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》 :工程交接
—
9.0!.1: , 当施工单位—。按合同规定的范围】完成全部绝》热工程项目后应【及时与建设》单,位或总承包单—位办:理交接手续》
,
9—.0.2 绝热】工程交?接前建设单位或总】。承包单位应对其进行!。检查和验收并应确】认下列内容
】
:
1— 施工范围和内容!符合合同规》定
! , 2 《工程质?量符合?设计文件及本—规,范的:规定
《
9.0【。.,3 绝热工—程交接时施工单【位应向建设》单,位或总承包单—位提交下列文—件
:
】 1 绝热材【料的合格《证和理化性能检验报!告
! 2 抹面【保护层材料》的技:术性能检验》。报告
?
】。。 3: 浇注、》喷涂绝热层的—施,工配料及其技术性】能检验?报告
—
《 4 设计变】更和:材,料代:用通知
—
《 : 5 工》程开工报告(附【录A:)
—
《 ,6 隐蔽工程记】录(附录B》),
》
》7 设备及管【道绝热工《程交工汇总》表(:。附录C)
】。。
? , 8 绝热工程!。交接报告(附录【D)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