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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,于印:发,银川市消防工作考】核办法的通知 【各县(市)》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!部门、直《属机构? 根:据,中,华人民共和》国消防法《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!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!(国发〔《2011〕46号)!、国务院办》公厅关于印发—消,防工作考核办法的通!。知(国?办发:〔2:013〕16号)】和自治区《人民:政府办公《厅关于印《发消防工作考核【办法的通《。知(宁政办发〔2】013?〕40号)等有关规!定为严格落》实消防工作责—。。任有效预防火—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!一步提高公共消防】安全水平制》定了银川市消防工作!考核办法现已经市】政府:研究同意印发给你们!请,。认真贯彻落实— , , 银川市人民—政,府,办公厅 201【3年6月13—日   《银川市消防工—作考核办《法,   第一条 为】严格落实消防工作】责任有?效预防火灾和减【少火灾危害》进一步提高公—共消防安全水—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!国消防法、国务院】办公:厅关于印《发消防工作》考核办法《。的通:知(国办发〔20】13:〕16?号)和自治》区人民政府》。办公厅?关于印发消防工【作考核办法的—通知:(宁政?办发〔201—3,〕4:0号)等有关规定制!定,本办法 《第二条 消防—工作考核《。是指对各县(市)区!开,发区:、滨:河新区和保税—区年度?消防:工,作完成?情况进行考核— 各县(市)—区政:府,开发区、滨河新区和!保税区管委会主要】负责人?。。为本地区消防工作】第,一责任人分》。管负责人为主要【责任人 第》三,。条 考核《工作由市公安局【牵头会同银川市综治!办,。、发展改革委、监察!局、民政局、财政局!、住房保障局、建设!局、:文广局、安监局【。。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!组织:实施 第四条 考】核,工作组?。每年1月初对—各,县(市)区》、开:发区、?滨河新区和保—。税区管?委会上一年度消【防工作?完成情况进》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!上报市人《民政府 第五条【 ,考核工作坚持—客观公正、科学合理!、公开透《明、:求真:务实的原则 —第六条 考核—内容:包,括火灾预防、—消,防安:全基础、消防安全责!任,三个部分 第—七条: 考核?工作组对照全—年消防工作任—务部署结合各县(】。市)区、《开,发区、滨《河新:。区和保税区管—委会:年度消防工作—专题报?告通过?听取:汇报、?查阅资料、座谈走访!、暗访?调查等?方式按照《考核计分表和实施细!则,逐项细?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!考核采用评分法满分!为10?0分考核结果—分,为优秀?。、,。良,好、:合格:、不合格四个等【级考核得分90分】以,上,为优秀80分以【上90分以下为良好!60分以上80分以!下为:合格60分以下为不!合格(以《上包括本数》以下不包括本数)】 考:核工作实施细则由考!核工作组根据经济社!。会发展情况结合消】防工作?实际研究制定 第】八条 考《核结果经市》人民政?府审定后向各县(】。市,)区、开《发区、?滨河新区和保税区管!委会和有关部门进行!通报对考《核,结果为优秀》的,。予以表扬有》关部门在《相关项目安排上优】先予:以考虑 考》核结果为《不合格的县(市)区!、开发区、滨河新区!和保税区《管委会应在》考核结?果通报后一》个月内?提出:整改措?。施向市?人民政府作出—书面:报告抄送考核工作】组各成员单位 【第九条 《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!。。的考:核结果作为》。对各:县(市)《区政:。府银川经济技—术开:发区、银《川滨河新区》和,银川综合保》税区管委会主要负】责人和?领导班子《综合考核评》价的依据 第十条】 对在?考核工作中弄虚【作假、瞒报》虚,报,情况的予以》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!。人员依法依》纪追:究责任? 第十?。一条 各《县(市)区政府【开,发区:、滨河新区和保税区!管委会应根据本办】法结合当地实际【。对本:行政:区域消防工作进行】考,核 第十二条 【本办法自印发之日】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