》
—11 建设—工程档案报送要求
!
:。
11.2 — 建设工《程档案移交范围【
!根据重庆市城乡【建设档案管》理办法(重庆市人】民政府?令第2?40号)第》二十一条编写市政】府,第240号令—。第二十一《条规定“建设工程】档案按照下列规定接!收保管?(一)市《城,乡建设档《案管理机构接—收保:管市级以上(含市】级,)重:点工程、主》城区(含《北部新区)以—。及跨区县(自—治县)建《。设工程档案(—二)主城区》外其他区县(—自治县)城乡—建,。。设档案管理机构【接,收,保管除本条(一)项!以外的建设工程档】案”
《
《
11.7【 报送建设工程】档案时限
— 【根据重?庆市城乡《。建设档案管理—办法(重庆市人民政!府令:第240号)第十】六条编写市政府【第240《号令第十六条规定“!建设工程《竣工验收后建—设单:位应当向城乡建设】档案管理《。机构移交一套完整的!建设工程档》案移交的建设工程】档,案符合要求的城【乡建:设档案?管理机?构应:当出具接收》凭证:。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在办理建设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】时应当查验》该凭证”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