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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贵州省?城市市容和环境卫】生管理条例 (2】004年11—。月27?日贵州省第十届人民!代表:大会:常务委员《会第十一《次会议通过  【根据2010年9月!17日贵州省第十一!届人民代表》大,会,常务委?员会第十《。。八次会议通过的贵】州省人民《代表大?会常务委员》会关: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!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!  :根据2?01:。2年:3月30日贵州【省第十一《届,人民:代表大会常务委员】会第二十《七,次会议通过的贵【州省人民代表大【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!改部分?地方性法规》。。。的决定第二次修【。正) 第一—章  ? ,总,  则   第一条! 为加强城》市市容?和环境卫《。生管理创建和维护】整洁、?优美的环境保障人民!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!关法律、法规的规】定,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》本,条例 第二》条 本条《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!域内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!地城:区的:市容和?环境卫生管理 第】三,条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领导《城市:市容和环境卫生工】作上:级人:民政府及其市容【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!负有指导、监督责】。任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行政部门负【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城市市容和环【境卫生管理工—作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】按照各自职责做【好,城市:市,容和环境卫》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! 各级人民》政府应?当,将城:市市容和《环境卫生事业纳入国!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!划建立健全多—元化投入机制—完善: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设施提—供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《生公共服务 鼓【励和支持城市市【容,和,环境卫生《的科学技术》研究、?推广先进实》用技术提高市容【环,境卫生水平 —鼓励和?支持单位《和个人兴《办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服务企【业逐步实现城市市容!和环境卫生服—务产业市场化 第五!条 县?级以上?人民政府城市市容】和,环境卫生《行政部门应》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!编,制市:容环:境卫生专《。。。业规划?。。。。报同级人民政府【。批准实施 》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!府和公众媒》体应当加强城市市容!和环境卫生》。法律、法《规的宣传《增强全社会维护城市!市容和环境卫生的】意识 ?。第七条 单位和【个人:有,享受整洁、优美城】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的权利—有维护城市市—容和环境《卫生的义《务,对损:害城:市,市容和环境》卫生:的,行为有?权劝阻和举报—   第二章 【  城市市容管理】   第八条 城市!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其!他设施应当符合【国家和?省的:城市:容貌标准保持整洁】、完好与《周围环境《相协调 鼓励—旅游:城市和有《条,。件的其?他城市结合本地【实,际制:定高于国《家和省?的城市?容貌:标准 第九》条 城市《主要道路两侧—和景观?区域内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的所有者、使!用者或者管理者应】当按照?。城市人?民,政府的规《定,对建筑物、构筑物】的外部进行》清洗、粉刷或者维】修不履行的》责令限?期履行;逾期不【履行:。的由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部门】代为委托有关单位】。或,者个:人进行清《洗、粉刷或者维修所!需,费,用由责?任者承担《 在新建、改—建的建?筑物:、构筑物安装—护栏、托架、公用电!视接收系《统、遮阳棚等设施应!当符合国家和—。省的城市容》貌标准保持整洁、】完好 ?第十条 城市—主要道路两侧和景】观区域内的》建筑:物、构?筑物外部的装—。修、改建应当—符,合,国家和省的城市【容貌标准 城—市主要道路两侧和】景观区?域内的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的顶部【不得搭?建房屋、《堆放杂物建筑物、构!筑,物临街的阳台和【。窗外不得《堆放、吊《挂有:碍,市容的物品违—反规定的责令停止违!法行为限期清理或】者拆除处以1—00元以上1000!元以:。下罚款 第》十一条? 城:市主要道路两侧【的建:筑物、构筑物—需要与街道》分,界的应当选用透【景、半?透景的围《墙、栅栏、》花坛等隔离并—保持整洁、美观 】第十二条 》在城市道路、广【场,以及:其他公共场所—设置的交通、—通信、邮政、电【力、消防、》供水、燃气等—各类设施《。。应,当符合国家和省的城!。市容貌标准并保持】整洁、完好》出现:污损的所有》权人或者管理—单位:应当及时清洗、维修!或者更换《。;,不履行的责令限期】履行;?。。逾期不履行的可【以处以200元以上!2000元以下罚款! 在城市道路—、广场?。以及:其他公共场所—设置的?架空:管线应当符》合省:。的城市容貌标准【 第十三条 城【市主要道路两—侧,和景观区《域内的建筑》。物、构筑物和其他】设施需设置景观【灯光:设施的所有者、使用!。者或者管理者—应当按照规定—设置:并,保,持整洁、完好 景】观灯:光设施的所有—者、使用者》或者管理者设置景观!灯光设施不》。得以强光《直射居民住宅;【不得影响交通或者消!防通道畅通违反规】定,的,。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!期清理?或者:拆除:处以200元—以上2?000元以下罚款 !第十四?条 户外广告以及】。非,广告的霓虹灯、标牌!、电子显示牌、【。实物照景、》宣传栏等户外设【施应当按《照统一规划设置并符!合国家和省》的城:市容貌标《准违反?规定的责令停—止违法行《为限期清理或者【拆除:处以500元—以上5000元【以下罚款 户—外广告以及非—广,告的霓虹灯、—标牌、电子显—示牌:、实物照景、宣传栏!等户外设施存在【安全隐患《的设置单《位和个人应》当及时进行整修【或,者拆除不《履行的限《期清理或者拆—除处以5《。00元以上50【。00元以下罚款 】。户外设施的》设置单位和个人应】当负责设施的—日常维护图案、文字!、灯光显示》不全或者污损—的应当及时修—复不履行的责令【限期履行《可以处以《50元以上50【0,元以下罚款 —第十:五条 单位和个人】不得在建筑》物、构?筑物、树《。木和其他设施上悬】挂、张?贴、刻划、喷涂经营!性招贴?物和有碍市容的字】。、画违反规定的责令!限期清除可以处以1!00元以上1000!。元以下罚款 城【市人民政《府应当选择》适当场所设置公共信!息栏供市民发—布,个人信?。息并负责管理—和保洁 第十—六条 ?。在城市建筑物—。、,。。构筑物和其他设【施上:悬挂、张贴公益性】宣传品应当将活动期!限、活动范围—报城市?。。市容环境卫生—行政部门备》案并在期《满前清除违反规定】的责令限期清除;】逾期不清除》的由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政部【门代为委托有关【单位或者个人—进行清除清除费用由!责,任,。。者承担 《第十七条《 城市公共绿—地和树木应当保持】整洁、美观、—安全管理养护单【位应当及时清除【垃圾杂物不履行的责!令限:期履行可以处以【100元以上100!0,元以下罚款 第【十,八,。条, 临街营业》性餐饮业、加工作坊!和夜市摊位经营者不!得使用燃煤》炉具不得污损临街】墙,面和城市道路以【。及其他公共设—施不得?堵塞排污管、沟违】反规定?的责:令限期改正可以处】以50元以上50】0元以下罚款 【第,十九条? 单位和《。个人不得《擅自在?城市: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地!堆放物料、搭—建建:。筑物、构筑物或者其!他设施?。违反规定的责—令停止违法行—为限期清理》或者拆除处以5【00元以上5—00:。0元以下罚》款 因建设等—特殊需?要经依法批准搭建】临时建筑物、构【。筑物或者《其他设施的应当保】持周围环境》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!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!。以200《元以上20》00元以下罚款【;经依法批准搭【。建的临时建筑—物、:构筑物或者其他【设施期满后应当恢复!原貌违反规定的责令!限期改正可以—处,以临时建设工程造】价一倍以下的—罚款 第二十—条 单位和个—人不:得擅自在人行天桥】、地下通《道或:者占用城市道—路以及其他公—共场地设摊经—营、兜售物品违【。反,规定的责令限期【改正可?处以20元以上【。。20:。0元以下罚款 第】二十一条 城市道路!两侧和景《观区域内的建筑物】、构筑物内的经营者!不得超越建》。筑物、构《筑物门窗《和,外墙占道经》营;不得占用城市道!路和:公共场地从事加工承!。揽或者?冲洗、维修车辆违】反规定的责令—限期改正可以处【以50元以》上500元以下【罚款 第《二十二条 市区【行驶的车辆应当保持!。外观整洁 施—工运输车辆应当按】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!带泥上路违反规定】。的可以处以50元】以上500元以下】罚款 ?。。运输煤炭、砂石【、渣:土、泥浆、垃圾、】粪便:等的车?辆应当?封闭或者采取覆盖】措,施抛撒、遗》。漏的应当立即清【除;不清除的由市】容,和环境卫生行—政部门代为委托有关!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清!除清除费《用由责?任者承担处以5【0元以?上50?0,元以下罚款》   第三章  】 城市?环境卫生管理— ,  第二十》三条 城《市环:境卫生应当达—到国家和省的—环境:卫生质量标准 环境!卫生:作,业单位和个人进行环!境卫生作《业服务应《当,遵守环境卫生质量标!准和:操作:规程 第二十四条】 城:市环境卫生工作【实行责任区制—度城市?环境卫生责任区范】。围包括单《位和个人所》有、使用或》者管理的建筑—物、构筑物和—其他设施、场—所及其有关区—。域 城市环境卫生责!任区的责任人—按照:下列:规定划分 (—一)主?次干道、《开,放式广场、过—街通:道、公?共水域由环境卫生】作业单位负责; (!。二)小街小巷、居民!住宅区、楼》群院落由《街,道办事处、居委会或!者相应机构负—责; (三》)实施物业》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!业管理服务企业负】责; (四)—市政设?施由产权单位或【者,。管理单位负》责; ?(五)建设施—工场所由《建设施工单位负责;! (六)《公共厕所由产权【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!责; (七)—宾馆、饭店、—商店、影剧院、客】货车站、《集,贸,市场等公《共场所由经营管理者!。负,责; (《八)河道由管—。理单:位负责; 》(九)公共绿地【。和河道两《侧由管?理养护单位负责【; (十《)沿街商业店—铺及:摊点周围由》经营:。者,负责; (十一)在!道路和公共场所【举办宣?。传、咨询、》展,销等活动的由—主办单位负责; 】(十二)《。客货:码头及作《业范围内《的水面由《客货码头经营单位】或者作业者》负责:; (?十三)在市》。区水:域行驶或者停泊【的各类船舶由经营管!理者负责《; (十四》。)待建地由土地使用!权单位负责》; (十五)机关、!团体、?学校:、,。。医院等单位》以及:工矿企业的管理【区,域由本单位负责 按!照前款规《定不能?确定责任《。区域的由所在—地的人民政府或【者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政部门确定责任!人;:跨区域的由》。。共同:的上一级人民政【府或者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行政部门确】定,责任人 第二十【五条 城市环境卫】生责任人应》当按照国《家,。和省的城市环境卫】生,质量标准履行城【市,环境卫?生责任?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!行政部门应当—对城市环境卫生责】任,人进行业《务,指导不履行城—市环境卫生责任或】者不进行业务—指导:的应当承担相应【责任 城市》环,境卫生责任人对【。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!生的:。损害环?。境,卫生的?行为有权《劝阻、制止或者提】请城市市容和—环境卫生《行政:部门:和其他有关行—政部门依法查处 】第二十六条 禁止下!列影响环境卫—生的行为 (—一)随地吐》痰、便?溺乱扔果皮、烟头】、纸:屑等各类废弃物; !(二)在建筑物、】构筑物或者车—辆内向?。城市街道《抛掷废弃物》;, (三)向城市道路!、河道?、公共场《。地倾倒垃圾、粪便、!污水等废弃物 违反!前款第一、二项【规定的责令立即【清除:可以:处以10元》以上:100元以下罚款违!反第三项规》定的责令限期清除逾!期不清除的由市容】和环境卫《生行:政部门代为委托有】关单位?或,者个人进行清除清除!费用由责任》者承担?对,个人处以50—元以上?5,00元以下罚款【对单位处以50【0,元以上5000元】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!条 禁止在城市【公共场地放养—犬,类和其他畜禽违【反,规定的责令限期【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!处以:50元以上500】元以下?罚款 ?第二十八条 城【市道路两侧》施工现?场的施工《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!置圈围设施和临【时环卫设施硬化出】入口道路施工完【毕应当清除建—筑垃:。。圾违反规定的责令】。限期改正可以处以】50:0元以上50—00元以下》。罚款 第二》。十九条 禁止在【城市道?路,搅拌砂浆或者将泥】沙排入下水道违反】规,定的:责令限期改》正可以处以500】。元以:上5000元—以,下罚款 第三—十条 车辆清—洗站(?点)应当按照国家和!省规:定的标准设置并保持!周围环境整洁 车辆!清洗站?(,点)应当设置—泥沙过滤设施禁【止将泥沙排》入城市?排污系统违反—规定的?责令限期《改正;?逾期不改正的处【以500元以上5】000元以下罚【款 :。第三:十,一条 公厕》产,权人或者管》理者应当负责—公厕:保洁工作做到及时】清,掏、定期消毒不【履行的予《以警告并可处—以100《元以:上500元以下罚】款 贮(化)—粪池:。应当及时疏通—、清掏粪便外溢【时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行—政部门应《当及时?组织有关单》位清除、《疏通所需费用由责任!。者承担 第》三十二?条 单位《和个人应当按照城】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行政部门规》定的时?间、:地点、方《式,倾倒和?清运:。生活垃?圾违反规定》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个!人,可以处以10—元以:。上100元》以下罚款;对—单位可以《处以200元以【上,2000元》以下罚款 》建筑垃圾、》废旧家具、家—电等:废弃物应当》投,放在指定的收集【场所:违反:规定的责令限期改】正对个?人可以处以》50元以上50【0元以下罚款;对】单位可以处以200!0元以上1万—元以:。下罚款 第三—十三条? 工业固体废—弃,物,、医疗废弃》物,及其他有毒、有害】废弃:物应当按照国家的规!定单独收《集、运输、处置禁】止混入城市生活垃】圾违反规定的—责令限期改正—对个人?。可以处以300【元以上30》0,0元以下罚》款;:对单位可以》处以3000元以】上,3万元以下罚款【 第三十四》条 环境卫》生作业单位和个人】从事垃?。圾清扫、收集、运】输服务?应当对?。生活垃圾做到日产】日清集中收运将垃】圾运往指《定场所违《反,。规定的责令改正【可以处以200元】以上2000元【以下罚款 第三【十五条 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!行收费制度单位【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!缴纳城市《生活垃圾处理费;】逾,期,。不缴纳的按》照每日1《‰加收滞纳金可以】处以50元以上5】。00元?以下罚款   第四!章   城》。市环境卫生设施管】理   第三十六】条 城市人民—政府应当《根据城市环》境卫生需要》建设或者鼓励单位】和个人投《资建设环境卫—生设施?并依法?保,障投资者的合法权】益 城?市人民政府应当【。设置建筑垃圾—、工业固体废弃物】、医疗废弃物及【其他有毒、有—害废弃?物的固定收》集和处理场所 第三!十七条 城市环【境卫:生责任区的责任人】应当按照规定—。。在城市道《。路两:侧和公共场》所设置密闭式—。垃圾容器、果皮箱等!环,卫设施并负责保洁和!消毒 第《三十:。。八,条 设置城市环境】卫生设施应当符【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城!市环境卫生标—。。准 第三十九条【 城市?新区开发和》旧,城改造应当按照城市!环境卫生设施—规划:配套建设公厕、垃】圾转运站及其他环】境卫:生设施应当与—建设项目同时设计】、同时施工、同时】验收后?投,入使:用,所需建设经费—列,入建设?项目工程概算 第】四十条 城市垃圾处!理设施的建设和【管理应当《符合建设标》准不符合标》准的责?令限期?整,改可以处以3000!元以上?3,万元以下罚》款 第四十一条 环!境卫生?。设施产权和》。管理单位应》。当做好城市环境【。卫生:设施的维修、保【养工作保持其整【洁、完?好违:反规定的责令限【。期整改;逾》期不整改的可—以处以?200元以》上2000元以【下罚:款对直接负责的【主管人员和》其,他直接责任人—员依法?给予行?政处分 第四十二】条 禁止毁损城【市环境卫生设施未】经依法批准单位和】个人不得将》城市环?境卫生设施擅自停】用、占用、拆除、移!动,或者改变用途违【。。反,规定的责令》其恢复原状;不【能恢复原状的—。应当补建或者—按照:市场评?估价格赔偿可—以处以?市场评估价》格3倍?以上5倍以下罚款 !  第五章 —  其他规定  】 第四十三条 【本条例规定》的行政处罚》由县级?以上人民《政府: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行政部门负责!实施 ?实行综?合行政执法的城市】由城:。市综合?行政执法部门负【责实施 法律、行】政法规另有规定的】从其规定 》第四十?四条 ?行政:机关及其《执,法人员应《当持证执《法、文?。明执法;当场收【缴罚款的《应,当向当事人》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!制发的罚款收据 第!四十五条 》。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》生行政?部门或者城市—综合行政执法部【门应当建立》城市市容和环—境卫生?举报:、投:诉受理制《度,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政部门或者城】市综合行《政执法部门应当【自受理投诉之日【起10日内将—处理:结果答复投》诉人: 第四十《。六条 城市市容和环!。境卫:生行政部门、城市】综合行政《执法:部门和其他有关行】政部门及其工作人】员应当?履行监督管》理职:责依法?受理单?位和个人的》申请事项以及对有】损市容环境》卫生行为的投诉依】法查处违法行—为, 对违法审批申请】事项:。或者:。应当制止和查处的】。行为不予《制止和查处或者【应当:受理的事项和—投诉不予受理致使公!民、法人或者其他】组织以及公共利益受!到损害或《者滥用?职权、徇私》舞弊尚不构》成犯罪的由有—关,行,政机关对《直接负?责,的主管人员和—其他直接责任—人员依法给》予,行,政处分造成当事人经!。济损失?的应当予以赔偿  ! ,第六章   —附  则   第】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!2005年3月1】日,起施行1986年4!月22日《贵州省第六届人民】。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十八—次会议通过》的贵州省《城镇环境《卫生管理条例同时】废,止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