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 工】程,交接
》
9.【0.1 当施工单!位按合同《规定的范围完成全】部,绝热工程项目后应及!时,与建设?单位:。或总承包单位—办理交接手续
【
,
:
9.0》.2 绝热工程】交接前建《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!应对其进行检查和】验,收并应确《认下列内容》
》
》1 施工》范围:和内:容符合合同规定【
! 2 工程质【量符合设计文件及】本规:。范的规定
【。
9.》0.3 绝热工程!交,接时施工单位应【向建设单位》或总承包单位提【交下列文件
】
— 1 绝热材料的!。合格证和理化性能】检验报?告,
【 2 抹【面保护层《材料的?技术性能检验报告
!。
,
,
《 3 浇注】、喷涂?绝热层的施工配料】及其技术性能—检验报告《
《
《 :4 设《计变更和材料代【用通知?
:
5! 工程开工报告(!附录:A):
?
? 6》 隐蔽工程记录(!附录B)
—
《 7 — 设备及管道绝热工!。程交工汇总表(附录!C,)
:
《
:。 8 —绝热工程交接报告】(,。附录D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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