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本规范用词说—明
:
《
1 《为便于在执》行本规范《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!求严格程度不同的】用词说明《如,下
】 1)表示【很,严格非这样做—不可的
】
【正面词采《用“必须”反面词】采,用“严?禁”;
《
—。 2)表—示严格在正》常情况下均》应这样做的
【
— 正面—词采:用“应?。”反面词采用“不】。应”:或“不得”;—
】 3)《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!条件许可时》首先应这《样做的?。
】 , ?正面:。词,采用:“宜:”反:面词:采用“不宜》”;
】。 : 4)表示有选】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!。这样做的采用—“可”?
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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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条文中】指明应按其他有【关标准执行的写法】为,“应符合《…,…的规定”或“应】按……执行”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