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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3 基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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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0.2【 建设工—程档案由建设单位】组织勘察、设—计、监理、施工等单!位收集、整理—。所,需经费应《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!
? 》本条是根据重庆【市人民政府令第二百!四,十,号,规定:列,为强制?性条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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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3.0.《6, 建设单位在】申领建筑工程—施,工许可证时应当与城!乡建设档案管理机】。构签订建设工程档】案报送责任》书明:确移交建设工程档】案的内?容、时限、要求及】责任:
? 》本条是根《据,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!二百四十号规定【列为强?制性条文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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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3.0.《7 : 建设《工程竣工验收—前建设单位应—当持有关《材,料提请建《设工程档《案专项验收》城,。乡建设档案管理机构!应当:自受理之日起—15个工作日内出】具验收意《。见建设单《。位在建设工程档【案专:项验收合格后方可组!织竣工验收;专项验!收不合格的建—设单位须按照要求整!改、补?充重新提请专—项验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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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条—根据重庆市》实施〈中华人民【共和国档案》法〉办法、》建设工程质量—管,理条例和科学技术】档案条例等地方【性法规和行政法【规列为强制性条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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