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!发
重庆市水利水】电工程勘察设计管理!办法(试行)的通】知
各区县(!。自治县)水》利(水务、农—机)局各有关勘察设!计单位
为!加强对全市水—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!活动的监督管理【规范勘察设计市【场提高勘察设—计质量保障水利工】程和人民生》命财产?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!。工程勘察设计—管理条例和重庆市】建设工?程勘察设《计管理条《例等法律、法规和】规章的规定结合【我市水利行业—实际:。。在广:泛调查研究并深入论!证的:基础上特制定—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!勘察设计管》理办法(试行—)现印发给你们请】认真贯彻执行—执,行中发现的》问题请?及时反馈我》局,。
? — —。 二!○○八年十二月【二,。十二日
》
,重庆市水《利水电工《程勘察设《计,管理:办法
】 第《一章 总则
】 第】一条 ?。 为加强《对,水利水电工程勘【察、设?计活动的监督管理】规范勘察《、设计?市场保证勘察、设计!质,量保障水《利工程和人民生【命财产?安全根?据国务院《建,。设,。工程:勘,察设计管理条例和】重庆市建设工—程勘察设计》管理条例《。等法:律、法规的规定【结合我?市水利?行,业实际制《定本办法
【 第【二条 在本市行政!区域内从事水利水】电工程勘察》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!理适用本办法—
, ? 第三条】 , 从事水《利水电工程建—设活动应当坚持【先,勘,察、后设计、—再,施工的原则
】 : 水利水【电工程勘察》、,设,计应当与社会经济】发展水平相》适应:严格:执行水利水电—工程强制性标—准做到经济效益、社!会效益和环》境效益相统一
!。 第四条! 市、区》县(自?治县)水行》政主管部门按—。照水利水电》工程建设项目分级管!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!域内水?利水电工程勘察【、,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!
— 第二章 资!。质,资格:管理
》 第五条! 水利水电工【程,勘察、设计》业务必须由依法【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!单位承担其他任何单!位和个人不得—承接水利《水电工程《勘察、设计业务【
】 严禁工程》勘察、设计》单位允许其》他单位或者个人【以本单位的名—义承揽水利水电【。工程勘察设》计业务
【 第六【条 在我市行【政区域内申请—水利水电工程勘察】、设计?甲级、乙级资质【的单位由市建—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会同市水行》政主管部门》进行初审经国—。。务院水?行政主管部门审核】同意后由国务院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门审批
— —在我市行《。政区域内申》请水:利水电工《程勘:察、设计丙级—资质的?单位经市水行政主管!部门审?核同意?。后由市建设行政【主管部门审批
【 , 第七!条 勘察》、设计单位只能【承揽其资《质证:书许:。可,范围内的水利水电工!程,勘察:、设计业《务
《 : 取得水利水!电工程勘察、设【计,资质的单《位承接工程业务的】范围按?国务院建设行—政主:管部门和《水行政?主,管,部门的?有关规定执行—
!第八:条 水利》水电工程勘察设计】资质:证书只限持证单位】使用不?得转:让,不,得为其他《单位或个《人提供?图章、图签不得越】级或超越证书—。规定:业务范围承揽水【利,。水电工程勘察设计任!务
— , 第九》条 勘察设计单位!提供的水《利水电工程》勘察设计文件—必,须在勘察《设计:。文件封面上注明其资!格证书的《行,业、资格等级—和证书编号并—在封面?之,后附彩色的》资质证书或资质证书!彩色复印件
【 》 对不符合水利水!。电工程?勘察设计资质要求的!设计成果市、区【县(自治县)—水行政?。主管部?门不得进行审查或审!批
: 【 第十?。条 水利水电工程勘!察设计项目负责人】、审核人、审定人】必须具?有相应的技术职【称,和注册执业资—格
】 第?十一条 《 对从事水利水电工!程勘察设计活动【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!执业资?格注册管理制度 】未经注册的工—程勘察设计人—员,不,。得,以注册执业》资格人员的》名义从事工》程勘察设计活动【
!第十二条 水【利水电?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!。业人员和其他—专业技术人员—只能受聘于一个建】设工程勘察》设计单位;未受【聘于建设工》程勘察?设计:单,位的不得从事—水利水电工程的勘】。察设计活动
【 第】。。三章 勘察【设计招标投标
! : 第十三【条 符?合,下列范围并》达到规?模标准之一的水利水!电工程?项目勘?察设:计一般应当》进行招标并依法【接受监?督
? (一!) :范围
】 : 1.关系社会公】共利益?、公共安全的—防洪、?灌溉:、水力发《电、引(供)水、除!险加固、水》土,。保持、水资源保护】等各类水利工—程建设项《目;
【 : 2.使用国有】资,金投:资或者国家融资【的水利工程》。建设项目以》及国有或国有—控股企?业,。投资的水利工—程建设?项目:;
》 , 《。3.使用国际组【织,或者外?国政府?贷款、援助资金的】水利工程《建设项目
! ,。 , (二)规模
】 》 1.勘—察(测)设计单【项合同估算价在5】0万元人《民币以上的》;
: — 2.项》目总投?资,额在3?000万元人民【币以上?的,
, 【 第十四条》 :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负责全市水利水!电工程?勘察设计招标—投标活动的行政【监督与管理》
!其主要职责》是
: 【 (一)贯彻执【行水利?。水电工?程建设有关招标投】标的法律、法规【、规章和政》策;:
【 (二)依照有】关法律、法规和【规章制?定地方水《利水电工程勘察设】计项目招标投标【的管理办法》;
】 (三)受—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!水利水电工程项【目勘察?设计:招标投标活动—的投诉依法查处【招标投标《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!为,。。;
? 》。 (四)对本行政!区域内地方水利水电!工程建设项目勘察】设计招标代理活动进!行,监督;
! (五)组建】并管理市级》水利水电工》程建设项目评标专】家库;
! (六)—负责本市行》政区域?内包括小《(一)型及》其以上的水库工程】、,县级以上城镇堤【防工:程、总装机》1万千瓦《以上(含《1万千瓦)》的水电站工程及【提水工?程等的项目建议书、!(预)可行性研究】、初步设计》、招标设计》、施:工图设计《等勘察?设计项目招标投【标活动?的具体监督》。管理
【 《区县(自治县)水】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本行?政,区域内除《本条:第(六)项以外的其!他,小,型水利水电》工程勘察设计—项,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具!体监督管理》
: 《 第十》五条 《应当进?行勘:察设计招标的水【。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!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!。据项目审批权—限经市或《区县(?自治县)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可不进行!招标
】 (《一,)涉及国家安—全、国家秘密的;】
》 , ?(二)抢险救灾或紧!急度:汛的;
【 , (三)【采用特?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!术的;
《 : (四】。)技:术复杂或专业性强】。能够满足条件的【勘察设计《单位少于三家不【能形成有效竞争的】
【 第十《六,条 勘察设计项】目招标投标活动【应当遵循公》开、公?平,、公正和诚实信【用,等原则招标工作由该!水利:水电工程项目的【建设单位或其委【托的招?标,代理机构(》。以下统称《招标人)负》责任何?单位和个人不—。得以任何方》式非法?干涉招标投》标活:动
— , 第十七条【 我市水利水【电工程勘察设—计项目实行无标底招!。标但应公布投标【报价上限项目法【人或:。招标人应委》托,有水利工程造价资】质或水利工》程咨询资质的—单位按有关前期【工作收费《标准结合我市勘察设!计,市场情?况编制投标限价上】限并与招标文—件一并公布》
【 第十八条 我!市,水利工程建》设,勘察设?计项目招标》投标的具体》工,作程序?及规则参照水—。利部2004年11!月印发的《水利:工程建?设项目勘察(—测)设计招标投标管!理办法执行
— 第!十九条 《 市水行政》主管部?门应当制订全—市统一的水利水【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!示范:。文本
? 《 水利水电工!程勘察、设计的【发包方与《承包:。方应当按照合同【示范文本签订勘【察、设计合》同
》 ? 第四章 — 勘察设计》文件编?制
】 :第二十条《 编制水利—水电工?程勘:察、设计文件—应当以下《列规定?为依:据
—。 , (一)—经批准的《流域或区域水资【源开:发,利用规划《或,有关专业规划;【
? (二】)经批准的》本行政区域的经【济社会?发展规划;》
》 , (《三):项目:批准文件;
! , 《(四)国《家现:行的:水利水电工程勘察】设计规程、规范、】技术标准及其强【制性建设标准;
! — (五)市》级现行的工程勘【察,设计规程、规范和】。技术:标准;
【 ? :(六:)经批准《的上一阶段勘—察、设计文》件;
? 】(七)国家和市的有!关法律、法规;
! —。 (八?)勘察设计合同
! 第二!十一条?。。 :。水利水电工》程建设项目勘察文件!的编:制一般按规》划、选?址勘察、初步勘察】、详细勘察四个【阶段进?行地质情况、工程】结构简单的》可以适当合》并
《 ? ?第,二十二条 需报国!。家审批或核》准的大型水》利水电工程建设项】目,其设计?文件的?编制一般按规划、】项目:建议书、(预)【可行性研究(—或项目申请报告【)、初步设》计、招?。标设计和施工图设】计六个阶段进行国】家另:有规:定的从?。其规定
—。 市【级和市级以下审批】。。或核准?的水利水《电工:程建设项目其设【计文件的编制可适当!简化一般按规划【。、可行?性研究、初》步设计(《或方案?设计)、招标设计和!施,工图设计五个—阶段进?行
? — 编:制的勘察、设计文件!内容应当准确、【真实
《 》 第二十三条【 勘察、设—。计,工作应按勘察、【设计任务书或勘察、!设计合?同的要求进》行
【。。 :。 勘察、《设计任务书或合同应!。明确勘察设计—范围、勘察设计深度!、勘察设计》。质量要求、》完成时?间、提交《的成果?资,料名称等内容—
【 第?二十四?条 开展》勘察设计工作前应】收集:和分析工程地—区已有的地形、地】质资料进行现场【查勘根据勘》察设计任务书—或合同结合设计方】。。。。案编制工程勘察【设计工?作大纲
】 第二十五】条 工程勘—察设计工作的原始】记录应?当在勘察设计—过程中及时》。整理:、核对?确保取样、记录的真!实和准?确,严禁离开现场追【。。记或:者补记
! , , ,勘察资料应及时进】行整理和分》析各:阶段勘察工作—结束时应《编制工?程地质勘察报告
】 勘!察设计项《。目负责人应》当组织有关人—员,并亲自到《现场:。踏勘、调查并对勘】。察过程中各项—。作业资料进行验收】。和签:字
】 第?二十六条《 勘察设计单位】要全面加强对现【场踏勘、原始资料收!集和成果资料审核】。等环节的管理保证】有关地质、》地,。震、:水文、气《象,等勘察资料的真实性!、准:确性
— , 第二十【七条 ?勘察设计《单位的法定代表【人、项目负责人、审!核人、?审定人等相关人【。员应当?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!字或者盖《章,并对勘?察设计质量负责
】 ? ? 勘?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!人对本企《。业的勘察设计质量负!全面责任;》。项目负责人对—本,。项目的勘《察设计文件质量负主!要责任;项目—审核人对本项—。目的勘?察设计?文件质量负审—核责:任;项目审定人对本!项目的?勘察设计文》件质量负《审定责任
》 第!二十八条 水利水!电工程建《。设项目?的勘察?、设计业务一般【应当:由同时具备相应资质!。等级的同一个勘察】设计单位承担
! 第二】十九条 勘—察,设计:单位应?依据批准的规划或】上一阶段批准—的勘察设计文件严格!按照国家规定的设】计规范、规程和技】术标准?进行阶段工程设【计
! ,第三十条 勘察】设计文件应按现【行的编制规程—、规范?中有关设计文件章节!设置和设计内容【的具体要求》及规定编制
!。。。。 : 勘察设计【文件中?的基:础资料、参数选用、!方案论证、投—资编制、设计附【图,等须满足设》计深度的要求不【得出现缺内》容、漏项目、少资料!、轻比选的现—象
》 第三十一!条 除险》加固的重要水库【、,闸、站、涵》等建筑物工程和【。设计:拟定进行加》。固改造的工程—项目应附有相—。应,的检测?、鉴定、分析核算】等必需资料》。;,对除:险加固的堤》防工程设计拟定加固!措施、处理》范围时应有足—够和可靠的地质勘】探、管理记录、【历史调查等资料并在!此基础上进行稳【定分析计算》。
, — 第三十二条【 提?交审批的大中型水】。利水: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!大纲必须附》有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的!实物调查通告、实物!指,标调查?报告和对实物—指标调?查的确认意》见等材料;提—交核准的大中型【水利水电工程—移,民安置规《划必须附有移民安】置规划?。。大纲及审批文件、征!。求移:民区和移民安置【区居民意见的有关】材料、?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对移民《安置任务和方式的】确认意见、必要的附!表及附图
】 勘察【设计:单位、?项目主管部门—或项目法人与—工程占地和》淹没区所在地的区】县(自?治县)人民》政府应共同对工【程的:。影响人口、》占地:面积:。、地面构(附)着】物数量等数据的可】靠性和真实性负【责
【 第《三十三?条 投资概(【。估,)算编制应执—行现行有关规定【各项费用《的确定应做到—依据:充分、分析透彻【合理选用定》额及指标严禁—故意高估《冒算或压低概算;】概算人?员必须?持证上岗;设计概(!估)算文件》应经过注册水利造】。价工程师审核未经审!核的设计《概(估?)算文件不得报【。批
【 第三》十四条 》施工图?设计必须依据经审】查批准的初》。步设:计文件和《国家有?关法律、法》规、强?制性标准和》技术规范并达到规定!的设计深度
】 ? 施工图设【计必:须满足施工进度的需!要
— ?。 第三十《五条 设计单位】应当按照合同—约定向施工现场派】驻设:计代表并就审查合】格的施工图设计【文件向施《工单位作出详细说】明
《 : , 未经设计单位!同,意建设、监理、施】工单:位不得?擅,自改变施《工图设计《。设计单位《及其相关人员在工】。程寿命期《限和法律追诉—。期限内对施工—图,负终:身质量?。责任
— 第—。三十六条 设【计文件中选用的【。材料、?构配:件、设备《应当注明其规格、型!号、性能《。。等技术指《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!合国家规定的—标准不得《选用国家《和我市禁止或淘汰使!用的产品
】 : 设计单位不得!。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!商但建筑材料、专用!设备、工艺》生产线等《有特殊要求的—除外
【。 : 第三十七—。条, 鼓励《勘察设?。计,单位在保证》工程质?量和安全的前提下】在勘:察、设计活动中因地!。制宜地采用先进技术!、先进工艺、先【进设备、新型材料和!现代管理方法节省工!程建设投资或管【理成本
《 , 【第五:章 勘察》设计文件的审查审】批
— 第三—十,八条 水利水【电,工程勘察设》计文件必须报—请有管理《权限的水《行政主管部门或【其他有关部门审查】;未经审查批准的勘!察设计文件不得使用!。
— 第三》十九:条 水利水电工】程建设项目》。。。。。的勘:察文件应当由—该工程建《设单位委托市水利水!电勘察?设计协会组织专家】进行审查;》勘察文?件通过审查》的才能?作为该项目设计【文件的依据并—进行使用
! 《第四十条《 水利水电工【程,的规划报告、项【目建议书、》(预)?可,行性研究报告(【。或项目申请报告)、!。初步设计报告(或】方案设计)等设计文!件的审查审批权限】及程序按照国家【和市的有《关规定执行
】 —第四十一条 —。 报送审查》的勘察设计》文,件必须完整包括【。主报告、图》册,、专题报《告以及其《它非技术性》文件:、材料等审查审批过!程中要求设》计单位补充、修正】、完善或《重新设计的有关文】件和资料须通过原】单位:转报报送文》件的份数要满—足审批和审查转报的!需要
《 》 对不《具备条件、不满足】要求的工《程设计文件将不予审!查或审批由此影【响工程建设的—责,任由建设单》位,。自行承担
! 第四十二条! 水利水电工程】设计变更必须—严格执?行市水利局和市【发改委关于印发〈重!庆,市水利工程建—设项目?设计变更及》投资概算调整管【。理办法?。〉的通?知(渝水基〔200!7〕20号》)
》。 第四十三!条,。。 施工图设—计应当由建设单位组!织设计、施》工、监理等》单位联合《审查合格后方可交】付使:用施工图设计确需对!。批准的初步设计进】行修改的应报—该工程项目的总监】理工程师审查—并,经建设单位》同意后方可》修改其中重》大设计修改》必须报?。。该工程初步设计【原批准机关审查【批,准后方可修改
】 ? 水利水【电工程建设》单位应当将设计完整!的,施,工图按照项目管【理权限报送市或区】县(自治县)水行】政主管部门备案
! 《 , 第六《章 监督管理【与奖惩
【。 》第四十四条 【鼓,励和支持我市—境内:的水利水电工程【勘察、设计单位【。。组建全市《水利水电《工程勘察设计协会】。发挥勘察设计单位与!政府部门间的桥梁纽!带,作用维护《会员合法权益—。协,助市水行政主管【。部门对本市行政区】域内的水利水电【工程勘察设计活动】进行行业管理和监督!
【 :。市水利?。水电工程勘察设【计协会可定》期进行优秀勘察设计!成果和优秀》。勘察设计人》员的评选《并予以通报表—彰和必要的》奖励 !
《 第四】十五条 市—、区县(自治—县)水行政主管部门!对在本行政区域内】从事水利水电工程】。勘察:、设计业务的—单位实行年度考核】制度根据其勘—察、设计成果—质量和?服务质量《、信誉等进行综合】评比将考《核评比结果按照“】优秀:。”、“良好》”、“合格”、“不!合格”四个等—次上网?公示并按下列—原则:。进行奖惩《
!(一)对年》度考核获“优秀”等!次的水利水电工程勘!察设计单位》可,在下:一,年度:。内对其投标的勘察】设,计项目在综合评标】时,加2分;对连续三】年考核获“优—秀”:等,次的水利水电工程勘!察设计单位市—。、,区,县(自治县)—水行政主《管部门可优》先推荐给《本行政区域》内的:水利:。水电工程建设单【位邀请其参加投【标;
《 , —(二)对年度考【核获“良好”及“】合,格”等次《。的水利?水电工程勘》察设计?单位在下一年度内对!。其,投标的?勘,察设计项目在综合评!。标时不加《分;
? 《 ? (三)对年度【考核获“《不合:格”等次的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!计单位可在下—一年度内对其投【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在!综合评标时扣减2分!。;,对连续三《年考核获《。“,不合格”等次的水利!水电工程《。勘察设计《单位取消其》下一年度内参—加水利水电工—程勘察设计项目【的投标资格
【 ? 《第,四十六?条 : ,水利水电工》程勘察?设计单?。位年度?考核:的具体实施》细则和?优秀:勘察设计成果和优】秀勘:察设计人《员的具体评》选表彰?办法由市水利水【电工程勘察设—计协会制定经—市水:。。行政主管部门—审查批准《后执行
】 第四十七】条 市水行政【主,管部门建立全—市水利水《电,工程勘察《设计不良行》为档案管《理制度
— 第四】十八条 《 勘察设计单【。位有下?列行为之一的—为不良行为
】 ? , (一)利用向】发包单位及其—工作人?员行:。贿、提供《。回扣或者给予其【他好处等不正当【手段承揽工程的;】
? , 》(,二)串通投》标的或以《向招标?人或:者评标委员会—。成,员行贿的手段谋【取中:标的;
】 (三)【存在工程转包或【违法分包行为的;】。
》 ? (四)未按—合,同要求按时向—施工工地《派驻设计代》表由:此而影响工》程建设进《度,的,;
《 《 (五)未—按合同工期规定【。且无正当理》由延:期15?天以:上提交设计成—。果的;
《 : ? (六)设计成!。果粗造?、错误较《多且连续《两次:未能通过审查—的;
! , (七)《在工:程,阶段验收或》。竣工验收时》未按:时提交设计总结报告!或其它必须提交的】。涉及勘察《设计方面验》收材料的
【。 》 第四十九条 【 勘:察设计单《位有下列《行为之一的为严【重不良行为
! : , (一)设计单位!不依据?经审查合格》的勘察、设》计文件进行设计并】。交付使用的;
! (二】)伪造建设》工程勘察《、设:计文:件的;
《 (!。三):勘察单位未按照工】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!行勘察的;
【 , ? (四)设【计单位未根据勘【察成:。果文件进行工程设】计或未按照工程【建设:强制性标准进行【设计:的;:
: ,。 , , (》。五)勘察《、设计单位超越其】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!或,者以其他勘察、设计!单,位的名义承》揽勘察、设计业务】。的;
【 : :(六)勘察》、设计单位允许【其,他,单位或者个人以【本单:位的名义承》揽建设?工程勘察《。、设计?业务的;
【 , : : (七)选用国家和!。市明令淘《汰、禁止使用的【危及工程安全和施】工安全的工艺、【设备、材料的;
】 》 (八)设计单!位指:定,建筑材料、建筑【构配件的生产—厂、供应商的—;
: 【 (九)采用国际标!准或国外标准未按规!定备案的
》 — 第五《十,。条 ?勘察设计人员有下列!行为之一的》为严:重不良行为》
? 》 ,。(一)未经注—册擅自以注册勘察】、设计人员》的名义从事勘察【、设计活动的—。;
《 《 (二)勘察【、设:计注: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!业技术人员》未受聘于《一个勘察、设计单位!或者同时受聘—于两:个以:上勘察?、设计单位的
】 》 第五十一—条 市水行政【主管部门负责建立】。。和公布全市水利水】电工:程勘察设计》单位不?良行:为记录?。并,。将其作为勘察设【计,单位年度《考,核的重要依据
! 》。 区县(自治县)水!行政:主管部门负责对水】利,水电勘察设计单【位在本辖《区内从事水利—水电项目勘》察设:计,过,程中的?不良行为《。。进行审核和上报【
— 市级》直,接,管理的水利水电工程!建设项?。目由市级建设项目】业主审核报市水行】政主管部《门认定?其,他水利水电》工程建设项目由【项,目业主对《该项目?勘察设计单》位的不良行为进【行考核、记》录报相应区县(自治!县)水行政主管部门!审核由?区县(?自治县)水》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市!。。水,行政主管部门认【定
—。 第五十【二条 ? 区县(自治县【)水行政主管—部门或市级建设【项目业?主,应将拟公布》的水:。利水:电工:。程勘察设计》。单位不良《。行为记录的有关【。书面资料报送市水行!政主:管部门市《水行政主管部门【应在收到有关材【料,后的10个工作【日内做出审核—。认定
? 第!五十三条 —。对水利水电工程【勘察设?计单位?的,不良行为经初步审定!拟将公布《的市水行政主—管部门应填写重庆市!水利水电《勘,察设计?单位不良行为通知单!书面送达该勘—。察设:。计单位勘察设计单位!应在7个工》。作日内陈《述理由或确认对【所陈述的理由不【成立的或逾期不【作回:复的市水行》。政主管部《。门将按本办法的【。规定:在重:庆水利?水,务网上公《布其不良行为记【录,
】 第五十《四条 不》良,。行为记录公》。布,内容应与水利水电】。。工程勘察《设计单位、人—员,和项目管理数据【库相结合形成信用】档案:内部长?。期保留
》 , 》 第五十五条 对!。在重庆市水利—水务:网上公?布的水利水电工程勘!。察设计单位》的不良行为》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将根据》该单位对不良行为】。。的整改情况》调整:其信息公布期—限,
—。 对整改确【。有实效?的单位由该》。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水!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《。后可缩短其不良行】为记录?信息: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!最短:不得少于3》个月
《 》 第五十六条【 : ,。市水:行政主管部》门依据国《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!规章按照诚信激【。励和失信惩戒—的原则?。对已公布的水—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!单位的不良行为通】。过在市场准入、招】标投标、资质管理】等工作环节中依【。法,予以处?罚
》 第—五十七条 》 市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对水?利水电工程勘察设】计单位的不良行【为档案实行》。“黄、橙、红—”的“三色通道”】管理制度
! 对》。1年内发《生不良行为》记录不超过3次且】没有严重不》良行为?记录的勘察设计单】位实行“黄色通【。。道,”管理
《 ? (一)将!其不良行《为在全市水利网【上公布公布期为【半年;
《 — (二)在全市】范围内通报批—评责令?其限期整改;
【 】(三:)在该年的年—度考核时不得评“】优秀”?等,次
: ? 对1【年内发生不良行为记!录累:。计达3?5次或?发生严重不良行为】记录1次以》上的勘察设计单位】实行“橙《色通道”管理
【 》 (一》)将不良行》为在全市水利网【上公布公布期为1年!;
! (二?)在全市范围内【通报批?评责:令其:。限期整改;
! (—三)在该年的年【度考核时不得—评“良好”以—上等次;
】 》(四)对该》单位在申报》水利水电勘察设计】资质升级和增—项时书?面建议建《。设行政主管部门给】。予严格?审查
! 对1年内发生不!良行为记录累计【超过5次《以上或发生严重不】良行为记录2次【以,上的勘?察设计单位》实行“红色通—道”管理
】。 ? (一) 将其不!。良行为在《全市水利网上公布公!布期为?3年;?
— (二)— 在:全市范围内通—报批评?责令其限期整改;
! , 【(三) 在该年的】年,度考:核时评“不合格”】。等次:;
《 《 (?一) 向《该勘察设计单—。位的资质管理部门】建议降低其》水利水?。电工:程勘察设计行—业资质直至》吊,销该单位的水利水电!工程勘察设》计行业资质证书
】 》 第五十八【条 对《发生不?良行为记录的水【利水电工程勘察【设计:单位在其《不良行为《记录公布后10【。日内由?市水:行政:主管部门将不良行】为记录送市建设【行政主管部门纳【入全市建设工程勘察!设计单位《不良行为档案记【录
! 对:市外:来渝从事水》。利水:电,工程勘察《设计的单位的—不良行?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!同时将其不良行为】记录:上报:水利部建议水利【。部在全国公布—
!第五十九条 — 对本办法实—。。施,后新招?标的水利水电工程】勘,察,设计项目项目业主】在招标?公告中必须载明“】凡在重庆水利水【务网:上被公布《不良行为并已实行】橙色或红色通道管】理的水?利水电工程》勘察设计单位在其不!良行:为的公布《期内禁止参》加工程的投标”
】 【。 第六十条 【对查:证,属实并公布严重不良!行为记录的》水利水电工程勘【察,设计人员由市水利】水电勘?察设计行业协会【进行约束或制—裁
!。 第六十一条 】对违反本办法规【定并已纳入严重不良!行,为记:。录的除由市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实行—“橙色”“红色【”通道?管理外还《应按国?务院建?设工程勘《察设计管理条—例和重庆市勘—察,。设计:管理:条,例等法规的》规定依法给予—。行,政处罚?
— 对降低—资质等级、吊销资质!、资格证书的处罚】由市水行政主—管,部门提请发证的有关!建设:行政主管部门决【定;:其他行?政处罚?由市、?区县(自治县)【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法!定职权范《。围内决定
】 第七【章 附则
— , : 》第,六,十二条 本办【法由市水《行政主管部门负【责解释
! :。 第六十三条 】本办法自2009年!1月1日起执行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