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银川市消防工作考核!办,法的通?知
各县(市)区人!民政府市政府—各部门、《直属机构《
根据中华》人,民共和国消》防法、国务院关【于加强和改进—。。消防工作的意—见(国发〔20【11〕46号)【。、国务院办公厅【关于印发消防工作考!核办法的《通知(国办发〔【20:13〕16》号)和?自治区人民》政府办公《厅关于印发消防工作!考核办法的通知【(宁:政,办,发〔2?013〕《40号)等》有关规定《为严格?落实消防工作责任】有,效预防?火灾和减《少火灾?。危害进一步》提高公共消》防安全水平制定了】银川市消《防工作?考核办法《现已经?市,政府研究同意印发】给你们请认》真,。贯,彻落实
银川市!人民政府办公厅【
2013年—。6月13日
银!川市消防工》作考核办法
【
第一条 为严格】落实消?防工作责任》有效预?防火灾和减少—火灾危害进》一步:提高公共《消防安全水平根据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!法、国?务院办公《厅,关于印发消防—工作考核办法的【。通知(国《。。办发〔2《013?〕,16号?)和自治区人—民,政府办公《厅关于印《发消防工作》考核办法的》通,。知(宁政《办发〔2013〕4!0号)等有》关规:定,。制定本办法》
第二条 消防工】作考核是指对各县】(市:)区开发区、滨河新!区和:保税区年度消防工】作,完成情况进行—考核
各县(市)区!政府开发《区,、滨河新区和保【税,。区管委会主要负责】。人为本?地区消防工作—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!人为主要责任人
第!三,条 :。考核工作由市—公安局牵头会同银川!市综治办、发—展改革委、监察局、!民政局、财政局、】住房保障局》、建设局、》文广局?、安监局组》成考核工作组负责组!织实施
第四条 考!核工:作组:每年:1月初对《各县(市)区、开】发区、滨河》新区和保《税区管委《会上一年度》消防工作完成情况进!行考核?并将考核结果上【报市人民政府
第五!。条 考核工作—坚持客观公正、科】学,合理、公开透—明,、,求真务?实的原则
第—六条 考核内容【包括火灾预》防、消防安全基础、!消防安全责》任三个部分
第七条! 考:核,工作组?。对照全年消防—工作任务部署结【合各:县(市)区、开发】区、滨河新区—和保税区管委会年】度消防工作专题报告!通过听取汇报、【查阅资料《、座谈走《访、暗访调查—等方式按照考—核,计分表?和,实施细则逐项细【化并进行量化评分】
考:核采用评分法满【分为1?00分考核结果【分为优?秀、良好、合格、】不合格四个等—级考核得分》90分以《上为优秀80—分以上9《0分以?下为良好6》0分:以上8?0,分以下为合格60】分以下为不合格【。(以上包括本数【以下:。不包括本数)
考核!工作:实施细则由考核工】作组根据经济社【会发展情况结合【消防工作实际—研究制定
第八条 !考核结果经市—人民:政府审定后向各县】(市)区、开发区】。、滨河新区和保税区!管委会?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!对考:核结:果为优秀的予以表扬!有关部门在相—关项:目,安排:上优先予《以考虑
《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】的,县(市?)区、开发》区、:滨河新区和保—税,区管委会应在考核结!果通报后一个—月内:提出整改措施向市】人,民政府作出书面报告!抄送考核工作—组,各成员单位
第九条! 经市人民》政府审定后的考核】结果作为《对各县(市)—区政府银《川经济技术》开发:区、银川滨河新区和!银,川综合保税》区管委会《主,要,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!合考核评价的依据】
第十条 对—在考核工作中弄虚】作假、?瞒报虚报情况的予以!通报批评对》有关责?任人员依《法依纪?追究责任
第—十一条 各县(【市)区政府开发区、!滨河新?区和保税区管委【会应根据本》办法结合当地实际】对本:行政区域消防—工作进行考核
【第十二条 本—办法自印发之—日起施?行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