逾期不改】正的处以5》0元以?上500元以下罚】款
第二十八条【 ,。城市道路两侧施【。工现场的《施工:单位应?当按照规定》设,。置圈围设施和临时】环卫设施硬化出入】口道路施工完毕应当!清除建筑垃圾—违反规定的责令限】期改正可以处以【5,00元以上50【。00元以《下罚款
第二十九】条 禁?止,在城市道路搅拌【砂浆:。或,者将泥沙《。排入下?水道违?反规定?的,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!。以,500元以上5【0,00:元以下?。罚款
第三十条【 ,车辆清洗站(—点)应当按照国家和!省规定的标准—设置并保持周围环境!整洁
车辆清洗【站(点)应当设置泥!沙过滤设施禁—止将泥沙排入城【市排污系统违反【规定:的责令?限期改正;逾期不】改正的处以50【0元以上5000元!。以下罚款
第三十】一条 ?。公厕产权人或者管】理者应当负》责公厕保洁工作做】到及时清掏、—定期消毒不》履行的予以警—。告并可处以》100元以上—500元以下罚款
!贮(化)粪池应当及!时疏通、《清掏粪便外溢时【城市市容《。和环:境卫生行政》部门应当及时组【织有关单位》清,除、疏通《所需费用《由责任者《承担
第三》十二条 单位—。和个人应当按照城】。市市:容和:环境卫生行政部【门规定?的时间、地点、方式!倾倒和?清,运生:活垃圾?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!改正对个《。人可以处以10元】以,上1:00元以下罚—款;对单位可以【处以:200元以》上2000元以下罚!款
建筑垃圾、【废旧家具、》家电等?废弃:物应:当,投放在指定》的收集场《。所违:。反规定的《责令限期改正对【个人可以处以50元!以上:500元《以下:罚款;对单位—可以处以2》000?元以:上1万元以下罚【款
第三十三条 】工业固体废》弃物、?医疗废弃物》及其:他有:毒,、有害废弃物应【当按照国家的规定】单独收?集、运输、》处置禁止混入城市生!活垃:圾违反规定的责【令限期改正对个人】可以处以3》。00元以上30【00元以下罚款【;对单位可以处【以,。3000元以上3万!。元以:下罚款
第三十四条! 环境卫生作业单】位和个人从事垃圾】清扫、收《集,、运输服务应—当,对生活垃圾做—到日产日清集中收运!将垃圾运往指—定场所违反规定的】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!00元以上20【00元以下罚款
第!三十:五条: 城市?生活垃圾《处理实行收费—制度单位和个人应】当按照规定缴纳城】市生活垃圾处—理费;逾期》不缴纳的按照—每日1‰加收滞【纳金可以处》以50元以上50】0元以下罚》款
《第四章 —城市环境卫生设施】管理
》第三:十六:条 城?市人民?政府应?当根据?城市环境卫生—需要建设或者—鼓励单位《和个:人投:。资建设环境卫生设施!并依法保障》投资者?的合法权益
城市】人民政府《应当设置建》筑垃圾、工业固体】废弃物、医》疗废弃?物,及其他有《毒、:有害废?弃,物的固定收集和【处理场所
》第三十七条 城市】环境卫生责》任区:的责任?人应当按照规定在】城市:道路两侧和公—共场所设置》密闭式垃圾》容器、果皮箱等环卫!设施并负责保洁和】消毒
第三十八条 !设置城市环境卫【生设施应当符合国家!和省规定《的城市环境》卫生标?准
第三十》九条 城市新—区,开发:和旧城改造应当按照!城,市环境卫生设施规】划配套建设公厕【、垃:圾转:运,站及其他环境卫【生,。设施:应当与建设项—目,同时设计、同时施】工、同时验收后投】入使用所需建设经费!列入建设项目工程概!算
:第四十条 城市【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!和管理应当符合【建设标?准不符合标》准的责令限期整【改可以处以300】0元以上3万元以】下罚款?
第四十一条— 环境卫生设施产】权和管理单位应当】做好城市环境卫生】设施的维《修、保养工作—保持其?整洁、完好违反规定!的责令限《期整改?;逾期不整》改的可以处》以200元以上20!00元以下》罚款对直接负责【的主管?人员和其他直接责】任人员依法给—予行政?处分
第四十—二,条 禁止毁损—城市环境卫生—设施未经《依法:批准单位和个人不得!将,城市环境《卫生设施擅自—停用、占用》、,拆除、移动或者改变!用途违反《规定的责令其恢复原!状;不能《恢复原状的应当补建!或者按?照市:场评估价格赔偿【。可以处以市场评【估价格3倍以上5】倍以下罚《款
第》五章 ? 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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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条【 本条例《。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城,市市容和《环,境卫:。生行:政部门?负责实施
》实行综合行》政执法的《城市由城市综合行】政执:法部门负责实施
法!律、:行政法规另有—。。规,定的从其规定
第】。四十四条 行—政机关及其执法人】员应当?持证执法、文明执】法;:当,。场,收缴罚款的》应当:向当事人出具省【财政部?门统一制发的罚【款收据
第四十【五条 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行《政部:门或者城市综—合行政?执法部门应当—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举报、投—诉,受理制度
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行政部门或—者城市综《合行政?执法部门应当—自受理投诉之—日起10日内—将处:理结:果答复投诉人
第】。四十:六,条 城?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!政部门、城市综合】行,政执:法部门和其他有关行!政部门?及其工作人员—应当履行监》督管理职责》依,法受:理单:位和个人的申请【事项以?及对有损市容环境】卫,生,行为的投诉依法查处!违法行为
对—违法审批申请事【项或者应当制止和查!处的行为不予—制止和查处或者【应当受理的事项【和投诉不《予受理致使公民、法!人或者其他》组织以及《公,共利益受到损害或】者滥用职权、徇【私舞弊尚不构成【犯罪:的由有关行政机关对!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《其他直接《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行政处分造【成当事人经济损失】的应当予以赔偿
!
第六?。章 ?。 附 ? 则
第四十】七条: 本条例《自,2005年3月【1,日起施行1》986?年4月2《2日贵?州,省第六届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】。委员会第十八次会】议,通过的?贵州省城镇环境【卫生管理《条例同时废》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