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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银川市【消防工作考核—办法的通知 —各县:(市)区人民—政,府,市政府各部门、【直属机构 根据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消【防法、国务院关于加!强和改进消防—工作的意见(—国,发〔2011〕4】6号)?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!印发消防工作—考核办法的》通,知(国办发〔—2013〕16【号)和自《治区人?民政府办《公厅关?于印:。发,消防工作考核办法】的通知(《宁政办发〔2—013〕40号【)等有关规》定为严格落》实消防工作责—。任有效预防火—。灾和减少火灾危害进!一步提高公共消防安!全水平制定》了银川市消防—工作:考核办法现已—。经市政?府,研究同?意印发给《你们请认真贯彻【落实   》。银川:市人:民政府办公厅 20!13:年6月?13日   银川】市消防?工作考核办法  】 ,第一条 为严—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!有效:预防火?灾和减少火灾危害】进,一步提高公共—消防:安全水?平根:据中华人民》共和国消防》法,。、,国,务院办公厅关—于印发?消防工作考核办法的!通,知(国办发〔—2013〕1—6,号)和自治区人民政!府办公厅关于—印发消防工》作考核?办法的通知》(宁政办《发〔2013—〕40号)等有【关规定制定本办【法, 第二条 消防工】作考核是指对各县(!市)区开发区—、滨河新区和保税区!年度消?防工:作完:成情况进《行,。考核 各《县(市)区政府开发!区、滨河《新,区和:保税区管委会主要】。负责人为本地—区消防工《作第一?责任人分管负—责人为主要》责任人 第三条 考!核工作由市公安局】牵头会?同银川市综治办【、发:展改革委、监察【局,、民政局、财政【局、住房保障局【、建设局《、文广局、安监局】组成考核《工作组?负,责组织实《施, 第四?条, 考核工作组每【年1月初对各—县(市)《区、开发区、—滨河新区和保税【区管委会上一年度消!防,工作完成《情,况进行考核并将【考核结果《上报市人民政府 第!五条: 考核工《作坚持客《观公正?、科学合理、公开透!明、求真务实的原】则 第六条 —考核内容包》括火灾预防、消防安!全基础、《消防安?全责任三《个部分? 第七条 考核工作!组,。对照全年消防工【作,任务部?署结合各县(市)】区、开?发区:、滨河新区》和保税区管委会年度!。消防工?作,专题报告《通过听取汇报—、查阅资料、座谈】走访、暗访调—查等方式《按照:考核计分表和实【施细:则逐项细《化并进行量化评分 !。考,核采用评分法—满分为10》0分考核结果分【为优:秀、:良好、?。合格:、不合格四个等【级考核得分90分】。以上为优秀8—。0分以?上90分以下—为良好60分—以上80分以下为合!格60分以下为不】合格(以《上包:括本数以下不—包括本数) 考【核工:作实施细则由考核工!。作组根据经济社会】发展情况结合消防工!作,实际研究制》定 第八条 考【核结果经市人民【政,府审定后向各县【(市)区、开发区、!滨河新区和保税【区管:委会和有关》。部门进?行通报对考核—。。结果为?优秀的予以》表扬有关部》门在:相关项目安排—上,优先予以考虑— ,考核:结果为不合》格的县(《市)区、开发区【、滨河新区》和保税区管委会应】在考核?结果通报后一个【月内:提出整改《措施向市《人民政府作出书面】报告抄送考核工【。作,组各成员单位 第九!条 经市人民政府审!。定后的考核》结果作?。为对各县(市)区政!府银川经济》技术开发区、银川】滨河:新区和银川》综合保?税区管委会主—要负责人《和领导班子综合【考核:评价的依据 第十】条 对在考》核工作?中弄虚作假》、,瞒报虚报情况—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有!关责任人《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! 第十一条 各县(!市)区政府开发【区、滨河新区和【保税区管委会应根据!本,办,法结合?当地实?际对本行《政区域消防工—作进行?考核 第十》二条 本办》法自印?。发之:。日起施行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