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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总 【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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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1 ! 为贯彻《国,家有关节能法律【法规和方针》政策改善天津—市公共?。建,筑的:室内环境提高能源】。利用效?率,降低建筑能耗—促进新能源与可再生!能源应用《根,据天津地区的—气,候特点?和具体?情,况修:定本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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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《0.2 本标【准适用于天》津市:新建、改建和扩建】的公共建《筑,节能设计《与建筑节能设计【有关的?建筑装修工程设计】也应执?行本标?。准
1】.0.3 》 公共建筑》节能设计《应根据?天津:地区的?气候条件《。。在保证室内环—境参数条件下通过】。加强:围护结构保温隔热】能力、提高》建筑设?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!效,率,、,合理利用新能—源或可再生》能源降低建筑供暖、!通风与空《气调节?、给水排水及电气系!统的能耗将建筑能耗!控制在?规定的?范,围,内
1】.0.4 》 当公?共建筑的建筑高【度超过150m或】单栋建筑面积—大于20万m2或】具有:特殊意义的标志性建!筑不能满足本标准规!定时应通过专—家进行专《题论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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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0.5! 公?共建筑的节能设计除!应符合本标准—的规: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!天津市现行有关标准!的,规,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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