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:省城市?市容:和环境卫生管理条】例
(2004年】11月27日贵州】省,第十届人民代—表大会常务委—员,会第十一次》会议通过 根据】2,010年9月1【7日:贵州省?第十一届人民—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!第十八次会》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!代表大会《常,务,委员会关于》。修改部分《地方性法规的决【定第:一,次修:正 根据2—012年3》月30日贵》州省第十一届—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第二十【七次会议通过的贵】。州省: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员会关于修改】部分: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】第二次?修正)
》第一:章, ?总,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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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》为加强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?管理创建和维—护整洁?。、,优美的环境保—障人民群众身体健】康根据?有,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结合本省《实际制?定本条例
》。第二条? 本条例适》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!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所》在地城区的市—容和环境卫生管【理
第三条 县级】。以,上人民?政府领导城市市容】和环境卫生工作上级!人民政府及其市【容和:环境卫?。生行政部门负—有指导、监督责【任
县级以上—人民:政府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行?政部门负责本—行政区域内》的,城市:市容和环境卫生管】理工作
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!部门应当按照各自】职责做好城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管理工作
》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!府应当将城市—市容和?环境卫生事业纳【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!展计划建立健全多】元,化投入机《制完善城市》市容:和环境卫生设施【提供城?市市容和环境卫【。生,公共服务
鼓励和】支持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的科学技术】研究、推广》先进实用技术提高】市容环境卫生水【平
鼓励《和支:持单位?和个人兴办城市市】容和环境《卫生服务《企业逐步实现城市市!容和:环,境卫生?服务产业市场化
】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城《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行政部门应当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!制市容?环境卫生专业规【划报同级人民政府】批准实施
》第六条 各级人【民政府?。和公众媒体应当加强!城市:市容和?环境:卫生法律、法规【的宣传增强全社【。会维护城市市容和环!境卫生的意识
第七!条 单位和个人有享!受整洁、优美城【市市容和环》境卫生的《。权利有维护城市市】容和环境《卫生的义《务对:损,害城市市《容和环境卫生的行】为有权劝阻和举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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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二章: , 城市《市容管理
第】八条 城市》。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和其?。。他,设施应?当符合国家和—。省的:城,市容貌标准》。保持整?洁、完好与周围环】。境相协调
鼓励【旅游:城,市和有条件的其他】城市结合本》地实:际制定高《于国:家和省的城市—容貌标准
第九条 !城市:。主要道路两侧和景】观,。区域:内的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所有者、》使用者或者管理者应!当按:照城市人民政—府的规定对建筑【物、构筑《物的外?部进行清洗、粉【刷,或者维?修不:。履行的责令限—期履行?;逾期不《。履行的?由城市市容》和环境卫生行政部】门代为?。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!人进行清洗、粉刷】或者:维,修所需?费,用由责任者承担
】在新建?、改建的建筑物、】构筑物安装护栏、托!架,、公用电视接收系统!、遮阳棚等设—施应当符《合国家和《省的城市容貌—标准保?。持整洁、完好
【第十条 城市主要】道,路两侧和《景观区域内的建筑】物,、,构筑物外部的装修、!改建应当符合—国家和省的城市【容貌标准
城市主要!道路两侧《和景观区域内—的,建筑物、构筑物的】顶部不得搭建房屋】、堆放杂物建—。。筑物、构筑》物临街?的阳台?和窗外不《得堆放?、吊挂?有碍市容《。的,。物品违反规定的责】。令停止违《法行为限期清理或者!拆除处以《。100元《以上1000元以】下罚款
第》十一条 城市主要道!。路两侧的建筑物、构!筑物需要《与街道分《界,的应当?选用透?景、半?。。透景的围墙、栅【栏、花坛等隔离并】保持整?洁、美观
》第十二条 在城市】道路、广场以及【其他公共《场所设?置的交通、通信【。、邮政、《电,。力、消防、供水、燃!气等各类设施应【当符合国家和省【的城市容貌》标准并保持》整,。洁、完?。。好,出现污损的所有权人!或者管理单》位应当及时清洗、维!修或者更换;不履】行的责?。令限期履行;逾期不!。。。履行的?可以处以200元以!上2000元—以下罚款
在城市】道,路、广场以及其【他公共场所设—置,。的架空管《线应当符《合省的城市容貌标准!
第十三条 城市主!要道路两《侧和景观区域内【的建筑?物、构筑物和其【他设施需设置景观】灯光:设施的所有者、使用!者或者管理者应【当按照规定设—置并保持整洁、【完好:
景观灯光设—施的所?有者、使用者或【者管理者设》。置景观灯光设施【不,得以强光《。。直射居民住》宅;不得影响交通】或,者消防通道畅通【违反规?定的责令《停止违?法行:为限期清理或者拆除!处以200元—以上2000—。元以下罚款
—第十四条《 ,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!的霓:虹,灯、标牌、电子显】。示牌、?实物照景、宣—传,栏等户外《设,施应当按照统一规】划设置并符合国家和!省,。的城市?容貌标?。准违反规定的责令】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!理或者拆除处以5】00元以上5000!元以:。下罚款
《户外广告以及非广】告的霓虹灯》、标牌、《电子显示牌、实【物,照景、宣传》栏等户外设施—存在安全隐患—的设置?单位和?。个人应当《及时进行整修或者拆!除不履行的》限期清理或者拆除处!以500元以上【5000元以下罚款!
户外设施的—设置单位和个人【应当负责设》施的日常维》护图案、《文,字,、灯光显示不—全或:者污损的应当—及,时修复不履行的【责令限期履》行可:以处以50元以【上5:00元以下罚—。款
第十五》条 单位和个人不】得在建筑物、构筑】。物、树木和其他设】施上悬挂、》张,贴、刻划、》喷涂经营性招贴物】。和有碍市容的字、】画违反?规定的责《令限期清除可以处以!1,00元以上1000!元以下?罚款
城市》人民政府《应当选择适当场所设!置公共?信息栏供《市民:发,布个人信息并负责】管理和保洁
第十六!条 在城《市建筑物、构筑物和!其他设施上悬挂、】。张贴公?益性:宣传品?应当将活动》期限、活《动范围报城市市容】。环境卫生行政—部门备案并在期满】前清除违反规定的责!令限期清《除;逾期不清除的】由城市?市,容和环境卫生行【政部门代为委托有关!单,位,或者个人进》行清除清除》费用由责任者承担
!第,十七条 城市公【共绿地和树木应【当保持整洁、—。美观、安全管—理养护单位应当【及,时清除垃圾杂物不】。履,行的责令限期履【行可以处以10【0元以上10—00元以下罚—。款
第十八条 临】街营业性《餐饮业?、加工作坊和夜市摊!位经营者不得—使用燃煤炉具—不得污损临》街墙面和城》市道路以《。及,其他公?共设施不得堵塞排污!管、沟违反规定【的责令?限期改正《可以:处,以,50元以《上500元》以下罚款
第十九条! 单位?和个:人不:得擅自在《城市道路两侧和公共!场地堆放物料、搭】建建:。筑物、构筑物—或者其他《设,施违反规定的责令】停止:违法行为限期清【理,或者拆除处以—50:0元以上5》00:0元:以,。下罚款
《因建设?等,特,殊需要经依法批【准搭建临时建筑【物、构筑物》或者其他设》施的应当保》持,周围环境《卫生整洁违反规定的!责,令,限期改正可以—处以:200元以上—2000元以—下罚:款;经依《法批准搭《建的临时建筑—物、:。构筑物或者》其他设施期满—后应:当恢复原貌》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!改正可以处以—临时:建设工?程造价一倍以下【的罚款?
第二十条 单【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!人行:天桥、地下通道或】者,占用城市《道路以及其》。他公共场地设摊经】。营、兜?售物品?违反规定的》。。。责令限期改正可处】以20元以上—200元以下罚款
!第二十一条 城【市道路两侧》和景观区域内的建】筑,物,、构筑物内》的,经营者不《。得超越建筑物—、构筑物门窗和外墙!占道经营;不得占】用,城,市道路和公共场地】从事加?工承揽或者冲洗【、维修车辆违反规定!的责令限期改正可】以处以50》元以上500元【以下罚款
第二十】二条 市《区行驶的车辆应【当保:持外观整洁
—施,。工,运输车辆《应当按照规定线路】行驶不得带泥上【路违反规定的—可以处?。以50元以上5【00元以下罚款
运!输煤炭、砂石、【渣,土、:泥浆、垃圾、粪便等!。的车辆应《当封闭?或者采取覆盖措施抛!撒,、,遗,漏的应当立即清【除;不清除的—由市容?。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!。代,为委托有关单位或】者,。个人进行清除清除费!用由责任《者承担处《以,50:元以上50》0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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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三:章 城市环境】卫,。生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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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城!市环境卫生应当【达到国家和》省的环境卫生—质量标准
环境【卫生作业《。单位和个人进行环】。境卫生作《业服务应当遵守环境!卫生:质量标准和》操,作规程
第二十【四条 城市环境卫】生工作实行》责,任,区制度城市》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!包括单位和个人所】有、使用或者管【理的建筑物、构筑】物和其他设施、【场所及其有关区【域
城市环境卫生责!任区的责任》人按照下列规定划】分
(一)主次干】道、开?。放式广场、过—街通:道、公?共水域?由环境卫《生作业单《位负责?;
(二《。),小街小巷、居民住】宅区、楼群院落由街!道办事处《、居委会或者相应】机构负责;
(【三)实?。施物业?管理的住宅小—区由物业管理服【务企业负责;
(四!)市政设施》由产权单位》或,。者管理单位负责【;
(五)建设施】。工场所由《建设施工单》。位,负,责;
(六)公共】厕所由产权》单位:或者管理单位负责】;
(七《)宾馆、《。饭店、商店、影【剧院、客货车站【、集贸市《场等公共场所由【经营管理者负责;
!(八)河道由管【理单位?负责;
(九)公共!绿地和河道两侧由管!理养护单位》负责;
(》十)沿街《商,业店铺及摊点—周,围,由经营者负责;【
,(十:一)在道路和—公共场所举办—宣传、?咨询、展销等活动的!由主办单《位,负责;
(十二【)客货码头及作【业范围内的》水面:由客货码头》经营单位或》者作业者负》责;
(十三)在市!区水域行驶或—者停泊的各类船舶由!经,。营管理者负责;【
(:十四)?待建地?由土地使用权单位】负,责;
(十五)机关!。、团体、学》校、医院等单位以及!工矿企业的》管理区域由本—单位负责《
按照前《款规定不能确定【责任:区域的由所在地【的人民政《府或者城《市市容和环境卫【生行政部门确定责任!人;跨区域》的,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!政府或者城市市容】和环境卫生行—政部门?。确定责任人
第二十!五条 城市》环境卫生责》任人应当按照—。。国家和省的城市环境!卫生质量标准履行】城市环境卫生责任】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行【政,。部门应当《对城市环境卫—生责任人进行业【务指:导不履行城市环境】卫生责任或者不进】。行业务指导的应当】承担:相,应责:任
城市环》境卫生?。责,。任人对?环境卫生责》任区:内发生的损害环【境卫生的行为有权】。劝阻、制止或者提请!城市市?容和环境卫生行政部!门和其他有关—行政部?门依法查处》
第二十六条 禁】止下列?影响环境《卫生的行为
—(一:)随地吐痰、便【溺乱扔果皮》、烟头、纸屑等各类!废弃物;《
(二)在建筑【物、构筑物或者车辆!内向城市街道抛掷】废弃物?;
:(三)向城市—道路、?河道、?公,共场地倾倒垃—。圾、粪便、污水等】废弃物
违反前款】第一、二项》规定的责令立即清】除可以处以》10元以《上1:00元?以下罚款违反—第三项?规定的?责,令限期清《除逾期不清》。除的由市容和环境卫!生行政部门代为【委托有关单》位或:者个人进行清—除清除费用》由责:任者承担对个—人处以50元—以上500》元以下罚《款对单?位处以500—元以上?5000元》。以下罚款
第二【。十七条? 禁止在城市—。公共场地放养犬类】和其他畜禽》违,反规定的责令限期】改正;逾《期不:改正:。的处以5《0元以上500【元以下?罚款
第二十八条】 城:市道路两侧施工【现场的施工》单位应当按照规【定设置圈围设施和】临时环卫设施硬化出!入口道路《施工完毕应》当,清除建筑垃圾违反】规定:。。的责令限期》改正可以处以500!元,以上5?000元以》下,。罚款
第二十九条】。。 ,禁止在城《市道路搅《拌,砂浆或?者将泥沙排入下水道!违反规定的》责令:限期改正可以处【。以500元》以上5?000元以下—罚款
第三十条 车!辆清:洗站(点)应当按】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】标,准设置并保持周围】。环境整?。洁
车辆清洗站【(点)应当设置泥沙!过滤:设,施禁止将泥沙排【入城市排污系统违】反规定的责令—限期改?正;逾期不改正的处!以5:00元以上50【00元以《下罚款?
第三十《一条 公厕产权【人,或者管理者应—当负责公厕》保洁工作做》到及时清《。掏、定期《消,毒不履?行,。的予以警告并—。可,处以100元以【上,。500元以下罚款】
贮(?化)粪池应当—及时:。疏通、清掏粪便外】溢时城市市容和环】境卫生?行,政部门应当及时【组织有关单》位,清除、疏通所需费】用由责任者》承担
第三十二条 !单位和个《人应当?按照城市市容和【环境卫生行》政部:门规定的《时间、地点、方式】。倾倒和?清运生活垃圾违【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!正对个人可以处以1!0元以上10—0元:以下罚款;》对,单位:。可以处以20—0元以上2》000元以下罚款
!建筑垃圾、废旧家】具、家电《等,废弃物应当投放【在指定的收集场【所违:反规:定的:责令限期改正对个】。人可以处《以50元以上—5,00:元以下罚款;对【单位可以《处以:2000元以上1】万元以下罚款—
第三十三条 工业!固体废?弃物、?医疗废弃物》。及其他有毒、有害废!弃,物,应当按照国家—的规定单独》收集、?运,输,、处置禁止混入城市!生活垃圾违反规定的!责令限期改》正对个人可以处以】300元以》上3000元以【下罚款;对》单位:可以处以30—00元以上3万【元以下罚《款
第三十四条【 环境卫《生作:业单位和个》。人从事垃圾清扫、】收集、运输服务【。应,。当对生活垃圾—做到日产日清—集中收运将》垃圾运往指定场所违!。反规定的责令改【正可以处以》。200元以上—2000元以—下罚款
第》三十五条 城市生活!垃圾:处理实行收费—制,度单位和个人应【当按照规定缴纳城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】;逾期不《缴纳的?按照每日《1‰加?收滞纳金可》以处以50元以上】500元以下罚【款
第四—章 城市—环境卫生设施—管,理
第三十【六条 城市人民政】府应:当根据城市环境卫生!需,要建设?或者鼓?励单位和个人投资建!设环境卫生设施并】依法保障投》。资者的合法权益
城!市,人民政府应当设置建!。筑垃圾、工业固体】废弃物、医疗废弃】物及:其他有毒、有—害废弃?物的:固定收集和处理场所!
第三十七条 城】市环境卫生责—任区的责任人应当】按照规定在城—市道:。路两侧和公共—场,所设置密《闭,式垃圾容器、果皮箱!等环卫设施并负责保!洁和消毒
第三十】八条 设置城市环】境卫生?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!省,规定:的城市环境卫生标】准
第三十九条【。 城市?新区开发《和旧城改《造应:当按照?城市环境《。卫生设施规划配套建!设公厕、《。垃圾:转运站及其他环境】卫生设施应当与建】设项目同时设计、同!时施工、同时—验,收后投入使》用,所需:建设:经费列入建设—。项目工程概算
第】四十条 城市垃圾处!理设:。施的:建设和管理》应当符合建设标准】。不符合?标准的责《令限期整改》可以处以3000元!以上3万元》以下:罚款
?第四十?一条 环境卫生设】施产权和管》理单位应当做—好城:。市,环境卫生设施—。。的维修、保养工作保!持其整洁、完—好违反规定的责令】限期整改;逾—期,不整改的可》以处以2《00元?以上:2000元》以下罚款《。对直:接负:责的主管人》员,和其他?直接责任人员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】
第:四十二条 禁止毁损!城市环?境卫生设《施未经依法批准【单,位和:个人不得将城市【环境卫生设施—擅自停用《。、占用、拆除、【移动:或,。者改变?用途违反规定的责】令其恢复原状;不能!恢复原状《的,应当补建或者按照市!。场评估价格》赔偿可?以处以市场评—估价格3倍以上5倍!以下:罚款
》第五章? , , 其他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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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《十三条 本条例规】定的行政处罚由【。县级以上人》民政:府,城市市容《和环境卫生行政部门!负责实施
实行综】合行政执法的城市】由城市综合行政执法!部,门负责实施
法【律,、行政法规另有规定!的从:其规定
第四十四条! 行政机关及其【执,法人员应当持证执法!、文明执《法;当场收缴罚款】的应:当向当?。事人出具省财政【部门统一制发的【罚款收据
第四十五!条 城市市容—和环境?卫生行政部》门或者?城市综?合行:政执法部《门应当?建立城市市容和环境!卫生举报、投诉受】理制度
城》市市容和环境卫生】行政部门或者城市综!合行:。政执:法部门应当自—受,理投诉之日起10日!内将处理结果答【复投:诉人
?第四十六《条 城市《。市容和环境卫生【。行政部门、城市综合!行政执法部》门和其他有关行【政部门及《其工作人员》应当履?行监督管理》职责依?法受理单位》和个人?的申请事项以—及对有损市容环境】卫生行为《的投诉依法查处【违法行为
对—违法:。审,批申请?事项或者应当制止和!查,处的行为不予制止】和查处或者应当受理!的事项和投诉—不予受理致使公民、!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!害或者滥用职—权、: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!罪,的由:有关行政机关—对直: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其他【直接:责任人?。员依法给《予行政?处分造成当事人经】济损失的应》当予以赔偿
第!。六章 ? 附 《。 则
第—四,十七条? 本:条例自200—5年3月1日起【施行1986年4】月,22日贵州省—。第六届人民》代表大会常务—委员会第《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!州,省城镇环境》卫,生管理?条例:同时:废止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