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:省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管理条例
(!。2004《年,11月27》日贵州省第十届人】民代表大会》常,务委员会第十—。一次会?议通过? :根据201》。0年9月17日【。贵州省第十一届人】民代表?大会常?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!议通过的贵州省【人民代表大会—常,务,委员会关于修改【部分地方性法规的】决定第一次修正 】 根据2012年】3月30日贵—州省第十一届人【民代:表大会常务委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】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!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关于修改部分【地方性法规》的决定?第二次修正》)
第一》章 总 则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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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一条 为加强城市】市容:和环:境卫生管理创建和维!护整洁、优美—的环境保障人—民群众身体健—康根据有《关法律、《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
第:二条 本《条例:。适用于本省行政区】域内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所在地城区—的市:容和环境卫生管理
!第三条? ,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领导?城市市容和》环,。境卫生工作》上级人民政》府及其市容和环境】卫生行政部门负【。有指导、监督—责任:
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!市容和环《境卫生行政部门负】责本:行政:。区域内?的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管理工作【。
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有关《部门应当《按照各自职》责做好城市》市容和环境》卫生管理工作
第】四条 各级》人,民政府应当将城市市!容和环境卫生事【业纳入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展】计划建?立健全多《元化投入机》制,完善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设施》。提供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公共—服,。务,
鼓励?。和支持城《。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!。科学技?。术研究?、推广先进实用技】术提高市容环境【卫生水平
鼓—励和支持单位和个人!。兴办: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服务企业逐》步实现城《市市容?和环境卫生》服务产业《市场化
第五—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城【市市容和环境—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!据城市总《体,规划编制市容—环境:卫,生专业?规划报同《级人民政《府,批准实施
》第六条 《各级人民政》府和:公众媒体应当加强城!市市容?和环境卫《生法律、法》规的宣传增》强全社会维护城【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!意,识
第七条 单【位和个?人,有享:受,整洁、优美城市市】容和环境《卫生的权利有—维护城市市容—和环境卫生》的义务对损害—城市市容《。和环境卫生》的,行为有?。权劝阻和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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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章: 城市》市容管理
第】八条 城市建筑【物、构筑《。物和:其他设?施,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!城,市容貌标准保持整洁!、完好与周围环境相!协调
鼓励旅—游城市和有条件【的其他城市结—合本地实际制定高】于国家和《。省的城市容貌标准
!第九条 城》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!观区域内的建筑【物、构筑《物的所有者、使用者!或者管理者应当【。按,照城市?人,民,政府的规《定对建筑物、构【筑物的外《部进行清洗、粉【刷或者维修不—履行的责令限期履行!;逾期不履行—的由城市市容和【环境:卫生行政部门代为委!托有关单《位或:者个人进行清洗【、粉刷或者》维修所需费用—由责任者承担
【在新建、改建的【建筑:物、构筑物安装护】栏、托?架、公用电视接收系!。统、遮阳棚等设施】应当符合国家和省】的城:市容貌标准保持【整洁、完《好
第十条 城【市主要道路两侧【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!。物、构筑物外部的装!。修、改建应当符合】国家和省的城市【容,貌标准
城》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!观,区域内的建筑物【、构:筑物的顶部不得【搭建房屋、堆放杂】物建筑物、构筑物临!街,的阳台和窗外—。不得堆放、吊挂有碍!市容的?。物品:违反规定的责令停止!违法行为限》期清理或者拆除【处以:100元《以上1000元以下!罚款
第十》一条 城《市主要道路两侧的】建筑物、构》筑物需要与街道分】界的应当选用透景、!半透:景的围墙、栅栏、花!坛等隔离《并保:持整洁、美观
第】十二条 在城市道】路、广场《以,及其他公共场所设】。置,的,交,通,、通信、邮政、电】力、消防、供—水、燃气等各—类设施应当符合【国家和省《的城市容《貌标准并保持—整洁、完好出—。现污损的《所有:权人或者管理—单位:应当:及时清洗、维修或者!更换;不《履行的?责令:限期履?行;逾期不履行【的可以处以》。200元以上—200?0,。元以下罚款
在城】市道路、广场以及其!他公共?场所设置的架空管】线应当?符合省的城市—。容貌:标,准
第十三条 城】市主要道路两侧【。。和景观区《域内的?建筑物、构》筑物和其他设施需】设置景观灯光设施的!所有者、使用者或者!管理:者应当按照》规定:设,置并保持《整洁、完好
景【观灯光设施的所有】者、使用者或者【管理者?设置景观灯》光设施不得以强【。光直:射居民住宅;—不得影响《交通或者消》防通道畅通违反【规定:的,。责令停止违》法行为限期》清理或者拆除处以2!。。00元以上2—000?元以:下罚款
第十四条 !户外广告《以及非广告的霓虹灯!、标:牌、电子显示牌【、实物?照景、宣传栏等户】外设施应《当按照统一规—划设置并符合国家】和省的城市容貌标准!违,反规定的责》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!清理或者拆除—处以500元以【上50?00元以下罚款
】户外广告以》及非广?告的霓虹灯》、标牌、电子显示】牌、实物照》景、宣?传栏等户外设—施存在安全隐患的】设置单位《和个人应当及—时进行整修》或,。者拆除不履行的【限期清理《或者拆除处》以500元以上【5000元以下罚款!
户外设施》的设置单位》和个:人应当负责设施的】日常维护图案、【文字、灯光显示不全!或者污损的应当及时!修复不履行的责令限!期履行?。可以处以5》0元以上50—0元以下罚款
第十!五条: 单位和个人不【得在:建,筑物、构筑物、树木!和其他设施上—悬,挂、张贴、刻划、】喷涂经营性招—贴物和有碍》市容的字、画违反】规定的责令限期清除!可以:处以100元以上】1000《元以下罚款
城【市,人民政府应当选【择适当场所设置公共!信,息栏供市民发布【个,人信息并负责管理】和保洁
第十—六条 在城市—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和其他设》施上悬挂、张贴公】益性宣传品应—当将活动期限、活动!范围报城市市—容环境?卫生行政部门备【案并在期满前—清除违?反规定的《责令限期清除;逾】期不清除的由—城市市容《和环境卫生行政部】门代为委托有—。关单位或者个人进】。行清除?清除费用由责任者】承担
第十》七,条 城市《公,共,绿地:和树木应当》保持整洁、》美观:。、安全管理养护单位!应当及时清除—垃圾杂物不》履行的?。责令:限期:履行可以处以—100元以上10】00元以下》罚款:
第十八条》 临街营业》。性餐饮业、加工作坊!和夜市摊位》经营:者,不得使用《燃煤炉具不得—污损:临街墙面和城市【道路:以及其他公共设【。施不得堵《塞排污管《、沟违反《规定的责令限期改】正可以?处以50元以上【50:0元以下《罚款:
第十九条》 单:位,和,个人不得擅自在【城市道路《两侧和公共场地堆】放,物,料、搭建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其—他设施违反规定的责!令停止违法》行为限期《清,理或者拆除处—。以500《。元以上50》00元以下罚款
】因,建设等?特殊需要经依法【批准:搭建临时建筑—物、构筑物或者【其他设施的应当【保持周围环境卫生】整洁违反规》定的责令限期改【。。正可:以处以20》0元以上200【0元以?下,罚款;?。经依法批准搭建的】临,时建筑物、构—筑物或?。者,其他设施期满后应】。当恢:复,原貌违?反规定?的,责令限期改正可以】处以临时《建设工?程造价一倍以下的】罚款
?第二十条 单位和个!人,不得擅自在人—。行天桥?、地下通道或—。者占用城市道—路以及其他公共场】地设摊?经营、兜售物品违反!规定的责《令限:期改正可处以20元!以,。上200元以下【罚款
第二十一【条 城市道》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!的建筑物、构筑【物,内的经营者不得【超越建筑物、构【筑物门窗和》外墙占道经营;【不得:占用城市《道路和公共场地从】事加:工承揽或者冲洗、】维,修车辆违反规定的责!。令,限,期改正可《以处以50元以【上500元以下【。罚款
?第二十二《条 :市区行驶的》车,辆应当保持外观整】洁
施工运输车辆】应当按照《规定:线,。路行驶不得带泥【上路违反规定的可】以处以50元以上】500元以下—罚款
运输煤炭【、砂石、《渣土、泥浆、垃圾】、粪便等的》车辆应当封》闭或者?采取覆盖措施—抛撒、遗漏的应【当立即清除;—不清除的《由市容和环境卫【生行政部门》代,为委托有关单位【或者个人进行清除清!除费用由责》。任者承担处以50元!以上50《0元以下罚款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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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城】市,环境卫生管理—
第二十—三条 城市环境卫】生应当达到国家【和,省的环境卫生质【量,标,准
:。环境卫生《作业单位《和个人进行环境【卫生作业服》务应:当遵:守环境卫生质—量标准和操作规【程
第二十四条【 城市环境》。卫生工?作实行?责任区制度城市【环境卫生责任—区范:围包括单位》。和个人所有、使用】或者管理《的,建筑物?、构筑物和其他设】施、:场,所及其有关区域
】城市环境卫生责【任区的责任》人按照下《列规定划分
(一)!主次干道、》开放式?广场、过街》通道、公《共水域由环境卫【生作业?单位:。负责;
(二)小】街小巷、居民住【宅区、楼群院落由】街道办事处、居委会!或者相应《机构负?。责;
?(三)?实,。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!区,。由物:业管理服务企业负】责;
(四)市政设!。施由产权单》位或者管《理单位?负责;?
(五)《。建设:施工场所由建设【。施工单位负责;【
(六)公共厕【所由产权单位或者】管理单位负责;
(!七)宾?馆、饭店、商店、影!剧院、客货》车站:、,集贸市场等》公,共场所由经营管理】者负责;
》(,八)河道由管理单】位负责;《
(九)公共—绿地和河道》两侧由管《理养护单位负责【;
(十《。)沿街商业店铺【及摊点周围》由经营者负责—;
(十一)在【道路和公共场所【举办宣传、咨—询、展销《等活:动的由主办单位【负责;
(十—二)客货码头—及作业?范围内?的水面由客货—码头经营《单,位或者作业者负【责;
(十三)在市!区水域行驶或—者停泊的各类船舶】由,经营:管理者负责;
【(十:四)待建地由土地使!用权:单位负责;》
(十五)机关、】团体、学校、医【院等单位以》及工矿企业的管【。理区域由本》单位负责
按—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!责任区?域的由?所在地的人民—政,府或者城市市容和】环境卫生行政部门】确定责任人;跨区】域的由共同的上【一级人民《政府:或者: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,。行政部门确》定责任人
第二十】五条 城市》。环境卫生责》任人应当按照国家和!省的城市环》境卫生质量标准【履行城市《环境卫生责任城市】市容和环境》卫,生行政部门》应当对城《市环:境卫生责任人进行业!务指导不履行—城市环境卫生责【任或者不进行—业务指导的应—当,承担相应责任
城】。市环境卫生责任【人对环境卫生责任】。区内:发生的损《害环:。境卫生的行为—有权劝阻《、制止?或者提请城市市容】和环:境卫生行政部门【和其: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!查处
第二十六条 !禁止下列影响环【境卫生的《行为
(一)—随地吐痰、便溺乱扔!果皮、烟头、纸【屑等各类废弃—物;
(二)在【建筑:物、构?筑物或者车》辆内向城市》街道抛掷废》弃物;
(》三,)向城市《道路、河道、公共场!地倾倒垃圾、—粪便、污水等废【弃物
违反前款【第一:、二项规定》的责令立即清—除,可以处以1》0元以上《1,。00元以下罚款【违反第三项规定【的责:令限期清除》逾期不清除的—由市容和环境卫【生行政部门代为【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!人进:行清除清《除费用由责任者承担!对个人?。处,以50元以上50】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!处以500元以上】5000元以—下罚款
《第,二十七?条 禁止在城市公共!场地放养犬类和其他!畜禽违反规》。定的责令限》期改正;逾期不【改正的处《。以50?。元以上5《00元以下罚—款
第二十八—条 城市道路两侧施!工现场的施》工,。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!置圈围设施和临时】环卫设施硬化出【入,口道:路施工完《毕应当清除建筑【垃圾违?反规定的责令—。限期改正可以处【以500元以上【50:00元以下罚款
】第二十九条 禁止在!城市道路搅拌砂浆或!者将泥沙排入下【水道违反规定的责】令限期改正可以【处以500元—以上50《。00元以下罚款
第!三十条? 车辆清洗站(点)!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!定的标准《设置并保《持周围环境整—洁
车辆《清,洗站(?点)应当设置泥【沙过滤设施禁止将】泥沙排入城市—排污系统违反—规定的责《令,限期改正;逾—期不改正的》处以500元以【上5000元—以下罚款
第三十】一条 公厕产—权人或者管理—者应当?。负责:公厕保洁《工作做到及时—清掏、定期消毒不履!行,的予以警告并可【处以10《0元以上5》00元以下罚款
】贮(化)粪池应当】及时疏?通、:清掏:。粪便外?溢时城市市容—和环:境卫生行政部门应】当及时组《织有关单位清除、疏!通所需?费,用由责?任者承担《
第三十二》条, 单:位和个人应当按照】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行:政部门?规定的时间、—地点、方式》倾倒和清运生活垃】圾,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!。改正对个《。人可以处以》10:元以上?100元以下罚款】;对单位可以处以】。200元以上200!0元以?下罚款
《建筑垃圾《、废旧家具、家电等!废弃物应当投—放在指定的收集【场所:违反规?定的责令限期改【。正,对,个人可以《。处以50《元以上500—元以下罚款;—对单位可以处—以200《0元以上1万元【以下罚款
第—三十三?条 工业固体废弃】物、医疗《废弃物及其他—有毒、有害废弃【物应当按照国家的】规定单独收集、运】输、处置禁止—。混入城?市生活垃圾》违反规定《的责令限期》改正对个人可以【处以300元以上】3000《元以下罚款;对单】位可以处以》3000元》以上3万《元,以,下,罚款
第三十四【条 环境卫生作业】。单位和个人从事垃圾!清,扫、收集、运—输服务应当对—生,活垃圾?做到日?产日清?集中收运将垃圾运往!指定场所违反—。规定的?责令改正可以处以2!00元以上2000!元以下罚《款
第三十五条【 城市生活垃圾【处理实行收费—制度单位和个—人应当按照规定【缴纳城市生活垃圾】处理:费;逾期不缴—纳的:按照每日1‰加收】。滞纳金可以处以50!元以上?500元《以下:罚款
第—四章 城—市环境卫生设施管】理
第三—十六条 城市人民】政府应当根据城【市环境卫生需要建设!或者鼓?励,单位:和,个,人投资建设环境【卫,生设施?并依法保障》投资者的合法—权益
城市人—。民政府应《当设置建《筑垃圾、工》业,。固,体废弃物、医疗【废弃物及《其他有毒《、有害废弃物的固】。定收集?。和处理场所
第三十!七条 城市环境【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!应当按照《规定在城《市道:。路两侧和公共—场所设置密闭式【垃圾容?器、果皮《箱等环?卫设施并负责—保洁和消毒
—第三十八《条 设置《城市环境卫生设施】应当:符合国家《和省规?定的城?市环境卫生标准
第!三十九条 城市【新,区开发和《旧城改造应当按【照城市环《境,卫生:设施规划配》套建设公《。厕、垃圾转运站及】其,他环:。境,卫生设施应当与建设!。项目同?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?同时验收后投—入,。使用所需建设经【费列入建《设项目工程》概算
?第四十条 城市垃圾!处理设施的》建设和管理应—当符合建设标—。准不符合标准—的责令限期整改可以!。处以3000元以】上3万元以下罚款
!第四十一条 环【境卫生设施产权【和管理单位应当做】好城市?环境:卫生设施的维修、保!养工作?保持其整洁》、完好违反》规定的责《令限期整《改;:逾期不整改的可以】处,。以200元以—上2000元以下罚!款对直?接负责的主管—人,员和其他直接—责任: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!分
第四十二条 】禁止:毁损城市环境卫生设!施未经依法批准单】位和个人《不得将城市环境卫】生设施擅《自停用?。、占用?。、拆除?、移动或者改—变用途违反规定【的责令其恢复原状;!不能恢复《原,状的应当补建—或者: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赔!偿,可以处以市场评估】价格3倍以上—5倍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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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》 其他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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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三—条 本条例规—定的行?政处罚由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。。生行:政,部门负责实施
实行!综合行政执法的【城,市,由城市?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!责实施
法律、行】政法规另有规定【的从其规《定
第四十四条 行!。政机关及其执法人】员应当持《证执法、《文明执法《;当场?收缴罚款的应当向】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!门统一制发的—罚款:收据
?第四十五条 城市】市容和环《境卫生行政部门【或者城市综合—行政执法部门—应当建立城市—市容和环境卫生【举报、投诉受理制度!
城市市容和环境】卫生行政部门—或者城市综合行政】执法:。部门应当自受—理投诉之日》起10日内将处理】。结果答复投》诉人
第四十六【条 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行政部门、【城,市综合行《政执法部门和—其他有关行政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履!行监:督管理职责依法受】。理单位和个人的申请!事,项以及对《。有损市容环境卫【。生行:为的投?诉依法查《处违法行为
对【违法:。审批申请事项或者】应当制止和查—处的行?为,不予制止和查—处或者?应当受理的事项【和投诉不予受理致】使公民、法》人或者其他组织以】及公共利《益受到损害或者滥】用职:权、徇私舞》弊尚不构成犯—。。罪的由有关行政机】关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《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!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造成当事人经济损】失的应当《予以赔?偿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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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 :附 则《
第四》十七条 本条例【自2005》年3月1日起施行】1986年4月2】2日贵州省》第,六届人民代》表,大会常务委》员会第十《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!省城镇环境》卫,生管理条例同时【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