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贵州省?。安全生产条例 【。(2017年11月!30日?贵,州,省第十二届人民【代表:大会常务委员会第】三十二次会议通过)! 第一章 — 总  则 第【一条  为了—加强安全生产工【作防止和减少生产】。安全事故保》。障人民群众生命和】财产安全《。预,防职业病《。促进经?济社会持《续健:康发:展根据中《。华人民共和国—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!。共和:国职业病防治法和】有关法律、法—规的规定结合—本省实际《制定本条《例 第二》条  在本省—行政区域《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!的单位(《以下统称生产经【营单位)的安全【。。生产以及对安全生】产的监?督管:理适用本条例 有!关法律、法规对【消防安全、道路交通!。安全、铁路交—通安全、水上—交通安全、民用航】空安全、核与辐射安!全、特种设备安【全另有规定的适用】其规定 》第三条  安全生】产工作应当坚持以】人为:本、安全第一—、预防为主、—综合治?理的方针遵循管行业!必须:管安全、《管,业务必须管安—全、:管生产经营必须管】安全、管安》全生:产必须管职业健康和!谁主管?谁负责的原》则强化?和落:实生产?经,营单位的主体责【任建立生产经营【单,位,负责:、职:。工参与、政府监【管、行业自》律和社会监督—的机制 第四—条,  生产经营—。单位:。必,须按照法律、—法,规和国家标准—、行业标准或者地】方,标准加?强安全生《。产管理承《担安全?生产主体责任确【保生产安全》 生产经《营单位?的主要负责人—是,本单位安全生—产,工作的第一》责任人对《本单位的《安,全生产和职业—病,防治工作全面—负责 分管》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!人协助主要负—责人履行安全生【产职责;其他负责】人对:分管业务范围内【的安:全生产?工作负责 第—。五条  县级—以上:人民政府应》当根据国《民经济和社会发【。展规划制定安全【生产规划安全生产】规划应?当与:。城乡:规划相衔接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!核制度并组织实施】;建立健全安—全生产工作》协调和保障机制【完善各类开》发区、工《业园区、港》区、:风景区等功》能区(?以下简称开发区等】功能区?)安全生产监—管,。体制:。;根据本行政—区域经济社会—发展和安全》生产状况《明确乡、镇人—民,政府和街道办事【处、开?发区等功《能区管理机构的【安全生产工作职【责 乡?、镇人民政》府和街道办事—处(社区)、—开发区等功能区【管理机构应当按照】职责加?。强对本行政区—域内生产经营—单,位安全生产状—。。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!。级人民政府有关部】门依法履行安全【生,产监督管理职责【;乡、?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!。事处(社区)—应当加?强对村(《居)民委员》会安:全生产工作》的指导 第六条 】 各级?人,民政府的主要—负责人是本行政【区域安全生产工作】。第一责任人其—他,负责人对各》自分管工作范围【内的安全生产工【作承担相应责任 第!七条  县级—以上人?民政府安全》。生产委员《会根据?本级人民政府—。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!生产实际研究—部署本?。行政区域《内的安?全生产工《。作提出?解决安?全生产?。工作中重《大问题的措施指导】、协:。调本行政区域内重大!生产安?全,事故的应急救援工】作并督促《本级人民政府—有,关部门和《。下级人?民政府?做好安全生产监【督,管理工?作 第八条  县级!以,上人民政府安—全生产监《督管理部门履行安】全生产综合监督【管理职责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安—全生产?监督管理《部门及其他有—关部门按照职—责分工对有关行业】、领:域的安全《生产工作履行—监督管理《职责并依法履行【。职业健康《。工,作职:责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其他主—管部:门在职责《范围内指导督促有】关生产经营单位加强!。。安全生产管理 【第九条  各级人民!政府及其有关部门、!生产经?营,单位以及《。新闻、出版、广播、!影视、网络》等媒:体单位?与各级各类学校应当!采取多种形式—宣传:普及安全生产法律】、法规和安全生【产知识增强全社会的!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!防范能?力 第十条  工】会依法对安》全生产工作进—行监督依法参—加生:产安全事故调查处】理等工作   生!产经营单位的工会】依法组织职工参加】本单位安全生—产工作?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!督督促本单位—认真:执行安全《生产法律、法规和】政策对本单位—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!提出建议、批评和】意见维?护职:工在安全《生产方面的合法权】益 未组建》工会:的生产经营单位【由,职工和其他》从业人员《代表参与本单位安】全生产工《作的民主管》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!一条  鼓励—、,支持安全《生,产科:学技术研究和新【技术、新《装,备、新工艺》、,新标准?的,推广应?用;培育、发—展安全评价、安【全检:测监控、《安,全设施设备等安全】。产业 第十二—条,  对?在改善安全生产【条,件、防止《生产安全《事故、参加抢险【救援、?研究和?。推,广应用安全生产先】进科学技术、安全生!。。产监督管理等方面取!得显著成绩的单【位和个?人,由县级?以,上人民政府依—法给予?表彰或者奖》励 第?二章  生产经营】单,位的安全《生产保?。障 第十三条—  生产经营—单位应当《具备:下列安全生》产条件 (一)【生产经营场所及【设备、设施符合有关!安全生产法律、法】规的:规定符合国家标【准、行业标准或【者,地,方,标准的?要求;? (二)依》法设置安全生—产管:理机构或者配—备专职、兼职安【全生产管理人—员专职、兼职—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的《。数,量应当满足安全【生产工作的》需要;? (三?。)建立?、健全?各管理层级》及各岗?位安全生产责任【制具有保障》安全:生,产的规章制度和【操作规程;》 (四)产生职业!病危害的应当—有与职?业病危害《防,护相适?应的设施和管理制度!; (五》)为从业人员—配备符合国家标【。准、行?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!的劳动防护用品; ! (六)高危行【业领域的生产经【。营单位应当依法【取得安全生》产许:可证:、经营许可证; 】 (七?)危险物品的生【产、经营、储存单】位及矿山、金属【冶炼、建筑》。施工、道路》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!人和安?全,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!安,全生产知识和管【。理,能力考核合格; (!八)从业人员(包】括被派遣劳动者、】实习学生)应当经】。安全生产教育和【培训合格;》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!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!门的安全《作业培训并取—得特种作业》。操作证;《 (九)法》律、法规、国—家标准、行》业标准?。或者:地方标准规定—的其他安全生—产条件? 第十四条  【矿山、金属冶炼建设!项目或者用于生产、!储存、装卸危—险物品?的建设项目实施过程!中安全?设施设计需要作【重大:修改的应当经原【批准单位同》意, 第十五条  生】产经营单位应当【按照规定《开,展,安全生产标准化【建设做到安全管【理、操作行为、设】施设备?、作业环境等标准化!提高安全《生产水平和》事故防范能》力 第十六条  】生产经营《单位主要《负责人、安全生产】管理人员初次—安全培训、每年【再培训时《间以:及新上岗的》。其他从业人员的岗】前,安,全生:。产培训、每》年再培训时间—不得少于《国家规定学时 【生产经营《单位对?离岗六个月及以【上重新上岗的从业】人,员应:当重新进行安全生产!教育和培《训;对换岗的从业人!员应当根据新岗位】。要求进行安全生产】教育和培《训 生产《。经营单位应》当建立安《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!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!教育和培训》的时间、地点、内容!、,师资、参加人员、】考核结?果等情况 有关【法律、法规》。。对安全生产》教育和培训另有【规定:的适用其规定 【第十七条 》 生产经营单位【。的,生,产经营场所规—划、布?局、设计应当—符合相关法律、【法规的?规定并符合》以下要求《 (一)《安,全出口、《消防通道、安全【。设施应当符合—国家有关技》术标准满足紧—急疏散和应急救【援要求; (二)】场所安全平面布局】、安全?警示标识《、消防?应,急照明、疏》散,指示标识应当符合国!家有关技术标准并】保,持完好有效》; :(三:)根据生产、使【用、储?存危险物品的种类】设置相应《的通风、防火、防】爆、防毒、防—静电:、防泄漏、防雷、】隔离操作等安—全设施和设》备; ?(四)生产经营区】域和员工宿》。舍的安?全距离、疏散通道宽!度、安全出口数目】、,应急避难场所—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!行业标准的规定【; (五)两个以】上生产经营单—位使用同一生产【经营场所或者员【工宿舍的应》当明确各方的安【全责任并《确定责任人对共【用的疏散《通道、?安全出口和安全设施!等实:行统一管理; (六!)国家标准、行【业标准?或,者地:方标准规定的其【他安全生产要求 任!何单位或《者个人不得锁闭、封!堵,生产经营场所或者】员,工宿舍的出》口 第十八》条  生《产经营单位进行有】限空间作业、临近高!压输电线路作业、危!。险场所动火作业、爆!破作:业、吊装作》业等危险作业时应】当符合下列要求【 ,(一)制定作—业方:案经本单位有关负责!人审查同意; (】。二,),确认现场《作业条件符合—安全作业要求—; (?三)确认作业人员的!上岗资格、身体【状况及配备的—劳动防?护用品符合安—全作业要求》; (四)向作【业人员说明现场【危险因素、作业安】全要求及应》急措:施; (五)安排专!门人:员进行现场》安全管理发现危【及人身安《全的紧?急情况时采取应急措!施立即停止作业并撤!出作业?人员 生产经营单】位委托其他有—。专业资质的单—位进行前《款规定的危险作业的!应当在作业》前与受委托方签订】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!确各自的安全—生产管理责任 【第十九条  生产】经营单位应当建立、!健,全重大危险源管理】责任:制度明?确责任人并采—取下:列安全保障措施【 (一)对重大危】险,源登记建档登记建】档应当包括重—大危险源《的名称?、地点、性质和【可能:造成的?危害等内容; 【(二)定期检查【、评估、《监控重大危险源【的安:全状态检测》相关的?设施、设备并记【录在案; (三)制!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并!对从业人员和安【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!应急技能培训; 】(四)告知本单【位,以外可能受到损害】的其他?。人,员在紧急情况—下应当采取》的,应急措施 生产【经营单位应当将【重,大危险源及》监控措施、应急【措施报当地县级【人民政?府安:全,生产:监督:管理部门和》有关: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!  :生,产经营单位应—当建立安全》生产风险分》级管控制度》定期开?展安全生产风险【评估和危害》辨识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及时排查安全!生产风险《并将安全生产风【险区分为不同等【。级严格?管控重大安全—生产风险及其—管控情况应当按【照有关规定向—。负有安全生产监【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和其他有【关部门报告 生产】经营单位应当—根据本?单位生产经营特【点健全安全风险管】控和隐患《排查治理机制—, :将安全风《险点:的检测、监》控,、预警?和事故隐患》排,。查整改情况与省【。安全:生产隐?患排查治理信—息化管?。理平台对接实—行,安全风险管控和隐】患排查治理全—过程记录和闭—环管理 第二十【一条  生产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】事故隐患排》查治理制度对—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!隐患应当根据需【要采取暂时停产停】业,、停止使用》相关设施、设备等】。。措施;隐患排—除后生产经营单位应!当组织进《行重:大事故隐患治理效果!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!。可恢复正《常的生产经营活【动 对监督检查中】。发现的重《大,事,故隐患负《有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职责的【部门应当依法—。采取责令暂时停产】。停业或者《停止使用相关设施】、设备?等措施;隐患排除后!经审查同意》方可恢?复生产经营和使【用 对?现有技术条件下难】以,实,现,有效: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!负有安?全生产监督》管理职责《的部:门应当提请有关人】民政府组织》专家:。进行论证有关人【民政府应当根据专】。家论证结《论对有关生产经营】单位:作出关?闭、停产《、搬迁等决定并组织!有关部门实施 生】产经:。营,单,位,应当:将事故隐《患排查治理》情况:向,从业人员通报 第二!十二条  生产【经营单位必须依法】参加工?伤保险为从业人员】缴,纳,。保险:费   《 , 矿:山、危险化学品【、烟花爆《。竹、交通运》输、建筑施工、民用!。爆炸物品、》金属冶炼、》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!领域的?生,产经: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!有关:规定投保安全生【产责:任保险鼓《励其:他行业领域的生产】经营:单位投?保,。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!第二十三条  【车站、码头》、机场、歌舞—厅,、影剧?院,、体育场馆》、医院、学校、【养老院、福利院、托!儿所:、幼儿园、宾馆【。、饭店、商场—、集:贸市场?。、旅游景区、娱【乐,场所等人员密—集场所应当》符合下列要求— (一?)不得违法改—变场所建《筑的主体和承重结构!; (二)》。设置标志明显—的安全出口和符合疏!散要求的疏散通道并!确保畅通; —(三)制《。定火灾、踩》踏,事故专项《应急预案配备应急】广播和?指挥系统、应—急,照明设施、消—防器材安装》。必要的安全监控系统!。并,确保完好、有效;】 (四)不得超过规!定的容纳《人,数; (五》)配备应急救援人员!组织生产《安全事故《应急:救援演?练; (六)有关责!任人:能够:熟练使用应急广【播,和指挥系统掌握应】急救援预案的全【。部内容; (—七)从?。。。业人员能够熟练使】用消:防器材?、安全设《施知晓安《全出口和疏散通道】的,位置及?本岗位的应急救【援职责;《 (八)法律、【法规、国家标准【、,行,业标准或者地方【标准规?定的其他安全—生产要求 第二十四!条  从事石—油、:天然气管道建设、】营运的单位》应当具备法》律,、法规规定的条件建!。立健全安全生产规】章制度和操作规【。程配:备所需的人员和【。装备 管道建设【的选线应当避开活】动断层和容》易发生洪灾、地质】灾害:的区域与建》。筑物、构筑》物,、铁路、公路等设施!保,持安全距离管道沿】线应当设《置里程桩、标志桩、!警示牌等标志 管道!企业应当设置专【。门的安全管理—机构和人员加强安全!管理确?保管道及《其附属设施安全和】满足:运行要?求并配备管道专【业巡:护人员;巡》护人员?。发现危害《管道安?全的隐患《应当及时报告管【道企业和有关—。部门处?理;管道企》业应当组建应急救援!队,伍,配备专业救援人员和!。应,急救援器材、装备 !第二十五《条  储存和堆【放危险物品的仓【库或者其他场所应当!设,置,明显的安全警—示标志?载明:危险物?品的名称、种—类、数量和安全须知!、应急处置》等注:意,。事项 生产经营单位!发生合并、分—立、解散、》破产、搬迁等情【形的应当采》取有效措施处—。置有关危险物品【及相关设施、设备 !第二十六条 — ,民,用爆炸物品》生产企业应当具备】法律、?法规规定《的条件生产作业【应当严?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!的规定民用爆炸物品!的警示标《识、登记标》识、:雷管编码、包装应当!符合法律、法规【。的,规定以?。及,相关标准 民用【爆炸物?品应当储存在设【。置,符合国?家规定的技》术防范?设施的?专用仓库内并建【立出入库检查—、登记制度指定专人!。管理储存《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!不得超过储》存设计容量对性质】相抵触的《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分!库储:存, 从:事爆破?作,业的单位和》人员应?当依法?取得爆破作》。业资质、资》格并按照《其资质、资格等【级承接爆破作业【项目和从事爆破【作业爆破作业单位】不再使用民用爆【炸物品?时应当将《剩余的民用爆—。炸物品登记造册报】所在地?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!关,组织监?督销毁 第》二十七条 》 同一建筑物内【的多个生产经营单位!共,同委:托物业服务企业【或者其?他管理人进行管理】的由物业服务企业或!者其他管《理人依照法律规定和!委托协议承担—其管理范围》内的安全生产管【理职责 第二十八条!  从事危险物品道!路运输?的生产经营单位应】当具:备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条:件危:险物品托运》人应:当,委托取?得危险货物道路【运输许可的单位承运!禁止非?经营性道路危险货】物运:输,单位从事道路危【。险货物运输经营【活动 第二》十九条  》生产经营单位举办】大型:群众性活动应当【制定安?全保障方案和应急预!案并依法履行审批】、备案手《续 举办单位在活】动期间应当落实【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保!证活动场所的安全设!。施正常运转配备足】。够,的工作人员维持现场!秩序出现《人员:拥挤情?况,时举办单位应当【采取应急疏散措施保!障参加活动人员的】。人身、财《产安全 《第,三十:条  物业服务【企业应当对其服务】区域建筑物》的基础、承重结构、!外墙、?屋顶和公《共场所、公》用设施、人》流干道、《消防通道及》设施器?材、化?粪,池、电梯《等重点部《位、重要《设施进行经常性检】查;对检查中发现】的事故隐《患应当立即处理并】发,出警:示对存?在重大事故隐患【的应当及《时报告?所在地乡镇人民政】府或者街道办事处】和负有?安全监督管理职【责的部门 物业服】务企业应《当在自身经营范【围,。内对其服务区域的服!务对象?进行安全宣传、组织!应急演练 第三【章  从《业人员的《安全生产权利—义务 第《三十一条  生产经!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享!有下列权利 (一)!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相!关待遇?; (二)》了解作业《场,所、工作岗位—。存在:的,危险、危害》因素及防范》和应急措施无偿使】用工作所需》的符合国家标准、行!业标准或者地—方标准的劳动—防,护用品; (三【)对本单位安—全生产工作提出建】议对存在的问—。题提出?批评、检举》。和控告; (四)拒!。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!险作业?; (五)》发现直接危及人【身安全紧《急情况时有权停【止作业或《者采取可《能的应急《措施后?撤离作业场所; (!六)因生产》安全:事故受到《损害后依《。法要求赔《偿; (《八)法律、》法规规?定的其他权利 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】因从业人员依法行】使安全生《产权利而降低其【工资:。、福利?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!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!三十二条  生产经!营单位?的从:业人员履行》。下列义务 (一)严!格遵守安全》生产、职业病防【治,。规,章制度和操》作,规程:服从:管,理正确佩《戴和使用《劳,动防护用品; (二!)接受安全生产教育!和,培训参加应》急演练提高》安全生?产,技能增强《。。事,故预防和应急处【。理能力;《 (三)《发现事?故隐患或者》其他不?安全因素应当—立即向现《场管理人《员或者本《单位负责人报—告; ?(四)发生》生产:安,全事故时应当—及时报告并》按,照相关规定》处置紧急撤离时【服从现场统一—指,。。挥; (五)配合】生产安全事故调查】如实提供有关—情,况; (六)法律】、法规规《定的其他义》务 第三十三条【  生产经营单位的!从业人?。员,在每次上岗作—业前应当进行本岗位!安全检查确认安【全后方可进行操【作岗位安全检查主】。要包括以下事—项 (一《)设:备、设施的安全状】。态良好?安全:防护装置有》效; (二)落实】岗位安全措施、规章!制度; 《(三)?所,用的设备、工具符合!安全操?作和安全《标准规定《; (四)作业【场地以及物品堆【放符合安《全规范; (—。五)个人防护用品、!用具齐全、完好并】正确佩?戴,和,。使用; (六)明确!操作要领、操—作规程能《够正确使用设备、】设施 从业人员发现!事故隐患应当—停止操作《、采取措施解—决对不能自行解决】。的隐患应当向主管】人员:或者安全生产管理机!构报告?主管人员或》者安全生产管—理机构?应当及时解》决, ,当次生产活动结【束后:从业人员《应当对本岗位负责的!。设备、?设施、作《业场地、安全—防护设施《、物品?存放等进《行安全检查防止非】生,产,时间发生生》产安:全事故 《第四章  》安全生产《的监督管理》 第三十《四条  县级以【上人民政府应—当根据本《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!产状况明《确部门监《督管:理职责和《范围以?及每个生产》经营单位安全生产】监督和管理主体并组!。织有:关部门按照职—责分:工加强对《生产经营单位的【监督管理对容—易,发生重大生产安【全,事故的生《产经营单位进—行重点检查 第三十!五,条  县级以上【人民政府应当根【据本地?安,全生产和职业健【康,工作实际建立—完善矿山、危险【。化学品、交通—运输、建筑施工、职!。业病防治等行—业领域的联席会议】制,度分:。析研究和协调解决】相关行业领域—安全生产和职业健】康,重大问题 第三十六!条  县级以上人】。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!生产监督管理执法】机构规范化、标【准化建?设改善调查取—证等执法装》备,保障基层执法检查】和应急救援用车保证!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—工作正常开》展, 第:三十七条 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安全?生产监?督,。管理:部门和?其,他负有安全生产【。监督管理职》责,的部门应当依—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!安,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!并履行下列职责 】(一)建立并落实】安全生?产监: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!任制指?导、监?。督、检查生》产经营单位》建,立,、健全?和,落实安全生》产,责任制安全生产规】。章制度安全风险管控!和隐患排查》治理重大危险源辨】识、评估、监控【等制度; (二)】依法对涉及安全【生产的事项》实施审查批准依【法查处本行业、本领!域的:。安全生产《违法行为《; (三)对生产】经营单位执行有关】安全生?产法律、法规和国】家标准、行业标【准、地方标准的【情况落实安全生产管!理机构及人员和相】关安全?生产设施、按规定提!取使:用安全生产费—用的情况《。进行:检查; (四)【按照职责分工—对管辖范围》内的安全《生产:培训工作进》。行监督管理》;,。 (五)定期召开安!全生产工作》会议分析安全—生,产形势?研,究、制定预防事故的!。。措施和?方案协?。调、解?决安全生产和监【督管理?工作中的问题; 】(六:)依法制定并—组织实施安》全生产年度》监,督检查?计划安全生产年【度监督?。检查计?划应当相互协—调; (七)—法律:、法规规定的其他】职责 第三十八条】  :县,级以上人民政府负】有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:职责的?部门应当建立—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!理挂牌督办制度明】确责任?单位和责任人—对隐患整《改治理进行跟踪【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!排查和整改治—理情:况应当定期向社【。会公布? 县级?以上人?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职责—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!发现生产安全—事故隐患的应当责】令生:产,经营单位采取措施立!即消除;《不能:立即消除的应当责】令限:期消除并《。督促落实在隐患未消!除之前应《。当,责成生产经》营单位在生产—经营场所的明—显位置设置事故【隐患:警示标志并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!措施;在检查过程中!发现存在《的安全?问,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!门进行处理的—应当在3日内书面】告知其他有》关部门并《形成:记录备查;》其他有关部门收到告!知,书后应?当,及时组织《落实隐患整改,并将!整改落实《。情况书面反馈原【检,查单:位 第三十九条 】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负有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职责的【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!应当加强本行业、】本领域的职业—健康工作督促生【产经:营单位?建立、健《全预防职业病—危害的相关制度和】操作规程完善职业】病防护设施;发现】职业病危害事故隐】患和违反职》业病防治法律—、法规行为的应当督!促生产经营单—。位改正;建立安【全生产?与职业健康》一体化监管执法体】制 第四十条 【 乡、?镇人:民政府和街道办【事处(?社区:)、开发区等功【能区管理机构应【当对本行政区—域或者管理》范围内的生》产经营?单,位实施安全生—。产日常检查发现安全!生产违法行为或【。者,事故隐患的》应当督促改》正并及时向》县级:人民政府负》。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职责的?部门报告 村(【居)民委员》会发:现,其所在辖《区内:存在安全生产违法】行,为或者事《故隐患的《应当进行劝导和制止!并向所在地乡镇人民!政,府、街道办事—处或者有关部门报】告, 第:四十一?条  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加强安全!生产信用体系建设负!有安全生产监督【管理职?责的部门和有—关,。部门应?当对:生,产经营单位实—行安全生产信—用分类管《理建立并实施守信联!合激励和严重失信联!合惩:戒制度 《第四十?二,。条  ?省人民政府》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部《门应当建立和完【善,。全省统一的安全生】产综合信息网—络平台?。实现:生产经营《单位基础信》息、行?政审批、行政执【法、法律咨询、【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!控与隐患《排查:治,理、重大危》险源管理、事故预警!、应急?救援、事故查处【、安:全生产信《用,等信息资源的共【享和利用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府【负有安全监督管理】职责:的部门应当》依据全省统一的技术!标准规范《建立安全《生产:信息化建设》、管理、运》行,、维:护保障机制按—照职责分工及时提供!、,更新安全《生,产综合信息网络平】台相关信息》 ,第四十三《条 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!立安全生产举报奖励!制度负有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职责的【部门应当公开—举报:电话、电子邮箱【等任何单《位或者个人对—事故隐患、安全生】产,。违法行为可》以,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!、举报接到报—告、举报的部门应】当依法?组织核查和》处理并?对举报者的有关信息!。予以保密 第五章 !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!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!第四:十四条? , 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统一领—导本行政区》域,内,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!救援工?作应当建立、—健全:生产安全事故预警】和应:急救援体系》制,定本行政区域生产】安全:事,故应急救援》预案建?立应急指挥机制保证!必要的生《产安:全事:故应急救援资金【储备应急救援物资】、装备支持应急救援!队伍:建设完善交通、医疗!、治安等保障措施】加强应急救援资源共!享和信息互通组【织、协调和督—促本级人民政府有关!部门与下《级人民?。政府:共同做好生》产安全事故预警和】应急救援《工,作 乡、镇人—民政府?和街道?。办,。事处:。(社区)、开发【区等功能区管理机】构应当?协助上级人民—政府:及其有关部门依法】履行生产安全事故】应急工作《职责 第四十五条】 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: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!区域统一的》安全生产应急—资源数据《库,和应:。急指挥平台建设【;县级以上人民政】。府负有安全》生产监督管理—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!本行业、本领域生】产安全事故应急预】案建立完善本行业】、本领域安全生产】应急资源数据—库和应急指挥—机制建立重大事故风!险监测监控及预警预!报体系配备必要的监!。测,设备和设《。施 第四十六条【  生产经》营单位应《当针对本单位—可能发?生的生产安全事故】种类、特点和—危害制定《相,应,的生产安全事故【应急预案并与所在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】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!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!救援预案《衔接: 生产经营单位【应当:组织开展本单—位的应急预案、【应急知?。。识、自救互》救和:。避险逃?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!。有关人员《了解应急预》。案,内容熟悉《应急职责、》应急处?置程:序和岗位应急—处置措施 第—。四十七条《  矿山、建筑【施工、金属冶—炼,。、城市轨道交通运】营单位和危险—物品的生产、经营、!储存单位应》当建立应急救—援组:织配备必要的应急】救援物资和个人防】护装:备生产?经营规模较》小、可以《不,建,立应急救援组织【的应当?确定兼职应》。急救援人员并—可,以与邻近的应急救】援队伍签订应—急救援协《议 县级《以,。。上人民政府及—其负有安全生—产监督?管理职责的部—门可以?根据生产安全事故】应急工作的》实际需?要依托?有条件?的生产经《营单位、《社会:组织共同建立—应,急救援队伍 开发区!。等功能区的生产经营!单位可以联合建立】应,急救援队伍》 第四十八条  生!产经营单位应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!预案演练计划—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!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!一,次,综合:应急预案演》练或者?专项应急预案—演,练每:半,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!处置方案演练 【第,四十九条 》 生产经营》单位发生生产安【全事故?。。后事故现场有—关人员应《当立即报告》本单位负责人—单位负责人接到【事故报告《后应当立《即启: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!有效措施组》织救援并按照国【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!报告当?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《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!生产监?督,管,理职责的有关部门】。 安全生产监督【。管理部门《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!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!部门接?到事故报告后应【当立即?开展事故救》援并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及时》上报事故情况— 第五十条  生】。产安全事故》造成人员《伤害需要《救治的事《故发生单位应当及】。时,将受伤人员送到【医疗机构并》垫付医疗费》用因:特殊情况不》能及时垫付的医【疗机构不得拒绝【救护 第五十—一,条  事故》发生:单位:。应当认真吸取事故】教训落?实,防范和整改措—施防范和整改措【。施的落实情况应【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!监督 负《有安全生产监督管】理,职责的?部门应当对》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!范和整改措施的情】况进行监《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! 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应当按照国家有【关规定对在生产安】。全事故应《急救援中伤亡的救】援人员及时给予【救治和?抚恤 第六》。章  法律责—任 第?五,十三条?  生产《经营单位不具备本】条例:第,十三:条第二项、第七【项、第八项规—定的安全生产条【件的责?令限:期改正?可处以5万元—以下罚?款;逾期未改正的责!。令停产停业整顿并】处以5万元以上1】0,万元:以下罚款对其直接】负责的主管人员和】其他直接《责,任人员处以1万【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!款 :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!业人员?提供符合《国家标准、行—业标:。准或者地方标准【的劳动防护用品的】责令限期改正可处】以5万元以下罚【款逾期未改正的【责令停产停业整【顿并:处以:5,万元以上2》0万元?以下罚款对其—直接负责的主管【人员和其他直接【责任人员处》以1万元以上2万】元以下?罚款  第五【十,四条  生》。产经营?单位的生《产经营场所不符合本!条例第十七条—第一款规《定的:。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未:改正的?责令停产停业—整顿 第五十五条 ! 生:产经营单位对危险作!业未按照《。本条例?第,。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实!。施现场安全管—理的:。责令限期《。改,正可处以10万【元,。以下罚款;逾—期未改正的》责令停产停业整【。顿并处以《10万元《以上20万元以下】。罚款:对其直接负》责,的主管人《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:处以2万元以上【5万元以下罚款【 第五十六》条  违反本条例】。第二十条规定的【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!1万元以上5—。万元以下罚》。款;逾期未改—正的: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!处,以5万?元,以上:10万元以下—罚,款对其主要负—责,人、:直接:负责的主《。管,人员:和其他直接责任人】员处以1万》元以上2万元以【下罚款 第五—十七条  公众聚】集的经营场所不符合!本条例?第二十三条规定【的责令限期》改正:可处以1万元—以上5?。。万元以下《罚,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!管人员和其他直接】责,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!下罚款;逾期未改】正的责令停产停业】整顿 第《五十八条  物业】服务企业未按照【本条例第三十—条第一款规定—履行安全管》理职责的《责令限?期改正?。可处以1万元—以下罚款;逾—期未改正的处以1】万元以上3》万元以下罚款对直】接负责的《主管人员和直接责】任人:员处以20》00元以《上1万元以下罚款】 第五十九条  】生产经营单位—未按照?。国家和本省》的规定完成安—全,生产:标准化建设的—责令限期改正;逾】期,未改正的《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!。第六十条  被责】令停产停业整顿的生!产,经营单?位完成整改后经【作出:处,罚决定的部门验收】合格方可恢复—生产经营活动;【经验收仍《不具: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!作出:处罚决定的》。部门依法报请县级以!上人民政《府按照国《。务院规定的权—限决:定关闭?有关部门应》。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!照 第?。六十一条  县【级,以上人民《政府:应当对未履行或者】未正确履行》职责、未及时组织排!除重大安《全隐患和对发—生较大以上事故负有!责任的本级人民政】府,有关部门和下—级人民政府负责人进!行问责 第六十二条!  违反本条—例规定的其他—行为有?关法律、法规有【处罚规定的从其规】定 第七章  【附  则 第—六十三条  生产】经营单位主要负【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!以及对生产经营活动!有决策权《的实际控制人— 第六十四》条  本条》例自:2018年1月【1日起施行2006!年,7,月19日贵》州省第?十,届人民?代表大会《常务委?。员会第?。二十二次会议—通过:的贵州?省安全生产条—例同:时废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