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 可再【生能:源应用?
7.1! 一般《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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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《.1 在进行公共!建筑节能设计时应根!据国家可再生能源】法和民用《建筑节能《条例等系列法律法】规在对当地环境【资源条件的》分析与技术经—济比较的基》础,。上,。结合国?家与地方的引导【与优惠政策》优先采用可》再生能源利用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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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.1】.2 目前—公共建筑的可再【生能源利用的系【统设计例如太阳能】热水系统《设计与建筑》主体设计脱节—严重因此要求在【进行公共建筑节能】设计时其可再生【。能,源利用设施也应与主!体工程设计同步从】建筑及规划开始即应!涵盖有关内容并贯穿!各专业?设计全过程》供热、?供冷、生活热—。水、照明等》系,统中应有可》再生能源时》应,与相应各专业—节能设计协调一【致并注意《避免出现《因节能应用而浪【费其它?资源的现《象
7】.1.3 利用】可再:生能:。源应本着“自发自用!、余量上网、电网】调节:”的原则直接并网供!电是指无蓄电—池直接供给负荷并不!送至上级电》。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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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7.1?.4 提出引导性!的,计量装?置设置要求适应【。节能管理与评—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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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7.1.5 公共!建筑利用可再生能源!可按同?比增加?建筑总能耗的指标其!使用量占建筑总【能耗的指标可按【。。天津市绿色建筑【评价标准DB/【T 2?9-204和—天津市绿色》建筑评价《。技术细则中相关条】款,。确定
》。
?7.1.6 —。 ,对于大型公共建筑】智,能,化,系统应实现各类【用能、用水》系统及设备的监测、!控制、计量统计、】分析等功能》宜具备展示功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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