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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安全生—产条例? (:2017年11月3!0,日贵州省第十二【。届人:民代表大会》常务委员会第三【十二:次,会议通过)》 第一章  总 ! 则 第一条  】为了:。加强安?全生产工《作防止和减少—生产安全事故保障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】。产安全?预防职业病促进经】济社会持续健康【发,展根:据中:华,人民共和国安全【生产法中华人民共】和国职业病防治法】和有关法《律、:法规的规定结合本】省实:际制定本条例 【。 第二条《  在本《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!产经营?活动的单位》(以下统《称,生产经营单》位)的安《全,生产以?及对安?全生:产的:监督:管理适用本条—例 有关法律【、法规?对消防安全、道路交!通,安全、?铁路交通安》全、水上交通安【全、民用航空安全、!核与辐射《安全、特种设备安全!另有规定《的适:用,其规定 第—。。三条:  :。安全:生产工作应当坚持以!人为本、《安全第一、》预防为主、综合治】理的方针遵循—管,行业必须管安全【、,管业务必须管安全、!管生产经营必须管】安全、管安》全生产必须》管职业健康和—谁主管谁负责的【原则强化和》落实生产经》营单:位的主体责》任建立生产经—营单位负责、职工参!与、政府监管—、行业自律和社会监!督的机制 第四条 ! 生产经营》。单位必须按照法律、!法规和国《家标准、行业标【准,或者:。地方标准加强安全生!产管:理承担安全生产主体!责任确保生产—安全 ?生产经营单位的【。主要负责人》是,本单位安全生产【工作的第一责—。任人对本单位—的安全生《产和职业病防治工】作全面负责 —分管安?全,生产工作《的负责人协助主要】负责人履行安全【生产职责;其—。他负责人对》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!全生产工作》。负责 第五条  】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根据国民【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!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安!全生产规划应—当与城乡规划相【衔接 县级》以上人?民政府应当建—。立安:全生产工作责任【考,。核制度并《组,。织实施;建立健全安!全生产?。工,作协:。调和保障机制—完善各类开发—区、工业《园区、?港区、?风,景区等?功能区(以下简【称开发区等功能区】)安全生产监管【体制:;根据本行政区域】经济社会《发展和安全生产状】况明确乡、镇—人民政?府和街道办事处、】开发区等功能区管】理机构的《。安全:生产工作职责 乡】、镇人民政府—和街道办事处—(社区)、开—发,区等功能区管理机构!应当按照职》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!内,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!产状况的监督—检查协助《上级人民政府有【关部:门依:法,履行安全《生产:监督:管理:职责;?乡、镇人《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!(社区)应当加强对!村(:。居)民?委员会?安全生产工作—的指导 第》六,条  各级人民【政府:的主要负责人是【本行政区域安全【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!其他负责人对各自】分管工作范围—内,的,安全生产工作承担】相应责任 第七【条 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安全生】产委员会根》据本级?人民政府安全生【产规划和安》全生产?实际:研究部?署本行政区域—内,的安全生产工作【提出解决安全生产工!作中重大《问题的措施指—导、协调本行政【区域内重《大,生产安全事》故,的应急?救援工作并》督促本级人民政【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!民政:府做好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工作《 第:八条 ? 县级以上人民【。。政府安?全生产监督管—理部门履行安全【生,产综合监《督管理职责 县级】以上人?民政府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!关部门按《照职:责分工对有》关行业、领域—的安全生《产工作履行监督管】理职责?并依法?。履行:。职业健康工》作职责 县级—以上人?。民,政府其他主》管,部门在职责范围内】。。指导督促有关生产】经营单位加》强安全生产》。管理 第《九条:  各级人民政【府及其有关》部门、?生产经营单》位以及新闻、出版】、广播、影视、【网络:等媒体单位与各级各!类学校?应,当采取?多种形式宣传普【。及,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!和安:全生产知《识增强全社会的安全!生产意识和》安全防范能力 【第十:条  工会依—。法对安全生产工作】进行监督依法—参加生产《安全事故调查处理】等工作   生产!经营单位的》工会依法组织—。职工参加本》。单位安全生》产工作的民》主管理和民主监【督督促本单位认【真执行安全生产【法律:、法规和政策对本】单位安全《生产存在《的问题提出建—议、批评和意见维护!职工:在安全生《产方面的合法权【益 未组建工会的】。生产经营单位—。由职工和其》他从业人员》代表参与本单—。。位安全生产》工作的民《主管理和民主监督】 第十?一条  鼓励、支持!安全:生产科学《技术研究和新技【术,、新装备、新工【艺、新标准的推【广应用;《培育、发展安—全评:价、安全《检测监控、安全【设施设备等安全【产业 第十二—条 : 对在改善安全生】产条件、防止生产安!。全事故、参》加抢:险救援、研究和【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先!进科学技术、安全】生产监督管理等方】面取得显著》成绩的单《。位和个?人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府》依,法给予?表彰或者奖励 第】二章  生产经营单!位的安全生产保障】 ,第十三条  生产经!营单位应当具备下列!安全生产条件 【(一)生产》经营场所及设备【、设:施符:合有关安全生产法】律,、法规?的规定符合国家标】准、行业标准或者】地方标准《的要:。求; (《二)依法设置安全生!产管理机构》或者配备专》职、兼职安全生产管!理人员专《职、兼职安》全生:产管理人员的数【量应当满足安全【生产工?作的需要; (三)!。。建,立、健全各管理层】级及各岗位安全【生产责任制具有保】。障安全生产的规章】。制度:。和操作规程》; (《四)产生职业病【危害的应当有与职业!病危害防护相—适,应的设施和》管,理制度; (五)!为从业?人员配备《符合国家标准、【行业标准《或者地?方标准的《劳动防护用品; 】 (六)高危—行业领域《的生产经营单位【。应当依法取得安【全生产?许可证?、,经营许可证; 【。 (七)《。。危险物?品的生?。产、:经营、储存单位及】矿山、金属冶炼、建!。筑施:工、道路《运输单位的主要负】。责,人和安全生》产管理人《员依法经安》全生产知识和—管理能?力考核合格; 【(八)从业》人员(?包括被派遣劳动者、!实习学?生)应当《经安全?生产:教育和?培训:合,格;特种作业—人员:应当按照国》家有关规定经专【门的安全《作,业培训并取》得特种作业操作证;! (九)《法律、法规》、国家标准》、行业?标准或?者地方标准规—定,的其他安全》生产条件 第—十四条  矿山、】金,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!用于生产、储存、】装卸危险物》品的建设《项目实?施过程中安全设施】设计需要作重大【。修改的应当经原批准!单位同意 第十五条!  生产经营单【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!安全生产标》准化建设做到安【全管理、操作行为、!设施设备、》作业:环境:等标:准化提高安全—生产水平《和事故防范能力 第!十六条  》生,产经营单位主要负】责,人、:。安全:生,产管理人员初次安】全培训、每年—再培训?时,间以及?新上:岗,的其他从业人员【的岗:前安全生产培训、】每年再培训时间【。不得少于国》。家规定学时 生【产经营单位》对离岗六个月及以上!重新上岗的》从业人?员,应当重新进行安全生!产教:育和培?训;:对换岗的从业—。人员:应当根?据新岗位要求—进,行安全生产》教育和培训 生【产经营单位应当【建立安全生产教【育,。和培训档案如—实记录?安全生产《教育和培训的—时间、地《点、内容《。、师资?、参加人员、考核结!果等情?况 有?关法律、法》规对安全《生产教?育,和培训另有规定【的适用其规定— ,第十:七条  生》产经:营,单位的生《产经:。营场所规划、布【局,。、设计?。应当:符合相关法律、【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以!下要求 (一—)安全出口、消防】通道、安全》。设施应当符合—国家有关技术—标准满足《紧急:。疏散:和应急?救援要求; —(二)场所安全【平面布局、安全警示!标识:、消防应急照明、疏!散指示标识应当符】。合国家有关技—术标准并保》持完好有效》; (三)根据生】产、使用、》储存危险物品的种类!设,置相应的通风—、防火、防爆—、防毒?、防静电、防泄漏、!。防雷、隔离操作等安!。全设施和设》备; (四)—生产经营区域和【员工宿舍《的安全距离、—疏散通道宽度—。、安全出《口数目、应急避难】场所等?符合:国家标准或者行业】标,准的规定; —(五:)两个以上生产经】营单位使用同一生】。产经营场《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应!当明确各方的—安全:责任并确《定责任人对共用的】疏散:通道、安全出—口和安全设施等实行!。。。统一:管理; (六)国家!标准、?行业:。标,准,或者地方标准规【定的其?他,。安,全生产要求 —任,何单位或者》个人不得锁闭、【封堵生产经营场【所或者员工》宿舍的?出口 第十八条 】 生产经《营单位进行有限空】间作业、临近—高压输电线路作业、!危险场?所动火?作,业、爆破作业、吊】装作:业等危险作业时应当!符合下列要求 【。(一)制《定作业方案经本【单,位有关?负责人审查》同意; (二)确】认现场作业》条,件符合安全作—。业要求; (三【)确:认作业人员的上岗资!格、身体状》况及配备的劳—动防护?用品:符合安全作》业要求; (四)】向作业?人员说明现场—危,险因素、作业—安全要?求及:应急措?施; (五)安排】专门人员进行现【场安全管理发现危及!人身安?全的紧急情》况时采取《应急措施《。立即停止作业—并撤出作业人员 生!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!有专:业,资质的单位进行前款!规定的危险作业的应!当在:作,业前与?受,委托方?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!议明确各自的安全】生产管理责任 【第十九条  生产】经营单位应》当建立、健全重【。大危险?源管理?责任制?度,明确责任人并采取】。下,列安全保障措施 (!一)对重大危险源】登,记建档?登记建档应》当包:括重大危险源的名】称、地点、性质和可!能造成的危害等内】容; (二)定【期检查?。、评估?、监控重大危险源的!安全状态《检测相关《的设施、设备并记录!在案;? ,(三)制定专门的应!急预案?。。。并对从业人员和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进行应急《技,能培训; (—四)告?知本单位以外可【能,受到:。损害的其他人员在紧!急,。情况下应当采取的】应急措施 生产【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!危险源及监》。控措施、应急措施报!。当地县级人》民政府安全》生产监督《。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!备案 第二十条  !生产经?营单位应当建立安】全生产风险分—。级管控制度定期开】展安全生产风险评估!和危害辨识按照【国,家有关规定及—时排查安全生产【风险并将安全生产】风险区分为不同【等级:严格管控重》大安全生产风险及其!管,控情况应当按照有】关规定?。向负有?安全生?产,监督管理职》责的:部门和?其他有?。。关部门报告》 ,生产经营《单位应?当,根据本单位生—产经营特点健全安全!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!治理机制《,, 将:安全风险点的检测、!监控、?预警和事故隐患排查!整,。。改情况与省安全生】产隐患排查治理【信息化?管,理平台?对接实行安全风【险,。管控和隐患》排查治理全》过,程记:录和闭环《管理 第二十一【条  生《产经营单位应当建】立事故隐患排查【治理制度对》排查发现《的重大?事故隐患应》当根据需要》采取暂时停》产停业、停》止使用相关设施、设!备等措施;隐—患排除后生产—。。经营单位应当组织进!行重大事《故隐患治理效果评估!经评估合《格,后方可恢复》正常的生产》经营活动 对—监督检查中发现的】重,大事故隐《患负有?安全生?产监督管理职—。责的部门应当依法】采取责令暂时—。停产停业《或者停止使用相【。关设施、设》备等措?施;隐患排除—后经审查同意方【可恢复生产》经营和?使,用 对现有技术条】件下:难以实现有效—。。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!负有安全生》产,监督:管理职责的部门应】当提请?有,关人民政府组织专家!进行:论证有关人民政府应!当根据?。。专家:论证结论对有关生】产经营单位》作出关闭、停产【、搬:迁等决定并组—织有:关部门?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!应当将事《。故隐:患排查治理情况【向从业人员》通,报 第?二十二条  生产】经营单位必须—依法参加《工伤保?险为:从业人?。员缴纳保险费   ! 矿山、危—险化学品、烟花爆】竹、交通运输、【建筑:施工、民用爆炸【物品、金属冶炼、】渔业生产等高—。危行业领域的—生产经营单位应【当按照?国家有关《规定投保安全—。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其!。他行业领域的生【产经营单位投—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! ,。第二十三条  车站!、,码头、机场、歌【舞厅、影剧院、体育!场馆、医院》、学校?、养:老院、福利院、托】儿所、幼儿园、【宾馆、饭店、商【场、集贸市场、旅】游景区、娱乐场所】等人员密集》场,所应当?符合下列要求 (】。一)不得违》法,改变场所建筑的主】。体和承重结构—; (二)设置标志!明显:的安全出口和符【合疏散要求的—疏散通道并确保【畅通; (三)【制定火灾《、踩踏事故专—项应急预案》配备应?急广播和指挥系统、!应急照明设施、消】防器材安装必—要的安全监控—。系统:并确:保完好、《有效;? ,(四)不得超过规定!的容纳人数; (五!)配备应急》救援人员组》织,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!援演练; (—六,)有关责任人—能,够熟练使用应急广】播和:。指挥:系,统掌握应《急救:援预案的全部内容】; (七)》从业人员能》够熟练使《。用,消防器材《、安全设施知晓安全!出口和疏散通—道的位置《及本岗位的应—急救援职责; (】八)法律、法规、】国家标?准、行业标准—或者地方《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!生产要求 第二【。十四条  从事【石,油、天然气》管道建设、营运的】。单位:应当具备法律、法规!规定的条《件建立健全》安全生产规章—制度和操作规程配】备所需的《人员和装备》 管道建设》的选线应当避开活动!断层和?容易发生洪灾、地质!灾害的区域与建筑】物、构筑物、铁【路、公路等设施保】持安全距离管道沿】。线应当设置里—程桩、标《志桩、警《示牌等标志 管道企!业应:当设置专门的安全】管理机构和人员【加强:安全管理确保管【。道及其附属》设,施安全和满足运【行,要求并?配备管道专业巡【护人员;《巡,护,人员发现危害—管道安全的隐患应当!及时:报告管道企业和【。有,关部:门处理;管道企业】。应当组建应急救【援队伍配备专—业,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!器材:、装备 第二—十五条 《 ,储存和堆《放,危险物品的仓库或者!。其他场所应当设【置明: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】载明危险物品的【名称、种类、数量和!安全须?知、应急处置等注】意事项 生产经营】单位发生合并、分立!、,解散、破《产、搬迁等》情形的应当采—取,有,效措施?处置有关危险—物品及?相关设施、设备【。 第二十六条  民!用爆炸物品生—产企业应当》具,备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条件生产》作业应当严格执行安!。全技术规程的—规定:民用:爆炸:物,品,的警示标识、登记标!识、雷管编码—、包装?应当符合法律、法规!的,规定以及相关标【准 民用《。。爆炸物品应》当,储存在设置符—合国家?。规定的技《。术防范设《。施的专?用仓库内并建立出入!库,。检查、登记制度【指定专人管理储【存民用爆炸物品的数!量不得?超过储存《设计容量对性质相】抵,触的民用爆炸物【品必须分库储存 】从,事爆破作《业的单位和》人员:应当依法取》。得爆破作业资—质、:。资格并按照》其资质、资格等级】承接爆破作业—。项目和从事爆破作业!爆破:作业:单位不再使用民用】爆炸物品时》应当将剩余》的民用爆炸物品【登记:造册报所在地县级】人,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!监督销毁 第二十】七条  同一建筑物!内的多个生产—。经营单位共同委【托物:业服务企业》或者其他管理人进行!管理:的由物业服务—。企业:或者其他管理人依】照法律规定和委托】协议承担其管理范围!。内的安全生产管【理职责 第二十八】条  ?从事危?险物:品道路运《输的生产经营—单位应当具备法【律、法规规定—的,条件危险物品—托运:人应当委托》。取得危险货物—道路:运输:许可的单位》承运禁?止非经营性道—路危险?货物运输单》位从事道《路危险货物运输【经营活动 第二十九!条  生产经营单位!举办大?型群众?性活动应当制定安全!。保障方?。案和应急预案—并依法履行》。审批、备《案手续 举》办单位在活动期间】应当落实各项安【全保障措《施保:证活动场所的安全设!施正常运《转配备足够的—工作人员维持—现场秩?序出现?人员:拥挤情况时举办单位!应当采取应急疏【散措施保障参加活动!人员:的人身、《财产安?全 第三十条 【 ,物业服?务企业应当对—其服务?区域:。建筑物?的基础、承重结【构、外墙、》屋顶和公共场所【、公用设施》、人流干道、—。。消防:通道及设施器材【、化粪池《、电梯等重点部【位、重要设施进行经!常性检查《;对检查《中,发现的事故隐患应】。当立即处理并—发出警示对存—在,重大事?故隐:。患,的应当及时报—告所:在地乡镇人民政府】或者街道办事处和】。负有安全监督管理】职责的部《门 物业《服务企业《应当在自身经营范围!内,对其服务区域的服】务对象进行安全宣】。传、组织应急—演练: 第:三章  从业人【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!务 第三十》一条  《生产经营《单位的从业人员享有!下列:。权利 (一》)依法享受》工伤保险相关待【遇; (二》)了解作业场所、工!作岗位存在的危险、!危害因素及》防范和应急》措施无偿使用—工作所需的符合国家!标准、?行业:标,准,或者地方标准的劳】。动防护?用品; (》三)对本《单位:安全生?产工作提出建议对存!。。在的问题《提出批评、检举和】控告; (四—)拒:绝违章指挥》和强令冒险作—业,; (?五)发现直》接危及人身安全紧】急情况时有》权停止?作业或者采取—可能的应急措施后】撤离作业《场所; (六)因生!产安全事故受—到损害?后依:。法要:求赔偿; (八)法!。律、法规规》。定的其他权》利,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!因从业人《。员依法行使安—全生产权利》而降低其工》资、福利等待—遇,。或者解?除与其?。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!三十二条  生产】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!履行下列义务 【(一)?严格遵守安全—生产、职业》病防治?规章制度《。和操作规《程服从管理正—。确佩戴和使用劳【动防护用品; (二!)接受安全生产【教育和培《训参加应急演练提】。高,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!故预防和《应,急处理能力; (三!)发现事故》隐,。患或者其他不安【。全因素应当立即【向现场管《理人员或者本—单位:负责人?报告:; :(四)?发生:生产安全事故时【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!相关规定《处置:紧急撤离时服从【现场统一指挥; (!五)配合生产安全事!故调查?如实提供有关—情况; (六)【法律、法规规—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!十三条  生—产经:营单:位的:。从业人员在》每次上岗作业前【应当进行本岗位安全!检查:确,认安全后方可—进行操作岗位安全】检查主?要包括以下事—项 (一)》设备、设施的安全】状态良?好安全防护装置【有效; (》二)落实岗位—安全措施《、规:。。章制度; (—三)所用的设备【、工具符合安全【操作:。和,安全标准《规定:;,。 ,(四:)作业场《。地以:及物品堆放符合【安全规范;》 (五?)个人防护用品、用!具齐全、完》好并正?确佩戴和使用—; (六)明确操作!。要领、?操,作规程能够正确使用!设备、设施 从业人!员发:现事故隐患应当停止!操作、采取》措施解?决,对,不能自行解》决的隐?患应当向主管人【员或者安《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!。主管人员或者安【全生产管《理机构应当及时【解决: 当次生产》活动:结束后?从业人?员应当对《本岗位负责的设【备,。、设施?、作业场地》、安全防护设施【、物品存放等进行安!全检查防止非生产】时间发生生产—安全事故 第四章】  安全生产的监督!管理: 第三十《四条  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应当根》据本行政区域内【的,安全:生产状况《明确部门监督管理职!责和范围以及每个生!。产经营?单位安全生产监督】和管理主体并组【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!分工加强对生产经营!单位的监督管—理对容易发》。生重大生产安全【事故的生产经—营单位进行》重点检查《 第三十五条  】县级以上《。人民政府应》当根据本《地安全生产和—职业健康《工,作实际建立》完善矿山、危险化学!品、交通运输、建】筑施:工、职业《病防治等行业—领域的联席会议【制度分析研究和协】调,解,决相关行业领域安】全生产和职》业健康重大问题 】第,三十六条  —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应当加【强安全生产监督管】。理,执,法机构规范化、标】准化:建设改善调》查取证等执法装备保!障基层执法》检查和?。应急救援用车保【证安全生产》监督管理工作正【常开展 第三十七】条 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安全生产《监督管理《。部门和其他》负有安全《生产监?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!当依法对生产经【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实!施监督管理》并履行下列职责【。 (一)建》立并落实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和【行政执法责任—制指导、监督、检】查生产经营》单位建立、》健全和?。落实安全生产责【任制安全生产规【章制:度安全?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!治理:重大危险源辨识【、,评估、监控》等制度;《 (二)依法对涉及!。。安全生产的事—项实:施审查?批准:依法查?处本行业、本领【域的:安全生?产违法行为; (三!)对生产经营—单位执行有关安全】生产法律、法规和国!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!地方标准的情—况落:。实安全生产管理【机,构及人?员,和相关安全生产【设施、按规定提【取使用安全生—产费用的情况进【行,检查; (》。四,)按照职责分—工对管?辖,范围内的安全生【产培训工作进行监督!管理; (》。五)定期召》开安:全生产工作》会议:分析安全生产形势】。研究、制定预—防事故的措施和方】案,协调、解《决安全生《。产和监督管理—工作中的《。问题; (六)【依法:制定并组织实—施安全生产年度监督!检查:计划安全生产年度监!督检查计划应—当相互协调;—。 (七)法律、法】规规定的其他—。职责 第三十八【条  县级》以上人民政》。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!管理职?责的部门应》当建立重大事故【隐患排查治理挂牌】督办: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!责任人对《。隐,患整改治理进行跟】踪督办重大》事故:隐患的排查和整【改治理情况》应当定?期向社会公布 【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负有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!责,。的部:门,在检查过程中发现】生产安全事》故隐患的《应当责?令,。生产经营单位采取】措施:立即消除;》不能立即《消除的应当》责令限期消除—。并督促落实在隐【患,未消除之前》应当:责,成生产经营单位在】生,。产,经营场所《的明显?位置:设置事?故隐患?警示: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!全防护措施》;在检查过程中发现!存在的安全问题应】当,由其他有《关部门进行处理的】应当:在3日内书面告【知其他有关》部门并?。形成记?录备查;其》他有关部门收到告知!书后应当及时组织】落实:隐患整改,并将整改!落实情?况书面反馈原检查单!位 第?。三十九条 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!安,全,。生产监督管理职【责,的,部,门和其他有关部门】应当加强本行—业、本领域的—职业健?康工作督促生产经营!单位建立、》健全预防职业—病危害的《相关制度和操—作规程完善职业病】防护设施;发现职业!病危害事故隐患【和违反职业病—防治法律、法规行】为的应当督促生产】经营单位改正;建】立安全生产》与,职业健康一》体,化监管?执法体制 第四十条!  乡?、镇人民政府和街】道办事处(社区)、!开发区等功能区管】理机构应当对本行政!区域或者管理—。范围内的《。。生产经营单位—实施安全《生产日常检》查发现?安全生产违法—行为:或者事故隐患的应当!督促:改正并及时》向县级人《民政府负有安全【生,产监督管《理职:。责,的部门?报告: 村(居)》民委员会发现—其所在辖区》内存在安全生产违法!行为或者事故隐患】的应当进行劝导和】制止并?向所在地乡镇人民】政府、街《。道办事处或》。者有关部《门报:告 第四十一条【  县级以上人民】政,府,应当加?强安全生产》信,用体:系,建设:负有安全生产—监督管理职责的部】门和:有关:部门应?当对生产经营—单位实行安全生产】信用分类管理建立】并实:施守信联合激励【和严重失信联合惩】戒制度 《第四十二条》  省人民政—府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应—。当建立和完善全省】统一的安全生产综】合信息网络平台实现!生产经营单位基【础信息、《。行政审批、》行政执?法、法律咨询—、,安全生产风险分级】管控与隐患排查治】理、重大危险源管】理,、事:故预警、《应急救?援、事?故查处、安全生产信!用等信息资》。源的共享和》利用 县级以上【人民:政府负有安全—监督管理职责的【部门应当依据—全省统?一的技?术标准?规范建立《安全生产信》息化建设、管—理、运行、》维护:保障机制《按照:职责分工及》时,提供、更新安全【生产综合信息网【络平台相关信息 第!四十三条  —县级以上人》民政府应当建立安全!。生产举报《奖励制度负有—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!当公:开举报?电话、电子邮—箱,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!对事故?。隐患、安全生—。产违法行为可以【向负有安《全,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!部门报?告、举报接到—报告、?举,报的:部门应当依法组织】核查和处理并对举】报者:的有关信息予以【保密: 第:五章  生产安【全,事故的应急救援与】调查:处理 ?第四十四条 — 县:。级以上人民政府【统一领?导,本,行政区域内的生产】安全事故《应急救援工》作应当建立、健全生!产安全事《故预警和应》急救援体《系制定本《行政区?域生产安全事—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!应急指?挥机制保证必要的】生产安全事》故应急救援资金储】备,应急救援物资、【装备支持应急救【援队伍建设完善【交通、医《。疗、治安《等保障?措施加强应急救援】资源共享和》信息互通组织、【协调和?督促本级《人民政府《有关部?门与下级《人民政府共》同做:好生产安《全事故预《警和应急救援工【作 乡、镇人民【政府和街道办事处(!社区)?、开发区等功—能区:管理机构应当协【助上级人民政府及】其,有,关部门依《法履行生《产安全事故应急【工作职责 第四【。十五条? 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安全生产监—督管理部门应—。当加强本《行,政区域统一的安【全生产应《急资源数据库和【应急:。指挥平台建设;县级!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!全生:产监督?管,理职责?。的,部门应当《制定本行业、本【领域生产《。安,全事故?应急预案建》立完:善本行业、本—。领域安?全生产应急》资源数据库和—应急指?。挥机制建《立重大事故风险监测!监控及预警》预报体系《。配备必要的监—测设备和设施 第四!十六条  》生产经营单位—应当针对《本单:位可能发生的生产】安全事故种类、特】点和危害制定相应的!生产安全事故应【急预案?。并与所在地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及其有关部—门制定的生》产安全事故》应急救援预案—衔接 生产》经营单位应当组【织开展本单位的应】急预案、应急知识】。、自救?互救和避《险逃生技能的—培训活动《使有关人员》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!悉应急职责、应急】处置程序《和岗位应急》处置措施 第四十七!。条  矿山》、建筑施工》、金:属冶炼、城市轨【道交通运营》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!产、经营《、储存单位应—当建立?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!要的应急救援—物资:和个人防护装备生产!经营规模较小、可以!不建立应急救援【组织的应《当确定兼职应急救】援人:。员并可以与邻—近,的应急救援队伍【签订应急救援协议】 ,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及其】负有安全生产监【督管: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根!。据生:产安全事故应急工】作,的实际需要》依,。托有条?件的生产经营单位】。、社会组织》共同:建,立应急救援》队,伍 开发区等功【能,区的生产经营—单位可以《联合建立应急救援】队伍 第《四十八条  生产经!营,单位应当制》定本单?位的应急预案演练】计划根据本单位【的事故风险特—点,每年至少《组织一次综合应【急,预案:演练或者专项应【急预:案演练每半年—至少组织一次现【场,处置方?案演练 第四十【九条  生产—经,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!事,故后事故《现场有?。关人:员应当立即报—告本单?。位,负责:人单位负《责人接到《。事,故报告?后应当立即启动【事故应急预案采【取有效?措施组?织救:援并按?照国家?有关规定《。立即如实《报告当?地人民政府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。门和其?他负有安全生—产,监督管?。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!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和其他负有安全】生产监督管》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!到事故报告后应【当立即开《展事故救援并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】及时上报事故情【况 第?五,十条  生》产安全事《故造成?人员伤害需要—救治的事《故发:生单位应当及时将受!伤人员送到医—疗机构并垫付医疗】。费用:因特殊情况不—能及时垫付的医疗机!构,不得拒?。绝救护 第五十【一条  事故—发生单?位,。应,当认:真吸取事故教训【落实防范和整改措】施防范和整改措施】的落实?情况应当《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!督 负有安全生【产监督管理》职责的?。部,。门应当对《事故发生单位落【实防范和整改措【施的: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】 第五?十二条 《 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按照国家有关【规定:对在生产安全—事故应急救援中伤】亡的救?援人员?及时给予救治和抚】恤 :第六章 《 法:。律责任? ,第五十三条》  生产经营单【位不具备本》条例第十三条第二项!、第七项、》第八项规定的—安,全生产条件》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!以5万元以》下罚款;逾期未【改,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!顿并处?。以5万?元以上1《0万元以下罚款【对其直接负责—。的主管?。人员和其他直—接,责任人员处》以,1万元以上》2万元以下罚款 】生产: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!员提供符合国家标】。准、行业标准—或者:地,。方标准的劳动防【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!正可处以5万元以】下罚款逾期未改【。正的责令《停产停业整顿并处】以5万元以上2【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!直接负责的主—管人员和《。其他直接责任人【员处以1万元以上2!万元以下罚款  !第五十四《条  生《产经:营单位的生产经营】场所不符《。合本条?例第十?七条第?一,款规:定的:。责令限期改正—;逾期未改正—的责令停《产停业整顿 —第,。五十五条  —生产经营单》位对危险作业未按照!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!。款规定实施现场安全!管理: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!以1:0万元以下罚款;】逾期未改正的—责令停产《。停业整?顿并处以10万元以!上20万《元以下罚款对—其直接负《责的主管《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处以2万!元以上?5万元以下》罚款 第《五十六条 》 违反本条例第【二,十条规定的责令限】。期改:正可:处以1万元以上5】万元以下罚款;逾期!未改正的责令停【产停业?整顿并?处以5万《元以上1《0万: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!负责:人,、,直接负责《的主管人员和其【他直接责任人—员,处以1万元以上2万!。元以:下罚款 第五十七条!。 , 公众聚《集,的经:营场所不符合本条例!第二十三《条规定?的责:令限期改正可处以】1万元以《上5万元以下罚款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!人员和其他直—接责任人员处以1】万元以下罚》款;逾?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!停业整顿 》第五十八条  物业!服务:企,业未按照本》条例第三《十条第一款规定【履,行,安全管理职责的【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!1万元以下罚—款,;逾期未改正的【处以1万元以上3】万元以?下,罚款对直接负—责的主管《人员和直接责—。任人员处《。以,2000元以上1万!元,以下罚款 第五十】九条: , 生产经营单位未】按照国家和本省的】规,定完成安全生产【标准化建设的责令限!期改正;《逾期:未改正的责令停【产停业整顿 第六】十条  被责—。令停产?停,业整顿的生产经营】单位完成整改后【经作出处《罚决定的部门—验收合格方可—恢复生产经营—。活动;经验收—仍不具备《安,。全生产条件的—由作出处罚决定的部!门,依法报请县级以上人!民,政,府按照?国务院规定》的权限决《定关闭有关部门应当!依法:吊销其有关证照 】第六十一条  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,当对:未履行或者》未正确履行职—责、:。未及时组《织排:除重大安全隐患和对!发生较大以》上事:故负有责任的—本级人?民政府有《关,部,门和下级人》民政府负《责人进行问责—。。。 第六?十二条?  违反本》条例规定的其他【行为:有关法律《、法规有处罚规定】的,从其规定 》第七章  附  】则 第六十三—条  生产经营【单位主要《负责人?是指法定代》表人以及对生产经营!活,动,有决策权的实—际控制人《。 第六十四》条  本条例—自201《8年1月1日起施】行2006年7月1!9日贵州《省第十?届人民代《表大会常务委员会】第二:十二次会议通过【的贵州省安全生【产,条例同时废止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