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3》 照明
【
?5.3.1 照明!功率密度(L—PD)?值,应满足现《行国家?标准建筑照》明设计标准GB【 50034规定的!现行:值
《。
5.3—.2 光》源的选择应符合【下列要求
!
: 1 应【充分利?用天然光以有—效地:节省电能;
—
【 2 一般照明!在满足照度》均,匀度条件《下,宜选:择单灯功率较大、】光效较高的光—源;
》
3】 一般照》明,。场所不?应选用荧《光,高压汞灯;
】
,
? 4 灯具】安,装高度较低的房间宜!采用细管直》管形三基色荧光【灯;:
?
— 5:。 , ,。灯具安?装高度较高的场所应!按使用要《求采用金属》卤化物?灯、高压钠灯或高频!大功率细《管直管荧《。光灯;
—
6 ! 除:有,特殊要求《的场所不应选—用白炽灯;》
】 7 旅—馆建筑的《客房宜采《用发光二极管(LE!D)灯或紧凑型【荧光灯;
—
8! 以下场所宜采用!发光二?极,管(LED)灯【
》
》 1》)公共?建筑的走廊、楼【梯间、卫《生间等场所;
】
,
! 2)地下车库】的行车道、停车【位等无人长时间逗留!的场所;
【
】 3)疏散指】示灯、出口》。灯、室?内指向性装饰—照明等场所;
】
【 , 《4)无人《值班只进行检查【、巡视等场所—
,
》 : 9 《 室外景观》。、道路照明应选择】高效、寿命长—、安全、稳定的光源!避免光污《。染
》
5.《3.3 照—明灯具及其附—属装置选《择应符合下》列要求
! 1 在】满足眩光限》制和配光要求—。条件下应选用效率高!。的灯具灯具效率不应!低于现行国家—标准建筑照明—设计:。标准GB《 ,。50034相—。关规:定;:
】 2 》直管形?荧光灯应配用电【子,镇,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!流器;?
《
《 3 金属卤】化物灯及高压钠灯应!配用:节能:型电感镇流》器;在电压》偏差较大的》场,所宜配用恒功率镇流!器,;功率较小》者,可配用电子》镇流器;
】
? 4 》 选用单灯》功率小于《或等:。于25W的气体放电!灯时除自《镇流荧?光灯外?其镇流器宜》。选用谐波含》量,低的产品《;
》。
—5 使用电—感镇流器《的气体放电灯应【采用单灯灯具内【。补偿方式其照明配】电系统功率因数不】应低于0.9—
》
《 ,6, 所选用的照【明灯具及其附—属装置应符合相应的!国家标准《
?
5.》3.4 》照明设计应》。根据灯具《的配光曲线》合理布置《照明灯具并进—行照度计算
】
5.3—.5 对》于作业面照度要求较!高只采用《一般照明不合理【的场所宜《采,用混合照明
】
5.》3,。.6 照明—设计不宜《采用间接照明或【慢射发光顶棚—的照明方式
—
》5.3.《7 : 根:据环境污染特—征灯具每年擦拭次数!。应,高于现行国家标【准建筑照明设计标】准GB 50034!规定的次数》
—5.:3.8 夜景照】明的照?。明,功,率密度?(LPD)限值【应,满足国家标准城【市夜景照明设—。计规范JGJ/T】 ,163规定要求
】
?
5.3.9【 , 照明控制应符合】下列要求
】
《 1 照明控】。制,应结合?建筑:使用情况及天然【采光状况《进行分区、分组控】制;
—
2 】 旅馆客《房应设置节》电控:制型:总开:关;
【
》3 ?除单一灯具》的房:间每个房间的灯具控!制开关不《宜少于2个且每【个开关所控的—光源:数不宜多于6盏【;
【 : 4 走廊【、楼梯间、门厅、电!梯厅、卫生间、【停,车库等公共场—所的:照明宜?采用集中开关控【制,或就地感应控制【;
】 5《 大空间场所如】大堂、人员聚集大】厅、大开《间办公室等照明宜】采用:智能照明《控制系统;》
! 6 当》设置电动遮》阳装:置时照度控制宜【与其:联动;
—
《 7《 建?筑景观照明》应,采取集中控》。制方:式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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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 8 有条件的!。工程项目宜采用照】明自动控制》系统;设有》照明自动控制系统】时灯具自《。带的单灯《。控制装置宜预留与照!明控制系统的接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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