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水利》。局关于印发
重【庆市水利水电工程】勘,察设计管理》办法(试《行)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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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区县(【自治县)水利—(水务、农》机):局,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!
为加强对!全市水利水》电工程勘察设计【活动的监督管理【规范勘?察设计市场提高【。勘察设计质》量保障水利工—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!全根据国务》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!管理条?。例和重?庆市:。建设工程勘察设【计管理条例等法律】、法规和《规章的?规定结?合我市水利行业实】际在广泛《调查研?究并深入《论证的基础上特制】定重:庆市水利水电工【。程,勘察设计管理办【法,(,试行)现《印发给你们请认【。真贯彻?执行:执行中发现》的问题请及》时反馈我局
! ? 【 ? , , ? 二:○○八年《十二月二十二—日
重庆市水】利水电工《程勘察设计管—理办法
》 》 第一章 【总则
? ? 第一条 ! 为加强对水利水】电工程勘察、设计】活动的监督管理规】范勘察、设》计市场保证勘察【、设计质量保障【水利工程和人民生】命财:产安全根据国—务院建设工》程,勘察设计管理—条例和重《庆市:建设工程勘察设计】管理条例《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!。结,合我:市水利?行业实际《制定本办法
! ? 第二《条 ?在本市?行政区域《内从事水利》水电工程勘察设计】。活动及其监督管【理适用本办法
! ? 第三条— 从事水利水【电,工程建设活动应【。当坚持先勘》察、:后设计、再施工的原!则
【 水利水电【工程:勘察、设计应当与社!会经济?发,展水平相适应严【格,执行水利水》电工程强制性—标准:做,到经济效益》、社会?效益和环境效益相】统一
《 , 《 第四《条 市《、区县(自治—县)水行政主管【部门按照《水利水电《工程建设项目—分,级管理权限》。负责本?行政:。区域内水利》水电工程勘察、设计!活动的?监督管理
【 :。 《第二章 资质资格!管,理
— 《第五条? 水利《水电工程《勘察、设计业务必】须由依法取得相【应资质?等级的单位承担其他!任何单位和个—人不得承接水—利水电工程勘—察,、设计业务
】 : 严禁工程勘!察、:设计单位允许其他】单位或?者个:人以本单位》的名义承揽水利【水电工程勘察设计】业务
? — 第六条 — ,在,我市行政区域—内申请水利》水电工程《勘察、设计甲—级、乙级《资质:的单位由市建设【行政:主管部门《。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!门进行初审经国务】院水行?政主:管,部门审核同意—后由国务院建—设行政?主管部门《审,。批
【。 , , 在我市行政区【域内申请水》利水电工程勘察、设!计丙级资质》的单位经市水行政主!管部门审核同意【后由市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审批
— 》 第七条 【 勘察、《设,计单位只能承揽其资!质,证书许可范围内的】。。水利水电工》程,勘察、设计业务
】 》 取得水利水】电工程?勘察、设计》资,质的单位承接—工程:业务:。。的范围按国务院建】设行政主管》部门:和水行政《主管部门的有关【规定执行
— 第】八条 水利—水电工程《勘察:设,计,资质证书只限持【证单位使用》不得转让不得为【其他单位或》个人提供图章—、图:签不得越级》。。或超:越证书规定业务范】围承揽?水利水电工程—勘察设计任务
】 : ? 第九《条 ?勘察设计单》位提供的水利—水电工程勘》察设计文件》必须在勘察设计文】件封面上注明其资】格证书的行业、资】格等级和《证书编号《并在:封面:之后附彩《。色的资质证书或资】质证书彩色复印【件
?。 对】不符合水利水电工】程勘察设计资—质要求的设计成果市!。、区县(自治—。。县)水行政主—管部门不得进—行审查或审批
! 第十】条 水利水电工程】勘察设计《项目负责《人,、,审核人、审定人【必须具有相》应的技术职》称和:注册执业资格—
】 第十一条 — 对:从事水利水电工【程勘察?设计活动的专业技】术人员实行执—业,资格注册管理制度 !未经注册的》工程:勘察设计人员不得】以注册?执业资格《人员的名义从事工】程勘察?设计活动《
!第十二条 》 水利水《电,工,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!人员和其他》专业技术人》员只能受聘于一个】建设工程勘察设【计单:位;未受聘于建设工!程,勘察:设计单位的不得【从事水利水电工【程,。的勘察设计活动
! 【第三:章 : , 勘察设《计招标投标》
【 第?十三条 符》。。。合下列?范围并达到规模【标准:之一的水利》。水电工程项目勘察】设计一般《应当进行招标—并依法接受监督【
— : (一) 》范,围
? : 1.关】系社会?公共利益、》。公,共安全的《防洪、灌溉、水力】发电、引(供—),水、除险加固、【水土保?。持、水资源保—护等各类《水利工程建》。设项目;《
【 2.使用国【有资金投资或者国】家,融资的水利工程建】设项目以及国—有或国有控股企【业投资的水利工程建!设项目;
【 《 :。。3.使用国际—。。组织:或者外国政府贷款】。。。、援助资金的水利】工程建设项》目
》。 , (二)【规模
【 1.勘察】(测)设计单项【合,同估:算价在50万—元人民币以上的;】
【 2?.项目总投》。资额在3000万元!人民币以上的
【 】。第十四条《。 市水行政—主管部门负责—全,。市水: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!招标投?标活动的行》政监督与《。管理
? 其!主,要职责?是,
【 (一)贯彻执】。行,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!关招:标投标的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和《政策:;
】 (二)依—照有关法律》、法:规和规章制定地方水!利水电?工程:勘察设计项目招标投!标的管?理办法;
》 】(三)受《理管理权限范围内的!水利水电工程项【目勘察设《计招标投标活动的】投诉依?法查处招标》投标活动中的违【法违规行为;—
《 (四)】对本:行,政区域内地方水利水!电工:程建设项目勘察设】计招标代理活动进】行监督;
! (》五)组建并管理【市级水利水电—工,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!库,;
— ? ,(六)负责本—市,行政区域内包括【小(一?)型及其以》上的水库工》程、县级《以上城镇堤防—工程、总装机1【万,千瓦以上(》含1:万千瓦)的》水电站工程及—提水:工程等的项目建议】书、(预)可行【。性研究、《初步设计《、招标?设计、施工图—设计等勘《察设计?。项目招标投标活动】的具体监督管理
】 : ?。 区县》(自治县)水行政】主管部门《负责:本行政区域内除本条!第(六)项以—外的其他小型水利】。水电工?程勘察设计项目【招标投标活动—的具:体监督管理》
【 :第十五条 —。应,当进行勘《察设计?招,标,的水: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!有下列情形之一【。的根据项目审—批权限经《市或区?县(自治县)水【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可:不进:行招标
【 》(一)涉及国家【安全、国家秘密【的;:
【 (二)抢—。险救灾或紧急度【汛的;
— —(三)采用特定【。的,专利或者专有技【术,的;
《 【(四)技术复—杂或专业性强能够】。满足条件的勘察设】计单位?少于三家不能—形成有效竞》争的
》 第十六!条 勘察设计项目!招标投标《活动应当遵循公【开、公平、》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!则招标工《作由该水利水电工程!项目的建设单位【或,其委托的《招标代理机构(以】下统称招标人)【负责任?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以任?何方式非《法干涉招标》投标活动
》 : —第十七条 我市】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!计项:目实行无标底招标但!应公布投标报价上限!。项目法?人或:招标人应委托有水】利,工,程造:价资质或水利工【程咨询资质的单位】按有关前期工作【收费标准结合—。。我市勘察设计—市场:。情况编?制投标限价上—限并与招标文—件一并公布》。
?。 —第十八?条 我市水利工】。程建设?勘察设计项目招标】。。投,标的具体工作程【序及规则参》照水利部2004年!。11月印发的水【利工程建设项目勘】察(测)设计招标投!标管理?办法执行
》 第!十九条 》。市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制《订全市统《一的水利水电工程】勘察设计合同示范文!本
— 水》利水电?工程勘察、设—计的发?包方与承包方应当按!照合同示范文本【签订勘?察、设计合》同
》 ?。 第四章 勘察!设计文件编制
! 第【二十条 编—制水利水《电工:程勘察、《设计文件应当以【下列:规定为?依据
《 — (一?)经批准的流域或区!。域水资源开发利【用规划或有关专业规!划;
! (二)经批准】的本行政《区域:的经济社《会发:展规划;《
【 (三)》项目批?准文件;
— : (四【),国家现?行的水利水电—工程:勘察设计规程—。、规范、技术标【准及其?强制:性建:设标准;
!。 (五—)市:级,现行的工程勘—察设:计规程、《规范和技术标准;
! (!六)经?批准的上一》阶段勘察、设—计文件;
】 (七)】国家和市《的有关法律、法【规;
? (!八)勘察设计合同
! 】第二十一条 水】利水电工程》建设项目《勘察:。。。文件:的编制一般按规划、!。选址勘察、初—步勘察、详细勘【察四个阶段进—行地质情况》、,工程结构简单的【可以适当合并
! ?。 : 第二十二条 需!报国家审批或—核准:的大型水《利水电工程》建设项目其设—计文件的编制一【般按规划《、,项目:建议书、《(预)可《行性:研究(?。或项目申请》报告:)、初步设计、招标!。设计和施工图—设,计,六个阶段进行国家另!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】
【 市级和市级以】。下审批?或核准的水利—水电工程建设项【目其设计文件的【编制可适当简化一般!按规划、可行性研究!、初步设计(—或方案设计)、招标!设,计和:。施工图设计五个【阶段进行《
: — ,编制的勘察、设【计文件内容应—当准:确、真实《
? 》 第二十三条— 勘察、》设计工作应按勘察、!设计任?务书或勘《。察、设计合同的要】求进行
【 《 勘察、设计—任务书或合同应【明确勘察设计—范围、勘《察设计深度、勘察】设计质量《要求、完成》时间、提交》的成果资《料名称等内容—
《 第二十】四条: , 开:展勘察设计工—作前应?收集和分析》。工程:地区:已有的地形》、地质?资料进行现场查【勘根据勘察设计【任务书或合同结合设!计方:案编制工程勘察【设计工作大》纲
《 》。 第二十《五条 工程勘察】设计工?。作的原始记录应【当在勘察设计过【程中及时整理、核】对确保取样、—记,录,的真实和准确严【禁离开现场追记或】者补记
】 勘察—资料应及《时进行?整理和分析各阶【段勘察工作结束【。时应编制工》程地质勘察报告【
《 , , ?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!应当组织有关—人员并亲自到现场】踏勘:、调查并对勘察【过程中各项作业资料!。。进行验?收和签字《
《 第二【十六:条 勘察设计单】位要全面加强—对现场踏勘、—原始资?。料,收集和成果资料审】核等环节《的管理保证有关地】质,、地震、水》文、气象等勘察资】。料的真实性、准确】性
?。 ? 第二十七条! 勘察设计单—位,的法定代表人—、项目负责人、【。审核人、审定人等相!关人员应《当在勘察《设,计文件上签字—或者盖章并对勘察】设计质量《负责:。
》 《勘察设计单位法定】代表人对《本企业的勘察设计质!量负全面《责任;项《。目负责?人对本项目的勘察】。设计文件质》量负主?要责任;《项目审核人对—本,项目的勘察设—计文件质量负审核责!。任;项目《审定人对本项目【的勘察设计文—件质量负审》定,责任
》 —第二十八条 水利!水电工程建》。设,项目的勘察、—设计业务《一般应当由同时具备!相应资质等》级的:同一个勘察》设计单位承担
! 第二十!九,条 勘察设计单位!应依据批准》的规划或上一—阶段批准的勘察设】计文件严格按照国】家规定的设计—规范、规程》和技术标准进—。行阶段工程设计
】。。 】第三十?条 勘察设计【文件:应按现行的编制规程!、规范中有关设计文!件章节设置和设【计内容的具体要求及!规定:编制
《 勘】。察设:计文:件中的基础资—料、参数选用—、方案论证、投资】编,。制,、设计附图等须【满足设计深度的要】求,不得出现缺内容、漏!。项目、少资料、【轻比选的现象
【 《。。 第三十一】条 除险加固【的重要水库、闸、站!。、涵等建筑物工【。程,和设:计拟:定进行加固改—造的:工程项目应附有相应!的检测、鉴定、分】析核算等《必需资料;对—除险加固的堤—防工程设计》拟定加固措》施、处理范围时应有!足够和可靠的地质】勘探、管理记录【、历史调查等资料】并在此基础上进【行稳定分析计算
】 ? 第三十二!条 : 提交审批的大【中,型,水,利水电?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!纲,必须附有县级—。。以,上人民政《府发布的实物—调查通告《、实物指标》调查报告和对实物指!标调查?的确认意见等材料;!提交核准的大中【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!安置规划必须附【有移:民安置规《划大:纲及:审批文件《、,征求移?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居!。民,意见的有关材料【、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对移民安置【任务和?方,。式的确认意》见、必要的附表及附!。图
【 勘察设计单】位、项目主管—部门或项目法—人与工?。程占:地和淹没《区,所在地的区县(自治!县)人?民政府应共同对工】程的影响人》口、占地面积、地面!构(附)《着物数量等》数据的可靠性和【真实性负责
! 第三十三!条 投资概(估】)算编制应执行【现行有关规定各【项费用的确定—应做到依据充分、分!析透彻合理选用定】额及指标《严禁故意高估冒【算或压低概算;概算!。人员必须《持证上岗;设计概】(估)算文件应经】。过注册水利造价【工程:师审核未经审核的设!计概(估)算—文件不得报批
】 第】三,十四:条 施工图设【计,。必须依据经审查【批准:的,初步设计文件和【国家:有关法律、法规、】强制性标《准,和技术规范并—。达到:规定的设计深度
! , —施工图设计必须【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!
? ? ?第三十五条 —。 设计单《位应当按照合同【约定向施工现场【派驻设计代表并【就审查合格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!施工单位作出详细】说,明
】 未经设计—。单位同意建设—、监理、施》工单:位不得擅自》改变:施工图设计设计单位!及其相关人员—在工:。程寿命期限和法【律追:诉期限内对施工图负!终身质量责》任
: 【 第三十六条 设!。计文件中选用的材料!、构配件、设备【应当注明其规格、】型号、?性能等技《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!须符:合国家规定》的标准不《。得选用国家和—我市禁止或淘汰使用!的产品
》 设计!单位不得指定生产】厂家或供《应,商但建?筑材料、专》用设备、《工艺:生产线等有特—殊要求?的除外
—。 —第三十?七条: 鼓励勘察设计】单位:在保证工程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】下在勘察、设计活动!中因地制宜地采用】先,。进技术、先进工【艺、先进设备、【新,型材料和现代—管理方法节省工程建!。设投资或管理成本】
!第五章 勘察设计!文件的?审查审批
》 【 第三十《八条 水》利水电?工程勘察设计文件】必,须报请有管》理权限的水行政主】管部:门或其?他有:关部:门审查;未经审查】批准的勘察》。设计文件不得—使,用
《 第三】十九条 水利水电!工程建设项目—的勘察文件应当由】该工程建设单位【委托市水利水电【勘察设计《协会:组织专家进行审查;!勘察文件《通,过审查的才能作为】该项目设《计文件的依据—并进行使用
【 , 》 第四十条 【水利:水电工程的规划报】告、项目建议书【、(预)可行—性研究报《。告(或项目申请报】告)、初步设—计报告(或》方案设计《)等设?。计文件的审查审批权!限及程?序按照国家和市【的有关规《。定执行
《 】第四十一条 报送!审查的勘察设—计文件必须完整【包括主报告、图册、!专题报告以》及其:。它非技术性文—件、材料《等审查审批过程中要!求设计单位》补充、修《正、完善或重新【。设计:的有关文《件和:资料须通过原单【位转:报报送文《件的份数要满—足审批和审查转报的!需,要
: 对!不具备条件、不满足!要求的工程设计文】件将不予《审查或审批由此影】响,工程建设的责任由建!设单位自行》承担
? : —。第四十二条》 水利水电工程设!计,变更必?须严格执《行市水?利局和市《发改委关于印—发〈重庆市水利工程!建设项目设计变更及!投资概算调》。整管理办法〉—的通知(渝水基〔2!007〕《20号)
【 第四】十三条 施工图设!计应:。当由建设《单位组织设》。计、施工、监—理等单?位联合审查合—格后方可交付使用】施工图?设计确需对批准的初!步设计进行修改的应!报,该工程项《目的总?监,理工程师审查并经】建设单?位同意后方可—修改其中重大设计】。修改:必须报该《工程初步设》计原: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后!方可修?改
】 水利水电工【程建设单位应当将】设计完整的施—工图:按照项目管理权【限报送?。市或区县(自—治县)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备案
! 第六】章 监《。督管理与奖惩
】 》。 第四十四—。条 鼓励和支持】我,市境内的水利—水电工程勘》。察,、,设计单位组建全市水!利水电工程勘察设计!。协会发挥勘》察设计单位与政府部!门间:。的桥梁?纽带作用维》护会员合法权益协】。助市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对本市行政【区,域内的水利水电【工程勘察《设计活动进行行【业管理和监》督
! 市水利《水,电工程勘察设计协】会,可定期进行优—秀勘察设《计成果和优秀勘察】设计:人,员的:评,选并:予以通报表彰和【必要的奖励》 ,
】 《 第四十五条! , 市、区县(—自治县)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对在本】行,政区域内从》事水利水电工程勘察!、设计业务》的单位?实行年度考核制度】根据其勘察、设计】成,果质量和服务—质量、信誉等进行综!合评比将考核评比结!果,按照“优秀”—、“良好”、“合格!”,、“不合格”四【个等次?。上,。网公示并按下列原则!进,行奖惩?
》 : , (一)对年—度考核?获“优?秀”等次《的水利水电》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可!在下:一年度内对》。其投:标的:勘,。察设计项目在综合评!标时加2《。分;对连续》三年:考核获?“优秀”等次—的水利水电工程勘】察,设计单位市、区【县(自治县)—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可优先推》荐给本行政区—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!建设单位邀请其参加!投标:;
《 ? , :(二)对《年度考核获“良【好”:及“合?。格”等次的水利水电!。工程勘察设计单位】在下一年度内对其】投标的勘察》设,。计,项目在综合》评标时不加分;
】 》 , :(三)对年度—考核获?“不合格《”等次的水利—水电工程勘察设【计单位可在下一【年度内对其》投标的?勘察设计项》目在综合评标—时,。扣减2分;对连【续三年考核获“不】合格”等次的水利】水电工程勘察设【计单位取消其下一年!度内:参加水?利水电工程勘察设】计项目?的投标资格
— 【 第四?十六条 水利水】。电工程勘《。察设计单《。。位年度?考,核,的具体实施细—则和优秀勘察设计】成果和优秀勘察【设计人员的具体评】。选表彰办《法由市水利水电工】程勘察设计协—会制定?经市水行《政主管部门审查【批准后执行
【 【第四十?七,条 ?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建立全市—水利:水电:工程勘察设计不良行!为档案管理制度
! — ,第四十八条 【 勘察设计单—位有:下列行为之》一的为不良行为
! 《 (一》)利用向发包单【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!、提供回扣或—者,。。给,予,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!。段承揽工程的—;
: : —(,二):串,通投标的或以向招】。标人或者《评标委员《会,成员行贿的手段谋】取中:标的;
【 , (三—),存在工?程,转包或?违法分包行为的【;
】 (四)未按合】同要求按时向施工工!地派驻设计代表【由,此而:。影响工?程建设进度》的;
《 ? : :(五)未按合—同工期?规定且无《正当理由延》期15天《以,上提交设计成—果的;
!。 , (六)设—计,成果粗?造、错?误较多且连续两次】未能通过《审查的;
! (七)【在工程阶段验收【或竣工验收时—未按时提交设计总结!报告或?其它必须《提交的涉及勘—察设计方《。面验收材料的
! 第四】十九条 勘—察设计单位有下列】行为之一的为严重不!良行为
【 (—。。一)设计单位不依】据,经审查合格》的勘察、设计文件进!行设计并交付使用的!;
【 (二)伪【造建设工程勘察、】设计文件的;—
? —(三)勘察单位未】按照工程建设强制】性标:准进行勘察的;
! 》 (四)设—计单位未根》据勘察成果》文件:进行:工程设计或未按照】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,准进行?设计:的;
】 : ,(五:)勘察、设计单位】超越其资《质等:级许:。可的:范围或者《以其他勘察、设计】单位的名义承揽【勘察、设计业务的;!
, 》 (六)勘【察、设?计单位允许其他【单位:。或者个人以本—单位的名义承揽【建设工?程勘:察,、,设计业务的;
【 】(七)选用国家和市!明令淘汰《、禁止?使用的危及工—程安全和施工安【全的工艺、设备、】材料的;
》 — (八《)设计单位》指,定建筑材料》、建筑构配》件,的生产厂、供—。应商的;
】 (九【)采用国际》标,准或国外标准未【。按规定备《案的
? , : : 第《五十条 勘察【设计人员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为严重—不良行?为
》 《。 (一)未经注册】。擅,。自,以注册勘察、—设计人员的名义从】事勘察?、设计活动的;【
— (二)—勘察、设《计注册执《。业人:员和其他《专业技?术人员未受》聘于一个勘察—。、设计单位或者同】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勘!。察、设计单》位的
》 —。第五十一条 市】水行政主《管部门负责建立和】公布全市水利水【。。电,工程勘察设计单位】。不良行为记录—并将其作为勘察【设计单位《年度考核《的重要依据
】 区【县(自治县)—水行政主管部门【负责对水《利水电勘察设计【单位在本辖区内从】事水利水《电项目勘察》设计过程中》的不:良行为进行审核【和上报
! 市《级,直接管理的水利水】。电工程建设项—目由市级建》设项目业《主审核报市》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定!其他水利水电工程】建设项目由项目业】主对该项目勘察设】计单位的不良—行为进?行考:核、:记录:报相应区县(自【治县)水行政—主,管,部,门,审核由?区县:。(自治县)水行【政主管部门上报市】水行政主管部—门认定?
!第五十二条 —。 ,区县(自治县—。)水行政主管部门或!市级建设项目业主应!将拟公布的水利水电!工,。程勘察设计单位不良!行为记录的有关书面!资料报送市水行政】主管部门市水行【政主管部门应在收】到有关材料后的1】0个工?作日内做出》审核:认定:
】 第五十三条— 对水利水—电工程勘察设计【单位:。的不良行为》经初步审定拟将【公布的市水行—政主管部门应填【写重庆市水》利水电勘察设计单位!不良行为通》知单书面送达该勘察!设计:单位勘察设计单位】应在7个工》作日内陈述理由【或确:认对:所陈述?的理由不成立的【或逾期不《作,回,复的:市水:行政主管部》门将按本《办法:的规定在《重庆水?利水务网《上,公,布其不良行为记录
! ? ? 第五《十四条 不良行为!记录公布《内,容应与?水利水电《工程勘察《。设计单?位、人员和项目管】理数据库《。相结:合形成信用》档案内?部长期保留
! 第五十】。五,条 对《在重庆市水》利水务网上公布的水!利水电工程勘察【。设计单?位的不良《行为:市水:行政主管《部门将根《据该单位对不良行】为的整?改情况调《整其:信息:公布:期限
】 , 对?。整改确有实效的【单,位由该单位提出申请!经市水?。行政主管《部门批准后可缩短其!不良行为记录信息】公布期限但公布期限!最短不得《少于:。3个月
】 第五十六条! 市水行政【主管部门《依据:国家有?关法律、法规和规】章按照诚信激励和失!信,惩戒:的原则对已》公布的水利水电工程!。勘,察设计单位》。的不良?。行,为通过在市场准【入、招标投标—。、资质管理等工【作环节中《。依法予?以处罚
! 第五十七条】 市水《行政主管《部门:。对,水利水电工程勘察】设计单位《的不良行为》档案实行《“黄、橙、红”的】“三色通道”管理制!度
《 : 《对1年内发生不良行!为记录不超》过3次且没有—。严重不?良行为记录的勘察】设计单位实行“黄】色通道”管理
! 》 (一)将其不良行!为在全?市水利网上》公布公?布期为半年;
【 , ? ? (二)在全市范】围内通?报批评责令其限期整!改;
》 (【三)在该年的年度考!核时不得评》“优秀”等次
【 : —对1年内发生不良行!为记录累计》达35次《。或发生严重不—良行为记《录1:次,以上:的勘察设计单位【。。。。实行“橙《色通道”管理
】 ? (一—)将不良行为—在全市水《利网上公布公布【期为1?年,;
《 ,。 ? (二)在全市范!围内:通报批评责》。令其:。限期:整改;
】 ?。 (三)在该年的】年度考核时不—。得,评“良好”》以上等次;
! 》(四)?对该单位在申报水】利水:电勘察设计资质升级!。和增项时书面建议】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给予严格审查】。
【 对1年内发生不!良行为记录》累计超过《。5次以上或发生严重!不良行为记》录,2次以?上的勘察设计单位实!行“红色通道”【管理
— (一【) 将其不良行为在!全市水利网上公布】公,。布期为3年;
【 《 (二) 在!全市范围内》通报批?评责:令其限期《整改;
》。 : (三【) 在?该年的年度考核时】评“不?合格”等次;
】 : , ? (一?) :向该勘察设计单位的!。资质管理部门建议】降,低其水利水电工程勘!察设计行业资质直】至吊销该单》位,的水利水电工程勘】察设计行业》资质证书
! 《第五十八条 对】发生不良行为记录的!。水,利水电工程勘察设】计单位在其》不良行为《记录公布后10【日,内由市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将不良行为记录!送市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纳入全市【建设工程勘察设【计单位不《良行为档案》记录
】 对《市外来渝从事—水利水电工程—勘察设计的》单位的不良行为市】水,行政主管部门同【时将其不良》行为记录上报水利】部建议水利》部在全国公》布
— : 第五十九—条 对本》办法实?施后新?招标的水利》水电工程勘察设计项!目项:目业主在招标—公告中?必须载明“凡—在重庆水利水务网】上被公布不》良,。。行,为并已?实行:橙色或?。红色通?道管理的《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设!计单位?在其不良行为的公】。布期内禁止参加工】程的投?标”
— 第六十条! 对查证属实并公!布严重不良行为记录!的,水利水电工程勘察】设,计人员由《市水利?水电勘?察,设计行业《协会:进,。行约束或制裁
! 第【六十一条 对违反!本办法规定并—。已纳入严重不—良行为?记录的除由》市水行?政,主管部门实》行“橙色”“红色”!通道:管理外还应》。按国务院建》设工程勘察》设,计管理条例和重庆市!。勘察设计《管理条例等法—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!政处罚
《 ? 对降低】资质等级、吊—销资质、资格证【书的处罚由市水行政!。主管部门提请发证】的有关建设行政【主管:部门决?定;其他行政处罚由!市、区县(》自治县)水行政主】管部门?在法定职权范围【内决定
【 : 第《七章 附则—
【 第六十》二条 本办法由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!责解释
】 ? 第六十三条 】本办法自20—09年?1月1?。日起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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