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省森林和野生】动物类型自然保护】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!
(1994】年12月21日【。青海:省人民政《府第12次常务会议!通过1994年【12月29日以【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!十六号发《布施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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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【为加强森林和野【生动物类型自然【。保护区的管理保【护自然资源和自然环!境根据?。中华人民共和国【自,然,保,护,区管理条《例、森林和野生【动物自然保护区管】理办法结合我省【实际制定《本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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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条 本!省行政区域》内的森林和》野生:动物类型自》。然保护区(以—下简称?自然保护《区)的管理工—作均应依《照,本实施细《则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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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,三条 自《然保护区《。实行统一《领导分级《管,理的原则
】。 第四条 省林业】主管部门主管全【省自然保护》区工作州(地、市)!、县林业主管部门】负责所辖行政—区,。域内:自然:保护区的管》理工:作,
《 环:。保,、公安等部门—应协助林业主管部门!做好自?然保护?区的管理工作
! 自然保护—区范围内的乡—(镇)人民政府【、村:(牧)?民委员会《、企事业单位—应制定保护公约建立!群众:管护组织共同做【好自然保护区—的管理工《作
《 第五条 各【级自然保《护区的管理机构【是隶属于《同级林业主管部【门的事业单》位其主要《职责是
】(,一)贯彻执行国家有!关,自然保护区的法律、!。法规:。、政策?和规章
【 (:二)统一管》理保护区的自然【资源和自然环境保】。护、拯救和发展珍贵!稀,有野生动植》物资源?;
(【三)对?动植物?等进行科学研究和观!测探索自然演变【规律和合理利—用动植物资源—的途径
第!六条 具《备下列条件》之一的?地,区,可建立自然保护区】
(一)】。具有代表《不同自然地带的【典型森林生》态系:统的:地,区
—(二)国家》重点保护《的珍稀动《。物、珍稀树种或【者有特殊保护—价值的其它野生【动植物的主》要生存繁殖》地区包括国家重点保!护的野?生动物栖息繁殖【。地区;候鸟》的主:要,繁殖地、越》冬地:。和停歇地;珍贵树】种和有特《殊价值的植物原生地!及野生物模式—标,本的集中产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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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自】然生态系统或具【有重要价值》的,物种遭到破》坏必须?。恢复或更替》的地区
【 (四)野生动【、植物集《中分:布区或分布》极限地带
!(五)?重要的水源涵—。养、水土保持林【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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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。其它有特殊价值的】林区
》 :第七条 建》。立地方自然保护区应!妥善:处理与?当,地经济建设》和居民生产、生【活的关?系并符?合全省自然保护区统!一规划
】第八:条 地?。方自然保护》区分为?省、:州(:地、市)、县三【级地方各级自然【保护区的建立分别】由省林业主管部门、!州级人?民政府或县级人【民,政府提?出,申请经省《林业主?管部门组织评审【由省环境保护部门协!调并:提出:审批意见后报—省人民政府》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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跨县级行】政,区域的自然保—护区:的建立由有关—县级人民政府协商一!致后:提出申请并按前款程!序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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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九条 确定自【然保护区范围和【界限时其区划—方案应当《广泛征求意见进【行多方案比》较和论证同时注【重保护对象》的完整性和适—宜,性
》 第十条《 自:然保护区按照资【源状况?可划分?为核心保护区、缓冲!区和实验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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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保护区!禁止任何单位—和个人进入;缓冲区!主要进行科学观【测活动;实》验,区可以进《。行科学实验、—教学实习参》。观考察和驯养、培育!珍稀动植物活动【
? :第十一条 建—立以水源涵养—、水土?保持为主的自然保】护区按其级别由林业!主管部门与同级水利!等部门?共同组织《考察、评审有关【部门应结合水源涵养!、水土?保持业务在资金【和技术上《对保护区管理工作予!以支持
】第十二条 经批准】建立的?。自然保护区》。其基本建设必须严】格按照林业》。部制:定的保护《。区总体设计标—准执行
第!十三:条 自然《保护区解除或保【护范围?变更:时必:须经原批准》机,。关批准未经》批准不得改变自然保!护区的性质和—范围
》 , ,第十四条 任何单】位,和个人?不得侵占自然保护区!内,的自然资源
】 自然保护区【内的林木不分—权属必须认真保护】不,得随意?砍伐确?需,进行更新、》抚,育和卫?生采伐的应按青海省!森林:采伐限额《管,理办:法,的规定办理报批手续!
》核心:保护区?范围禁止一切—砍伐、采挖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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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【条, 在自然保护区范】围内从事《生产、生活活动【的必须?遵守:下,。。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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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一)》单位或个人进入【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!必须:按级别经同级林业】主管部门同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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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二)因》经济建设或其它需】要确:。需征用或《占,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!的必须经原批准的】人民政府同意—并,按规定办理有关手】续;
【(三)自然保护区】的,居民在不破坏自然】资源的前提下应固】定生产活动范围【从事:种植、养殖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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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—)采集野生药材【和其它?林副产品的须经保护!区管:理机构同意并在指】定的区域内按限【定的:数量进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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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六:条 进入自然保【护区从事科学—研究、?教学实习、采集植物!。标本、拍摄影片、登!山等活动的》。单位、团《体或:个人必须经县级【以上林业《主管部门同》意
需要采!集野:生动:物标本、猎捕野【生动物的应申办特许!猎捕证并缴纳—野生动物资源保护】管理:费采集国家重点保护!的野生植物标本的应!给予:补偿具体办》法、:由省财政、物价部门!另行规定
!第,十七条 任何部【门、团体、单位国外!签署涉?及自然?保护区的《协议或者《接,待外国人《到自然保护区从事】有,关活动属国家级自然!保护区?的必须先征得—林业部的同意;涉】及地方各级自—然保护区的必须先】征得省?林业主管部门的同】意
第十八!条 经批准进入自然!保护区从事第—。十六条?第一款和第十七条规!定活动的单位—。、团体或个人应【按规定向保护—区,管理机?构缴纳保护管理费】。
第—十九条 自然保护区!内的居民和进入【自然保?护区的人《。员,应当遵守自》然,保护区的有关规定】服从管理不得从事】任何损毁自然资源】、保护设施和污【染环境的活》动
》 ,第二十?条 自?然保:护区管?理机构经林业主管部!门批准后可以在指定!的区域内开》展旅游活动其所【得收入主要》用于自?然保护区的建设【和保护事《业
—第二十一《条 :对在自然《保护区?管护工作和科学研究!中做出显著成绩【和重大贡献的单【位,和个:人由县级《以上:人民政府或林业【主管部?门给予奖励
】 第二十二条【 ,对未经批《准在:。自然保护《区内采集国家—重保护?的野生植物的由县】级,以上林业《。主管部门没收—所采集?。的野生植物标本【。和采集?工具追缴违法—所得并处以所采集野!生植物价款十倍【以下的罚款》
《 第二十三》条 对违反自然【保护区管理规定损】毁保护设施和其它】。设,施的由自然保护区管!。理机构责令停—止侵害赔偿》损,失;违反汉治安【管理规定的》由,公,安机关予以治安【处罚
第二!。十,四条 自《然保:护区管理人员玩忽】职守、失职造成损失!。的由自?然,保护区主《管部门对《责任人给予行政处】。分;构成《犯,罪,的依法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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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! 对违反本》细,则的行政处罚—不服的当事》人,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!。起诉讼逾期不申请】复议或提起》诉讼又不《履行处罚决定—的由作出《处罚决定的机—关申请人民法院强】制执行
— 第二十六条【 本实施细则由省】农林厅负责》解,释,
第—二十七条 本实施】细则自颁布之日【起施行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