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.2 质】量验收
《
9.2.!1 检验批质量验!收合格应符合下【列规定?
! 1 《主控项目经》抽样:。检验:均应合?格;
! 2 一般】项目:中,。。的实:测(允许偏》差,)项目抽样》检验的?合格率应达到—80%?超差:点,的,最大偏差《值应在允《许,偏差值的1.5倍】范围内且不》得影:响安全?使用;
》。
【 3 ? 主要工程材—料的进场《验收和复验》应合:格试:块,、,试件检验应合格;】
,
【 4 应具有完!整的施?。工操作依据、—质量检查记录
【
9—.2.2 分项】工程质量验收—合格:应符合下《。列规定
】
: , 1 所含【检验批的质量均应】验收合格《;
【 2 — 所含检验》批的质量验收—记,录应:完整齐全
—
9》。.2.3 —分部(?子,分部)工程》质,量验收合《格应符合下列规定
!
《
》1, , 所:含分项工程的质量】均应验收合格—;
》
2 !质量控制资料应【完整;?
:
【 3: 有关《安全和主要》使用功?能的抽样检验结【果应符?合,相应规定;
—
,
【 ,4 ?。观感质量应符合【要求
9!.2.4《 单位《(子单位)工程【质量:验收合格应》符合下列规定
!
1】 所含分》部(子分部》)工程的质量—均应:验收合格;
!。。
—2 ?质量控制资料应完】整;
?
】 3 所含分部】(子:分部)工程中有关】安全和主要使用功】能的检验资料应【完整;
】
: : 4 ? 主要使用功能【。的抽查结果应符合】相,。关专业验收规—。范的规定;》。
,
— 5 观【感质量?应符合要求
】
9.2.5 ! 施工质量验—收记录可按》下列规?。定填写
—
《 1《 :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!可根:据现场检查原始记录!按本规范附录B【填写;
—
— 2 分项工程质!量验收?记录可?按本规范附录C【填写;
》
】3 分部》(子分部)工程质】。量验收记录可按本规!范附录D《填写;
! , : 4 单位(【子单位)工程—。质量竣工《验收记录《、质量控制资料核】查,记录:、观感质《量,检查记录应》按本规范附录E填】写
:
9.【2.6 施工质】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!下,列规定进行处理
!
?
1 经!。返工或返修的检【验批应?。重新进行验收;
】。
?
2【 经有资》质的检测《机构检测鉴定—能够达到设计—要求的?检,验批应予《以验:收;:
《
: 3 经】有资质的《检测机构检测鉴【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!经,原,设计单位核算—认为能够满》足安全和使用功【。。能的检验批可予【以验收;
》
— , :。4 ?。经返修或加》固处理的《分项、分部》工程满?足安全及使用功【。能要求时可》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!商文件的《。要求予?以验收
—
9.2.【7 工程质—量控制资料应—齐全当部分》资料缺失《时应委?托有资质的检测机】构按:有关标准进行相应】的,实体检验《或抽样试验》
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