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:印发银川《市消防工作考核办】法的通?知
各县(市—)区人民《政府市?政府各部门、直【属机构
根据中华】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、!国,务院关?于加强和改进—消,防工作的意见(【国发〔2011〕】46号)、国—务院办公厅关于印】发消防工作考核【办法的通《知(国办发〔2【013〕1》6号:)和:自治区人民政—。府办公厅关》。于印发消防工作考核!办法:的通:知(宁政办》发〔20《13〕4《0号)?等有关规定为严【格落实?消防工?作责任?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!火灾危害进一步提高!公共消?防安全水平制定了】银川市消防工作考核!办法现已经市政【府研究同意印—。。。发给你们请认真贯】彻落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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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川市人民—政,府,办公厅
20—13年6月1—3,日
银》川市消防工作考【核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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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为严格】落实消?防工作责任有效预】防火灾和减》少火灾危害进一【步提高公共消—防安全水平根据中】华人:民共和国消防法、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!发消防工《作考:核办法的《通知(国办发〔2】013〕《16号?)和自治区人民【政府办?公厅关于《印发消防工作考核办!。法的通知《。(,宁政办发〔20【13〕40》号)等有《关规:定制定本办法
第】二条 消防工作【考核是指对》各县(市)区开【发区、滨河》新区和保税区年度】。消防工作完成—情况进行考》核
:各,县,(市)区政府开发】区、滨河新区和【保税:。区管委?会主:要负:责人为?本地区消防工作【第一: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!主要责任人
第三】条, 考核工作由市公】安局牵头《会同银川《市综:治办、发展改革【委、监察局、民【政局:、财:政局、住房保—障局、建《设,局、文?广局、安监局组【成考核工作组—负责组织实施—
第四条 考核【工作组每年1月初】对各县(市)区、】开发区、《滨河:新区和?保,税区管?委,。会上一年度消防【工作完成情》况进:。行考核并将》考核结果上报—市人民政府
第【五条 考核工作【坚持客观公正—、科学合理、公【开透明?、求真务实的—原则
?第六条 考核内容】包括火灾预》防、消防安全基础、!消防安全责任三个】部,分
第?七,条 考核工作—组对照全年消—防工作任务》部署结合各县—(市)区、》开发区、滨河新区】和保税?区管委会《年度消防工》作专题报告通过【听取汇报、查阅【资,料、:座谈:走访、暗访调查等方!式,按照考核计分表和实!施,。细则逐项细化并进】行量化?评分
考核》。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!00分?考,核结果分《。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!、不:合格四个《等级考核得分90分!。以上为优秀80分以!上90?分,。以下为良好6—0分以上8》0分以下为合—格6:0分以?下为:不合格(以上包括】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!),
考核?工,作实施细则由考核】工作组?。根据经济社会发【展,情况结合《消防工作实际研究】。制定
第八》条 考核结》果经市?人民政府《审定后向《各县(?市)区、《开发区?、滨河?新区和保税区管【委,会和:有关部门进行通报】对考核结果为优秀】的,予以:表扬有关部门—在相关项《目安排上优先—予以考虑
考核结果!为不合?格的:县(市)区、开发区!、,滨河新区和保税【区管:委,会应在考核结—果通:报后一个月内—提出整改措施向市】人民政府作》出,书面:报告抄送考核—工作组各《成员单?。位,
第九条 经市人】民政府审定后的考】核结果作为对各县】(市)区《政府:。银,川经济?。技,术开发区、银川【。滨河新区和银—川综合保税区管委】会主要负责人和领】导班子综合考核【评价:的依据
第》十,条 对在考核—工作:中弄:虚作假、瞒报虚报】。情况的予以通—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!员依法依纪》追,究责任
第》十一:条 各县(市)【区政府开发区、滨河!新区和保税》区管:委会应根据本办【法,结合当地《实际对本行政区【域消防工作进行【考,核
第十二条—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!起,施行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