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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【  : 》。 ,  》 重庆】市地方?标准重?。庆市建设工程—档案编制验收—标准强制性》条文 《。3.0.《2 建设工程档案】。由建设单《位组织勘察、设计、!监理、?施工等单位》收集、整理、所需】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!中单列 — 5.2】.2 建筑安装【、市: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!程统一使用重—庆,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规!。定,的由重庆市城建档】案馆和重庆》。市建设工程质量监】督总站联合监制的铅!印表格表格用标【准,的,纸,张 】 6.?1.2 所有建设工!程均应编制竣工【图 : — ,6.3.6 地下管!线工程施工过程中和!覆土前应《当连续跟踪测量【。并编:制地下管《线竣工图建》设单位应《当委托?具有相应资质的【工程测量单》位按照?城市地下管线—探测技术规程(C】JJ61)进行【竣工测量形成—准确的?竣工测量数据—文件和管《线工程测《。。量图 【 6.4.6】 ,竣工图章《。和竣工图图标—应采用重庆市统【一,标准 》 7—.1.2 建设工】程都应编制建设【工,程照片档《案 ? , 》。8.1.《3 城乡《建设档案管理—机构配置的计算机等!数字设备和》应用软件应能有效】读取归档的》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以!城乡建设档案—管理:机构可?接收的文件》格,式和方式报送 【 8.!2.5 凡移交城乡!建设档案管理机【构的建设工程档案必!须同时移交工程准】备阶段文件、竣【工验收文《件和竣工图的扫描格!式电子档案(具【体文:件内:容详见附录E) ! 》 10.0.1 】建设工程竣工—验收:前必须?进行:。建设工程《档案专项验收并取得!建设行政主》管部门出《具的验收意见 】 : ? 10.0.2 建!。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自受理之《日起在规定时间【内出具建设工程档案!验收意见建》设,工程档案专项验收】不合:格的建设单位须【按照要?求整:改、补充重新提请】建设工程档案—专项验收 》 【11.?1.1 建设—单位在办理建—设工程?施工许可证时—应当:与城乡?建设档案管理机构签!订,建设工程《档案报送责任—书(见附录R)【明确报?送建设工《程档案的内容、时】限、要求及责任【 》 11.2.】1 市?级以上(含市级)重!点工程?、主城区《(含:北部新区《)以及?跨区县(自治区人)!建设工程《档案向市《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机!构报送 ! :11.2.2 除】11.?2.1条以外的建】。设,工程档案向》主城区外其他区县(!自治:区)城乡建设档【案管理机构》报送 《 》 11.《6.2 建设单】位在建?设工程竣工》验收备案前应当【向城乡建设档案管理!机构报送一套—符合规定的建—设工程档案 ! :前 言 》重庆市城《乡建设档案管理办】法(重庆《市人:民政府令第240号!)自2010—年11月1日已施】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档!。案,的管:理统一建设工程档】案的编制《、立卷、《验收、报《送标准建立完整【、,准确的建设工—程档案参考》有关国家规》范的相关《要求制定本标准 】 本标准的主】要技术内容是1【、总则;2、—。术语;3《、基本规定;—4、建设工》程档:案内容?;5、?施工文件编》制要求;6、竣工】图编制要《求,;7、建设工程【声像档?。案编制要求;—8、建设工程电子档!案编制要求;—9、建?设工程档《案立:卷要求;10、建设!工程档案验收要求;!。11、?建设:工程档案报》。送要求? 本标准由—重,庆市城乡建》。设委员会负责—管理和对强》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重!庆,市城:市建设?档案馆负责具体技】术内容的解释本标】准在执行过程中如】发现需?要修改和补充—。之处: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!寄送重庆市城市【建设档案馆》(重庆市渝中区上清!寺路69号;—邮政编码400【015)《以供今后《修订时参《考 本—标,准主编单《位、:参编单?位为 —主编:。单位重庆市城市建设!档案馆 — 参编单位万州区城!建,。档案馆 【。涪陵区城《建档案馆 【 渝:中区城建档》案室 》 南岸区《城建档案馆 — :。 ,北碚:区城建档案室 【 渝《北区城?建档案室 九!龙坡区城《。建档案室 》 : 江津区城建档案中!心 忠县城】建档案馆 【 丰都县城建档案馆!。 ,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